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技能鉴定站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的区别 职业技能鉴定岗位(5篇)

小编: 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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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鉴定站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的区别 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篇一

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站)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发展规划和建设。

(三)开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副所(站)长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副所(站)长职责

受所(站)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站)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八)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九)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站)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和考核。

(二)负责年度、季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保管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印鉴。。

(四)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

(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咨询服务等工作。

(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七)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保密工作。

(八)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条件,向所(站)长、副所(站)长提出建设性意见。

(九)完成所(站)长、副所(站)长及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考务管理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站)长领导下,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考务管理工作。

(一)负责鉴定公告的审核、发布。

(二)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初审,经副所(站)长、所(站)长审核后,提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负责准考证的核发工作。

(三)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工作。

(五)协助所(站)长组织和管理好鉴定前考评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监考人员的安排及检查工作。

(六)负责理论试卷的阅卷,组织工作,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

(七)监查、处理及上报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八)负责证书制作过程的协调工作,按照鉴定中心的要求完善证书颁发手续。

(九)为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条件,向所(站)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

(十)做好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在所(站)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所(站)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按上级要求编制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三)负责申请鉴定人员的收费工作,严格执行省、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四)负责财务记账、算账、报销工作,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给予拒付。

(五)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归档。

(六)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票据。

(七)计算编制职工工资、组织发放工资、奖金、津贴。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信息网络管理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技能鉴定所(站)计算机信息管理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转。

(二)负责鉴定人员申报表资料的录入。

(三)负责准考证等考务系统的各种报表的打印。

(四)负责鉴定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五)负责鉴定信息网上的收取和发送。

(六)负责定期对鉴定所(站)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保养。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质量督导员岗位职责

(一)审查参考人员的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程序及各项工作安排。

(二)按照考务工作细则检查各项组织工作和考场安排。

(三)按照考试及监考规定检查监考人员的资格和配备情况,对监考回避和考场巡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督导人员有权对违纪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五)认真监督和检查理论考试卷的评判,现场督导实际操作考试。

(六)监督考核成绩合议会签制度,考试成绩必须经督导员签字后方可上报。

(七)负责本次技能鉴定督导的总结,并以文字形式上报。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技术支持人员管理办法

一、鉴定工作技术支持人员的任职条件:

(一)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公正廉洁,忠实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做好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二)应熟悉掌握国家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程序、理论和国家职业标准等,并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科研、分析、评价能力。

(三)一般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必须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并且能够胜任所承担的技术支持工作。

二、技术支持人员的产生办法:

(一)由本单位根据综合工作能力及上述任职条件推荐。

(二)从事相关行业的技术带头人、能工巧匠也可自荐。

三、技术支持人员的职责:

(一)技术支持人员根据开考及准备开考的工种鉴定考核的需要,负责了解、掌握该工种的发展动态,为福建省烹饪技能鉴定所(站)提供技能鉴定的技术支持、考评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二)技术支持人员参与福建省烹饪技能鉴定所(站)师资培训考核工作,考评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考核工作。

(三)根据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需要,可参与高技能人才考评技术与方法的研究探讨,对本单位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

四、技术支持人员的管理:

(一)福建省烹饪技能鉴定所(站)应对技术支持人员发放聘书,并报本所(站)主管部门备案。

(二)福建省烹饪技能鉴定所(站)要明确技术支持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任务等,并提出今后工作的相关注意事项。

(三)技术支持人员应积极开展工作,连续一年因个人原因没有开展工作或违反本所(站)有关规定的成员要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任职资格。

(四)福建省烹饪技能鉴定所(站)应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技术支持人员汇报工作情况和所存在的问题。

(五)技术支持人员年终应写出工作总结,汇报当年的工作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福建省烹饪技能鉴定所(站)。

(六)未经福建省烹饪技能鉴定所(站)的书面批准,技术支持人员不得以福建省烹饪技能鉴定所(站)的名义对外挂牌、刻制公章、对外签定任何合同。

技能鉴定站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的区别 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篇二

目 录

一、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制度 ························(3)二、鉴定工作规程 ·····························(5)三、财务管理制度 ·····························(6)四、档案管理制度 ·····························(7)五、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六、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考务员守则 ···········七、考场规则 ······························八、保密守则 ······························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站长岗位职责)··················十、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副站长岗位职责)·················十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十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出纳员岗位职责)················十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档案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十四、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计算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十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务员岗位职责)················十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评员岗位职责)················十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32、申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交纳鉴定费用,职业技能鉴定费用项目包括: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场地、设备、考务、命题、阅卷、考评、发证、检测及原材料、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费等费用;

3、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依据国家财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制定。 4、职业技能鉴定站对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情况及支出情况要单独建账。十一、严格贯彻上级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程、规定和实施办法。

财务管理制度

为适用于开展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结合鉴定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鉴定站的财务由专门的财务部门进行管理。

财务人员配置要齐全,会计不得兼出纳的工作,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等工作。

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依据国家财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人考核费用开支的规定》执行,收费时必须开具收据。

三、财务部门对职工技能鉴定的收费和支出情况要单独建账。 四、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的限额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五、现金收支必须两条线,不得坐支现金。六、准确及时做好记账、对账工作,确保账证相符。

七、由出纳人员负责登记、保管和签发手续完备的各种结算票据,定期核对清查。

八、印章应妥善保管,并和各种票据分开管理。

九、签发出的收据、支票及现金如有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十、定期清查并真实反映鉴定站的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并接收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7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考场规则

一、监考人员有考评员和考务员担任,并佩带胸卡。

二、理论鉴定考场的考生座位要一人一桌间隔安排,技能操作鉴定考场的考生工位要适当隔离。

三、考生参加操作技能鉴定时,要按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佩戴好劳保用品。 四、考生要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监督,尊重监考人员。

五、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并对号就位。将准考证放在桌面或工位上,以便查对。

六、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准交卷或交件退场。 七、考生理论考试可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等)和操作技能考核准许带的工具或通知要求携带的物品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八、考生答题除作图必须用铅笔外,其他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把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或试卷装订线以外,不得在试卷或考件上做任何标记,违者一律不给分。

九、考生如遇到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的,或考件分发错误和有严重缺陷等,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理论考试的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带手机等通信设备,不准请人代考,不准抄袭、讨论、提示,不准传递、挟带纸条和交换试卷。

操作技能考核,不准指导、携带字条和交换试卷。

十一、考核中,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考场时,要经监考人员允许。 十二、因停电、设备本身故障或其他非本人造成的原因是考核中断时,考生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

考生由此而耽误的时间,可通过延长考核时间予以补偿。

十三、鉴定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或加工工件。考生交卷或交件后

-9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考评员和考务员守则

一、考评员是经过培训,取得劳动部颁发的考评员资格证书和胸卡,承担线缆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的专业人员,主要职责是:实际操作现场监考评分;理论试卷评分;操作结果评分;技术理论考试现场监考。

考务员是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技术理论考试现场监考;实际操作现场监考;办理报考手续;核对考生证件;编制发放准考证;布置安排考场;准备考卷;准备考核与评分的用具和设备及办理领取线缆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手续等。

二、考评员在执行考评和考务工作时,必须佩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胸卡。

三、考评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前必须熟知本次考核的工种、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并配合考务员做好有关设备工具的准备等工作。 四、考评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做好考核评分工作,力求做到准确、公平、公正,评定时不得相互议论或示意。考评员评分后在评分表上签名。五、如遇到亲属或任教班的学员参加考核时,考评员应主动回避且不得以各种方式参与亲属考核评分。

六、考评员和考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一切工作规则。 七、考评员和考务员必须秉公办理,严守考评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不得以权谋私,并主动接受监督。

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其考评员、考务员资格。八、考评员和考务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位置,并履行职责,因事不能按时到位履行职责,要事先向鉴定站领导请假或报告。

九、考评员和考务员在履行职责期间,不能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才能离开岗位。

十、考评员和考务员必须保持鉴定试题的秘密,不允许向外泄露试题。

-117、考试时间结束时,考试者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将与考试有关的零件、设备及图纸、试卷交给监考人员,由监考人员统一编号及密封装订。

8、考评员和监考人员及时对应考者实际操作过程及结果作出记录,不得补记。

站长岗位职责

一、站长在公司的领导下,在上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实行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电线电缆行业中心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三、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四、组织编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人员,对申报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依据国家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六、负责组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组,按规定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站内、外业务开展的协调工作。

八、认真执行财经纪律,按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责任制,严格收费办法,严格各项费用的审批、支出。

-15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收费标准。 二、按上级规定,经站长审批签字后,合理支出职业技能鉴定费用。三、对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与支出情况单独建帐。四、贯彻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掌握库存限额。五、收、付款项,强调当面点清,防止发生差错。六、准确及时做好记帐、对帐工作确保帐、证相符。七、妥善保管财务凭证、帐册等。

八、定期清查并真实反映鉴定站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接受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17档案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按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规定办理职业技能鉴定资料(文件、各种通知单存根、成绩汇总表、总结报告等)的归档、登记、借阅和保管工作。

四、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装订工作,确保其档案资料的完整、准 确、保密与安全。

发现丢失的应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五、对站管的档案资料,应贴有明确的标签,做到管理有条有理,存放整齐 清洁。

六、负责为有关部门提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 七、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发放和准备印刷有关表格工作。八、及时处理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方面来往信件工作。九、完成领导交给的考务等各项工作。

考务员岗位职责

一、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办理职业技能鉴定报告申请手续。 二、向接受考核鉴定人员提供与考试、考核有关的咨询的服务。

三、依照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的有关文件规定,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者统一汇总上报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电线电缆行业分中心,办理报考手续,核对考生证件,编制并发放准考证。

四、负责机械与工业职能技能鉴定指导电线电缆行业分中心的工作联系,提供考试、考核试题等工作。 五、负责安排、布置考场。

六、参加处理考核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做好考试、考核中的服务等工作。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组的考务工作及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八、提供拟定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文件、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的材料。

九、填定、发放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通知单和办理领职《职业资格证书》手续等。 十、严格保管,正确使用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印章。

-21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一、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维修业务水平,负责相关设备的维修及保养,参与新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做好设备零部件的选择,做好技术把关。.四、做好鉴定考试前设备的检查,保证考试过程中操作人员能顺利进行考试。五、负责建立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编制资产统计报表。

技能鉴定站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的区别 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篇三

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长职责

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站)的管理工作。(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发展规划和建设。(三)开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八)指导副所(站)长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工作。(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副所(站)长职责

受所(站)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站)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八)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九)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站)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和考核。(二)负责年度、季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保管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印鉴。。(四)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

(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咨询服务等工作。

(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七)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保密工作。(八)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条件,向所(站)长、副所(站)长提出建设性意见。

(九)完成所(站)长、副所(站)长及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考务管理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站)长领导下,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考务管理工作。(一)负责鉴定公告的审核、发布。

(二)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初审,经副所(站)长、所(站)长审核后,提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负责准考证的核发工作。(三)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工作。

(五)协助所(站)长组织和管理好鉴定前考评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监考人员的安排及检查工作。

(六)负责理论试卷的阅卷,组织工作,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七)监查、处理及上报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八)负责证书制作过程的协调工作,按照鉴定中心的要求完善证书颁发手续。(九)为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条件,向所(站)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十)做好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在所(站)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所(站)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会计工作。(二)按上级要求编制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三)负责申请鉴定人员的收费工作,严格执行省、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四)负责财务记账、算账、报销工作,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给予拒付。(五)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归档。

(六)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票据。(七)计算编制职工工资、组织发放工资、奖金、津贴。(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信息网络管理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技能鉴定所(站)计算机信息管理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转。(二)负责鉴定人员申报表资料的录入。

(三)负责准考证等考务系统的各种报表的打印。(四)负责鉴定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和上报。(五)负责鉴定信息网上的收取和发送。

(六)负责定期对鉴定所(站)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保养。(七)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七、质量督导员岗位职责

(一)审查参考人员的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程序及各项工作安排。(二)按照考务工作细则检查各项组织工作和考场安排。

(三)按照考试及监考规定检查监考人员的资格和配备情况,对监考回避和考场巡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督导人员有权对违纪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五)认真监督和检查理论考试卷的评判,现场督导实际操作考试。(六)监督考核成绩合议会签制度,考试成绩必须经督导员签字后方可上报。(七)负责本次技能鉴定督导的总结,并以文字形式上报。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技术支持人员管理办法

一、鉴定工作技术支持人员的任职条件:

(一)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公正廉洁,忠实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做好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二)应熟悉掌握国家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程序、理论和国家职业标准等,并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科研、分析、评价能力。

(三)一般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必须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并且能够胜任所承担的技术支持工作。

二、技术支持人员的产生办法:

(一)由本单位根据综合工作能力及上述任职条件推荐。(二)从事相关行业的技术带头人、能工巧匠也可自荐。三、技术支持人员的职责:

(一)技术支持人员根据开考及准备开考的工种鉴定考核的需要,负责了解、掌握该工种的发展动态,为xxx所(站)提供技能鉴定的技术支持、考评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二)技术支持人员参与xxx所(站)师资培训考核工作,考评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考核工作。

(三)根据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需要,可参与高技能人才考评技术与方法的研究探讨,对本单位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 四、技术支持人员的管理:

(一)xxx所(站)应对技术支持人员发放聘书,并报本所(站)主管部门备案。(二)xxx所(站)要明确技术支持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任务等,并提出今后工作的相关注意事项。

(三)技术支持人员应积极开展工作,连续一年因个人原因没有开展工作或违反本所(站)有关规定的成员要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任职资格。

(四)xxx所(站)应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技术支持人员汇报工作情况和所存在的问题。

(五)技术支持人员年终应写出工作总结,汇报当年的工作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xxx所(站)。

技能鉴定站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的区别 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篇四

附件9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长职责

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站)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发展规划和建设。

(三)开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副所(站)长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副所(站)长职责

受所(站)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站)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八)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九)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站)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和考核。

(二)负责年度、季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整理和存档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保管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印鉴。。

(四)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

(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咨询服务等工作。

(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七)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保密工作。

(八)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条件,向所(站)长、副所(站)长提出建设性意见。

(九)完成所(站)长、副所(站)长及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考务管理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站)长领导下,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考务管理工作。

(一)负责鉴定公告的审核、发布。

(二)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初审,经副所(站)长、所(站)长审核后,提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负责准考证的核发工作。

(三)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工作。

(五)协助所(站)长组织和管理好鉴定前考评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监考人员的安排及检查工作。

(六)负责理论试卷的阅卷,组织工作,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

(七)监查、处理及上报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八)负责证书制作过程的协调工作,按照鉴定中心的要求完善证书颁发手续。

(九)为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条件,向所(站)领导提出建设性意见。

(十)做好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在所(站)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所(站)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按上级要求编制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三)负责申请鉴定人员的收费工作,严格执行省、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四)负责财务记账、算账、报销工作,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给予拒付。

(五)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归档。

(六)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票据。

(七)计算编制职工工资、组织发放工资、奖金、津贴。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信息网络管理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技能鉴定所(站)计算机信息管理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转。

(二)负责鉴定人员申报表资料的录入。

(三)负责准考证等考务系统的各种报表的打印。

(四)负责鉴定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五)负责鉴定信息网上的收取和发送。

(六)负责定期对鉴定所(站)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保养。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七、质量督导员岗位职责

(一)审查参考人员的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程序及各项工作安排。

(二)按照考务工作细则检查各项组织工作和考场安排。

(三)按照考试及监考规定检查监考人员的资格和配备情况,对监考回避和考场巡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督导人员有权对违纪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五)认真监督和检查理论考试卷的评判,现场督导实际操作考试。

(六)监督考核成绩合议会签制度,考试成绩必须经督导员签字后方可上报。

(七)负责本次技能鉴定督导的总结,并以文字形式上报。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技术支持人员管理办法

一、鉴定工作技术支持人员的任职条件:

(一)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公正廉洁,忠实履行职责,尽心尽力做好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二)应熟悉掌握国家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程序、理论和国家职业标准等,并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科研、分析、评价能力。

(三)一般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必须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并且能够胜任所承担的技术支持工作。

二、技术支持人员的产生办法:

(一)由本单位根据综合工作能力及上述任职条件推荐。

(二)从事相关行业的技术带头人、能工巧匠也可自荐。

三、技术支持人员的职责:

(一)技术支持人员根据开考及准备开考的工种鉴定考核的需要,负责了解、掌握该工种的发展动态,为xxx所(站)提供技能鉴定的技术支持、考评技术指导,咨询服务。

(二)技术支持人员参与xxx所(站)师资培训考核工作,考评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考核工作。

(三)根据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需要,可参与高技能人才考评技术与方法的研究探讨,对本单位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

四、技术支持人员的管理:

(一)xxx所(站)应对技术支持人员发放聘书,并报本所(站)主管部门备案。

(二)xxx所(站)要明确技术支持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任务等,并提出今后工作的相关注意事项。

(三)技术支持人员应积极开展工作,连续一年因个人原因没有开展工作或违反本所(站)有关规定的成员要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任职资格。

(四)xxx所(站)应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技术支持人员汇报工作情况和所存在的问题。

(五)技术支持人员年终应写出工作总结,汇报当年的工作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xxx所(站)。

(六)未经xxx所(站)的书面批准,技术支持人员不得以xxx所(站)的名义对外挂牌、刻制公章、对外签定任何合同。

技能鉴定站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的区别 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篇五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职责

1、按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允许的技能鉴定范围和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实施鉴定。

2、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3、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定期鉴定制度,具体日期、鉴定工种和等级类别、报名条件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应在鉴定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也可专门组织进行。

4、认真执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6、接受自治区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业务指导和劳资或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站长职责

1、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组织本站搞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鉴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推动本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与省鉴定中心的关系,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

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在管理上实行站长负责制。

三、副站长职责

1、协助站长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协助站长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鉴定质量,严格鉴定财务管理,确保鉴定站不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项目,合理支配鉴定费用。

3、负责协调鉴定站与学校之间的工作关系。

4、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

四、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站长和副站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日常事务。

2、在自治区职业鉴定中心指导下,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以及办证发证等工作。

3、负责协调上下左右关系,及时沟通相互间的联系,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完成。

五、资料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鉴定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

2、负责对符合鉴定申报条件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3、负责考前培训资料和鉴定辅导材料准备。

4、负责各种统计报表的填写与送审。

5、负责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和考评员资格证书。

六、考务员岗位职责

1、负责鉴定工作考核记录。

2、负责理论知识考试卷和实际操作考核评分标准的审批、印制和保管。

3、负责安排考场、组织监考、办理准考证和考评员胸卡。

4、负责鉴定成绩统计和与鉴定资料有关的材料的封存。

5、协助领导做好鉴定站建设工作和完成突击性任务。

七、仪器保管室岗位职责

1、认真做好教学仪器的保管工作,室内应保持清洁,仪器存放做到规格化、科学化,帐卡齐全,帐物应相符,应注意防电击、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腐。

2、应熟悉仪器的性能,定期做好物资清查和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3、应负责仪器的出借和回收工作。做到及时出借,及时回收,对损坏仪器要追查,确保正常教学。

4、未经领导批准,仪器一律不准外借。

5、定期向学校汇报仪器配备,保管使用等情况,根据具体情况作好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及时上报,并要修旧利废,自制改装,不断充实仪器设备,对积压多年的仪器要及时向学校汇报,以便调剂使用。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6、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值。

八、试验、实习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实习中心的管理工作和实习设备、器材、仪表等保管。

2、验收和检查实习设备的购置。并及时建帐入库。对一些重要的仪器设备应会同实习中心指定的教师进行认真地检查验收。

3、所有设备应按固定资产和消费材料分类建帐。分别保管。并经常进行清仓和查对。

4、重要的精密度较高的设备和仪器要按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和防潮措施;定期检查

有无损坏或丢失现象及时向学校报告。如有损坏丢失现象应分析和找出原因,追究责任。

5、对于低值易耗损情况。由领(借)用人员填写报损单经领导审批后交管理人员存查。

6、发放物品时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并主动做好废品和半废品的回收工作。

7、设备部分损坏的,及时修理,自己不能修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安排解决。

8、加强自已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逐步熟悉仪表和机具性能,必要时可以承担学校安排的试验、实习或生产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