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热门22篇)

小编: 纸韵

承包合同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为双方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值得注意的承包合同范本,希望对您的合同起草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县简称]土包(租)字第[年份]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甲方土地约为平方米左右,乙方土地约为平方米左右。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永久性互换。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对互换后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拥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遇国家征拨和使用征拨费用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及阻止)。

四、交付时间。

交付的时间为。

五、违约责任。

1、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调解或申请仲裁或直接诉讼解决。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双方村委会签字月下花前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条款:

一、甲方以承包形式将面积亩的土地承包权给乙方,乙方从事生产,不得对外转包、分包。

二、承包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租金:按每年每亩公斤中等质量中籼稻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中籼稻谷价格以国家公布的当年最低收购价格测算,支付时当年国家最低收购价未公布的,按上年最低收购价格执行。

四、付款形式和时间以及保证金的具体相关事宜。

五、乙方所租土地中,现有的青苗赔偿费由乙方承担,须在村委会要求的期限内付清。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协助解决生产所需的基础设施,如水、电

七、乙方在所租土地上享有生产经营的权利和生产产品收益的权利,乙方不得私自更改生产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须接受村委会和甲方合法合理的管理和监督。

八、如镇政府农田整治整体规划涉及到乙方所租土地,乙方须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和镇政府的土地整治工作,整治所占的面积和整治所影响的土地农作物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九、乙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中的补贴归乙方所有。

十、在租赁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补偿,甲方不承担相关损失;由甲方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乙方必须购买所有其承包土地上的农作物,保险收益归乙方所有。

十三、其他要求。

(1)乙方承租的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2)乙方在租赁期间,有关环评、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四、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须协商下一轮承包问题,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乙方合作。

十五、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农作物,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条款:

一、甲方以出租形式将面积__________亩的土地承包权给乙方,乙方从事生产,不得对外转包、分包。

二、出租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出租租金:按每年每亩公斤中等质量中籼稻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中籼稻谷价格以国家公布的当年最低收购价格测算,支付时当年国家最低收购价未公布的,按上年最低收购价格执行。

四、付款形式和时间以及保证金的具体相关事宜。

五、乙方所租土地中,现有的青苗赔偿费由乙方承担,须在村委会要求的期限内付清。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协助解决生产所需的基础设施,如水、电。

七、乙方在所租土地上享有生产经营的权利和生产产品收益的权利,乙方不得私自更改生产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须接受村委会和甲方合法合理的管理和监督。

八、如镇政府农田整治整体规划涉及到乙方所租土地,乙方须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和镇政府的土地整治工作,整治所占的面积和整治所影响的土地农作物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九、乙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中的补贴归乙方所有。

十、在租赁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补偿,甲方不承担相关损失;由甲方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乙方必须购买所有其承包土地上的农作物保险,保险收益归乙方所有。

十三、其他要求。

(1)乙方承租的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2)乙方在租赁期间,有关环评、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四、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须协商下一轮承包问题,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乙方合作。

十五、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农作物,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承包方(乙方)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承包方代表住址: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本集体土地 份 亩,其中:田 亩,土 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地块详见登记表。承包期限从1999年9月1日起至2029年9月1日止。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集体,乙方只有承包经营权。

二、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享有的权利: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承担的义务: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三、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方享有的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包方承担的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镇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出方(甲方):

住所:永安镇股河新村。

受让方(乙方):

住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双庆何北部地块家庭承包地___亩以__转包出租方式,从2013年10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种植农业经济作物。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l、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须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为每年900斤/亩小麦,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价计算,支付的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元人民币(:元)。

(二)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否则,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0.2%的滞纳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责违约责任。

(二)合同一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给付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动,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不再使用,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栏目中完善,完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自2013年10月10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2013年10月10日

发包方:(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签字盖章)。

鉴证人:(签字盖章)。

签证日期:年月日

附:补充说明。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因需要,甲、乙双方就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承包营权证书》所取得的部分或全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调换给乙立的地块。

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亩,坐落于。乙方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

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亩,坐落。乙方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双方互换土地,在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各自仍分别亨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互换土的的交付方式。交付的时间为。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__等地共_______亩(详见下表),互换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甲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乙方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共______亩(详见下表),互换给甲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乙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况表。

甲乙双方互换土地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双方土地互换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3.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报发包方备案,可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乙双方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6.甲乙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因互换地块存在面积、地力、作物等差异,双方可协商约定适当的经济补偿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3.因不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另一方当事人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日内提供证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__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___(签章)。

鉴证人: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

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__年___月___日至__年___月___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注:本合同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面积:甲方将承包经营的亩,出租给乙方从事种植使用,土地面积按照甲方土地经营权证上登记面积为准。

:出租期限为年,即从20年月日起始至201年月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乙方每年每亩支付给甲方租金元(大写:元整),上级政府小麦直补等各项补贴款归方,上级政府补贴的化肥农药归乙方,如果遭受自然灾害,上级政府的'灾害补贴归乙方。乙方应在每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一年全年的租金。

1.甲方拥有土地所有权,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赁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出租土地。

2.甲方应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行使土地种植使用权,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种植活动。

3.乙方和甲方达成租用合同并按照约定履交租金后,方拥有在该租赁土地上种植国家、地方政府、村委、邻墒允许种植的农作物及种植权,在该土地上不得种植非农作物及作为他用。

4.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土地租赁期间具有种植使用权及收益权、有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乙方在行使以上权利时,乙方须自行承担灾害、经营管理方面的责任、风险和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地方政府、村委有政策方面变更时,甲乙双方均要无条件服从其变更,变更过程及手续由甲方全权处理。如有变更补贴,据支付租金期限(三项)按下述第六项执行。

五、出租合同到期:在同等租赁价格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双方协商提前续签合同;乙方如若退出租赁,乙方则应在租用期限终止日前30天通知甲方,并在终止日前:清理干净地上附着物、保持土地原貌,保证供水排灌系统的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负担清理、修复费用或赔偿。

六、合同变更或解除: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因国家征用或修路占用合同约定土地,地上作物补偿归乙方,土地占用补偿归甲方,面积按照乙方本合同所租用的亩数面积计算。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第三项约定金额及物品,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营损失时,违约方应增加赔偿金,不足一年时,按照一年计算。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转租,如乙方因各种原因失去种植使用能力,导致本合同约定面积土地的荒芜,甲方拥有无条件解除合同权利。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履行第三项后,双方则要共同遵守上述八项约定权利、责任和义务。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姓名:姓名:

电话:电话: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1.入伙: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_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出方(甲方):

住所:永安镇股河新村。

受让方(乙方):

住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双庆何北部地块家庭承包地___亩以__转包出租方式,从2013年10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种植农业经济作物。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l、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须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为每年900斤/亩小麦,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价计算,支付的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元人民币(:元)。

(二)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否则,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0.2%的滞纳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责违约责任。

(二)合同一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给付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动,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不再使用,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栏目中完善,完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自2013年10月10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2013年10月10日

发包方:(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签字盖章)。

鉴证人:(签字盖章)。

签证日期:年月日

附:补充说明。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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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面积亩的土地(良田)承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承包期限三年(自20__年1月4日至20__年11月30日),承包金每年每亩660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年1月10日前付清当年租金。

第二条:承包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承包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不改变农田现状。

第四条:承包期内,乙方承包甲方的农田各项政策性补贴归甲所有,乙方做好配合。

第五条:承包期最后一年,乙方不得种植午季作物,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第六条:承包期满,乙方应保证承包的土地达到承包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七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保证金壹万元整,保证金抵交最后一年承包款。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和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执一份。

发包方(甲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20__年1月4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年,即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年__月__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八、争议条款

九、生效条件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镇____村_____组的_______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____________经营。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有权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同时承担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7.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8.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__%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经济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日内提供证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经协商,决定____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转包(出租)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地块名称地类等级面积(亩)四至界址土地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号东南西北1、2、3、4合计共计亩(大写);亩(小写)。

备注:

二、转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转包(出租)价格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以现金支付: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共计元(大写:);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2、以实物计算:每亩每年支付公斤(实物名称),共公斤;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在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出租)费。

2、分年度支付。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当年出租费;此后,应在每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包(出租)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满后收回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合同约定转包(出租)的土地。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5、转包(出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各级政府给予在转包(出租)土地上受损农作物核发的救灾物资和补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领取或领取后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的约定

(一)转包(出租)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转包(出租)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二)转包(出租)期内,依转包(出租)土地面积所计发的各级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的归属约定为:

五、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转包(出租)土地的'。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转包(出租)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天内仍未支付的;

4、丧失经营能力无力履行合同的。

六、违约责任

(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转包(出租)的土地进行再流转。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甲乙双方互换土地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时间为年月日。

三、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双方土地互换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3、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报发包方备案,可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乙双方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6、甲乙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因互换地块存在面积、地力、作物等差异,双方可协商约定适当的经济补偿如下:。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五、其他约定。

1、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年月鉴证单位:(签章)。

身份证号:年月日鉴证人:(签章)。

甲方:乙方:

乙方有自留地平方米左右,座落于地界,因乙方家离该地太远对其无法管理及使用,现今与甲方(南苑花城三期征地户)协商,将乙方有自留地平方米左右与甲方座落于惠水县和平镇平方米自留地互换,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土地:甲方土地约为平方米左右,乙方土地约为平方米左右。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永久性互换。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对互换后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拥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如遇国家征拨和使用征拨费用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及阻止)。

四、交付时间。

交付的时间为。

五、违约责任。

1、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调解或申请仲裁或直接诉讼解决。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双方村委会签字月下花前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单位(章):鉴证单位(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愿将以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乙方进行流转。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协议。

一、委托事项。

1.委托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至界限。

合计(大写)亩(小写)亩。

2.委托流转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将以上土地共计_____亩以_______(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方式流转他人。

3.委托流转期限。

土地委托流转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4.委托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按每亩每年___________(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进行流转,土地实现流转后,甲方按___________(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的标准收取土地流转收益,全年合计___________。

(2)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委托费用与支付方式。

委托费用与支付方式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委托事项。

1.甲方承包经营时对土地投入的委托处理:

2.在委托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3.协议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三、委托权限。

乙方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关权利:

1.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流转合同由甲方与受让方签订。

2.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并代为签订土地委托流转合同,监督土地受让方履行流转合同约定。

3.其它权限:。

四、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使相关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如一方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__元。

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及相关当事人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有关当事人协商。

五、其他约定。

1.乙方按本协议授权范围行使相关权利。

2.乙方在本委托协议权限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3.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代理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浙f22-0-20__-5。

(本合同适用于村经济合作社或其它中介服务机构代为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使用)。

甲方(受托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所:联系电话: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地址:____。

乙方(受让方):____。

地址: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村村民小组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以下条款。

一、土地转让期30年,甲方共出让土地经营权1.4亩,出让金250元/年;。

付租方式:一年付一次,每年农历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承包期满后,如果乙方需要再继续承包,甲方只能要求在土地承包金上按当年土地流转的市场价格调整而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继续承包。

有,凡是乙方承包后修建的设施及种植的植物补偿费都归乙方所有。

六、承包区域内的任何东西,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方可进入采集使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作用

从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承包制度在全国推行后,农村承包经营者(在当时主要是指农民)的承包权可否由继承人继承即引起法学界激烈的争论。1985年国家制定继承法时,对农村承包权可否继承的问题仍存意见分歧。故在1985年10月1日施行的继承法里,对农村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未作确定性的规定,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承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而在继承法颁布实施时,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规定“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可见,当时国家未对农村承包权可否继承的问题下定论。

在20世纪80年代,不少研究继承法的学者认为农村承包权不能继承。主要理由是:

1。农村承包权的标的即农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人对农地不享有所有权,农地不是承包人的私有财产,所以不发生继承问题。

2。承包合同关系是不能继承的。在农村承包中,发包方与承包人之间是一种承包合同关系,此种合同关系因当事人的一方(如承包方)死亡而终止,根本就不发生继承。

3。承包权不能继承。因为承包权是基于承包合同关系所产生的经营管理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利,不属于财产继承的范围,故此种权利不能继承。

4。农村承包绝大多数是以家庭名义承包的,承包权为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家庭中的个别成员(多为长辈)死亡,其他家庭成员仍然应当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发包方也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发包方撕毁合同,承包方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从而维护承包制的稳定性。因此,那种只有承认承包权的继承才能稳定承包制的观点不成立。

1。理论依据。(1)农村承包权是物权。按照现在比较通行的观点,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农村承包经营关系中:第一,承包地具有特定性。在农村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承包土地的面积、位置、土质都是特定的,甲的承包地与乙的承包地是绝对不相同的。由此可见,承包地具有特定性。第二,承包人享有对承包土地的直接支配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即对承包土地享有直接的管理、占有、使用的权利。承包人对承包土地享有的直接支配权,是任何第三人,包括土地所有人都不享有的。任何人,包括土地所有人都无权干涉承包人对承包地行使直接支配的权利。否则即为违法。第三,收益归承包人享有。依照现行法律和承包合同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地上耕作、养殖、放牧等取得的收益,在交纳承包费用后的其余部分,全部归承包人享有。可见,农村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的全部特征,属物权的范畴。(2)农村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农村承包经营权是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定的物权,即是他物权;并且,是以对承包地的管理、占有、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他物权,故是一种用益物权。

我们知道,物权,包括自物权和他物权,既然农村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是财产权利,那么,当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死亡后,承包权理所当然地成为遗产,成为继承的标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承包权的。

2。法律依据。1985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简称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虽然通常以户为单位签订,但农户家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承包人,而且,每一个承包人承包的土地面积,应交纳的承包费完全相同。因此可以说,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实质上是个人承包。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只要法律明文规定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取得的承包权就允许由继承人继承。可见,我国继承法并不排除承包权的继承,只是设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即法律明文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1993年7月2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简称农业法)第13条第4款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此条规定,满足了继承法第4条关于“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条件。依照上述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从1993年7月2日起,即享有了对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继承权。

(三)驳论。

1。承包地不是承包人的私有财产,承包人对承包地不享有所有权是事实。但承包人的继承人在承包人死亡后,继承的不是承包地的所有权,继承的是设定在承包地上的承包权即用益物权。所以承包地不是承包人的私有财产,并不影响承包人的继承人继承承包权。

2。合同关系不能继承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承包人的继承人继承的不是合同关系,而是农地承包权。因此,以合同关系不能继承为因,推定农地承包权不能继承是毫无道理的。

3。如前所述,农地承包权具有物权的全部特征,是一种他物权。具体地讲,是一种用益物权。既然农地承包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当然也就是一种财产权。财产权是依法可以继承的。所以,那种认为承包权是非财产权,不属于继承范围,不能继承的观点也是不能成立的。

4。否认农地承包权可以继承的第4条理由可概括为:“承包权为家庭成员共同享有。个别家庭成员死亡,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继续履行承包合同;发包方也必须按约定履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的观点。首先,此种观点无法律和政策依据。我国有关农村承包的法律和政策性文件中,从来没有此种规定。其次,此种观点没有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因为,从理论上讲,该观点是建立在农村承包户中每一个家庭成员均享有家庭承包权的全部权利,承担交纳全部承包费义务基础上的简言之,是建立在家庭整体承包基础上的。当然,我国农村承包的实际情况是,在以家庭的名义进行的农地承包中,并非每一个家庭(不管人口的多少)承包土地的面积、交纳的承包费都相同。承包地的面积和交纳承包费的多少是按人头确定的'。即在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每一个集体组织的成员(即每一个人)承包土地的面积和应交纳承包费的数额都是明确的、相同的。家庭人口多的,承包土地的面积大,交纳的承包费也多;家庭人口少的,承包土地的面积小,交纳的承包费也少。每一个集体组织的成员承包的那一份土地,是其基本的经济来源和生活的基本保障。由此可见,农村承包实质上是个人承包,并非家庭整体承包。将我国农村承包视为家庭整体承包的观点是缺乏事实依据和理论基础的,因此也是不能成立的。

一、农村承包权的继承人范围、继承原则及继承的方式方法。

在解决农村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时,考虑防止农地零碎化、防止农地荒芜、防止农村集体经济受损失三个方面的因素无疑是应当的、正确的。但是,为达到防止农地荒芜、防止农地零碎化、不使农村集体经济受损失这三个目的,就以剥夺多数继承人对农村承包权的继承权为代价是得不偿失的,会极大地影响农村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

我认为,农村承包权继承人的范围,应依照继承法有关继承人范围的规定确定,不受其他任何限制。具体地讲,继承人的范围包括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当然,只有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实际继承农村承包权。以现行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范围为农村承包权继承人的范围,可以通过灵活的继承方式来解决防止土地荒芜,防止土地零碎化,防止集体经济受损失的问题。

从性质上讲,农村承包权的继承是一种物权继承。因此,必然无条件地遵循继承法规定的继承的一般原则。又由于农村承包权是一种用益物权,与财产所有权和债权的继承比较起来,有显著的区别。故对农村承包权这种特殊的物权继承,还必须遵循若干特殊的继承原则。

1。一般原则。包括:(1)男女平等原则。在继承问题上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均有继承权利;在分割遗产时,不因性别的不同而多分或少分。若分割遗产的其他法定因素相同,仅是继承人的性别不同,那么,原则上不同性别的继承人应当分得数量相同的遗产。(2)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权利义务一致是指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多少,原则上应当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义务的多少相一致。在均有条件和能力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下,谁对被继承人尽的赡养义务多,就应多分遗产;谁尽的赡养义务少,就应少分遗产;谁没有尽赡养义务,法院就可以判决不分给他遗产。(3)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实行特殊保护。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多分遗产;在遗嘱继承的情形下,如果遗嘱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遗产,将全部遗产用遗嘱的方式指定其他继承人继承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后,其余的遗产才依遗嘱继承人继承。

在解决农村承包权的继承问题上,坚持上述三个一般原则,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确定继承人的范围;二是当继承人为2人以上时,确定各继承人实际应当继承的农村承包权的多少和有无。

2。特殊原则。(1)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即在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确定继承人均享有对农村承包权的继承权这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承包权的客观状况和继承人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确定承包权的继承方式、方法,不能照搬财产所有权性质和债权性质继承的方式、方法,力争农村承包权继承的最佳社会效果。(2)有利于发挥农地经济效益的原则。此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基层组织)在处理(调解)农村承包权继承纠纷的过程中,要以此作为衡量调解或判决方案是否恰当的标准。(3)有利于土地的规模经营、防止土地进一步零碎化原则。农地实行规模化经营,才能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农地的过份零碎化,不仅不利于生产经营,而且也必然影响农地经济效益的发挥。因此,人民法院在处理农村承包权继承纠纷的过程中,在提出、设计继承农村承包权的判决或调解方案时,在确定农村承包权的继承方式时,必须坚持有利于农地规模经营、防止土地零碎化的原则。违背此原则的继承方式、方法和判决、调解方案,都是不科学、不可承的。(4)尊重承包人的财产权利原则。因为承包人享有的农村承包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尊重和保护承包人对承包土地享有的物权权利是我国法律的基本要求。坚持此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司法工作中,一是切实保护继承人对农村承包权的继承权,若遇组织或公民侵犯他人对农村承包权的继承权时,应排除防害,制裁侵权行为;二是有遗嘱继承时,在遗嘱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应保护遗嘱继承人对农村承包权的继承权。上述四个特殊原则,适用于根据一般原则对农村承包权的继承问题进行衡量后,承包权的继承人仍有2人以上的情形。也就是说,特殊原则适用于承包权的共同继承中,具体地确定农村承包权的继承人,以及各继承人继承承包权的方式、方法。

根据农村承包权继承的特点,在不违背前述农村承包权继承的特殊原则的基础上,当农村承包权的实际继承人为2人以上时,可采用如下继承的方法:

1。共同继承。此种方式主要适用于:(1)继承人所继承的农村承包权不宜分割,如果强行分割,会导致土地零碎化,或大大影响所继承农地经济效益发挥的情况。(2)继承人愿意共同继承。共同继承的具体方法又可分为两种:一是数个继承人共同承包、共同投入、共同经营、共同承担承包费,定期分配承包收益。此种共同继承的方法,从继承的标的看,适合于耕地、水面、荒地、林地、果园等承包权的继承;从继承的主体看,适合于各继承人生活在同一经济组织(如继承人都生活在同一村、同一社的)或各继承人居住地距继承的承包地较近的情况。因为各继承人居住地距继承的承包地较近,才便于继承人共同承包经营,发挥承包地的经济效益。二是由继承人轮流承包。此种继承方法是指各继承人轮流承包一定的时间,承包期内的收益归承包者,承包费亦由承包者交纳。轮流承包的期限可长可短,但最短不得短于一年。耕地、渔塘等每年收获一次的承包权的继承,可以采用此种共同继承的方法。

2。分别继承。此种继承方式是指各继承人分别继承一部分承包权。分别继承只能适用于所继承的承包权分割后不会使农地零碎化,不影响其经济效益的发挥,且各继承人又不愿共同继承的情形。具体地讲,对荒地、林地、果园承包权的继承,一般可采用分别继承的方式;所继承耕地面积比较大的,也可以采用此种继承方式。

3。部分继承人继承。此种继承方式是指将承包权确定归部分(或某一个)继承人继承,由其继续承包。继承承包权的继承人给其他继承人适当的经济补偿。对于既不适合共同继承,又不宜分别继承的农村承包权的继承,可采用此种继承方式。采用部分继承人继承方式时,应当注意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1)恰当地确定承包权实际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应将从事农业,有能力且便于经营承包地的继承人确定为实际继承人,以利于充分发挥承包地的经济效益。(2)确定适当的补偿数额和补偿方式。在确定补偿数额时,应当考虑所继承的承包权的承包期限的长短(即承包人死亡时,剩余的承包期限的长短),继承人正常承包经营情况下的正常收益,实际继承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使补偿的数额公平、合理。关于补偿的方式,应当根据实际继承人的经济状况和承包项目的收益周期等因素,确定一次性补偿或分期补偿。但在一般情况下,应确定一次性补偿,以免节外生枝,导致执行困境。

4。转包他人,继承人分割转包费。如下几种情况,可以采用这种继承方式:(1)继承人都已成为非农业人口,无条件和能力继续承包。(2)继承人(或部分继承人)虽然是农村人口,但不便继续承包,如居住地与承包地相距太远;或继承人虽然具备继续承包的条件,但继承人不愿自己继续承包,愿意转包他人后分割收益(即分割转包费)的。值得注意的是,采用转包他人,分割转包费的方法继承承包权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转包,并依法办理转包手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的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转包(出租)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地块名称地类等级面积(亩)四至界址土地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号东南西北1、2、3、4合计共计亩(大写);亩(小写)。

备注:

二、转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转包(出租)价格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以现金支付: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共计元(大写:);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2、以实物计算:每亩每年支付公斤(实物名称),共公斤;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在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出租)费。

2、分年度支付。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当年出租费;此后,应在每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包(出租)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合同约定转包(出租)的土地。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5、转包(出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各级政府给予在转包(出租)土地上受损农作物核发的救灾物资和补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领取或领取后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的约定。

(一)转包(出租)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转包(出租)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二)转包(出租)期内,依转包(出租)土地面积所计发的各级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的归属约定为:

五、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转包(出租)土地的。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转包(出租)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天内仍未支付的;。

4、丧失经营能力无力履行合同的。

六、违约责任。

(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转包(出租)的土地进行再流转。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面积:甲方将承包经营的亩,出租给乙方从事种植使用,土地面积按照甲方土地经营权证上登记面积为准。

二、出租期限:出租期限为年,即从201年月日起始至201年月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乙方每年每亩支付给甲方租金元(大写:元整),上级政府小麦直补等各项补贴款归方,上级政府补贴的化肥农药归乙方,如果遭受自然灾害,上级政府的灾害补贴归乙方。乙方应在每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一年全年的'租金。

四、权利、责任与义务:

1.甲方拥有土地所有权,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赁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出租土地。

2.甲方应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行使土地种植使用权,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种植活动。

3.乙方和甲方达成租用合同并按照约定履交租金后,方拥有在该租赁土地上种植国家、地方政府、村委、邻墒允许种植的农作物及种植权,在该土地上不得种植非农作物及作为他用。

4.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土地租赁期间具有种植使用权及收益权、有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乙方在行使以上权利时,乙方须自行承担灾害、经营管理方面的责任、风险和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地方政府、村委有政策方面变更时,甲乙双方均要无条件服从其变更,变更过程及手续由甲方全权处理。如有变更补贴,据支付租金期限(三项)按下述第六项执行。

五、出租合同到期:在同等租赁价格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双方协商提前续签合同;乙方如若退出租赁,乙方则应在租用期限终止日前30天通知甲方,并在终止日前:清理干净地上附着物、保持土地原貌,保证供水排灌系统的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负担清理、修复费用或赔偿。

六、合同变更或解除: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因国家征用或修路占用合同约定土地,地上作物补偿归乙方,土地占用补偿归甲方,面积按照乙方本合同所租用的亩数面积计算。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第三项约定金额及物品,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营损失时,违约方应增加赔偿金,不足一年时,按照一年计算。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转租,如乙方因各种原因失去种植使用能力,导致本合同约定面积土地的荒芜,甲方拥有无条件解除合同权利。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履行第三项后,双方则要共同遵守上述八项约定权利、责任和义务。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