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有资产清理自查报告(优秀8篇)

小编: 琉璃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国有资产清理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年委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院顺利完成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3月23日上午,医院召开了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医院纪委王红静书记、张进总会计师、规划财务部、医学装备保障部、审计办公室、后勤管理部、护理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护士长、资产管理员、科室秘书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医学装备保障部王溪主任主持。

会上,张进总会计师总结了医院20xx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工作成效,代表医院对参与20xx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人员表示感谢,着重对医院开展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作了布置。张进总会首先传达了国家财政部、卫计委有关组织开展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的文件精神,明确本次资产清查目的旨在全面摸清家底,建立监督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随后他结合医院实际,对今年医院资产清查的任务、范围、程序、方法、质量、时限等工作作了具体讲解和安排,指出此次资产清查工作范围广、部门多、数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院各部门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实施。最后,张进总会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统一行动、齐心协作、共同努力,坚决打好资产清查这场硬仗。

会上,新生儿科胡艳玲老师就病房仪器设备的管理作了经验分享;医学装备部傅宏佳副主任强调资产处置的相关要求;郑雪梅老师对医院资产管理部分制度进行了解析。

国有资产清理自查报告篇二

日前,仙游县医院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院纪检组、监察室、财务科、审计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科室资产管理责任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分管副院长杨金桂就医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要点、重点等进行了分工说明;财务科科长对本次清查工作的内容、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

院长郭赛雄在做启动动员讲话时要求,医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务必要正确认识国有资产清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清查,既要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的使用,又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他强调,直面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理顺资产管理的合法性,势在必行。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作为医院国有资产的责任管理者,要务必建立本科室国有资产电子档案,对资产账务不清楚的,要下决心摸清楚,真正做到摸清家底。成本核算中心要做好国有资产的成本核算工作,促进医院管理国有资产科学化、现代化、精细化进程,保证医院国有资产基础数据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国有资产清理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相关文件,年1月1日医院实行新《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为确保新旧制度的顺利过渡和新制度的有效实施,按照《财政部关于“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5号)的要求,必须对我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为了保证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成立中日友好医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清查工作;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执行监督。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是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是确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清查工作;三是对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拟定医院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和盘点操作指南;二是组织召开清查动员大会及相关业务培训;三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清查工作,反映清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汇报;四是对各职能部门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损失等情况,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汇总审核后上报;五是编制中日友好医院资产清查报表。

3、监督小组是清查工作的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清查工作的开展、实施情况和处理清查中存在问题的规范性。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固定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院的资产状况,为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做好准备工作,为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清查,完善我院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相关信息,建立我院固定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全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与资金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我院编制2012年及以后年度固定资产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清查基准日

四、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工作原则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医院组织,相关处、科室及包括院务部、规划财务处、信息中心、医工处、后勤保障处、基建处、工会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固定资产使用处科室,按照职责与分工实施清查工作,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

(二)工作方法

1、各相关处、科室,对其使用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自查。

2、由各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核查小组,对各处、科室的各类固定资产进行核查。

3、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核查和经济鉴证工作。

4、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要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

五、工作内容

此次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医院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房屋建筑物、医疗设备及其它设备的清查和制度完善。(一)固定资产清查固定资产清查是指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固定资产清查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完善制度完善制度是指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其他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已经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建项目,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六、工作依据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制度、规定

七、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年5月底-2016年6月底)。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职责;

3、各处、科室上报固定资产管理员名单;

4、开展资产清查动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初-2016年10月中旬)。

1、自查及核查阶段

2、清查损益鉴定阶段(2016年10月15日-11月初)

(1)由中介机构对清理出来的各项损溢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中介机构出具《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初稿;

3、问题汇总及调整阶段(2016年11月初-12月底)

(2)12月底前根据批示调整实物、财务数据并进行账务调整。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处、科室要加强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内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履行管理责任,配备强有力的清查人员,保证适当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认真做好清查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清查工作不走过场、不重不漏,结果真实可靠,确保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处、科室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把握好、执行好清查工作的各项政策,熟悉清查软件操作,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资产清查,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处、科室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处、科室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了解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五)档案管理相关职能处室对在资产清查中形成的资料,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各部门职责

1、国资办负责清查过程中各项政策文件及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并监督清查过程;汇总固定资产清查数据。

2、归口管理部门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清查计划,认真清点所管设备并登记造册。

3、各资产使用处、科室进行固定资产自查及配合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核查。

九、奖惩办法

领导小组根据各处室在此次清查当中的实际表现,对于能够按时按质的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及奖励;对于不能够按时按质的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以致影响全院清查工作进度的处、科室及人员,予以全院通报批评,视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十、附则

(一)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规划财务处。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日友好医院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国有资产清理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地矿总公司印发的《关于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通知》(陕地财资发[20xx]2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我院资产家底。对我院财务状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促进我院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全面清查核实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进行处理,夯实国有资产。

(三)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院要按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供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

此次我院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6月30日。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我院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总公司要求的“统一政策、统一步骤、同意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财务、纪检监察、后勤、药械等部门负责,采取自查和社会中介会计参与的方法,对我院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各类资产清查报表,并经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后向总公司上报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资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10月11日10月14日)

1.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和分工。

2.组织有关资产清查软件和资产清查报表等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10月15日11月10日)

1.开展自查,录入简历固定资产帐卡,编制资产清查报表。

2.收集、整理各类资产损失的证明、鉴定材料、函证等。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在11月10日前报总公司。

(三)总结阶段

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办法和制度。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院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清查工作机构由院长直接领导。院财务、资产、纪检监察、后勤、药械等部门组成。

六、工作要求

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精心组织,做到责任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国有资产清理自查报告篇五

下面是本站整理的关于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019全文和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为了保证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境外机构的资产清查由国内派出部门(单位)组织开展。

本次资产清查于2019年1月-2019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各中央部门应当于2019年8月31日之前将清查结果按要求报送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应当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将清查结果按要求报送财政部。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按照《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附件1)和财政部有关要求进行。

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资产清查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资产清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地方、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各有关方面要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克服困难,狠抓落实,按期完成资产清查,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资产清查结束后,财政部将组织对本次资产清查进行总结、通报。

财政部

2019年1月20日

20xx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逐步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努力提升学校综合实力。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资产管理意识。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逐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财政部2019年颁布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省政府2019年颁布了《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20xx年先后出台了国有资产 配置、处置、收入等配套管理办法,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提高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学校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制度,大力提升教职工的资产管理意识,自觉维护学校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是健全资产管理机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我校20xx年6月份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领导部门和决策机构,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挂靠财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今年,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能从财务处剥离,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处,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合署办公。学校国有资产统一归口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管理,改变我校过去资产多部门分块管理的格局,促进学校资产管理工作上水平。

三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我校自20xx年着手修订和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修订案在不同范围内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历时两年多时间,于20xx年6月出台和实施了《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启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期上报资产信息。财政厅自20xx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流程,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动态管理。根据省财政厅通知精神,我校财务处(国资办)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别安排人员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精心准备相关资料,组织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期完成各年度资产数据的上报工作,并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信息核查。

五是履行资产处置报批,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我校资产处置严格履行申请报批程序。学校收到处置批复文件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监察室、财务处(国资办)按照规定程序共同开展资产处置,要求资产使用部门(单位)及时办理核销资产实物和账面价值手续,确保账账、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xx年以来,经主管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设备共计1944台件,资产总值682万元。20xx年已按程序上报省教育厅资产处置文件3份,等待上级批复。

我校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自7月下旬开始,8月31日前完成,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第二阶段是开展校内资产清理,重点是设备资产,自20xx年8月份开始至今。

20xx年,我省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我校资产清理内容包括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被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清理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20xx年8月31日上报资产清理自查报告和报表。由于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为保证自查工作顺利开展,我校专门成立了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按主管部门要求,我校及时向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

自查阶段,我校资产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进度表,设立咨询电话,深入部门指导,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自查阶段正值暑期,参与人员战高温,积极投入工作,付出了辛勤汗水。在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校顺利完成了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按时上报资产清理报表和自查报告。并于9月下旬和10月下旬,分别接受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复查和省财政厅资产清理全面核查,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等资产。

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校自20xx年8月份开始,开展校内资产清理工作,重点是设备资产。财务处(国资办)向各部门下发资产清理文件和相关资产数据,汇总部门报送的资产管理人员名单。自20xx年8月中旬至20xx年1月,财务处(国资办)和设备处组织人员深入各部门督促检查,重点对有账无物、有物无账和待报废资产进行清理。20xx年3月,国资办将各部门20xx年资产数据下发,督促各部门继续做好资产信息的核对和盘点工作。

20xx年2月份以来,由设备处牵头,组织国资办、教务处、科技产业处对教学科研单位仪器设备开展复查,包括必查设备和重点抽查设备。必查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便携式投影仪、ipad等,重点抽查设备为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和捐助设备,覆盖面30%左右。截止到5月底,已完成了全校所有部门的资产清理复查工作。校内资产清理工作坚持做到时间服从质量,确保学校国有资产数据真实准确,为学校后续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我校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在校国资委和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财务处(国资办)和设备处以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得到了各资产使用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是全面核实资产,摸清学校家底。近年来,我校资产总量迅速增加。如何加强资产高效管理,有效发挥资产效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已成为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满足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的需要,我校高度重视资产清理工作,在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将资产清理作为20xx年度重点工作。目的在于全面准确掌握学校资产存量和结构状况,全面摸清家底。通过本次资产清理的自查、复查和全面核查,掌握了学校资产总量及其构成,为我校今后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准确资料。

二是增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20xx年,学校通过会议、通知、制度等形式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传达到校内各部门。本次资产清理工作涉及全校各部门(单位),绝大多数教职工参与其中,强化了教职工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产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切实解决了部分教职工对资产管理的模糊认识,有利于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资产管理工作质量。

三是健全管理体制,规范资产管理。20xx年6月份,学校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管用结合、相互制约”的资产管理体制,我校今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国有资产,打破了我校资产多头管理的状况,将有利于规范学校资产管理。

四是规范资产处置,优化资产结构。20xx年资产清理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对待报废的资产,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报废处置申请手续。学校按规定程序,分别于20xx年10月份和20xx年5月份两次向主管部门申请,对已不能使用、但未及时处置的行政办公和教学实验仪器设备1414台件、总值692万元的资产申报处置,经主管部门批复后办理资产实物核销和财务账面价值核减手续,将进一步优化学校设备资产的存量结构。

五是表彰管理先进单位,促进部门强化资产管理。通过资产清理自查和复查,学校绝大多数部门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较为规范,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责任心强,资产账物相符,大型设备使用有记录等。学校对资产管理较好的教学科研单位进行了表彰激励,将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单位)加强资产日常管理,从而提升学校整体的资产管理水平。

通过本轮资产清查自查、复查和核查工作,我校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学校少数部门(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资产规范管理意识。虽然明确资产管理人员,但缺乏责任心,不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导致重资产使用、轻资产管理。

二是存在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的情况。本次资产清理时,发现部分设备因损坏老化未及时报废,或因人员变动导致资产流失,或已捐赠但未办理报批手续,或因部门拆分合并、存放地点变化未及时办理调拨手续,部分会议礼品、学生奖品等消耗性物品作为资产处理,从而出现设备资产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的情况。部分已拆除的房屋构筑物因未办理资产处置手续,造成房屋建筑物资产有账无物、账实不符。

三是存在设备利用率低、闲置浪费的现象。一些教学科研部门的部分设备资产因利用率低而闲置浪费,形成在学校办学经费特别紧张的情况下,教学科研设施设备利用率低的现象。此外,学校少数大型设备购置未经科学论证,配置不尽合理,需要通过内部调剂,提高资产利用率。

四是少数人员缺乏产权意识。学校少数教师对科研经费购置资产或社会捐赠资产的产权意识较为模糊,认为该类资产属于个人所有,而不是学校的国有资产,导致对这类资产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无法有效充分利用。

五是本次资产清理发现的其他问题

近年来,我校基建项目配套购置的部分设备资产随基建项目打包入库到房屋建筑物资产,不利于设备资产的管理。检查中还发现:部分设备无资产标签;存放在各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医院而产权属于学校的资产,无法核实资产在用状况。

根据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复查、省财政厅资产清理全面核查反馈的结果,以及校内资产清查情况,针对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四点意见,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

第一、要强化资产制度宣传,提高资产管理认识

学校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学校国有资产的责任。不论资产管理部门,还是资产使用部门,都要加强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学习宣传,强化教职工资产管理意识,改变过去“重购置、轻管理”、“重需求、轻效益”的认识,从自身做起,从部门做起,自觉加强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要加强资产管理培训,增强资产管理责任

资产管理工作政策性、业务性较强。今后,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普及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提高管理人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对资产使用部门(单位)和资产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第三、要优化资产配置管理,努力实现资源共享

学校各部门要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资产配置要遵循合理配置、调剂与购置相结合、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报批采购。大型设备配置要科学论证;要建立健全实验室资源共享机制,避免重复购置,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资产的利用率。

第四、要重视资产日常管理,规范资产使用管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建立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负责,资产管理员具体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切实做好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同志们,学校国有资产是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物质基础和保障。资产管理工作既是一项常规性工作,也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需要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共同努力,需要全校上下的共同配合。学校新设的国有资产管理处即将全面接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学校将以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健全资产管理运行机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巩固资产清理成果,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升学校资产管理水平,为建设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国有资产清理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县纪委安排,按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的要求,我镇按时完成了国有资产清查的相关工作,现将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通知要求,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花少锋任组长、镇长何秋彦任、常务副书记丁鸿朗、纪委书记黄士华副组长,纪检、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城关镇国有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县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动员会议后,我镇及时召开了国有资产清理动员布置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一是领导亲自动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机构;二是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积极配合;三是工作人员要迎难而上,克服各种困难,吃苦耐劳、努力工作;四是建立了督促检查机制,责任层层落实。

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在相关单位的指导下,通过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我镇顺利地完成了此次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预定的目标和任务,结果如下:

一是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推进过程中,清查人员认真做好资产核查、数据汇总、往来款项取证、对盈亏、报废资产的分类清理和技术鉴定工作。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规范了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履行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了资产流失及其他违规现象。

二是进一步增强了我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和紧迫感,对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

三是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锻炼了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为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督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相关资源,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创造了条件。

按照县纪委的统一部署,我镇如期完成了前两个阶段阶段的工作,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不熟悉,缺乏工作经验,业务素质不高。二是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新增资产尤其是捐赠资产做到及时入帐,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年12月31日。

(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1、截至×××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

资产合计×××××元

(1)×××

(2)×××

(3)×××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1)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2)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4)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5)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

(6)财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立项后组织实施,但根据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专项工作要求进行的资产清查除外。

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益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其中,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批复,并对资产总额进行确认的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益经过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确认后,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账务处理:

(1)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的资产盘盈(含账外资产)可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暂行入账。待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后,进行账务调整和处理。

(2)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单位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待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后,进行账务处理。

(3)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按规定权限审批后,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经同级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产权登记包括占有产权登记、变更产权登记和注销产权登记。事业单位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对其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国有资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行政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1)行政单位取得的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资产;

(2)拍卖、有偿转让、置换国有资产;

(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1)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2)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3)合并、分立、清算;

(4)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5)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6)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1)经批准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资产无偿划转;

(2)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

(3)发生其他不影响国有资产权益的特殊产权变动行为,报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本文章由西安仁和会计培训提供,在仁和,学员不止学在仁和,而且爱在仁和,感动在仁和。

国有资产清理自查报告篇七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xx]5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xx]52号)以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xx]3号)精神,我院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xx年1月-4月组织实施。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三)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院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我院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

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即院本级以及各研究所均在此次清查范围之内。

2.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其主管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院本级资产清查由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各研究所负责清查本单位资产。计划财务局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后报农业部财务司。其中:

(一)各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单位进行自查,然后由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单位向计划财务局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政部另行制订)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xx]52号)有关规定,各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1月12日-1月31日)

1.参加农业部组织的业务培训。

2.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月1日-3月31日)

1.各单位自查

第一步,开展财务清理工作,并根据账务清理情况调整本单位财务账表和部门决算;第二步,进行财产清查,形成卡片,填制《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第三步,根据农业部要求,资产清查结果经指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xx]52号)的规定,将有关资料于3月31日前报计划财务局。

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工作,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按时完成。

院本级资产清查结果须经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确认。院属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须经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2.组织会审

计划财务局将于4月上旬组织对全院资产清查工作的上报资料进行会审。

3.汇总上报

计划财务局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4月30日前经中国农业科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农业部财务司。

(三)总结阶段(7月)

1.农业部对部系统资产清产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我院根据资产清查的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实施办法。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中国农业科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雷茂良副院长担任,人事局贾连奇局长、计划财务局史志国局长任副组长,院办公室刘继芳主任、科技管理局袁学志副局长、国际合作局张陆彪局长、科技产业发展局张逐陈局长、直属机关党委高淑君常务副书记、监察与审计局刘凤彦副局长、后勤服务中心(局)孟祥云主任。

弢处长,国际合作局杨修处长,科技产业发展局王欣副处长,直属机关党委宋恒春副处长,监察与审计局解小慧,后勤服务中心(局)付平副经理。

院属各单位也要建立健全由财务、基建、人事、纪检、后勤等机构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请各单位将组织机构情况于2月1日前报院计划财务局备案。

六、职责分工

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为了高质量完成我院的资产清查工作,现将各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科技管理局负责廊坊基地各项报表的编制;

各局负责自身的资产清理以及卡片录入工作;

各研究所负责自身的资产清理以及卡片录入工作,并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的汇总及相关资料的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负责,单位内部应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时效性。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财务、基建、人事、纪检、后勤等机构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月1日前报院计划财务局。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社会中介机构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我院将加强对全院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

导。各单位应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院将通过院报等方式对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中国农业科学院将向农业部及时通报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国有资产清理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西安市灞桥区关于开展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及《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及收益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总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专项负责

组 长:何志静

副组长:董江涛 周宝平

成 员:王根基 张水利 薛锋 张峻峰 薛飞

二、自查内容

1.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灞桥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国有资产清查、登记、上报制度,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总帐及明细账簿,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及时更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明确责任并履行好职责。

2、制度建立情况:我校建立了《西安市第五十六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办公用品采购、保管、支领制度》。

3 资产处置情况: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残值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无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现象。

4、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我校与西安警察护卫学校的租赁合同已到期,不再续约。我校与五鼎联合钢筋机械公司签订了一年合同,出租面积 平米,年租金 万元。我校的资产出租按规定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签订出租合同;出租收入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三、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7日-29日

四、自查汇总

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帐表相符、账证相符,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自查,我校无国有资产(土地、房屋)对外出租、出借、联营的情况。也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西安市第五十六中学

20xx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