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工作总结报告 殡葬管理人员年终小结(优秀9篇)

小编: 飞雪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殡葬工作总结报告 殡葬管理人员年终小结篇一

我社区领导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及时召开了居支两委专题会,研究殡葬改革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各种管理制度,把该工作作为“攻坚克难,破解难题”大会战主要任务来抓,责任明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任,其它班子成员包组负责,建立殡葬改革信息联络网络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一是我社区根据社区实际,利用4月份宣传月活动及清明节的有利时机,认真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以黑板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方式,使我社区居民对殡葬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开展其它工作时,也能够随手发个宣传单借机宣传,以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殡葬管理工作的认识。

三是严格执行贯彻“一律实行火葬”和“公墓安葬”规定和禁止乱葬乱埋对节约土地、环境保护、倡导移风易俗、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做到殡葬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是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各片和群众对违反殡葬有关的规定进行举报,社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3301688负责受理各位群众的举报。

从今年年初至今共上报死亡人数7人,能够及时上报殡葬工作计划 、小结、报表。

总之,今年我社区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主管 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尚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年全力开拓社区殡葬改革工作的新局面而共同努力。

定进行管理。 

(五)各医疗机构对本院住院病人死亡后,能够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尸体搬运,严格病房的消毒处理,同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指导殡仪馆对专用车辆和用具的消毒情况进行监测。在医疗机构中,传染性疾病死亡后部分用品都采取焚烧处理。

殡葬工作总结报告 殡葬管理人员年终小结篇二

无论是公司还是学习都需要管理人员的存在。下面由本站小编为你提供管理工作报告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一、完善制度建设,夯实基础管理

车间刚刚组建就及时组织人员制定了车间的各项管理制度,以“三标一体”标准体系的建立工作为契机,依照厂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车间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进一步完善,制定了个车间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协助人事劳资科完成了车间的定员、定岗工作,编制了各岗位《工作标准》,明确了各岗位的要求、职责,健全了各级管理组织体系以及各项工作的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健全科学全面规范的管理制度,使车间的各项工作步入正轨,车间的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车间在全新的组织架构下开展工作,对车间的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车间按照要求,制订了车间的年度培训计划,涵盖了车间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设备保养、消防知识、体系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并结合车间实际,按照车间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了车间培训工作。

1、消防知识、安全生产培训

月份,车间组织全体职工在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整个培训过程轻松有序,培训内容通俗易懂。通过此次培训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机组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消防知识。消防宣传挂图的张贴悬挂工作是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车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传挂图贴在了车间一进门最为醒目的地方。通过组织培训和挂图宣传的形式,使车间全体职工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意识,为今后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内退返岗职工的培训

今年有新员工职工分配至车间工作,车间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了由班组长牵头,具体负责的方式,对新员工的工作业务技能、安全生产知识等进行实际岗位操作培训。在20xx年月日起至 月 日期间的试用期内,新员工对待工作积极负责,认真向学习上岗操作技能,通过两个月的岗位实际操作,已经能胜任车间安排的岗位工作,得到了同事和上级领导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3、设备保养知识培训

为了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使生产的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让车间机台人员更好地了解改造后的设备,对生产设备进行切实有效的维护保养,在生产任务较为繁重的情况下,车间依然组织专人编写了相关培训材料,分班组、分时段由各班组长带领本班人员进行培训,为车间按计划顺利完成各品牌的生产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质量知识培训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车间自成立之日起便将产品质量作为车间最为重要的管理工作来抓。为了使机组人员的质量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有效保证车间产品质量,车间组织生产管理员、修理工和电工等在开展了“质量体系”文件培训向参会人员阐明了体系文件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车间全体员工,特别是机台人员要严格按照车间制定的质量方面的文件要求和质控方法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使车间的质量管理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5、标准化知识培训

为了跟上工厂“三标一体”标准化体系管理工作的进度,在车间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组织人员完成了车间“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体系文件的建立工作。因此,车间各班组根据本班上班时间,组织本班员工在活动分别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深入学习,就有关三标一体理论知识及相关体系文件要求等,向参会人员做了深刻详细的讲解,并针对在线产品的质量控制、安全和设备保养三方面围绕车间实际,对与车间生产息息相关的重要体系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

三、加强车间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品牌生产质量

1、车间制定了质量管理和质控方法方面的规定和制度,并对品牌质量标准做了宣贯。

2、产品质量只有依靠全员质量管理才能得到有效保证,车间通过强制管理制度和组织学习加强全员在线产品质量控制,促进“人人都是质检员”得以逐步落实。

3、本着“设备是基础”的原则,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在用设备完好,以高效的设备保障在线产品质量。

4、实行质量缺陷分析整改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通过对质量缺陷的分析不断查找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有效促进了全员质量管理。

5、开展“月纵向机组评比”、季度“学习型班组评比”等活动,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稳定提高。

通过以上方面的工作,车间顺利完成了生产任务,质量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四、加强车间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车间在搞好职工安全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修订完善了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并制订了车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分解表》,将工厂下达给车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岗位,签订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承诺书》。

一年来,车间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车间确定了专职的人员对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并完成了车间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工作;组织人员定期对车间安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车间不断加强对设备安全操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职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普遍提高和增强,20xx年上半年实现了火灾事故为零,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工伤设备事故,轻伤、重伤事故率为0。

(一)进一步加强设备基础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科学有效的信息。

加强基础管理,努力用足用好设备基础资料、数据,为设备管理工作的计划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更好地指导做好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为此,车间对设备基础资料管理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完善。一是设备现场方面,组织修理工全员参与,梳理设备跑冒滴漏、异物衬垫、缺钉少帽等问题并加以认真解决;二是做好设备有效作业率的提升,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了较全面的调研,对影响设备精度的零部件进行了维修,车间的设备管理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进步。

(二)努力提升技术装备素质,确保设备保值、增值。

1、进一步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根据生产安排,收集设备运行过程中掌握的设备状态,合理制定设备每月轮保计划,在保证轮保时间的前提下,加强对设备轮保工作效果检查、落实,确保轮保对设备稳定运行、设备完好的应有作用,强化对设备轮保记录及效果跟踪、考核。使轮保工作有计划、有实施、有资料记录、有检查落实。

2、利用设备停台、停产认真做好设备检修工作,提升了设备精度,确保设备保持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3、根据设备状况,按照企业计划和安排,完成设备大修后的调试、测试工作,做好设备技改工作。

六、加强车间现场管理工作,使职工有一个身心愉悦的工作环境

现场作业作为车间生产的后勤保障部门,班组人员本着一切服务于生产的宗旨,认真地做好每项工作。一是车间结合现场人员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等作出相应的分工。并结合实际工作,充分调动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激发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以利于在人手不够等情况下也能很好地展开工作。二是现场组人员按照工作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工作:随时巡查车间地面,清洁打扫机台周边环境,不漏过旮旯死角,确保地面干净整洁;每天定时擦拭车间现场窗玻璃及检查保养车间消防器材;及时清洁卫生,保证了机台现场环境井然有序。经过现场组人员的共同努力,车间现场整洁干净,窗明几净,为车间创造出良好的工作环境。

七、加强车间基础管理工作,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做好车间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1、加强班子团结,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凝聚力,车间班子成员之间能够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做到思想上统一,步调上一致,工作中互相配合,互相补台而不是拆台,拾遗补缺,真正发挥了班子的领头带动作用,职工的凝聚力空前增强,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2、按照要求制定了车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并据此循序渐进地开展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活动,定期开展党小组学习培训。营造以党员带头,全员共进的学习平台,实现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发挥共产党员在执行制度、挖潜增效、指标提升、合理化建议方面的示范作用,车间党员同志真正做到了苦脏累险冲在前,工作业绩争一流,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共产党员的生产先锋。

3、发挥共产党员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刻苦学习本岗位业务技能,争当生产能手的标兵作用。如设备改造的工作中,在时间紧,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高的情况下,车间党员、修理工全部都自觉地投入到这场战斗中,发扬团结拼搏,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圆满地按时完成了改造任务,为下一步的产品生产提供了有力保证。

4、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使党员自觉做到:一是学习邓小平理论、江“三个代表”,学习党的知识,学习科技知识和车间本岗位业务知识,做学以致用的带头人;二是做品德高尚、关心群众、舍己助人、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善于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领路人。

(二)加强班组管理管理,提高车间管理水平

1、加强班组管理。在日常的工作中,车间领导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班组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一些班组中存在的好做法向其他班组中进行推广,从而提高班组的整体水平。

2、创建学习型班组。车间通过“学习型班组”的创建,把开展班组基础管理专项工作同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建立上下结合、有效沟通机制,完善班组建设考评与奖惩制度,在加强班组考核、现场管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营造良好了的学习氛围,逐步实现了职工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以上就是车间xx年的工作总结,车间的各项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全面有序。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车间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改善,带领职工共同把车间的各项工作做好,为工厂的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公司总体方面

1、从原本的现实纸张方面管理模式运行公司内部部门及职员,从今年三月份开始努力实践与摸索,暂时以手机方式来管理各个职员。到今年的10月份,公司再次突破限制,以qq邮箱为突破口,再次实现了远程网络管理模式,也由此,公司正式跨入电子信息现代化时代。此路,一直沿用到今天。鉴于部份职员尚未能实时上网,公司决定暂时用手机浏览网页的同时查阅关于自己的邮件及信息。

2、人事系统及职员档案工作也由年初开始的手工输入到工作薄,到现今使用正规行业的人事系统,极大的改善了人事方面的工作。从而让公司及时了解人事方面的讯息,为掌握职员动态及提供了人力资源的清晰地分析重要的方向。至此,给公司领导层做出相应的策略提供极大的方便。

3、财务会计系统也从破解版,在5月6号正式使用注册版。因此彻底的摆脱了破解及试用版的限制,更加的清楚地统计及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

4、共站方面由年初即将崩溃的系统,在年中访问及中秋举办活动,极大的巩固了原有的根据地,为今后的人力资源提供了安全保障。相信,在xx年举办的春节活动,将是更加的稳固并发展壮大。更好地为公司运作服务。共站也顺利成功的由行政管理向文化理念的转变,因此共站往文艺活动之路迈向了新的方向。但是,共站的本质依然没有任何改变,也不会改变:共站领导公司运营,而共站的工作完全为公司而服务。在此宗旨下,展开一系列的工作及活动,均为此展开。共站也因公司实现网络远程管理,而进入到现代化管理模式,成功续接站员各个工作及稳定站员与公司的关系。

鉴于以上各个方面,不足也会有许多。我们现在正是工作暂时只有三人。在三人工作人员中,仍然有着不能实时联系与沟通。通讯方面是最大的障碍,相信公司在经济实力壮大的同时,会改善这个问题。

二、财务管理方面

1、今年 年的公司业绩非常的不理想,完全没有达到公司预定的目标。虽然如此,但是经过公司领导上下团结一致的情况下,公司迈出了一个个重要的脚步。

2、公司今年的财务主要对固定资产购置进行偏重的分配,从而偏轻了业务外在的发展。在本来业务发展偏轻的情况下,仍然进行边清偿原有的债务边发展公司的经济实力。因此,财务方面出现了发展严重缓慢性。

3、财务在改善公司内部环境的下,流动资产一直在紧缩,财政赤字一直在增加。因此,公司在 年底出现了严重的亏损。明年的营业利润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4、今年的财务状况效差,公司营业额虽然在有所上升同时,但是营业利润一直处于负盈利状态,截止到年底12月31日止公司营业利润已经亏损达到1800元以上。

5、毛利润显然处于良好势头,但是开支及购置固定资产占用了大部分的资金。相信xx年在拥有固定资产上,布像今年那样资金严重紧张,或许会更加完善资金链问题。

6、今年的投资结构保持在良好的势头,没有出现破产和空壳的现象。这是公司保持自信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理财管理方式及技术经验也有所进一步的提高和巩固。

三、营销业务方面

1、今年的业务非常微小,在极少的业务量下运行公司的业务工作。业务员也一直未用上,临近年底的时候,业务才有所向外发展。通讯电话充值业务良好,而股票证券交易也一直保持良好的态势。公司的业务方面没有什么重大的变化。

2、xx年的业务会因资金不紧张而会更加的顺利与便捷,公司会在原有的客户下,极力发展新的客户及各个新的业务渠道,努力发展公司的业务工作及完善公司业务的方面的管理模式与制度。

3、 年的业务完全在远程网络上沟通完成,也完全由电脑虚拟数据收发货来完成营销整个系统的运行,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发展到实物营销的时候会有更大的发展和赚取的利润也将会更加丰厚。

四、行政管理

1、公司内部职员从今年3月份开始陆续招用及聘用职员以来,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更换各个职务,公司尽力的调配到适合各个职员,职员也尽力发挥自己的本身优势,努力为公司做出更大的服务及贡献。

2、职员动态基本良好,没有发现异常现象。都是平稳的过渡或自行退出,行政处分也正常进行,只是先前原有的站员尚未录入行政处分以外,现今在今年新加入公司职员及共站的站员均记录号行政处分记录。现今暂时保存在工作表,尚未过渡输入到人事系统,xx年初行政人事工作将从此着手开始工作。努力完善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

3、公司组织结构基本良好,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组织机制结构,让公司运作更加的良好,保持公司内部管理衔接更加协调及顺畅。

4、公司章程也开始进一步的完善,公司简介也已完全出炉。为适应现代的宣传需要,做好了相应的准备。极大的改善了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及树立自己本身的形象。

五、共站方面

1、各个站员保持对共站的兴趣不减,仍有部分外界孩子想加入,但鉴于公司情况,暂缓了吸收及准加入。

2、各个班团体协调工作尚未完成及没有试验过,现在每个班团体均是独立自主的管理自己范围的相关事务,然而各个班团体都是在服务于公司为宗旨的前提下而开展工作。

3、共站的各个组织今年初开始从行政专职向文化娱乐活动的转变,截至到年底已经基本完成。但部分班级仍有参加公司行政方面的管理,公司录用依然全部是共站站员。共站领导公司,共站为公司而服务原有的路线及宗旨依然没有改变,改变的是日常活动和工作安排。

4、共站的站员是否承认是共站的站员及如何证明是共站的站员,先前都是以写日记为准,到今年完全向转变为是否参加共站的活动而证明及承认是否是共站的站员。

5、共站的成行分依然有效,并继续执行相关奖惩条例,也完善部分站员管理的制度。

以上是公司 年的工作年度报告。公司的路虽然异常的艰难与困苦,但是,共创的团队依然没有改变,依然团结一致。克服一个个困难,从而向稳定发展的方向迈进。相信,今后有个站员及公司职员,公司一定会更加成功、美好。

20xx年即将成为过去,在公司将近一年的时间中我通过努力的工作,在项目经理的严格要求和同事们大力的支持协助下,在材料管理中严格把控各个环节,认真负责,也有了一点收获。我自5月初到建投综合一号楼项目部负责材料管理以来,使得我管理的材料、工具、机具没有发生不合理使用和丢失损坏。临近年终,我感觉有必要对自己的工作做一下总结。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自己,以至于把工作做的更好,自己有信心也有决心把明年的工作做的更好。下面我对一年的工作进行简要的总结。

一、今年工作的回顾

1、在对材料管理的工作认识方面:今年8月我参加了总公司组织的材料信息化管理培训班的学习,通过学习对继续提升我的材料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了进步的平台。作为一个材料员我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本岗位所规定的职责,认真执行材料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把项目部的一切材料、工具、机具等财产当成自己家的财产一样使用和保管好。

2、工程材料的管理中严把收发料关。一是认真做好钢材及各种材料的进货检验,验收材料与发料单上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相符,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在使用前再次会同施工员进行复查,若发现不符合标准规格、数量等要求的材料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换货或者退货。二是根据实际收入填写材料收入验证明细表,将材料合理、安全、整齐、分类码放在施工现场的临时仓库,做好标识。三是在每次材料发放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填写材料领用单发料。四是对于工程的积压和不合格的材料,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积极与供货商联系进行调换。

3、在施工过程中,对各种工料、机具的使用和管理做到要由专人负责,尤其是抽水机(泵)主动向操作人员讲清如何合理安全使用、管理和维护,发现不合理使用的要向项目经理汇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每次工程完成后要把所有的工具、机具进行全面检查、维护、保养,为下次工程做好准备。根据工程实际材料使用情况进行入账、消账,做到账物相附。

第一步,对材料分类分项管理。首先把长线材料分类管理,经常使用的材料码放在一起,每种材料按名称、规格、数量做好标识,做到一目了然。

第二步,对工具进行分项管理。把贵重工具和一般工具分别放在不同的工具箱里存放,特别要对贵重工具进行保护,箱外注明内存工具名称;长线工具和明线工具分开码放,大型工具放在明显处,每个工具按名称、规格、数量进行有效标识,做到人人都能看得见找得到,好坏要分开。

第三步,施工机具重点管理。在施工中做到专人使用、定期保养和更换机油。发现问题后立即处理,保证工程安全使用。

第四步,材料管理台账按材料、工具、机具分类登记。注明它们的名称、规格、数量、出厂日期、好坏程度。每次工程完后,按实际数量做好入账、消账和每月的材料报耗,与财务做到账物相符,每年终进行核对结转,发现不符及时改正。

5、对仓库的管理做到定期打扫、检查、安全、防火,发现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及时处理。

6、通过实际工作经验,我总结出做好材料管理工作要做到“四勤”:勤管理、勤检查、勤维护、勤核对账目。

二、关于明年工作的计划和打算

1、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部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坚持自始至终的做好材料管理工作,加强对施工全过程中的材料管理,做到事前预测分析,事中检查落实,事后评估小结,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发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坚持材料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减少和避免损失,对外打好交道,对内当好管家。

2、建立一套完整的材料管理制度,包括材料的目标管理制度、材料的供应和使用制度及奖罚制度。以便组织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储备、供应、回收和利废,并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督和考核,以保证顺利实现承包任务和材料使用过程的效益。

3、加强材料计划管理。施工项目材料计划是对施工项目所需材料的预测、部署和安排,是指导与组织施工工项目材料的订货、采购、加工、储备和供应的依据,也是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节约资金的一个重要因素。

按照项目施工要求,督促和协助施工人员做好材料的供应计划、采购计划和节约计划的审查。力求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4、严格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做到大宗材料一律由现场收料员、工种施工员和班组长共同验收,做好试验并建立台帐,其它材料由保管员验收入库。报支发票时,发票、验收单和各种小票签章齐全、手续完备,先由材料会计审核而后由分管材料的领导审批。甲方供料由材料员到甲方开取领料单,报材料核算部门登记,材料到场后,现场对进场入库材料严格执行验规格、验品种、验质量、验数量的四验制度,就其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手续。

5、做好进场入库材料的保管和清退工作,减少损失和浪费,防止流失。一是根据各类材料的特点,采取有效的保管措施,建立健全保管制度。对砂、石等大宗材料的堆放场地要平整,松土要压实,钢材按钢号、品种、进场顺序分别验收堆放,做到先进先用,对于各种工料应采取随班组转移的办法,按定额配备,增强工作责任感,减少丢失和避免混用。清退租赁设备、材料时做到认真负责、账实相符。

二是要求门卫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进、出场人员、车辆的有关台帐,严格履行门卫制度。

三是仓储材料按不同规格科学合理摆放,标志鲜明,便于存取、查点。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材料不致变形,按材料性能分门别类,按类分库,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防渗、防潮、防腐、防火、防老化等工作。

6、现场严格限额领料,坚持节约预扣、余料还库,收发手续齐全,并记好单位工程台帐,促进材料的节约和合理使用。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工具随时进行清理,做到工完场清,现场无剩料。施工班组完成施工任务办理任务书验收时,应同时办理边角余料、残、旧废料的退料手续,若发现场地不清、余料不退,现场材料员及班组长不予签证验收。旧料按使用价值划分等级,回收利用。已无使用价值的残旧模板、脚手架料、金属配件等都进行回收处理,材料的包装品也应及时回收处理。

7、加强周转材料管理,提高利用率。周转材料价值高、用量大、使用期长。对周转材料管理的要求是在保证施工生产的前提下,减少占用,加速周转,延长寿命,防止损坏。周转材料应由队或项目部统一管理,及时做到随拆、随收、随清理、随修理、随保养,包干到人,堆放整齐,对于手持小型周转材料列户到人,以损换新。对丢失或保护不善给予照价赔偿。

8、加强原始记录统计和分析,做好材料核算工作。健全库房帐卡管理,及时做好材料的入库,盘存、发放、退库、回收等记录和凭证的保存、统计、分析。坚持进行材料的中间核算,工地材料员要按月汇总,报工地材料消耗情况。一般按分部工程来分阶段,进行材料实用的分析和核算,这样可随时发现问题,防止材料超用,掌握材料的盈亏,通过核算总结材料管理的经验和弊病,通过改善加强材料管理,更好地提高企业的效益。

总之,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要更加努力学习,增强自己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建筑业的发展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殡葬工作总结报告 殡葬管理人员年终小结篇三

1、合肥明光电镀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建成,有标识,有台帐及危废管理计划,危险废物委托合肥吴山固体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基本达标。

2、安徽伟宏钢构有限公司危废贮存场所而进一步规范,有台帐及危废管理计划,危险废物委托合肥吴山固体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3、保定天威电气设备结构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危险废物委托合肥吴山固体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但需进一步规范危废贮存场所,完善台帐及危废管理计划。

4、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及合肥杏花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根据母公司要求一并委托合肥吴山固体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有台帐及危废管理计划,但合肥杏花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需进一步规范。

5、安徽中铁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采用了新工艺,全年无危废(废沥青)产生。

同时我局根据行业特点,对合肥超艺彩色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的18家单位危险废物均已交由危险废物有资质单位处置;对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企业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我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各环节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特此报告!

殡葬工作总结报告 殡葬管理人员年终小结篇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要求,全市所有死亡人员尸体必须全部实行火化。市直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要建立死亡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措施,一律取消棺木,火化后骨灰放入骨灰堂或深埋不留坟头,对私埋土葬者从严惩处。

对怀疑患非典病疫死亡或死于非典型肺炎患者的遗体,要严格进行消毒处理,及时就近火化,不准转运,不准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和利用遗体举行其他形式的丧葬活动。

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宣传标语、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火化工作的重要性,使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认识,深刻理解遗体火化是当今社会最文明、最卫生的一种方式,也是控制各种病疫传播的有效方法。通过宣传转变一些群众的封建迷信思想,自觉进行遗体火化。

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要加强对村级红白理事会的管理,制定完善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特点,分别提出不同的要求。在非典传染病疫流行期间,要增强防治防范意识,组织相关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运送火化尸体必须统一使用市殡仪馆专用车辆或经民政部门批准的专用运输车辆(收费按民政局物价局标准),不得随意使用三马车、农用车等没有防护措施的其它车辆。

也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实行消毒火化,火化后的骨灰可按死者家属的意愿进行处理。

在殡仪活动中,不得乱发讣告;不得请客摆席、大操大办;不得使用大罩、请吹唱班子;不得大规模聚集人群,造成交叉传染;不得搞任何封建迷信活动;不得燃放属于违禁品种的烟花爆竹。

殡葬工作总结报告 殡葬管理人员年终小结篇五

殡葬文化,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并沉淀下来的,集中了人们对死亡的认识、生存的价值、人性亲情等有关于人类本源性问题思考得出的结论。下文是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加大殡葬改革力度,革除丧葬陋习,移风易俗,大力提倡和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把殡葬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殡葬设施用地和资金,保障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地级市、县级市和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县为火葬区;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为土葬改革区。

火葬和土葬改革区的具体划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市、州(地区)人民政府(行署)同意,省民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告。

第六条各级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各级土地、公安、工商、卫生、物价、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环保、民族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民政部门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七条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采取各种形式,配合民政部门共同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工作。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本单位或者本辖区开展有关殡葬活动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工作,把丧葬习俗改革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第八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对自愿实行丧葬习俗改革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火葬管理

第九条火葬区内死亡者的遗体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就地就近火化。国家公务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必须火化,不得以任保理由进行土葬。

异地死亡者的遗体,因特殊情况需要运出死亡地的,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第十条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应当提交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或者死亡者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或者无名、无主尸体火化,由死亡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出具火化通知。

第十一条死亡者的遗体应当及时火化。需要保存的,应当办理保存手续。未办理保存手续,经书面催告后超出期限的,殡仪馆可以将遗体火化,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

患烈性传染病死亡者的遗体,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立即火化。

第十二条骨灰应当采取寄存、深埋、植树或者其他不占、少占土地和不污染环境的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应当实行火化的人员死亡后,按规定享受丧葬费待遇的,有关单位凭火化证明发放丧葬费。

第十四条经公安机关确定、拍照后的无名、无主遗体,由殡仪馆负责接运、火化;火化后的骨灰,3个月内无人认领的,由殡仪馆自行处理。

第三章土葬管理

第十五条土葬改革区的人在土葬改革区内死亡后可以实行土葬。但是,应当积极推进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提倡节约、简便、环保、肃穆办丧事的新风尚。

土葬改革区的土葬用地应当纳入土地利用计划。

第十六条土葬改革区的人在土葬改革区内死亡后,应当将遗体安葬在公墓或者公益性墓地。

未建公墓或者公益性墓地的地区实行深埋不留坟头的葬法。

第十七条少数民族人员死亡后,需按本民族习俗土葬的,应当到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埋葬。

第十八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及住宅区;

(三)水库和河流堤坝附近及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视线可及的地方;

(五)通讯光缆、天然气和输油管道两侧200米范围内。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九条省民政部门根据本省的殡葬工作规划和需要,提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市、州(地区)、县(市、区)人民政府(行署)应当根据省民政部门的布局规划,制定新建、扩建、改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的计划,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地级市、县级市和有条件的县应当建设火葬设施。

第二十条建设殡葬设施和设立殡葬服务单位按以下规定审批:

(一)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二)设立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设立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四)设立公墓和扩建公墓,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

(五)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经批准设立的殡葬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建设殡葬设施和设立殡葬服务单位。

第二十一条公墓建设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绿化面积不得少于墓地面积的20%以上;

(四)规划、设计应当有文化艺术含量。

第二十二条公墓墓地、穴位和骨灰存放格位不得预售、转让、传销和炒买炒卖。

公益性墓地和安置性墓地,不得用来从事经营性活动和提供他人进行牟利。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二十三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墓、公益性墓地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保持殡葬服务场所、设备、设施的整洁和完好,防止污染环境,提供文明、规范、优质的服务。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职业道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要财物、刁难丧事承办人。

第二十五条殡仪服务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的殡仪车、遗体冷藏设备、火化机等殡葬设备。

火葬区运送遗体应当使用殡仪专用车。没有殡仪专用车的地方运送遗体车辆应当进行必要的消毒技术处理,确保卫生、无污染。

第二十六条建设殡葬设施和设立殡葬服务单位,除建设火葬场及从事尸体火化业务的殡仪馆以当地政府投资为主外,其他实行并鼓励多元化的投资。

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应当经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并予以公布。

第五章丧事活动和丧葬用品管理

第二十七条丧事活动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申领营业执照。

禁止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禁止在火葬区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将应当火葬的遗体土葬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强制执行,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在公墓、公益性墓地以外或者在禁止建造坟墓的地区建坟的,由县级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宗教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予以强制执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未经批准建设殡葬设施和设立殡葬服务单位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墓穴占地面积超过标准的,由县级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预售、转让、传销和炒买炒卖墓地、穴位、骨灰存放格位,利用公益性墓地、安置性墓地从事经营和牟利活动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土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城建、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六条拒绝、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或者侮辱、殴打殡葬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收受财物、刁难丧事承办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民、台湾同胞、华侨和外国人的丧葬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在一百多万年之前,我们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祖国辽阔富饶的土地上,经过漫长的岁月,人们生活活动的扩大,原始人群逐渐被一种固定的生活集体所代替,出现了氏族公社的社会组织。在公社内部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没有贫富不均,每个成员地位是平等的。反映在丧葬问题上极为简单,如一个成员去世后,后人不忍见死者遗体腐坏,用柴草盖上,埋在野外,既不挖坟墓,也没有礼仪。而随着社会进步人们采用了土葬。

中国原始社会时期,逐渐产生了宗教迷信灵魂不死的观念,过去没有亲人死后埋葬的习惯。自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以后,就有了埋葬亲人的习俗。唐杜氏《通典》说太古时代凶礼中规定“;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棺椁”。在半坡遗址墓碑中,埋葬的死人多是头朝西,表示灵魂寄托西方的意思。这种宗教信仰,对祖先的崇拜观念,在我国母系氏族就产生了。到了奴隶社会时期,厚葬之风和迷信活动更加盛行,奴隶主阶级为利用宗教迷信维持其统治,大力提倡对凶礼的习俗,甚至把奴隶也作为祭品杀掉,作为殉葬品埋掉。商周时期制定了"贵贱有仪,上下有等"的葬制,天子、诸侯、大夫、士及一般奴隶主死了,在殓、殡祭上从时间、仪式棺椁到殉葬品都有等级区分,而奴隶则只“举而委之”或当殉葬品活活埋掉,如古侯家庄西北冈发现的大墓,墓室面积三百多平方米,深达12米,墓室中埋有执戈的奴隶和狗。棺室雕花饰纹,摆满了珍贵服饰器物。椁项排放着商王的兵器和仪仗执器奴隶、男女侍从奴隶,还有儿童和供玩的狗猴等动物。象这样的大墓一般要杀生殉、杀祭三四百人,这种奢华、浪费、残酷的杀葬陪葬实在令人发指。

殡葬工作总结报告 殡葬管理人员年终小结篇六

生老病死是人类发展和进化的自然规律,殡葬业和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有着密切的关联。下文是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本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殡葬管理工作,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的新建、扩建和设备的更新改造所需资金,财政部门根据需要给予支持。

第四条市民政部门是本市殡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具体管理工作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负责;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城市规划、土地、市容、卫生、环保、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五条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应当在本单位或者本区域内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七条殡葬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供规范、优质、便民服务。

第二章丧葬管理

第八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死亡后,遗体实行火葬。蓟县山区个别不具备实行火葬条件的,可以实行土葬。具体土葬区域由市人民政府划定。

少数民族按照本民族丧葬习俗实行土葬的,应当在民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埋葬。

第九条按照本条例规定实行火葬的,应当将遗体尽快就近火化。

依法实施强制隔离治疗的传染病人、传染病疑似病人的遗体以及在隔离观察期内与传染病人、传染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遗体,由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或卫生防病机构消毒处理后,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应当指定殡仪馆运送并立即火化。

其他传染病患者遗体,按照规定立即消毒,并于二十四小时内由其家属安排火化,拒不火化的,强制火化。

非正常死亡的遗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按照本条例规定实行火葬的,遗体应当在本市的殡仪馆火化。禁止将遗体运往外地或者在本市土葬。

外地人员在本市死亡的,应当尽快在本市的殡仪馆火化。因特殊原因需要将遗体运回户籍地的,必须出具户籍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并到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备案。

境外人员在本市死亡的,其遗体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办理遗体火化手续,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出具证明:

(二)非正常死亡的遗体、无主或者无名的遗体火化,凭县级以上公安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十二条遗体的运送、存放业务,由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车辆由市民政部门配发统一标志。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遗体的运送、存放业务。

禁止在殡仪场所以外的地点存放殡仪车辆。

医院太平间的殡葬业务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第三章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提倡文明殡仪。民政部门应当设立专门殡仪服务场所,方便群众进行殡仪悼念等活动,并通过文明、节俭、快捷的服务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办丧事。

第十四条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影响市容环境。

禁止利用丧事活动勒索财物。

第十五条禁止在街道、楼群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摆放或者焚烧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进行吹打念经、抛撒纸钱等迷信活动。

禁止在干线道路两侧摆放花圈、花篮。在其他地方摆放花圈、花篮,不得影响周围群众生活和通行。

第四章骨灰安置与公墓管理

第十六条提倡骨灰以深埋、撒放、植树葬等方式安置。

遗体火化后,骨灰可以存放在殡仪馆骨灰堂或者安葬在公墓内,农村地区可以存放在为本乡、镇村民服务的公益性骨灰堂或者安葬在公益性墓地内,也可以深埋。

禁止在可耕地(包括承包的责任田和自留地)、宜林山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和河流堤坝、铁路与公路两侧建造坟墓。

禁止将骨灰装棺埋葬。

第十七条禁止在公墓以外修墓立碑。原有分散的坟墓应当迁至公墓、骨灰堂安置或者平毁。

第十八条市民政部门根据本市实际需要,对用于安置骨灰的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公墓的建立。建立公墓应当节约用地,尽量利用荒山瘠地,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城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农村地区可以根据需要建立为本乡、镇村民服务的公益性骨灰堂或者公益性墓地。禁止利用公益性骨灰堂或者公益性墓地从事经营活动。

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和区、县民政部门对公益性骨灰堂和公益性墓地的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十一条建立经营性公墓必须经市民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建立的经营性公墓由市民政部门监督管理。

农村地区建立为本乡、镇村民提供骨灰安葬的公益性墓地,必须经区、县民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禁止非法买卖、转让墓穴或者骨灰存放格位。出售墓穴或者骨灰存放格位应当查验购买者提供的火化证明或者其他合法证明。

第二十三条经营性公墓的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提取不低于墓穴销售总额百分之十的资金,作为公墓维护管理费用,单立账户,专款专用。

公墓维护管理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由市民政部门监督。

第五章丧葬用品管理

第二十四条民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租赁活动实行监督管理。

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实行定点管理。定点设置的规划和布局,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禁止生产、销售用于土葬的棺木、棺罩。

第二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纸人、纸牛、纸马、冥币以及其他用于丧葬活动的迷信用品。

第六章殡葬服务

第二十六条殡仪服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索要或者收受财物,不得刁难死者的单位和家属。

第二十七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当按照与死者家属或者其代理人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服务项目提供服务。

第二十八条殡葬服务单位对骨灰的存放、保管应当尽职尽责,不得损毁和丢失,对正当的祭奠活动应当提供便利。

第二十九条殡仪服务收费和经营丧葬用品应当明码标价,由民政部门会同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监督。

第三十条死者的家属或者单位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应当及时受理,认真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遗体运往外地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或者区、县民政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遗体土葬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或者区、县民政部门会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死者家属起葬、安排火化,拒不执行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遗体运送、存放业务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或者区、县民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从事遗体运送的车辆依法予以登记保存。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影响市容环境或者利用丧事活动勒索财物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或者区、县民政部门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街道、楼群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摆放或者焚烧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进行吹打念经、抛撒纸钱等迷信活动,或者在干线道路两侧摆放花圈、花篮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或者区、县民政部门责令死者家属改正,并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市容、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执法时先发现的,也可以按照规定的职责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设置坟头、碑志或者将骨灰装棺埋葬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或者区、县民政部门会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死者家属或者责任人限期将坟头、碑志清除或者起葬。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规定出售墓穴或者骨灰存放格位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区县民政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私自修建墓地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区县民政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私自修建墓地者将坟墓清除,恢复原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性公墓的经营者不按规定留取公墓维护管理费用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制造、销售用于丧葬活动的迷信用品的,由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区县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可以处制造、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索要或者收受财物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退回,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殡葬服务单位不按照与死者家属或者其代理人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服务项目提供殡葬服务或者对存放的骨灰保管不尽职尽责,发生损毁和丢失的,由殡葬服务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殡仪服务收费和经营丧葬用品收费不明码标价的,由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二条殡葬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处罚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2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殡葬文化,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并沉淀下来的,集中了人们对死亡的认识、生存的价值、人性亲情等有关于人类本源性问题思考得出的结论。或许这个答案永远都不圆满,所以我们一直在不断的思考探索,从未停歇的思考和探索也就是我们传承传统殡葬文化的过程。

中国殡葬文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山顶洞人的遗骸周围,撒有含赤铁矿的红色粉末,并有钻孔的兽齿、石珠、骨坠等装饰品随葬。这几乎是最早最原始 的土葬。随着历史的发展,出现了阶级,殡葬文化也处处体现的阶级的“三六九等”,在墓地、葬具和随葬品等方面都有所体现。从北京猿人将洞穴上层当作生者的 居室,下层为死者的墓地。到秦始皇陵的规模及豪华程度,俨然一幅宫城都邑图,将“事死如事生”的丧葬礼俗发挥到了极致。直到明、清两代的殡葬礼仪已经形成 一套隆重而繁琐的殡葬礼仪。

整个土葬时期,实行土葬主要是为了防止死者被野兽吃掉,同时也是为了使死者的得到永恒的安息和葬地。中国人之所热衷土葬,一方面是人们对土地十分依赖和留 恋,此外人们还认为土地埋葬先人的形式是为死者提供了另外一个活动的空间。新中国成立以后至今,我国开始逐渐推行“火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文化的生活不断丰富,人们逐步从满足基本生活要求提升到满足精神需求的层面。殡葬行业也从满足人们基本的处置遗体的需求,逐步上升到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高度。

殡葬工作总结报告 殡葬管理人员年终小结篇七

遵义市的殡葬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遵义市殡葬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大力推进本行政区内的殡葬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殡葬改革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绩效管理。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按“坚定不移、积极稳妥”的原则,科学合理、分步推行。

第五条 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全市殡葬行政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各级殡葬管理机构负责殡葬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级国土、林业、工商、城管、交通、物价、公安、司法、规划、卫计、环保、住建、民族宗教、财政、文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殡葬改革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村居自治组织,应当积极做好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殡葬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同级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把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服务设施,作为政府殡葬公共服务基本保障,建立财政保障和享受民生优惠政策机制。

殡仪馆:提供遗体处置、火化、悼念、守灵以及骨灰存放等殡仪服务活动的综合性场所。

殡仪服务站:提供悼念、治丧活动的服务场所。

火化场:开展遗体火化的服务场所。

公墓(骨灰堂):提供安葬、安放骨灰或者安葬遗体的公共设施,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为城镇居民或其他公民提供服务;农村公益性公墓为农村村民提供服务。

第九条 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按下列规定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二)建设殡仪服务站,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四)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市)民政部门审批。

因建设需要搬迁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火化场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设置公墓:

(一)林地、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

(二)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饮用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其他的应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二)恢复或建立宗族墓;

(三)农村公益性公墓为农村居民以外的人员提供墓穴用地和骨灰存放;

(四)转让、买卖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

(五)为尚未死亡的人员出售、租用墓穴(格位)。但夫妻健在一方、高龄老人、危重病人确保自用的除外。

第十二条 埋葬骨灰的单人墓和双人合葬墓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

第十三条 公墓租用人对墓地穴位、骨灰安放格位享有限期租用权,但没有处分权。每期租用最长不得超过20年,到期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用手续。

第十四条 丧事活动应当遵守环境卫生、交通管理和城市市容的规定,不得污染环境,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办理丧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丧事活动大操大办;

(二)设有集中治丧场所的地方,在其它场所搭设灵堂开展治丧活动;

(三)在集中治丧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送葬时在城镇区域燃放烟花炮竹和抛撒纸钱;

(五)在医疗机构太平间设置灵堂、开展吊唁活动。

第十六条 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在丧葬活动中举行正常的宗教仪式,应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

第十七条 提倡灵堂布置简易化、人性化、电子化,积极推广可重复使用的花圈、挽幛、绢花等低碳环保产品。

第十八条 死亡证明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正常死亡人员,由医疗卫生机构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二)非正常死亡人员,由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死亡证明。

第十九条 遗体接运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遗体接运应当由专用运输车辆进行,严禁其它车辆从事遗体接运;

(四)需将遗体在省内跨地区运输的,由死者死亡地市级民政部门依法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 遗体存放及捐献按下列规定办理。

(二)医疗教学、科研等单位需要利用遗体进行教学、科研以及自愿捐献遗体供教学、科研的,使用遗体的单位和死者亲属应先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第二十一条 遗体火化按下列规定办理。

(三)非正常死亡人员遗体、无名尸体,由公安、法院出具火化通知,以及殡葬管理部门出具《遗体火化通知单》,火化场所查验后进行火化。

第二十二条 凡患传染病死亡的遗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严禁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

第二十四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有土葬习俗的10个少数民族实行遗体土葬深埋的,应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埋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十五条 骨灰领取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骨灰的领取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第二十六条 骨灰处理按下列规定办理。

(三)骨灰由殡仪馆免费保存30日,逾期需按规定交纳保管费;满6个月无人认领的骨灰,经公告3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视为无主骨灰。无主骨灰,由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进行无污染处理。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公墓以外建墓立碑;

(二)在公墓内建立大墓、豪华墓;

(三)实行火葬的区域,骨灰装棺土葬。

第二十八条 生产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二十九条 生产、销售殡葬用品,须经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

第三十条 禁止生产、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和违规墓材。禁止在火葬区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

第三十一条 殡葬服务单位是指依法为殡葬活动提供服务的相关组织。

未经民政部门批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承办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冷藏、火化及骨灰存放等殡葬服务。

第三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设备的管理,保持殡葬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的整洁和完好,加强环境绿化、美化,防止环境污染。

第三十三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遵守职业道德,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提供优质高效、快捷便民的服务。

第三十四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库,提高信息登记管理水平。

第三十五条 殡葬服务单位收费应经物价部门依法批准,并应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殡葬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投入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政府殡葬公共服务能力。

第三十七条 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为“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所产生费用纳入当地财政保障,鼓励增项服务纳入保障范围。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

(一)具有遵义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在遵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本市户籍的学生,驻遵部队现役军人;

(四)自然灾害中死亡的人员;

(五)无名尸体。

凡享受国家、企业、有关机构丧葬补助费用的人员不属免除范围。

第三十九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积极主动推出低价、减免惠民服务项目,为低收入人群殡葬活动提供服务。

第四十条 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会同建设、国土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由民政部门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民政部门或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十三条 阻碍、干扰殡葬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党员干部,除按本办法规定处理外,另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六条 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外国人死亡,要求在本市安葬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9年12月25日发布的《遵义市殡葬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号)同时废止。

殡葬工作总结报告 殡葬管理人员年终小结篇八

推行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陋裕,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我乡成立了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民政、妇联、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土地所、市发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上油岗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乡民政所,王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这次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乡党委、政府制定了《上油岗乡殡葬改革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并明确各行政村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各村民组明确了一名殡改信息员,形成上下贯通的殡改领导机构和组织体系,确保把殡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动员学习,加强宣传。乡党委、政府在全乡村丧事大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了《殡葬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并印发宣传单100余份,出动宣传车20台次,在首集街口刷写固定永久性宣传标语两条,形成启动之故者火化的浓厚舆-论氛围,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审批程序,积极筹建基础设施。土地所、环保所等有关部门会同各村正在积极选址,筹建村级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上报,截止目前,选址工作已接近尾声,正在准备材料上报。

五、提倡移风易俗,加强市场管理。工商所、市发中心、派出所等乡直有关部门以本次殡改为契机,认真对我乡范围内的殡葬用品市场进行了彻底整顿,完善有关手续,规范市场,严禁兴建封建迷信设施和从事封建迷信的丧事活动。

通过以上五次措施的落实,我乡殡葬改革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加大殡葬改革力度,从而来促进我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现资源、环境、人口协调发展。

殡葬工作总结报告 殡葬管理人员年终小结篇九

(一)xx州xx县。全县辖4镇7乡93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住着汉、壮、苗、彝、瑶、傣、蒙古、仡佬8种民族。

该县于xx年8月启动殡葬改革,县殡仪馆正在组织建设中,遗体暂运往西畴县殡仪馆火化。全县殡葬改革分阶段分乡镇集中推行,目前已实施麻栗镇、大坪镇、董干镇、天保农场的殡葬改革工作,实现殡葬改革全覆盖。

主要做法:鼓励引导农村殡葬改革工作实行村民自治。由各村组织召开群众会议,决定本村公墓选址、土地协调、筹资筹劳自主建设,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通过村规民约对村内殡葬事宜进行监督管理。如麻栗镇红岩村,按每户出资1800元并投工投劳建设,按现有人口数建墓穴,于xx年11月14日建成并投入使用,由群众会议抽签确定墓穴;大坪镇马鞍山公墓将镇级公墓与村级公墓合建,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40万元,土地由项目所在村委会协调,管理方式由项目所在村委会根据权属实行村民自治。积极鼓励引导其它50户以上村组或连片村小组采取村民自治方式自建村级公益性公墓。公墓建成后原则上不接纳异地骨灰安葬,便于各村管理村内殡葬事务。xx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以村民自治为主、政府引导为辅,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小型、实用、便民”特点突出,不仅解决了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乏、公墓选址及建设报件审批难问题,还为后期推进殡葬改革和公墓运营管理增加持续动力。

(二)xx市xx区。下辖5镇2乡69个村委会、3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8.5万人。该区殡葬改革工作于xx年5月17日启动,xx年3月1日全面推行。

主要做法:一是采用bot模式运作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即民间资本建设+50年管理经营权后移交政府模式)与xxxxxx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建设投资协议,于xx年2月27日成功运营。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位于xx区大街街道朱家庄社区,总规划978亩,规划投资4.5亿元。一期312亩(含殡仪馆50亩)。殡仪馆设有殡仪服务区、遗体脱洗化妆区、冷藏区、悼念区、休息区、火化区、办公区、停车区、骨灰寄存区等。为方便服务群众,殡仪馆除提供遗体接运、火化等基本服务外,还提供纸棺材、守灵室、生态循环利用花圈等选择性服务。二是按照“项目并点、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将全区45个村、镇级公墓整合为14个点建设,涉及管理费用、安葬顺序、墓碑样式等运营管理模式由所涵盖的村(社区)群众代表大会决定,由所在乡镇政府统一运行管理。将公墓绿化纳入林业造林范围,把殡葬改革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同安排、同落实。三是推行全区域殡葬改革。结合区实际,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听证、讨论,形成全区“一盘棋”思想,将全区行政区域全部划为火化区,规定从xx年3月1日零时起,凡在xx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死亡的人员必须一律实行火化(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死亡报告、遗体运送、火化、骨灰安葬等全程跟踪服务,给予500元/具的遗体跟踪处置专项工作经费,实现了“行政区域100%划定为火化区、公益性公墓100%覆盖、死亡后100%进行火化、火化后100%进入公墓”的目标。

(三)xx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元江县下辖5乡2镇3个街道81个村(居)委会763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22.42万人,居住着汉、哈尼、彝、傣等多个民族,少数民族占80%以上。该县殡葬改革工作于xx年12月启动试点运行,于xx年9月将行政区域内全部划定为火化区,从xx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火化全覆盖。

主要做法:一是合理规划公墓建设点。根据辖区内交通状况、自然条件、民族习俗、地区差异等因素,组织民政、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群众意见建议,调整、修编土地、林业规划,科学确定93个公益性公墓建设点,建设模式有经营性公墓与社区公益性公墓合建,镇级公墓与村级公墓合建、村级公墓单建等形式,合建公墓按村(社区)分片管理,公墓于xx年12月底全部投入使用。二是公益性公墓管理运行实行村民自治模式。联合建设,分区管理,管理费用由各村按照“四议两公开”原则决定收取。三是敢于动真碰硬。对个别“钉子户”,敢于动真碰硬,由村组干部、镇应急队、民政、公安、武警等部门人员坚决依法强制实行火化。自xx年以来,强制起棺火化7起。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该县殡葬改革工作于xx年1月1日起实现了“四个100%”工作目标(即:辖区100%划定为火化区,火化区火化率达到100%,火化后骨灰100%进公墓安葬,工程、项目迁坟100%迁移到公墓安置)。

(一)高位推动为前提。三县(区)均把殡葬改革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位推动。一是政府主导强推动。及时成立了以县(区)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民政、发改、财政、公安等20余个部门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乡镇也相应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殡葬改革应急队,定期听取殡葬改革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上下联动聚合力。紧扣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制定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制,将公墓用地管理、殡葬管理、殡葬服务、殡葬执法等工作职责分解、细化、明确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县(区)、乡镇、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三是严格考核促落实。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部门及乡镇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办法,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了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xx市xx区还将该项工作列为全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进行督查,为殡葬改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措施保障。

(二)设施建设打基础。三县(区)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和民生工程,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投入,不断加强殡葬配套设施建设,为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一是加大公墓建设力度。在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充分考虑交通状况、自然条件、民族习俗、城乡差别、地区差异、群众意愿等因素,通过镇村合建、多村合建、各村独建等多种形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丧葬的需求。如xx县通过群众自筹,政府补贴,已建成公益性公墓60余个,建成墓穴10000余个;xx区按照“镇村合建、多村合建”的形式将全区45个村、镇级公墓整合为14个点建设,建设墓穴19600余个;元江县多形式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93个,建设墓穴31747个,为“死有所化、化有所葬”的殡葬改革目标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大殡仪馆及殡仪服务投入力度。xx市xx区通过招商引资形式引进xxxxxx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管理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规划总投资达4.5亿元;xx市元江县自xx年以来共投入528万元实施了殡仪馆改扩建;xx县正在积极筹建殡仪馆。在殡仪馆的建设当中,不但考虑了土地规划、林业规划的要求,还充分考虑当地民众丧葬需求,努力提升殡仪服务水平。xx县在开展土葬用品市场清理整顿后,引导成立戴恩殡仪服务中心,组建20余人的殡仪服务队,提供移动灵堂、冰棺等选择性服务,为丧属提供上门“一条龙”服务;xx市元江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新增殡仪馆服务人员12人,提高殡仪服务质量和水平;xx区采取殡仪服务中心与公司合署办公模式,推行殡葬服务一体化,殡仪服务中心派驻人员到殡仪馆对殡仪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3人轮流驻守,公司30余人为全区殡仪服务提供“一条龙”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政策宣传求突破。破除陈规陋俗,转变丧葬观念是殡葬改革的突破口。在工作中,三县(区)坚持以倡导殡葬新风为着力点,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环保的殡葬风尚。一是注重宣传教育。通过签订殡葬改革书、张贴殡葬改革公告、发放殡葬改革告知书、召开群众会议、广播电视等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宣传,与群众算清生态账、土地账、丧葬费用账等“对比账”,使殡葬改革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良好的殡葬改革舆论氛围。二是依托基层力量。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殡葬改革信息员队伍,引导各村(社区)实行村民自治,成立红白理事会,将殡葬改革纳入村规民约,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上门做丧户思想工作,促使群众转变殡葬观念,自觉火化、自觉入公墓安葬,防止封建迷信、铺张浪费。三是倡导党员干部带头。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带头文明祭扫、带头拆除“活人墓”等,对阻扰、破坏殡葬改革的人和事严格追责,不留情面。

(四)资金到位强保障。一是设施上切实保障。强化殡葬基本服务的公益属性,各级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如xx区按照“每新建一个乡镇级公墓市级财政补助40万元,村级公墓补助20万元,县区财政不得低于此标准”配套资金。xx年至xx年区财政分三批共匹配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1040万元,市级补助1040万元,争取省、市资金120万元,共计2200万元。元江县连续投入财政资金528万元实施了殡仪馆扩建,投入1720万元支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二是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对国家确定的遗体接运、火化、遗体存放、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全部由政府免费提供,为深化殡葬改革打下基础。对实行火化进公墓安葬、树葬、花葬等殡葬方式的,一般群众给予4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众给予5000元补助。三是为专项整治提供保障。如xx区将乱埋乱葬清理整治补助纳入财政预算,按石坟搬迁3000元/冢、砖坟2500元/冢、土坟20xx元/冢,平毁空坟工时费100元/冢进行补助,共下拨补助经费133.05万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给予500元/具的遗体跟踪处置专项工作经费。

(五)制度落实作后盾。三县(区)将殡葬改革作为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制定一套完善、强有力的措施来保障推动。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如xx区先后制定了《xx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殡葬管理信息工作制度》《xx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元江县结合县情,先后制定出台了《元江县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元江县农村移风易俗改革试点(那诺乡)工作实施方案》等完备的殡葬管理法规政策体系,使殡葬事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在乡镇(街道)、村(居)建立信息员队伍,负责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及时上报本辖区居民死亡情况、协助丧属办理遗体火化、骨灰进公墓安葬等事宜,形成一张“反应灵敏、及时准确”的殡葬管理信息反馈网络。乡镇(街道)、村(居)一旦获悉情况立即作出反应。三是建立殡葬改革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县(区)、乡镇(街道)、村组各级分别成立殡葬改革应急处置工作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和工作措施,对出现不愿火化、不愿进公墓安葬等事件,县、乡、村干部坚持不懈地以“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不怕千辛万苦”的精神,日日夜夜坚守做好丧属思想工作,做到政策法规宣传到位,群众工作落实到位。对个别“钉子户”敢于动真碰硬,依法强制火化。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殡葬改革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不是一两个部门能承担和完成的任务,要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理顺关系,形成合力,建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作参与”的机制,共同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将全面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和“一票否决制”管理,强化殡葬改革工作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实行“县、乡、村”“三同时”推进。殡葬改革的难题在于“不患寡而患不公”,应树立全县一盘棋的理念,全县辖区全部划定为火化区。进一步修订完善《马关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省、州关于殡葬改革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根据人口数量、年平均死亡率等科学测算未来一定时期内我县的公墓分布、数量和面积。做好公墓用地选址、土地征用和林地报批等有关前期工作,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加快审批,采取政府主导与村民自治“两条腿”走路的工作方式,实行乡镇、村委会(社区)、村小组“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推进”,避免划分火化区和分类执行政策导致群众心理不平衡,做到一步到位,一步实现“四个100%”。使我县殡葬改革走上依法、有序、公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三)建立政府投入机制。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应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体现公益福利性的原则,将公益性墓地作为民生工程,将镇村两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逐年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完善殡葬基础设施,为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奠定基础。保障惠民殡葬资金,根据《马关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马政发〔xx〕139号),将惠民殡葬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和选择性服务费用,满足丧属的基本服务需求和选择性服务需求。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额减免,降低群众承担殡葬改革成本。安排殡葬改革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将乱埋乱葬清理整治专项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给予遗体跟踪处置专项工作经费。

(四)发动群众形成合力。殡葬改革工作的阻力主要在于封建传统思想遗留下来的丧葬陋俗影响,只要群众思想通就“一通百通”。多措并举、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与群众算清经济账、生态账、土地账等“对比账”,转变群众观念,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规、自觉实行殡葬改革、自觉参与公墓建设、强化自我监督管理,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殡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树立起新时代中国农村殡葬文明新风。

(五)加强殡葬应急队伍建设。殡葬改革是突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大事,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不言而喻,没有一支强有力的殡葬应急队伍,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执法机制,殡葬改革工作将举步维艰。建议组织建立一支由民政、公安、工商、林业、城管、国土等各有关部门协同参与的殡葬应急队伍,并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改变民政部门目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单打独斗”的现状。建立县、乡、村殡葬信息员库,形成“三位一体”的殡葬信息快速反应网络。

(六)健全和完善配套政策。殡葬事务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多个行业,要依照国家、省、州殡葬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在尊重少数民族地区丧葬习俗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殡葬改革配套措施,为我县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