最新架子管租赁价格 建筑架子管租赁合同(3篇)

小编: 纸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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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管租赁价格 建筑架子管租赁合同篇一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

第六小组__________场地,面积_________亩,用途以甲方允许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

第三条租金

1、本合同租金标准为:_________万________年。

2、租金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一付每年的____月9号以前。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2、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3、负责租赁场地内的安全防范.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5、将场地转让给

第三人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利用场地进行违反犯罪活动及经营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

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3、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4、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同时支付乙方在退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按照银行同期最高存款利息的两倍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九条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签订续租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_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_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架子管租赁价格 建筑架子管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出租方将座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厦 室房屋出租承租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承租方租用房屋的期限为贰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为元整(含一个月押金、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承租方需另行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取暖费、电话费、停车费。

第三条 付款方式: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第四条 出租方给承租方结算费时,应当出具凭证。

第五条出租方将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承租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六条 出租方保证第五条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承租方出具产权作用证明(承租方办理工商执照用)

第七条 承租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出租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

第八条出租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承租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第九条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出租方应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叁日内进行维修;承租方无法通知出租方或出租方拒绝不维修的,承租方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从房租中扣除)。

第十条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承租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承租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由出租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经承租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双方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出租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承租方提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承租方预交款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四)出租方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结清房租,多余部分退承租方。

第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赔偿:

(一)未经出租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二)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三)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第十四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应向乙赔偿:

(一)出租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十日以上;

(二)出租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使承租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出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不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承租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未经承租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出租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承租方因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出租方返还预交款有结余部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于终止后伍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预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承租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出租方提出续租要求;出租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出租方执贰份、承租方执贰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架子管租赁价格 建筑架子管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甲方)设备科

承租方:(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有关规定,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特定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钢管、扣件、丝杠等租赁物品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在使用期间不得转借、转租或将租赁物品变卖、抵押,如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和租金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违约物品价值的3倍的违约金。

第二条 计费标准:租赁费自乙方提货日开始计费,到送回位止。使用不足60天按60天计费。甲乙双方进出库物品,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单据为准。

第三条 租赁物品由乙方自提、送回,运费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物品损坏、清理不洁、有杂物,双方一律不发或不收,扣件出现裂缝、缺柱、少帽、拧不动的,丝杠扣件螺丝未抹油的不发或不收,乙方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维修保养,送回与提货原样。

第五条 租赁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市场价格赔偿,赔偿款付清时停止收取租赁费,赔偿款未付清继续收取租赁费。

第六条 租赁费:架管每米每天0.015元,扣件每套每天0.01元,丝杠每支每天0.05元。 第七条、 押金:架管押金每米 元,扣件每套 元,丝杠每支 元。

第七条 租赁数量:甲乙双方不签订租赁数量,甲方不承担乙方因租赁工具的提货时间和租赁数量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八条 租赁费每月一结,次月一日为上月结算日,一周内付清,否则向甲方每次赔偿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货物交回,租赁费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第九条 乙方经理负责人、材料员身份证复印件担保。

第十条 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项目经理(负责人)

甲方负责人: 材料员(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