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 住宿学生安全协议书(通用18篇)

小编: 文锋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一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校区宿舍管理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和工作、生活秩序,构建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宁静、清洁的学习和休息环境,凡我校区住校学生必须签订《住校生安全协议书》,方可安排住宿。

一、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条、宿舍开门时间为:每天早上6:30,关门时间为:每天晚上22:30,宿舍点名时间为:22:30分,每天晚上23:30统一关灯休息。

第二条、学生应遵守宿舍(公寓)会客制度,防止不法人员乘机进行盗窃、诈骗等不法活动;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或空置床位。

第三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午休时和熄灯后禁止大声喧哗和进行其它有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学生无特殊情况均不得晚归和深夜外出,深夜外出的学生必须在值班室凭有效证件登记并由值班教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第四条、学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特别是贵重物品,防止丢失被盗。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手机要随身携带;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门钥匙,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给他人,离校或调换宿舍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公寓)管理部门,钥匙遗失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不得私自更换锁具和配制钥匙。

第五条、学生应当严格自律,严禁打架斗殴、盗窃、赌博、酗酒、破坏公物、翻窗、翻门或踹门等违反道德、法律和校纪的行为;严禁学生持有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任何凶器和管制刀具,一经查处,予以没收并严肃处理。

第六条、严禁向窗外、走廊和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破坏环境卫生,在宿舍(公寓)内经商、推销和做广告等。

第七条、学生有协助宿舍(公寓)管理人员维护学生宿舍治安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应当主动盘问或向宿舍(公寓)管理人员和保卫处报告。

二、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处理

第一条、对违犯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规定者,按照《云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制度给予相应处分。凡违纪者,取消其本年度参评各类先进个人及奖助学金资格。

第二条、对屡次违规者及违规后执意对抗者,将从严处理,并参照《云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条、因在宿舍(公寓)内使用违章电器、给他人人身、财产及公共财务造成损失的肇事者须按有关规定负责经济赔偿,并参照《云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分或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对于晚归、未归、酗酒、赌博、吸烟、打架斗殴、聚众滋事及未经允许擅自留宿外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具体为:晚归一次给予警告处分,晚归两次给予记过处分,晚归三给予次留校察看处分,晚归四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未归一次给予记过处分,未归两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未归三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酗酒一次给予记过处分(不论是白酒还是啤酒也不论是多喝还是少喝),酗酒两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酗酒三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打架斗殴:根据打架斗殴性质及其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聚众滋事:对于聚众滋事的第一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二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赌博:第一次参与赌博的将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参与赌博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参与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擅自留宿外人: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出发,第四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对于通过网络观看、传播任何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象或影碟者,学院将取消该宿舍(公寓)使用网络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六条、对于私接、乱拉电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使用违章电器、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者没收违章物品,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出发,第四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在宿舍(公寓)擅自留宿异性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八条、学生住宿应按照指定的房号就宿,凡擅自调换宿舍或私自占房者,限期搬回原处。经教育不改者,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给予记过处分,第四次给予留校察看出发,第五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向窗外和走道上泼水、扔垃圾,在宿舍(公寓)内烧纸,乱扔果皮、纸屑,在室内外乱写乱画、把脚印踏在墙上、踢、拍球、操作带响动的体育用具、饲养宠物等,经三次教育不改者,第四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五次给予记过处分,第六次给予留校察看出发,第七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从事商品营销活动(包括小食、小百货、租书、租碟、电话卡等)者,视其情节后果,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出发,第四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一条、在宿舍(公寓)内存放管制刀、器具等,除没收其刀、器具外,第一次违反的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违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违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男女生禁止互串宿舍,不服从管理或无理取闹者,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出发,第四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三条、在宿舍(公寓)非指定地点张贴告示、通知、启事、广告、海报、标语等。经教育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故意损坏和私自拆装宿舍设备设施及消防器材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则按原价的双倍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私自调换门锁、锁心或另加锁,用脚踢门和翻越门窗者,负责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作为住校生以上条款我已明确知道并自愿严格遵守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愿接受以上条款的相应处分。

甲方:乙方:(班级:)

年月日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二

为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切实做好寒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确保学生和公寓的安全。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学校有关规定,本着明确义务和责任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寒假期间学校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寒假留校,学校只提供住宿条件,不再承担管理与保护之职责,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学生留校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温州大学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1、不参与各种传销活动,不在校园网上发布任何不健康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参加任何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校外非法活动。

2、严格遵守《温州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出入公寓必须持学生证,学生证仅限本人使用,不把学生证和钥匙转借他人、不留宿他人。若违反此规定并给学校、自己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3、服从后勤集中安排住宿,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酗酒,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每晚11点前必须到达宿舍,如有特殊情况,晚上不能回宿舍就寝,必须电话告知宿舍管理员。

4、遵守法律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5、出校门到山、湖、江等游玩,应当向家长请示,并得到家长的同意,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6、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做出纪律处分。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7、对违背上述承诺的住宿学生,学校有权随时停止提供住宿条件。

三、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本人、学院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留校住宿学生:(签字)年月日

学院意见:(盖章)年月日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三

为了确保学生安全,明确学生安全管理职责,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现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协议:

1、班主任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交通、活动、用电、消防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科任老师要协助班主任抓好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值班老师要按学校要求做好各时段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3、寄宿生大星期时,自行接送的家长要按学校规定时间做好孩子接送,并办好交接的相关手续,确保寄宿学生上学、回家的安全。

4、子女有突发性疾病或其他隐疾的,家长要告知班主任。

5、寄宿生回家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走反道,不在马路上嬉闹,不追车不爬车,一律走人行横道线,一律靠右行走,当过三(四)岔路口时要左右看看、前后望望,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方可前行。

6、学校负责接送的寄宿学生,家长要按学校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接、送,接送的老师要按学校要求安全地把寄宿生交给监护人或接回学校。

此协议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 学生家长:

20xx年2月28日 20xx年2月28日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四

为了更好地维护住宿生的利益,加强对住宿生的管理,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明确住宿学生、家长、房东的责任,我校特与派出所、学生、家长、房东签定以下协议:

一、家长应帮助学生租赁能够给学生提供较为舒适的、一定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的房间。

二、家长及学生应按约定及时缴纳房租,不得无故拖延或抵赖房租。

三、家长应主动和房东时常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生活学习动态。

四、住宿学生因故不能到校者,家长或房东必须出具证明或在请假条上签字。

五、住宿生周末未返家或未到住宿处,家长和房东应及时联系,了解学生去向。

六、房东应对住宿生在生活上加以照顾,并保证学生有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证住宿生个人财产及身心等各方面的安全。

七、房东应督促住宿生按时到校,不能无故在宿舍逗留。

八、房东应对住宿生的不良行为加以制止,必要时与家长和学校联系。

九、对夜不归宿的住宿生房东应登记在册并及时和家长、学校联系。

十、房东必须给住宿房间张贴《岷县第三中学住宿生管理制度》,必须在学校晚自习结束15分钟时对住宿生回宿舍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锁好大门。

十一、住宿生应服从房东的管理,严于律已,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十二、住宿生必须按时回宿舍(晚自习后15分钟步必须回到宿舍),不得夜不归宿、相互串门。

十三、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住宿生的各种情况进行检查。 十四、住宿生如遇到社会因素的干扰应由学生或房东及时向学校或当地派出所报告,必要时由派出所协助处理。

班主任: 学生家长:

20xx年2月28日 20xx年2月28日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五

乙方:年班学生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家长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为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我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租房住宿,中学原则上不接收非本学区学生入学。鉴于部分学生(家长)的迫切要求,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必须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学生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属于学生(家长)本人自愿的个体行为,在住宿期间及其往返住宿地与学校之间路途所发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社会行为产生的后果由自己完全承担。

二、租(借)房住宿或走读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活动,并无条件接受学校随时的抽查。

三、家长应经常对走读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四、租房住宿的同学必须定期向班主任老师汇报学习和住宿情况。尤其是住地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老师。五、租住房东和住宿管理人员应切实负担起在住宿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房东和住宿管理人员负责。

六、学生在外发生事故或意外,应积极与学校联系,以便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甲方:化隆县第四中学乙方:学生本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六

为了确保学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辅导站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教师有过错的,按教师过错的大小确定教师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

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

7、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

10、学生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边、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注:家长若不履行以上协议,学生可不参加辅导班学习。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辅导学习期间。

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西拉科学校 辅导教师(签字):

乙方(学生): 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七

甲方:____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小学乘车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行车安全,加强学生接送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与驾驶员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和培训合格的驾驶员。

二、学生上学时,乙方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侯车,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应负责被接送学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甲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甲方应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好学生乘车纪律。

3、甲方应协助乙方抓好学生接送车辆的服务工作,对服务态度不好的司乘人员,甲方有权干涉其服务行为。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有效期:20__年_月_日——20__年_月__日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20__年_月 20__年_月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据我校现行情况,学生住宿密度较大,数量之多。学生住宿中的安全,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保证宿舍楼内的安全,由八十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处与住宿生签定协议如下:

1.提高警惕,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杜绝安全隐患,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人人有责。

2.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丢失责任自负。

3.宿舍内无人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住宿生不得乱串宿舍,不得带外人进入宿舍。如果发现外人混入,请立即报告生活老师。

4.宿舍内严禁使用各种自带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褥子、电蚊香、火柴、蜡烛、鞭炮、收录机、打火机、热得快、接线板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严肃处理。

5.禁止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

6.严禁接触防火器材,不许私动空调及室内各种插座。

7.严禁坐窗台、跨越窗户,不许上楼顶;违者严肃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

8.对不办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者,将予停宿。

9.天黑后在校园内行走,要结伴而行。

10.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应急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中心120。

此协议一式二份,学生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八十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处(盖章)

乙方姓名:高年级班

签字日期:20**年月日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九

乙方:______

根据教育部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管理秩序,学校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均应在校住宿。但因确有客观原因或坚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亲友自行解决住宿)的,须由学生家长到校与校方签订书面协议。为了加强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在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学年结束前两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签订协议。

二、在校外宿舍的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在校外宿舍的学生享有校内住宿学生的同等权利。

三、在外住宿的学生要如实填写《________学校学生校外居住申请表》,办理表中规定的相关手续,并向学校提供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如租房地点变动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在外住宿学生应服从所在辖区的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个人行为,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家长各持一份。

七、协议与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相冲突之处以后者为准。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

各位家长:

暑假将至,为了深入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精神,确保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我校在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的基础上,特与学生及家长签定暑假期间学生安全责任协议,内容如下:

1、交通安全:不让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骑自行车上路,教育子女外出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抢道、不搭肩行走,过路口时要小心;不攀爬、追逐机动车辆,不在马路上追逐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用电和消防安全:不让子女随意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教育子女不玩火或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3、人身安全:教育子女不做危险的游戏,如乱抛石头、土粒、杂物,拿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嬉戏,不模仿电视节目中的危险动作。不在未告知家长的情况下私自外出并教育子女不到建筑工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等处玩耍、逗留,不攀爬树木、楼房、围墙、桥栏等。外出时应向家人交待去向,如遇意外伤害、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严禁学生私自到沟塘、河坝、水库去游泳,游泳须由家长陪同,注意雷雨天气,严防危险事故发生。

4、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子女在社会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围观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参与打架斗殴,不毁坏公物。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去网吧、电子游戏室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防止不良行为习惯的滋生。

5、卫生安全:加强卫生、饮食习惯教育,不让子女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教育子女不要随便购买不卫生的零食,严防食物中毒。督促学生要注意勤洗手,勤洗脸,勤洗澡,勤换衣,搞好个人卫生,注意室内通风换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发现学生有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要及时送医院检查治疗。

6、此协议一式两份,盖章签字后一份交回学校,另一份家长自行保存。

希望您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学生能够安全愉快的度过暑假。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 校 盖章:

镇中心小学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房东):乙方(学生):

租(借)住房屋详细地址: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详细地址:

住处学生总数:

为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及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校外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根据《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遵照知情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及学校就校外住宿生安全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应由甲方(房东)、乙方(学生家长)共同负责,因工作失职或责任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二、学生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属于学生(家长)本人自愿的个人行为。

三、甲方(房东)住宿环境、安全条件必须符合公安、消防、安监、食品卫生的相关要求,并持有安监、消防部门及所辖派出所的相关证件,否则不允许招学生住宿。

四、招学生住宿并备有学生食堂的甲方(房东),除必须达到住宿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持有三证,即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

五、租住房东应切实负担起在住宿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必须亲自接送孩子上学和放学,必须在放学期间和晚上清查学生人数,掌握学生去向,并主动与学生家庭、学校、派出所等单位联系,必要时拨打“110”求救。必须正面教育学生按时作息,完成好文化课学习,禁止夜不归宿以及和品行不正人员来往,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房东负责,应迅速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

六、甲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公安、消防、安监、食品卫生、教育及学校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七、学校对校外住宿学生及住宿地点要进行监管,经检查住宿条件不合格的,学校可以明令禁止入住,但学生家长和房主同意学生入住的,学校可以向房东下禁住通知单,住宿生与学校无任何关系,出现事故学校无责任。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学校一份存档。

有效期从20__年11月21日至20__年11月21日,期间学生搬离房东家,协议自行撤销。

甲方:(房东)

乙方:

20__年11月21日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二

因家长强烈要求后,经学校领导同意、教育处批准,故在该生入住前与家长签定,该生在住宿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议定书。

该生入住后:1、必须和其他同学一样,认真遵守宿舍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2、因身体不适(原脚有伤),在宿期间所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其责任自负,与校方无关。经该生和家长同意签字后,该生方可准于入住。

签字人:住宿生

该生家长

教育主任

公寓主管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三

为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切实做好寒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确保学生和公寓的安全。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学校有关规定,本着明确义务和责任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寒假期间学校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寒假留校,学校只提供住宿条件,不再承担管理与保护之职责,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学生留校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温州大学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1、不参与各种传销活动,不在校园网上发布任何不健康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参加任何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校外非法活动。

2、严格遵守《温州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出入公寓必须持学生证,学生证仅限本人使用,不把学生证和钥匙转借他人、不留宿他人。若违反此规定并给学校、自己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3、服从后勤集中安排住宿,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酗酒,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每晚11点前必须到达宿舍,如有特殊情况,晚上不能回宿舍就寝,必须电话告知宿舍管理员。

4、遵守法律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5、出校门到山、湖、江等游玩,应当向家长请示,并得到家长的同意,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6、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做出纪律处分。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7、对违背上述承诺的住宿学生,学校有权随时停止提供住宿条件。

三、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本人、学院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留校住宿学生:(签字)年月日

学院意见:(盖章)年月日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班学生:家长姓名:

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

租(借)住房屋详细地址:

房主姓名:房主联系电话:

(以上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

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鉴于部分学生和家长的申请要求,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必须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积极动员学生回校住宿,并广泛征求家长意见。

2、定期了解租住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对租住学生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教育并作出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午休、晚睡,不迟到、早退,旷课。

2、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外期间不购买、藏匿各类凶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不打架斗殴、不赌博或变相赌博,不看黄色淫秽书目、录相;不上网、不抽烟、酗酒;不谈情说爱,不带异性同学进租住地,不参与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3、家长应经常对租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学必须定期向班主任老师汇报学习和住宿情况。尤其是住地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老师。

5、随时接受学校检查与管理,一旦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学校处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或家长申请,经家长同意,租住期间,本人对自己言行及安全负责,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长或租住地监护人承担,学校及班主任不负连带责任。

四、校外住宿生不享受国家农村在校寄宿生免费营养早餐。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学校及家长各执一份)。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五

为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鉴于部分学生家长在校外给学生租房和租房陪读的实际情况,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同学生家长就在校外租房和租房陪读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1、学生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属于学生(家长)本人自愿的个体行为,在校外住宿期间及其往返住宿地与学校之间路途所发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社会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完全承担。

2、各位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经常到孩子租住的地方查看,查看租住处的生活、学习情况,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与房主协商解决隐患,并要求房主规范管理。

3、房主一定要按时开锁好大门,管理好自己家中租房学生,以防学生夜不归宿;房主要随时清点学生人数,发现未回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如果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家长应经常对走读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住地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老师。

5、凡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学生,家长必须陪护。租住房东和家长应切实负担起在住宿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和房东负责。

6、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学生家长及房东要教给孩子防火、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火灾,防不法侵害等安全知识与自救方法,注意用电安全。绝对不允许孩子使用电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不私拉乱接电线、坚决不允许使用蜂窝煤炉取暖等,平时不点火,不携带火机,不吸烟。

7、周六、周日的家校往返必须乘座符合载客交通要求的车辆,严禁其它非客运车辆或超载客车辆往返家校。不要让孩子独自行走,必须要有同伴,严禁使用无牌、无照、无证的车辆接送。严禁超载接送孩子,发现有类似问题及时举报交管部门,在接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学校概不负责,全部由家长负责,并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8、家长要告知房主时刻管理好孩子,坚决禁止学生拿刀、枪等带有尖锐器具的玩具追打嬉戏,确保游戏的安全性。如因租住处管理不善,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如爆炸、拐骗、重伤害,走失等)学校概不负责。

9、告知房主要教育孩子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不搞小团体,不打击报复。

10、学生在外发生事故或意外,应积极与学校联系,以便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学生及家长留存,一份房东留存。

学生租(借)住房屋详细地址:_____

甲学校(盖章)

乙方:学生本人(签名):___

所在班级

家长(签名):___

家长联系电话:_____

房主姓名:___

房主联系电话:______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六

xxx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处(甲方)

住宿生(乙方)

根据我校现行情况,学生住宿密度较大,数量之多。学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保证宿舍楼内的安全,由八十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处与住宿生签定协议如下:

1、提高警惕,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杜绝安全隐患,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人人有责。

2、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丢失责任自负。

3、宿舍内无人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住宿生不得乱串宿舍,不得带外人进入宿舍。如果发现外人混入,请立即报告生活老师。

4、宿舍内严禁使用各种自带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褥子、电蚊香、火柴、蜡烛、鞭炮、收录机、打火机、热得快、接线板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严肃处理。

5、禁止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

6、严禁接触防火器材,不许私动空调及室内各种插座。

7、严禁坐窗台、跨越窗户,不许上楼顶;违者严肃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

8、对不办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者,将予停宿。

9、天黑后在校园内行走,要结伴而行。

10、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中心120。

此协议一式二份,学生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x学生公寓管理处(盖章)

乙方姓名:高年级班

签字日期:年月日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七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严禁学生跳墙、撕拉电线、乱用电器、靠近有警示危险的地方,因此发生的事故,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8、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

9、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0、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住宿安全责任协议书篇十八

乙方:年班学生____联系电话:______

家长____联系电话:______

租(借)住房屋详细地址:

化隆县____街(以学校为中心)____单元____号

房主姓名: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房主联系电话:________住处学生总数:----------------

为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我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租房住宿,中学原则上不接收非本学区学生入学。鉴于部分学生(家长)的迫切要求,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必须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学生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属于学生(家长)本人自愿的个体行为,在住宿期间及其往返住宿地与学校之间路途所发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社会行为产生的后果由自己完全承担。

二、租(借)房住宿或走读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活动,并无条件接受学校随时的抽查。

三、家长应经常对走读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四、租房住宿的同学必须定期向班主任老师汇报学习和住宿情况。尤其是住地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老师。

五、租住房东和住宿管理人员应切实负担起在住宿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房东和住宿管理人员负责。

六、学生在外发生事故或意外,应积极与学校联系,以便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七、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化隆县第四中学

乙方:

学生本人(签名):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

住宿房东(签名):_______

xx中学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