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幼儿园未成年保护法培训心得(优秀5篇)

小编: 书香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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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未成年保护法培训心得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参与各种形式的团课活动,如舞蹈、音乐、美术等。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保护机制,一些未成年人在团课中遭受到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和权益,近日我国颁布了《团课未成年保护法》,对团课行业进行了规范和管理。在参与了该法律宣讲会后,我深感该法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该法律明确规定了团课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团课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办学资质和条件,包括场地设施的安全性、教学管理的规范性等。同时,团课机构还必须配备合格的教师和教育人员,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能力。这些规定的出台,将有效地提高团课机构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保障未成年人在团课中的安全和健康。

其次,该法律对团课机构开展的营销宣传行为进行了限制。法律规定了团课机构在宣传中不能以夸大和虚假的方式吸引未成年人的参与。同时,还禁止了团课机构利用未成年人的名义进行商业活动,以及非法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这些规定的设立,将有效地杜绝了不合法和不道德的宣传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商业利益的侵害。

再次,该法律规定了团课机构与未成年人家长的沟通机制。法律规定,团课机构在接收未成年人参加团课之前,必须与其家长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同时,家长在未成年人参加团课期间也有监护和参与的义务,确保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这些规定的确立,将有助于强化家长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提高他们对团课活动的主动性和参与度。

最后,该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有效的处罚和惩戒措施。根据法律的规定,团课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将面临吊销办学许可证、罚款甚至刑事责任的处罚。同时,个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些处罚和惩戒措施的出台,将有效地震慑团课机构和个人的不法行为,确保未成年人在团课中的安全和权益。

总的来说,团课未成年保护法的颁布和实施,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法律本身只是一个工具和手段,最终的关键在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共同努力。只有团课机构、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合作,形成合力,才能真正实现未成年人的有效保护。我们应该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团课保护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将其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幼儿园未成年保护法培训心得篇二

近期,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受益匪浅。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第二章家庭保护中的第十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人口素质要提高,家庭教育很重要。19世纪德国教育家禄培尔说:“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操在掌权者的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的手中。”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是促进孩子获得全面发展的基础,是人类文明的传递站,是这一代对下一代的应尽义务,起着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起不到的奠基作用。

幼儿园未成年保护法培训心得篇三

在学校的倡导下,我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认识到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

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

我深刻地认识到,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幼儿园未成年保护法培训心得篇四

最近,学校进行了《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我们当然也不能落后。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学生都应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努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幼儿园未成年保护法培训心得篇五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热衷于参加各种团体活动的现象日益普遍。伴随着对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力的重视,团课作为一种传统形式和文化现象被重新引起关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国于近日颁布了《团课未成年保护法》,并在实施一段时间后,我深感团课未成年保护法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将对团课未成年保护法进行分析,并结合个人体会,探讨其深远意义。

首先,团课未成年保护法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法律规定了团课的组织者和教练员必须具备专业资质,为未成年参与者提供安全保障。这样一来,不仅能够防范不法分子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也能够减少团课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在实际操作中,我发现团课的组织者和教练员都很重视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责任,他们不单纯是传授技能,更注重保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这种改进的团课环境使得家长更加放心,也让未成年人能够在放松心情的同时获得成长的机会。

其次,团课未成年保护法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法律规定了团课的组织者和教练员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不得对未成年人进行虐待、伤害和歧视。这一条款的出台,使得未成年人在团课活动中不再受到侮辱和歧视,促使了团队之间的和谐合作。通过团课的参与,我观察到孩子们不仅学到了技能,还学会了相互尊重和理解,提高了自身的情商和人际交往能力。这使得他们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都能更好地与他人相处,展现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再次,团课未成年保护法对于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法律规定,团课的组织者和教练员要注重未成年人的身体发育和心理健康,合理安排课程和休息时间。这样一来,未成年人既能得到锻炼身体的机会,也能保证充足的休息和学习时间。从实践来看,团课活动的日程安排合理,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学习并无太大影响。相反,通过团课的参与,他们学会了合理规划时间,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了自己的时间管理能力。

最后,团课未成年保护法在加强对团课机构的监管方面也有了重要进展。法律规定,团课机构必须通过合法程序获得执照,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和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这使得团课机构在运营过程中不存在灰色地带,确保了团课活动的安全和合法性。通过对团课机构的监管,可以杜绝一些不法机构的存在,提高整个团课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综上所述,团课未成年保护法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它保障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加强了对团课机构的监管。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团课从业者,我们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对团课未成年保护法的宣传和落实,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安全、健康、适宜的团课环境,让他们在快乐成长的同时,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