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共同缔造活动 共同缔造具体实施方案(通用5篇)

小编: 影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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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缔造活动篇一

按照中央**号文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市县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双城六镇”建设为契机,在进一步巩固三年行动成效的基础上,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农村改厕、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全面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20**年,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供水、生活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做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农村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村庄布局规划基本完成;全镇实现干净整洁的行政村达到100%。

(一)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立足各村(社区)不同基础条件,以日常清洁保洁为重点,突出“八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以实现村庄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为目标,深入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结合迎接建党周年庆、重大节庆活动,打好村庄清洁节日战、攻坚战;开展村庄清洁干净整洁村、重点达标村、示范样板村“三档村”、县级示范村、镇级示范村创建,建设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各村(社区)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村庄保洁制度、维护机制,推动村庄清洁制度化开展。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养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2、把实现脱贫村庄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作为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重要途径,保持帮扶政策、帮扶资金、帮扶力量不变,强化相关项目和资金整合,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持续改善脱贫镇办、脱贫村、脱贫户人居环境。

3、有序推进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全面推进路长制实施,夯实镇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养护管理,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效。

4、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巩固提升受益人口覆盖率。持续深化农村供水建后管护体制建设,夯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快农业水价改革推进步伐,实现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率95%以上。

5、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通动力电长效机制,确保与产业发展、城乡电网、乡村振兴等规划有效衔接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保障乡村发展用电需求。

6、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保护乡村绿化成果,增加乡村绿化总量,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健全乡村绿化系统,优化乡村绿化布局,强化管理维护水平。组织引导农村群众,选用本地适生的乡土树种,开展房前屋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等区域的植树造林等绿化美化活动。村庄主干道和入户道路做到应绿尽绿,努力构建“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乡村生态新格局。

7、积极推广使用《**省农房设计图集》等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集,指导各村(社区)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组织开展低能耗农房建设试点示范,推广装配式农房建筑技术,支持建设装配式民居。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并完善农房建设管理制度,做好传统建筑保护工作。

8、以第**届全运会为契机,开展“体育健康行”进镇村活动,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农村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在农村积极开展。

(二)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9、因地制宜,根据《**县农村改厕技术指南》在有条件的村引导户用厕所进院入室,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有效衔接,支持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做好已改造农村公厕的日常管护。

10、加快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厕所粪污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推进厕污共治,遴选一批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典型范例。

11、引导科研单位、企业等加大农村改厕技术模式和产品研发推广,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方便绿色的产品和服务。强化相关标准和规范宣传、基层农村改厕技术指导,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举办业务培训班,提高农村改厕相关人员专业技能。

12、发推动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发展有关通知,组织开展农村旅游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培训、检查,持续抓好农村旅游公共厕所系统管理、地图标注和示范性建设。结合旅游旺季,开展游客、群众文明如厕教育。

(三)因地制宜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3、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复核,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和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镇办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年底,完成**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

14、将黑臭水体整治纳入“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持续推进集中式污水厂设施建设,分期分批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15、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行业监管,建立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开展河湖暗访督查,督促指导镇村两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力度,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

(四)持续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6、进一步拓展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加快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和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积极推行分类减量先行治理模式,创建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

17、加快镇域垃圾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建设镇环卫中心,采取市场化运转,建立垃圾保洁收集转运机制。发挥供销系统组织体系优势,积极承接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等购买服务,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开展农膜回收、秸秆资源化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等。

(五)有效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8、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夯实村(社区)管理责任和养殖场主体责任。确保到20**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推动全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再上新台阶。

19、深入开展农膜回收行动。按照源头减量、依法治理、多元化共治原则,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年版本)》,淘汰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0、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示范村,打造秸秆产业化离田模式。集成一批秸秆收、储、运、用典型模式,遴选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主推技术,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六)进一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21、围绕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村道路养护等重点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多样化运行管护方式。

22、建立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继续在全镇各村推行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原则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元的费用标准收取农户垃圾处理费,各驻镇单位也要缴纳相应的费用。所收取的费用采取先交后补的方式,全部用于镇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3、健全管护队伍,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大力拓展以工代赈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和规模,加强乡村保洁员、设施管护员、公厕管理员、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管理。

(七)突出抓好村庄规划管理工作

24、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区分集聚提升类、融入城镇类、特色保护类、资源约束类和“直通车”试点类,合理划分村庄类型,明确村庄分类布局,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推行镇组织领导、村(社区)主体实施、部门具体指导、村民广泛参与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立足镇村资源禀赋和群众需要,统筹谋划、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大力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因地制宜规划村庄,推动村级层面“多规合一”。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健全违法用地查处机制,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

25、抓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做好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利用工作。

(八)加大政策激励支持力度

26、继续做好农村厕所革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争取,做好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27、发挥驻村帮扶力量,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的细化落实工作。

(九)积极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实行销号管理。

29、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列入平时督查内容和年度考核,以考核为抓手,发挥好三项机制作用,强化持续推动。落实激励措施,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村(社区),在安排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调动工作积极性。

30、拓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类问题投诉反映渠道,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及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十)持续强化宣传引导

31、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媒体宣传助阵,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政策宣贯和知识科普,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典型范例宣传推介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2、积极发挥各类示范村、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等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宣传报道,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

33、建立网格化监管保洁体系,形成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社会治理、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

34、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指标和内容,积极发挥志愿者作用,以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为载体,持续深入动员青年生态环保组织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动少年儿童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开展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宣传活动,培养农民群众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以“五美庭院”建设为抓手,引导农村妇女全面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学校平台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等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镇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亮同志具体负责环境整治方面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理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清单,明确和压实相关镇、村和人员的责任,形成领导包片区、干部包抓村、村干部包组的三级联动的新局面,确保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发动

各村(社区)通过宣传栏、院坝会、说事会、乡贤、红黑榜、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利用好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等激励措施,积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认可度和参与度。

(三)统筹抓好试点示范

示范样板村按照“村容整洁、生态优美、文化鲜明、设施完善、宜业宜居”的标准进行打造,建成美丽宜居村庄,成为乡村振兴样板。全面抓好青龙寺村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突显地域特色,打造示范精品。全面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提升建设品位,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创建好**镇农村人居环境示范亮点。

(四)加强督查考核

以**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镇纪委为监督单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镇20个村(社区)进行巡查。建立月通报、季度考核、半年奖惩的考核体系,并纳入年度考核。对存在问题的村,限期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以督导检查机制为抓手,进一步转变思想,做到全镇上下共同参与、共同整治,切实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共同缔造活动篇二

按照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x建发〔20xx〕xxx号)的要求,现就在我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示范、帮扶”共同缔造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切入点,广泛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治、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一)工作目标

县(市、区)政府发挥引导和激励作用,在每村建立1个帮扶团队发挥参谋作用,村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引导村民成立各种自治组织,调动群众发挥其主体作用,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方法发动村民共同建设家园,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抓手,同时培育特色产业实现村集体和村民收入可持续增长,达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目标。20xx年每县选取1个示范村进行创建;20xx年将示范扩大到每镇1个示范村;通过示范引导,到20xx年基本实现行政村(自然村)或城市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措施

把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城乡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城乡社区凝聚力。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以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区为基本空间单元,充分发挥村民、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和社区人居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重点。在行政村(自然村),可结合正在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危房改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等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做起。在城市社区,可在正在开展的公租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达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的基础上,解决改善小区绿化和道路环境、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增加停车设施、建筑节能改造等问题。

(二)决策共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政府与村民、居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居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工作访谈等方式,了解村民、居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民、居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庄、社区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民、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民、居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使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从传统的决策者、包办者转变为引导者、辅导者和激励者。

(三)发展共建。充分激发村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发动村民、居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社区美好环境。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驻区企事业单位、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财力支持,大力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进社区,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在职党员义务服务周等活动,共同为人居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四)建设共管。鼓励村民、居民针对村庄、社区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停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通过村委会、居委会或居民自治组织,共同商议拟订村民公约并监督执行,加强对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的管理。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以积分评比奖励的形式,激励社区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

(五)效果共评。建立健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及“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组织社区居民对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改进。组织评选“共同缔造”典范社区、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激发各方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社区居民与社区组织参与面广、效果好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补贴,推动“共同缔造”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成果共享。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社区环境,形成和睦的邻里关系和融洽的社区氛围,积极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让社区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下大力气抓好推进工作,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行政区域内开展“共同缔造”活动。20xx年5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本年度的实施方案(包括工作思路、主要目标、责任分工、时间安排等)、工作计划报送市住建局备案。从20xx年起,每年1月底前要将年度工作计划报市住建局备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主动支持,督促主管部门与相关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和平台下沉到村庄、社区,深入群众,要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主动合作,形成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合力,共同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

(三)加大培训力度。市级从科研设计院组织一批整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了解乡村、热爱乡村、致力于服务乡村的专家教授作为帮扶专家团队,采取多种形式对县(市、区)主管干部及乡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灵活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各县(市、区)要着力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党员、乡贤、致富能手、老工人、老教师、老模范、老干部等群体中发掘和培养一批“共同缔造”工作骨干,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多元化的工作队伍。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级将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价,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报告。

(五)做好宣传引导。市级将利用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等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活动的范围。优选挖掘示范案例,及时总结上报,争取在省市乃至全国宣传推广。

共同缔造活动篇三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键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办法”组合拳,真正解决居住群体“急难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区成为共同缔造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供销社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创建标准,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发动群众共建、共谋、共管、共评为重点,以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水平,确保保障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有效提升。

成立xx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和xx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

到20xx年底,在我县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省级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一)市政设施完善

(二)服务设施到位

(三)“四化”要求达标

(四)服务功能完备

(五)管理队伍健全

(六)服务对象满意

共同缔造活动篇四

为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xx〕17号),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西安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和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凝聚力。

坚持统筹各方。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多方参与,推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理念方法

系统运用共同缔造活动方法。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相关各方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工作目标

20xx年,以社区、村组为基本单元,创建一批共同缔造活动示范试点,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切合西安实际的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经验;20xx年至20xx年,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基本建立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通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市城改事务中心

(二)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到20xx年,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三)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四)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xx年,基本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五)在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xx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在城市治理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七)在县城和小城镇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抓好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和示范县城建设,到20xx年,蓝田县、周至县2个县城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开展设计师驻镇工作,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镇街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到20xx年,建成9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将其打造为全省小城镇建设示范样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八)在美丽村庄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村庄建设、村容村貌提升、美丽村庄片区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处理,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十四五”期间,根据不同类型发展需要,优先选取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共同缔造美丽村庄300个(其中,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80个),建设改造1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一)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更多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二)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推进蓝田县、长安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区)创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西安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加强政校、政企合作,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村镇建设研究工作,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开设相关课程,培养技术人才,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西安市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区县、开发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四)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市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蓝田县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安市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工作牵头部门要结合活动开展情况,明确分项活动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部门任务及分工。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级对口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本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部门,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级相关部门要将相关资源向共同缔造活动工作倾斜,全力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开展缔造活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整合部门资源,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创新思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县、开发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辖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住建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将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区县、开发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共同缔造活动篇五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宜居的生态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工作目标

20xx年,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xx年,基本实现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行政村为基础。把行政村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凝聚力。二是坚持群众为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注重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实施农房排危改造工程。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地灾搬迁、土坯房改造等工作,摸底排查村内危旧房数量,完成排危改造和拆除工作。

(二)实施村庄净化、绿化工程。以“户分类-组收集一村回收一镇转运”的总体思路,落实村庄垃圾分类回收制度;荒山、田间、道路及公共空间采用本土植被绿化,注重高中低层植物搭配。

(三)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加大乡村建筑风貌管控力度,提升乡村建筑和庭院的外观设计水平和环境品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口路旁、滨水地带、公共活动场所等为重点,注重乡村绿化与庭院经济、经济林果相结合,达到村内村外绿树成荫、前庭后院瓜果飘香;推进乡村公共空间和道路照明亮化工程,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全面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引导村民合理区分生产生活空间。

(四)推动农村改厨改厕工作。以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农村清洁厨房为任务目标,以缺什么补什么,什么不规范就改造什么为实施方向,推动村内农房改厨改厕工作。

(五)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改水工程,解决村内部分村民饮水问题,保障村民饮水安全;实施道路整治工程,主要干道油化,村庄联组路、入户路硬化,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鼓励村内道路采用石板、青砖、碎石等传统路面,保障村民出行安全。

成立以“xx乡人民政府一xx村一设计团队”三方为主体的项目小组,共同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治理体系,其职能职责如下:

(一)xx乡人民政府:宣传和执行党的共同缔造理念和政策,领导、统筹村委会、村民、规划团队、社会力量等主体共建人居环境。保障资金投入、管理项目建设、施工质量等问题,为村庄建设提供人力支持,将政府的服务下沉。

(二)xx乡xx村:成立各类村民组织,把每个村民都吸纳到各个组织内,让每个村民都有机会参与到共同缔造,行使本组织权利,履行义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志愿精神,积极主动参与共同缔造,密切联系群众,团结村民,向村民宣传共同缔造理念,并向党组织反映村民意见;由xx村村委会负责组织会议,发动村民、服务村民,协调事务,让每位村民都参与到共同缔造中来。

(三)设计团队:设计团队驻村设计,采取自下以上、协商共谋的工作方式,与村民共同谋划未来,协助村内建立村组织和相关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相关项目、引导特色产业发展、宣传政策方法等。

一是搭建公共交流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政府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沟通平台。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工作坊等方式,了解居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共同确定村庄需要解决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村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使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从传统的决策者、包办者转变为引导者、辅导者和激励者。

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对村民的民主法制教育,提升村民依法参与管理的能力与质量,提高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的自觉性。通过广泛的村民自治活动,充分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发动村民积极投工投劳整治房前屋后的环境,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空间的建设和改造,主动配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劳动成果,持续保持村庄美好环境。

三是强化监督力量。鼓励村民针对村庄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通过村委会或村民自治组织,共同商议拟订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建立健全绿地认领、公共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以积分评比奖励的形式,激励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