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制度文件范文(14篇)

小编: 琴心月

规章制度的实施不仅仅要依靠口头宣布,更需要通过书面材料的形式加以规范和明确。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组织成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彰显职业素养的表现。

工装管理制度

为规范、统一公司对外形象,公司为员工统一定制工作服装,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须统一使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负责提供统一工装,所有员工须身着工装并佩带统一标识上班或参加公司活动。未穿工装不得上班或参加公司活动,并罚款当事人每人每次50元。

二、公司员工须爱惜工装,随时保持工装的整洁。员工在外清洗工装应使用公休或倒休时间。

三、公司工装是公司统一对外形象的工作用具,属公司资产,所有权不在员工个人。员工离职时应将工装交回公司,如带走工装应按原价向公司进行补偿。

四、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工装管理制度

1.1.为了提高公司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控制系统”)的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制定本规定。

1.2.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是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的核心。包括以微处理器为核心构成的分散型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可编程序控制器(plc)、工业控制用计算机系统(ipc)、数据采集系统(scada)、先进控制(apc)及优化控制用上位计算机等。

2.1.公司各部设备管理为公司控制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2.1.1.负责制定公司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2.1.2.审定公司控制系统更新、系统硬件及软件大修计划及方案;

2.1.3.检查考核控制系统的管理运行状况。

2.1.4.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控制系统的点检标准及运行考核办法;

2.1.5.负责本单位控制系统的运行考核。

2.1.6.负责控制系统日常维护、检修、运行管理工作;

2.1.7.设立专门技术人员、维护人员负责本单位控制系统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3.1.控制系统的前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3.2.各部设备管理应参与新、改、扩建等项目中控制系统的设计审查,依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sh/t3092-99)、控制系统控制室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控制室和自动分析器室设计规范》(sh3006-99)。

3.3.控制系统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程序,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3.4.控制系统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99)进行。在新、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3.5.各部设备管理应负责或参与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99)、《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20xx)进行。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1、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2、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3、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4、控制系统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5、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控制系统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8、控制系统校准和试验记录。

9、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10、控制系统交接清单。

11、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12、控制系统组态记录工作单。

13、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14、控制系统说明书。

其中:1、2、9、14项内容除档案部门外还应交给各装置设备部仪表专业、各部设备管理及使用装置。

3.6.控制系统投用前,使用单位和/或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4.1.各部设备管理仪表专业应根据控制系统配置情况,制定相应的点检标准。点检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向当班工艺人员了解运行情况;

3、检查冗余通讯总线的定期切换情况;

4、调出系统状态显示画面,检查系统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5、外围设备如打印机、拷贝机等投用状况和完好情况;

6、各控制、辅助机柜的风扇运转情况;

7、操作键盘功能是否有异常现象,外观有无破损;

8、设备有无异常噪声和气味;

9、机房、操作室的温度、湿度、照明、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0、检查供电是否符合要求,记录分析系统用电负荷。

4.2.仪表维修人员应按照点检标准每日定时逐项进行点检、认真填写点检记录。在点检过程中发现的硬件、软件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会同技术人员尽快确认并制定解决方案。

4.3.点检记录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点检记录应定期回收,妥善保存。

5.1.各部设备管理仪表专业应逐套建立各自控制系统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系统构成、所有设备、卡件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指标、数量清单;系统软件的版本、数量清单;应用软件的清单;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设备、卡件的检修、变更记录等。

5.2.控制系统硬件设备的保养手册要妥善保存,确保完整无缺,原版资料要归档保存。

5.3.在线运行设备检修时,要先办理工作票方可实施。

5.4.维修硬设备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条件进行,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静电接地手环,确保接地良好,工作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5.专用工具、标准仪器要有专人保管,对标准仪器要进行定期检定。

5.6.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信息载体要妥善保存,磁性文件要存放在防磁性的金属柜(盒)内。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的原版及备份要存放在不同的地方。

5.7.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无特殊情况严禁修改,确需修改时,要办理申请、论证手续,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8.控制系统的`应用软件在正常生产期间不宜修改,根据生产要求,确要进行重新组态时,要有明确的修改方案,必须事先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并由装置、各部设备管理共同签证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修改变更记录。

5.9.修改后的用户组态软盘应进行编号、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复制备份,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备查。

5.10.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

5.11.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通过公司信息网感染病毒。

5.12.每年至少一次对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检查核对,备份应用软件。

5.13.工程师钥匙、编程器要有专职技术人员保管。

6.1.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及时提报备品配件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6.2.要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备品配件,环境应符合备品配件要求的保管条件。

6.3.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有条件时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在备用状态。

7.1.控制系统机房系要害部位,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2.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进入机房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着装,在进入机房前,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以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7.4.机房必须每日清扫卫生,及时补充新鲜空气。

7.5.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喝饮料、堆放杂物。设备、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机房内消防设施要配备齐全,装置安全员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7.6.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7.7.机房内严禁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施,在机房入口处要有“禁用移动通讯工具”标志,运行期间使用对讲机联校仪表时,对讲机与控制机柜的距离应大于3米。

8.1.控制系统的大修,应与装置大修同步进行。根据系统配置制定出相应的大检修方案。

8.2.对运行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控制系统,可以委托生产厂商或专业公司进行全面大修测试。

8.3.大检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接地系统、电缆连接情况检查,接地极之间的绝缘检查;各接地极接地阻值测试;

2、系统清扫,包括全部卡件、电源组件、风扇组件等;

3、供电系统检查、包括各种电源电压、频率测试及调整;

4、检查所有接线端子、插接件接触是否良好;

6、系统各设备进行离线诊断;

7、确定冗余系统切换动作准确可靠;

8、清洗和检查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拷贝机等;

8、对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9、对输入、输出通道进行精度测试;

10、对最新版应用软件进行备份;

11、填写系统大检修记录,对检修内容,特别是动改变更的硬件、软件内容进行归档。

工装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必须穿着运政服装,按规定配证上岗。

4、工作装穿着时不得挽袖、卷裤;。

5、工作装要妥善保管,保持整齐干净,不得外借。

2、男同志不得留长发蓄胡须,女同志不得染特殊颜色头发和浓妆打扮;。

3、不得戴袖筒和其他特殊的装饰品上班;。

4、不得穿拖鞋上班。男同志穿着衬衫时衬衫口袋除挂工作证外,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作套装,并注意风纪。下班后,工作服放置在更衣室内,不得挂在大厅内。要将工作人员着装情况列入对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着装要求的,予以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工装管理制度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工装配制说明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作牌、工作装,并做好登记记录。

2、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采购费用。

4、费用: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统一采购,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

5、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

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

被辞退时,收取服装70%费用。

第二条着装工作服的要求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2、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3、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无异味。

5、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第三条日常检查及管理1、各部门经理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部门经理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xxxx热力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5日。

工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加强员工的规范管理,现对公司员工工服的制作、发放、着装进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包括衬衣、领带、西装外套、裤(裙)。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2、行政人事部负责制服预算、样式选定、登记造册、验收、发放、折旧、退还登记等,同时负责抽查各部门员工制服着装情况。

3、财务部负责员工制服破损、丢失、报废时制服折旧款结算。

4、行政人事部发放给各部门后,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保管,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负责抽查收发、保管情况。

1、员工入职时可填写《工服领用登记表》,员工凭登记表在各部门领用服装。

2、员工离职时,工服需交回公司,在离职时由部门主管对所交还工服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破漏、丢失及未清洗情况者,应进行扣款,具体扣款标准如下:

1)未清洗者:扣除干洗费(按干洗店收费标准支付,由部门内勤及时送干洗店清洗);

2)损坏或破漏:根据实际情况及工服价值进行扣款处理;

3)丢失:按照工服原有价值(扣除折旧率)进行扣款;并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

6、工服清洗标准:

7、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工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卷起裤脚。

8、试用期员工应自行添置工装相近的服装;

10、换季时间:夏装,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装,10月16日至4月30日,特殊情况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天气情况统一通知。

1、员工工服由个人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行政人事部,及时办理补领手续,同时按照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

3、非工作原因损坏工服造成提前报废的,员工须按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补做制服或更换工服。

4、对折旧、替换以及员工离职回收后的工服由部门汇总后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进行处理;

1)对折旧年限已到以及破损严重的工服行政人事部将进行报废处理;

2、工服在使用年限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原价的70%赔偿;

3、工服在使用年限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原价的40%赔偿;

4、工服在使用年限12个月(含)以上的(包括使用年限延长期),不用赔偿。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一次罚款30元。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10元。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5人次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统领娱乐行政人事部。

二〇xx年八月十日。

工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第二条、职员着装、挂工牌管理办法: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2、男员工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衬衣不得挽起袖口,衬衣原则上每天清洗,领、袖口不能有污迹;女员工着装要求:上班穿着公司配发的制服,不得穿吊带装、低胸衫、短裤、凉拖。

3、所有员工上班都必须戴挂工牌。如有损坏,重做费由个人承担,如丢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轻重处以制做费5倍以下的罚款。

4.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

5.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员工20元/人次、部门经理50元/人次。

6.所有员工大型集会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第三条、工服使用期限。

1、工服的使用期限定为两年。

2、工装及配饰的费用由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0%,工装归个人所有。个人承担部分划分为12个月,由企业给予员工以工装补贴形式发放。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包括员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企业将停止工装补贴部分,工作服归个人所有。

3、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按服装价值全额交纳。因公司内部调整或试用人员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80%的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

第四条、除清洗、修补外,工作服不得带出公司。

第五条、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如损坏严重,则员工必须自己付钱重新订做。

第六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作服的样式,不得穿着跟工作服颜色相同或式样不同的服装。

第七条、员工领取工服一律填写工服申领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第九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工装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达到消除危害、安全生产的目的。

化学品仓库。

1、人员培训。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

4、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散装危险货物必须张贴警示标志,标志也必须遵守一定的要求,如:标志必须按一定的尺寸要求;标志上必须提供正确的化学品名称、un号、危险编号、危险类别标签、次级危害标签等信息。

5、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7、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8、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文件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规范公文审核会签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文件会签制度是指制发文件时,如文件内容涉及其他科室的职能和业务,由主办科室提出,相关科室就公文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协商并签署意见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起草下列文件时,须进行会签:

(一)文件内容涉及多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二)业务涉及其他相关科室的。

(三)涉及全局性工作,需要相关科室协助的。

(四)综合科室的文件涉及职能科室业务的。

(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会签的。

第三条会签审核的内容和要求。

(一)会签审核的内容。

1、文件是否必要,观点是否正确、符合实际;

3、文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权限;

数字计量、人名地名、专业术语等是否正确、规范。主送单位、抄送单位、密级、急缓程度,是否符合规定。

(二)会签审核的要求。

1会签科室审核后,若认为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应及时签署同意意见;若认为有明显不当的,要提出修改意见;若认为违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得会签;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署保留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第四条局内文件会签程序。

(一)需要会签的文稿,经主办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由拟稿人负责送相关科室会签。会签科室要认真研究,及时出具会签意见,由会签科室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姓名和时间,并退回主办科室。

(二)会签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涉及技术问题和紧急公文须按局领导要求时限完成。确需延长会签时间的,会签科室须及时告知主办科室或公文审核科室,会签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三)由主办科室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发。

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由主办科室分管领导签发;分管领导如认为必要或牵涉其他领导分管业务的,须请相关领导会签,会签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分管领导外出且办文较紧急,则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局领导签发。

第六条部门间联合行文的会签程序。

(一)由本局主办的联合行文(编本局文号),由主办科室负责,经有关科室会签,分管领导审签后,送有关部门会签。

(二)其他部门主办的联合行文(编外部门文号),由相关科室审核,送分管领导会签。确须主要负责人会签的,应将会签意见报主要领导审核并会签。会签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七条凡领导已签发的文稿,内容不得随意改动;确有改动必要的,须说明原因并请示签发人批准。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减少归档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归档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於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文件(除厂领导订的外)均由厂归档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後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归档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後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文件,厂领导封後,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後,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後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後再分转处理。

3、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後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後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後,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後,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第八条归档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归档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归档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归档,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归档。群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馀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归档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归档范围。

2、党委、厂部下归档件主要用於: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归档主要用於: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後,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归档,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归档。

第十条归档程式规定:

1、各单位元需要归档,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6、经两办审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列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列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後,按批准许可权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後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列印;

11、文件列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归档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後,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叁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8)反映本厂生、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第十七条对於多馀、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启文件(除厂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启文件,厂领导启封后,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6、经两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8)反映本厂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第十七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细则、决定、通告等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登记、公布,适用本办法。

下列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一)部署工作,规范本机关、本系统内部工作的文件;

(二)会议纪要。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资料应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贴合职权法定原则;

(三)与wto原则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协调,无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规定。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下列事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处罚;

(四)行政强制措施;

(五)限制或者处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权益;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义务。

第五条:法制办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废止、备案、清理、汇编等)。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原则上由业务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需报市政府或市人大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应由业务工作机构组织起草小组进行起草。起草小组能够吸纳有关部门的人员、有关专业人员或社会团体的代表参加。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初稿构成后,应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以下材料提交法制办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八条:法制办应当在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遇特殊情景,可再延长7个工作日。

第九条:法制办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三)送审材料只存在立法技术问题的,予以修改并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第十条:凡资料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经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或局长批准后,由法制办负责提交以下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十一条:凡资料不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由主管局领导审核经局长批准后签发,并应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制办将下列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业务工作机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3日内将第一款第(一)、(二)、(三)项材料交法制办。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除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登记审查和备案审查以外,还应在发布之日起3日内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规范性文件文本一式五份交法制办,由法制办统一送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上级质监局等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本局网站上公开,亦可同时采取其他方式公开。规范性文件在本局网站的公开程序按照本局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应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确因特殊情景,不立即施行将有碍于规范性文件正确施行的,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规范性文件目录由法制办按年编印发布,规范性文件按政府每届任期汇编一本。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职责追究,按照《仪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扬州市仪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档案(以下称安全台帐)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安全台帐资料记录是反映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在安全台帐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属生产单位均必须遵照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安全台帐由各生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

二、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装订成册,编写相应的目录。

三、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资料分为以下几大类:。

1、责任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安全组织网络图、上下两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车间主任(工区、段、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制度文件: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4、花名册:全员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临时工)三级教育资料。

6、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情况资料。

7、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含设备保养、维修、检验、检测、使用情况等资料)。

8、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9、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台帐资料(如有则建立)。

10、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11、安全设备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附票证复印件)。

四、以上安全台帐统一采用a4纸格式,各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表格。

五、每年年终台帐装订成册保存。

六、公司对各部门安全台帐的建立落实情况督促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季进行一次。

文件管理制度

为削减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引导作用,特订立本制度。

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依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登记签收。

2、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适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适时送交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管。

3、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依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分送承办部门阅办,紧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开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立刻办。

(2)、一般文、函、电等,分别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别情况例外)。

4、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送回办公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看法”,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切忌横传。

(4)、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刻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适时归档周转。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企业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1、凡接收公文均由秘书登记签收后分别转交相关部门,在签收和拆封时,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政府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四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秘书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总经理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由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总经理办公室,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

第五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给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秘书处,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签名以示负责。如有总经理“批示”、“拟办意见”,秘书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总经理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秘书,切忌横传。

5、行政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或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秘书同意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周转归档。

第六条、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主管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秘书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画等。

第八条、各部门应具体指定责任心强的主管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第九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凡下列文件统一由行政秘书归档:

1、企业领导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2、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3、企业召开重要会议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4、有保存价值的客户资料及处理结果。

5、企业日志和大事记。

第十条、立卷要求。

1、文件的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秘书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行政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