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热门19篇)

小编: QJ墨客

通过活动总结,我们可以了解活动的效果和影响,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活动总结案例,大家可以从中学习到一些写作的技巧和方法。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

一、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良好氛围,使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宣传各高校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无阻的情况,并对毕业班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三、宣传目的。

我系学生众多,层次不一,家庭条件各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少,我们通过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助学金标准、审批与发放流程等规定,及时让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都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并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宣传的方式。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墙报、橱窗宣传栏、专题工作会、主题班会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具体举措,使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系成立了以学管科主任王平为组长,科长林晓伟为副组长及辅导员为策划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六、形式多样,效果明显为把宣传工作做实、做好,我系具体做了以下的工作:

1.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我系在学校主干道悬挂了“汽车工程系贫困资助政策宣传月”横幅,在体育馆、教学楼的橱窗张贴了海报。

2.发放宣传资料。共印发宣传资料2700多份,做到全系师生人手一份。以更方便的形式让老师、同学了解、掌握各项资助政策的内容,并让学生和家长在资料回条上签字备案。

3.举行了一次以“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4.全校组织开展了一次主题班会活动。通过知识竞赛、讨论、谈感受等方式,让学生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学生热爱祖国、报效国家的意识,激发了同学们刻苦勤奋学习的决心。

5.在4月1日晚主题班会上,向学生播放资助政策视频,宣传国家资助政策,6.在汽车工程系网站开辟“扶贫专栏”,将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各种信息、动态及时传到网上,并组织教师通过校园网学校相关文件。

7.校学生会广播台中午和傍晚“校园新闻”栏目做了多次主题新闻报道,播发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和评论及贫困学生的受助感言。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注国家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得到了全校师生及家长的一致的好评,大家都表示要努力工作,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汽车工程系2013.4.5。

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为了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学校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国家资助得以完成学业、实现梦想,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懂得感恩,学会关爱。为此9月25日,我们徐王赵小学一年级开展了“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在本次班会中,首先向学生介绍国家为解决贫困学生读书难的问题,采取的有效措施,全面实施资助政策,加大对学生的资助力度。让学生知道资助政策实施以来,从根本上缓解了学生读书难的问题,受到社会的支持。

通过本次班会,让学生相信社会处处有爱,会记得国家、社会对我们的关注与帮助。对班级非贫困生起到正面激励的作用,并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努力,不断拼搏。

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大学生国家资助政策,推进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于4月15日-4月25日在我院登封校区组织了一次20xx级新生资助政策宣讲活动。

本次活动以班级主题班会的形式开展。在班会期间,班级辅导员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带领同学们集中学习了我省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并学习了《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管理手册》中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文件,如《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等。

通过本次主题班会,20xx级新生们了解了学生资助体系和资金来源、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等内容,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心和帮助,让同学们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会自立自强,健康成长成才。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国家资助政策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乐余中心小学积极贯彻落实张家港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各项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项工作。

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课、红领巾广播等平台,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向学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在班会活动中,各班通过班主任宣讲、同学上台演讲的形式学习和宣传资助政策。

“国家资助,助我飞翔”。我校组织师生观看苏州学生资助“励志成才”宣传片《与尔同行》。看完后,同学们感受到了我们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受到资助的.孩子纷纷表示,会把宣传片中的哥哥姐姐们当成榜样,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为了让全社会都了解国家资助政,我校还下发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学生资助政策介绍”,让更多的学生、家长更加全面地了解学生资助政策,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每个学生家庭。

我学校还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此次宣传活动让乐小师生和家长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同时也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深切关怀。乐小学子会将这份爱与希望传递下去,筑梦路上,让我们携手同行!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教育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加关注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的重点内容。

1.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2.两免一补即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获得资助的优秀贫困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4、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反响。

二、宣传的主要方式和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8日):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党和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调动校内各群体做好政策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组织实施阶段(9月9日——25日):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和校报、校刊、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栏、展板、横幅等多种载体,通过街头宣传、制作标语、发放传单、召开学生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办理的程序,确保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实效。

总结深化阶段(9月26日——30日):深入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组织受助学生和家长感恩报告会,收集受助学生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月活动中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整理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学校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2、大造声势,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和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广、受助人数多,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都知晓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办理程序。为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中小学一是要在显眼位置至少悬挂1幅宣传标语;二是要积极开展资助政策进班级、进社区、进村社活动,要制发宣传单分发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手中(各班级和学校校务公开栏至少张贴一张宣传单)迅速扩大资助政策的知晓面;三是要通过校园集会、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知识竞赛、街头宣传等形式大造声势;四是要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收集受助学生中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向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报送2名受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材料。

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专人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各学校要依据自己所面对的不同受助对象进行有侧重点的政策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两免一补”政策宣传为重点,力求形成声势,营造氛围,注重实效。

4、做好资料收集,及时报送信息。

资阳四三一南津希望小学。

为体现党和政府、学校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资阳四三一南津希望小学成立领导小组,抓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组长:邹定平(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及周边村民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负责在校会上对学生宣传资助政策。

成员:

张德跃收集受助学生中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

张德树、陶旭、禹云成、蒋明德负责利用朝会、班队课对本班学生进行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办黑板报、“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活动的准备工作及为家长解答相关疑问。

刘长华:负责相关经费的记录、支出。

李本容:负责宣传活动中学生的安全。

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的精神,为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在校内得到充分宣传,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资助活动宣传,真正让交通学院的每一个学子都能了解和认识国家对贫困大学生一系列的资助宣传政策,以及促使我院的学子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真正的以自己的行动来报效祖国,回报社会的关怀。以下是我院在开展本次活动相关总结:

本次活动主要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引导全体师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学院分团委在接到学校的相关资助宣传文件精神之后,认真研究,制定学院资助宣传月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学生干部和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部署我院资助宣传各项工作安排,制定了针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工作的方案,统一部署工作安排。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分工开展,在所在专业班级中召开主题教育系列的宣传方案,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资助宣传内容,让学生深入了解,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让资助政策深入到我院的每一个师生心中。

学院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在系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工作安排以后,认真对待此次资助宣传活动,结合自己班级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一系列的`主题班会策划活动,让资助政策在学生心中真正生根发芽,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之手。

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资助政策板报设计比赛,以此来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首先学院各个班级在本班做好宣传板报,然后各班级之间进行评比,对优秀的班级板报给相应的奖励。最后由本学院以大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内容出一版宣传板报参与各二级学院的比赛,由校里的领导进行评比。此次我院出的板报贴在本学院的指定宣传栏,板报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版面构思新颖、布局合理、美观大方,得到了我院相关领导的赞赏。

通过此次资助宣传活动的开展,我院全体师生师对国家的资助政策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形成了全院老师共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把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真正用到了学院的贫困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引导同学们如何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祖国、回报社会,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得到了全院师生一致的好评,教师们都表示要努力工作,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学生更好的用心学习,努力奋斗,将来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1、我院在此次资助活动月的宣传,在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提别是在后续工作的开展,如在个班级开展活动中,未能真正在基层班级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有少数同学认为这是在开展形式主义的教育,应该在宣传方法、技巧上多加改进。达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2、在宣传效果上要再次提高,通过此次教育班会的召开,不仅让同学们了解了资助政策方面的知识,更让同学们学会诚信、懂得感恩和践行励志,把贫困的压力化为奋斗的动力,在成长的道路上自强不息。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

2016-9-23。

根据青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使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我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就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有关科室主任、老师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发放宣传资料,人手一份。

我校共发放1300多份宣传资料,确保学生、老师人手一份。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青州市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保证人人知晓资助政策,了解资助政策。

四、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校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学校在公示栏以及学校大门口显要位置都张贴宣传政策,并且在班级内召开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专题班会。举行了一次以“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让更多的学生与家长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扩大了学生、家长、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面,有效实施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

2016-9-23。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

关注贫困家庭,关心贫困学生,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根据##精神,我院结合各年级实际情况于2016年5月在全院开展以“##”为主题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月活动,让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掀起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高潮,现对本活动总结如下:

为确保此次以“#”为主题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月活动顺利召开,我院建立了学生资助政策领导小组,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具体内容,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做到步骤明确,措施有力。

组长:成员:

二、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体系的良好氛围,使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宣传各高校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无阻的情况,并对全院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四、宣传目的。

我院学生众多,层次不一,家庭条件各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少,我们通过班会、宣传板报、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实施范围、助学金标准、审批与发放流程等规定,及时让广大学生和教师都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并做到深入人心。

五、宣传的方式。

充分利用学院展板、主题班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载体,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学院具体举措,使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六、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院成立了以##等老师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还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让全院师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七、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为把宣传工作做实、做好,我院具体做了以下的工作:

(一)为了进一步落实我院的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全校学生院不漏班,班不漏人,资助政策人人心里有数,我院于2016年5月初组织各班班长开展了不少于“两课时”的资助政策宣讲工作。首先详细介绍了我院的所有资助政策,其中包括国家一至四等助学金、新疆一至四等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同时向各位同学讲解了各项助学金的具体政策要求及申请流程,此次会议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真正做到院不漏班,班不漏人,资助政策人人心里有数。

(二)为了将此次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我院于2016年5月组织全院各班开展了“##”主题班会,各班在班主任及班长的带领下,学习了本次主题班会的文件,随后,各班班长向各位同学详细介绍了我院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情况及申请流程,同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讨论活动,给学生们上了一堂感恩父母、感恩老师的励志课,使同学们懂得了交流、感恩、诚信的重要性,使每位同学深入了解了“##”主题班会召开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此外,为了响应此次主题班会,我院组织学生绘出“##”主题展板,供全院师生学习了解。

(三)为了更好的开展此次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我院近期开展了“##”##捐活动。由我院##组织全院学生伸出双手,为贫困儿童送去温暖,同时组织我院每位受助学生向资助方写感谢信或发电子邮件汇报学习、生活等情况,教育学生以实际行动学会感恩及回报,使每位同学体会到感恩回报的快乐。

(四)为大力宣传国家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宣传学生通过资助成长成才的典型,我院开展了主题为“##”的征文征集活动,各班受资助学生积极参与,展现了我院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

(五)为了切实地做好学院本次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让全体学生真正做到“##”,我院组织学院各班级进行“感恩·诚信”手抄报比赛。此次活动反响强烈,大家通过这次的手抄报拼评比活动,对“感恩·诚信”有了深刻的认识。我们新时代的大学生应该树立诚信意识做到以诚待人,以诚做事,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同学家人,感恩身边的人。人类如果没有了真诚,生活就没有了分量。让我们在真诚中舒展心灵的双翼,在真诚中领略世界的风采。留住真诚,生命便有了前进的依托,留住真诚,你我便有了心灵的共鸣。让我们在诚信里感受温暖,让我们在感恩里憧憬未来。

通过本次宣传,让更多的学生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的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学生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国家的助学措施,诚实的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资助,在得到资助后合理使用资助金。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

慈利县零阳镇第一完全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宣传的通知》(慈教通„2016‟65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在校内外得到广泛宣传,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对中小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在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宣传月”活动期间,我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努力让每一个学生及其家长都能了解和认识国家对贫困学生一系列的资助政策,赢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现具体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精心部署了资助政策体系宣传工作本次活动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重点,以引导全体师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为目标,成立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杨昌立同志任组长,副校长卓儒权同质任副组长,其他行政班子成员为成员。下设有专门办公室,由总务处副主任董小明同志任主任。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制定了资助宣传月的活动方案,对学生干部和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部署我院资助宣传各项工作安排,下发到了小教、幼教两部相关负责人和各个班主任,确保了宣传月活动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着力营造了氛围。活动期间,前后校门主干道分别悬挂了“2016年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宣传月活动”横幅,教学、运动、生活三个区域共张贴宣传标语27张。

二是编发宣传资料,扩大了宣传范围。全校共印发宣传资料3200多份,做到了全体学生人手一份,并要求学生和家长在资料回条上签字备案。

三是形式多样,深化了宣传效果。在月初的周升旗仪式上,校领导和学生代表分别作了“助学政策助我们成长成才”主题演讲。校园广播站新开设了“感恩自助”专题,定期播发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和贫困学生受助感言。各教学班分别组织举办了一次主题班会活动,通过知识竞赛、讨论、谈感受等方式,让广大学生进一步了解了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了热爱祖国、报效国家的意识。同时也形成了全体老师共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热情关爱留守贫困儿童的良好局面。

三、几点不足。

1.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活动的开展未能真正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有少数人认为这是在开展形式主义的教育。2.宣传效果要再提高,通过这样的活动,不仅要让同学们深入了解资助政策方面的知识,更要让同学们学会诚信、懂得感恩和践行励志,把贫困的压力化为奋斗的动力,在成长的道路上自强不息。

2016年5月26日。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

一、通知下发后,为了加强对宣传月工作的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成效,我班成立的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生活委员)。

副组长:xxx(班长)。

成员:xxxx。

二、确定宣传工作目标。

让学生全面掌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不同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与还款程序;边远地区代偿和入伍义务兵役代偿的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加强对学生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

三、确定步骤及措施。

1.召开小组会议,确定海报内容。

2.由主要负责人制作宣传课件。

3.召开主题班会。

五、通过本次宣传,让更多的学生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的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学生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国家的助学措施,诚实的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资助,在得到资助后合理使用资助金。虽然这次活动的开展取得较好成功,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班会上,同学们的积极性仍然不够高,经分析后发现原因主要在于大多同学对国家政策还存在疑惑,同时班委对此次活动资料准备得不够充分。我们将努力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下一次活动中取得更大进步。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推进教育精准脱贫,重点帮助贫困人口子女接受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落实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的目标,同时促进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使资助政策深入人心。我校于今年9月根据xx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xx省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x教办学〔20xx〕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深入而又广泛地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活动伊始,我校成立了以吴金开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褚洪雷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任、老师为组员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专门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通过集中会议、强化宣传等手段让班主任老师们优先在思想上达成高度关注,确保宣传工作有效、顺利地开展。

宣传月活动期间,我校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资助政策主题,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形式多样地进行相关宣传。通过主题班会、校园网络宣传、家校沟通“一封信”、深入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家访等形式进行资助政策宣传。

借助这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加深了学生及家长对“思明区学生资助政策”与我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午餐和寄宿生资助申请制度”的了解,使资助政策深入人心,有效推进了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今年的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中,我校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各司其职,扎实工作,使这次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xx年秋季学期,收到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寄午餐和住宿生补助申请近百人次。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汇总的基础上加紧审核,力求尽快将补助交付到真正有需要的孩子手中。

通过本次主题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孩子和家长了解了政府和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切实扩大了学生对国家、市、区资助政策的认知程度,在有利于保证有需要的孩子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也有利于我校资助工作的稳定、扎实开展。

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保障学生切身利益,20xx年9月23日中午12:00,20xx级土木工程专业全体学生在6b107教室开展资助政策宣讲主题班会,由辅导员岳敏行老师进行主持开展,给全体学生详细介绍了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的资助政策。

岳老师首先强调了了解资助政策的重要性,接着从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申请条件和时间等方面详细讲解了大学生资助政策以及注意事项,并提醒同学们提前准备材料。岳老师尤其强调了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应充分保障他们的利益。

经过这次主题班会,同学们对资助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能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申请资助,感恩国家的同时不忘激励自己努力奋斗,以自身优异的品格来回报国家。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加关注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的重点内容。

1.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2.两免一补即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3.获得资助的优秀贫困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4.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反响。

三、宣传的主要方式和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8日):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党和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调动校内各群体做好政策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办理的程序,确保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实效。

总结深化阶段(9月26日——30日):深入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组织受助学生和家长感恩报告会,收集受助学生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月活动中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整理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学校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2、大造声势,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和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广、受助人数多,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都知晓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办理程序。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内容丰富,政策性强,学校要把此次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专人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学校要依据自己所面对的不同受助对象进行有侧重点的政策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两免一补”政策宣传为重点,力求形成声势,营造氛围,注重实效。

4、做好资料收集,及时报送信息。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总结

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同样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6000元。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和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补偿或代偿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学费资助,学生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

(八)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九)师范生免费教育。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十)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十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十二)其他。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国家免学费。

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顶岗实习困难专业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由财政给予补助。免学费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15%确定;东部地区按5%确定。西藏自治区和新疆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所有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三)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奖学金。

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五)学校减免学费等。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总结

自《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颁布以来的十年间,中央、北京市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北京市按照“政策导向明确、财政加大投入、经费合理分担、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结合地方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相继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本期专栏将为您盘点研究生教育阶段的九项资助政策。

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1.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市属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元。

2.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由市属高校负责组织实施,确定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市财政局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博士80%、硕士50%)给予经费支持。

3.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

市属高校按照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津贴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各培养单位承担。

5.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6.“双百”奖学金。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研究生中设立优秀学生“双百”奖学金:100个新生奖学金,每年9月面向一年级研究生评选,每生每年2万;100个学术奖学金,面向二、三年级研究生评选,每生每年3万。

7.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8.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9.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研究生,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0.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学费资助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__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高效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任务,丰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近期,呼和浩特市妇联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暨“民族法治宣传周”宣传活动。

土默特左旗妇联。

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引领广大未成年人听党话、跟党走,5月17日下午,土默特左旗敕勒川镇妇联深入只几梁中心校开展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讲团结情”主题宣讲活动,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课,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种子根植于青少年心中。

清水河县妇联。

为进一步落实好自治区“民族政策宣传月”工作要求,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打造民族团结宣传学习的浓厚氛围,5月23日,清水河县妇联组织县乡妇联党员干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主题党日活动。

清水河县妇联党组成员、主席贾丽丽在活动中强调:“要身体力行、扎实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宣传教育,有形有感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各项工作,坚持党建带妇建,注重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团结引领各族妇女群众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中发挥重要而独特的作用。积极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浓厚氛围。”

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资助氛围,让学生全面了解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资助政策。2月28日,受降路小学组织各班召开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班会上,班主任带领学生观看了国家资助政策宣传短视频,详细讲解了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条件、资助程序等内容。接着,班主任组织学生交流,耐心解答学生疑难问题,并动员学生回家后对家长进行资助政策宣传,进一步落实资助政策人人知晓的精神,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目标。

最后,班主任结合汶川地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郑州水灾等事件,引导学生深刻认识到,灾难面前祖国会给我们无私的帮助,祖国是我们坚强的后盾。从而教育学生要增强自强、感恩的意识,从小树立志向,以勤恳的态度努力充实自己,好好学习,用自己的成长在未来报答社会,报效国家。

本次活动,使党和国家的教育惠民政策得到更深入的宣传,提升了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了学生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了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一二年六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这里特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6.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7.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8.违约后果。

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

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营造该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国家资助政策的认识,9月1日登封市朝阳路小学南校区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为了使家长、学生熟悉资助政策,学校利用宣传栏开辟了资助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明白卡及时宣传资助政策。并组织召开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专题会议,强调学生资助的重要性,部署资助宣传工作,要求具体、明确、到位。让班主任知晓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学校的各种资助政策,让每个班主任都做到“心中有数,应助尽助”。班主任通过钉钉,就小学段的相关资助政策、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内容给家长进行讲解,组织学生交流,当堂解答学生疑难问题,并动员学生回家后对家长进行资助政策宣传。让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真正受益。

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向学生们宣传和解读资助政策,把党的政策宣传好、落实好,确保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上好学、不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