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冰箱管理制度公司冰箱管理制度规定(专业19篇)

小编: ZS文王

公司是一个有明确经营目标和规划的实体,需要通过组织和管理来实现其目标。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些成功公司的总结范文,通过分析它们的成功之处,我们可以汲取经验,改进自己的总结写作水平。

公司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确保公司考勤制度更好地执行,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请事假1天扣发50元。

三、旷工1天扣发100元。

四、不签到/签退1次扣发20元。

五、查岗中发现迟到者1次扣发50元。

六、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签退者,须说明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补签单》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核准,于次月1日前交综合办备案。

七、当月签到/签退口头请假不得超过3次(含3次),超过3次的,按不签到/签退论处,每次扣发20元。

八、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公司组织的会议/活动,1次扣发50元;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的按旷工论处。

九、以上补充规定与《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标准执行。

本补充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公司网站管理制度_公司网站管理制度规定【精选】

1.1本制度规定了网络信息及数据传送、网络安全管理、网络日常维护等内容。

2、信息报送。

2.1各部门分别指派1名信息通讯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收集、审核、整理与报送工作,并对所报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保密性及质量水平负责。

2.2实验室it管理小组给各部门指派的信息通讯员后台管理子账号,各通讯员负责将网站资料上传到web服务器,实验室it小组确认最终发布。

3、信息审核与发布流程。

3.1网站信息发布遵循“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未经审批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

3.2信息发布须填写“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到综合部领取)。

4、信息发布范围。

4.1凡有下列情形的信息不得发布:

4.1.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4.1.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1.3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4.1.4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经营战略、发展规划、财务数据等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1.5煽动民族仇情、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1.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1.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4.1.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4.1.9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管理与维护。

5.1实验室it小组是网站系统的控制中心,负责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及信息数据的采集、审查、上传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5.1.1搜集、整理相关重要文件的发布;

5.1.2定期对网站数据进行备份,一旦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恢复;

5.1.3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一)、门店考勤管理:

1、店内工作人员未经店长批准,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撤离岗位及私自调班或调假,特殊情况须经店长以上直属主管批准。

2、店内工作人员上下班必须打卡,不得叫人代打或对调卡机打卡,特殊情况须经店长或直属主管批准签卡。

3、每月排班表应于每月2日前由店长排定,并通过邮件上报公司人事行政,未经店长允许,不得擅自更改。

4、工作人员请假一天或以内的需报店长批准,一天以上的假期需报公司主管或人事行政批准;店长请假必须经过公司经理批准,每月店员有4天的固定休假(节假日除外),工作人员轮班休息。

5、每月考勤卡及请假单应于次月2日前交回公司人事行政;以便统一做考勤处理。

(二)、门店管理:

1、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更改店内商品价格。

2、本店营业额及操作规程严禁向外透露。

3、熟知公司所有产品价格及功效、特点,熟悉店内所有产品并详细介绍给顾客;平时做好店内所有产品的保养与检查工作,如有损坏或过期产品及时上报。

4、接听客户电话礼貌亲切,简洁清晰。

5、不定期了解产品市场、价格等多方面信息,并将信息反馈给总部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6、及时妥善处理顾客异议,收集顾客对产品及服务的意见、建议和期望,并将信息反馈给店长,以帮助总部改善经营策略和服务水平。

7、运用各种销售技巧,营造顾客在店内的互动气氛,提高顾客的购买欲望,提升店内的营业额。

8、严格遵守财务制定、不得私自挪用货款;货款及时上交财务,做好客户备档工作。

9、按照规定完成每日、周、月的'报表等填写工作,做好店内各项记录工作,以备档方便分析、查阅工作。

(三)、开店前准备工作:

1、门店在规定时间(9:30)开门营业,值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做好门店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2、按照店长每日排班,值班人员完成早上开市前店面的清洁工作;店长每日召开晨会,做好门店一天的工作安排。

3、晨会后,检查上架的商品摆放整齐,是否有丢失及商品损坏等,检查价格是否正确;缺货的商品及时补上,将到货新品及时上架,及各项商品宣传广告按规范陈列等工作。

4、店长检查所有收银设备是否完好,盘点日报表,完成收银设备测试等工作,准备开始营业。

(四)、营业中。

1、工作人员必须着公司配发的工服上班,店员应做到发型整齐,着装整洁清爽,女店员每天化淡装,并保持专业的形象,提高企业及品牌的知名度。

2、营业期间不得在店内大声说话、饮食、欢闹、接私人电话聊天等,以免影响品牌声誉。

3、营业期间保持良好的服务心态,热情待客,使用文明用语,客人进店“欢迎光临”,客人离开“欢迎惠顾,欢迎下次光临”等礼貌用语,做到微笑服务,客进有迎声,客走有送声。

4、细心聆听顾客需要;根据客户需求主动展示产品,主动给顾客讲解清楚产品功效、特点,方便顾客选择;态度可亲及保持微笑,与顾客保持良好关系,主动派发名片及自我介绍。

5、营业期间做好销售记录,填写每日报表,以备档查阅。

6、员工中午用餐时间为30分钟,店长应合理安排用餐时间,必须轮流进餐,不得在店内用餐,餐后及时补妆,并清理现场。

7、店员营业结束交接班时应提前半小时将销售日报表及货品数量清点等情况交接清楚后方可下班。

(五)、营业后。

1、每日营业结束后将当日账目整理清楚,结算营业总额。

2、营业款核对并妥善保存,清点现金留好备用金,检查收银机,保险柜是否锁好。

3、打扫店里卫生及垃圾清理,检查所有电器设备是否关闭。

4、关好门窗店员方可打卡离开。

(六)、收银服务。

1、收银台上不得存放现金及私人物品,如:手机等。

2、收银员执行作业时不得擅自离机,如有特殊情况(上厕所等)需要离机时必须告知当日值班人员并将收银机上锁。

3、顾客临柜付款时立即至欢迎词:您好!欢迎光临!请您出示会员卡。

4、商品扫描过程中收银员认真核对商品信息及数量,避免出现收银错误,造成损失。

5、询问顾客是否需要购物袋,如顾客需要,收银员应协助顾客做好装袋服务。

6、收款找零时必须唱收唱付:总计__元,收您__元,找您__元。

7、顾客购物结束时要至道别用语:“谢谢”,“欢迎再次光临”。

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1 人事行政中心

4.1.1 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4 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 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 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 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1 车辆使用管理

5.1.2 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5.1.3 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5.1.4 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5.1.5 用车申请流程

5.1.5.1 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注明各次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现异地办公等用车部门负责人不方便签名确认的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填写好电子版《车辆使用申请表》后发至用车部门经理,用车部门经理在网上确认后转发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处。原则上《车辆使用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给人事行政中心,如计划有变,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 如当天来回,经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确认后即可出车;如需过夜,应报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出车。确认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当天用车情况安排司机、车辆。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1.5.3 如临时工作急需用车的,当天来回/过夜分别须经人事行政中心经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电话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车辆,并于用车后三天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5.1.5.4 驾驶员出车前,需进行证件检查和车况检查:检查行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轮胎、机油、冷却水、仪表、后视镜、方向、刹车等。

5.1.5.5 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必须注意车辆使用状况,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报告。

5.1.6 人事行政中心在调派车辆时,要根据公司当天使用车辆的型号、乘车人数、次数、行车路线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车辆。

5.1.7 驾驶员交接车辆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并检查车上各种证件和随车设备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有无破损、车况是否良好等。

5.2 车辆的保养、维修

5.2.1 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2.2 恶劣天气检查:雷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与月度检查内容相同,重点检查车辆灯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在定点维修保养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生异地出差时车辆爆胎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经批准后,方可在外维修/保养,否则不予结算。

5.2.4 车辆维修前,专职司机应进行现场检查,鉴定故障原因、维修项目及维修价格,并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按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单次维修/保养金额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长审批。

5.2.5 车辆维修后,需由专职司机及维修公司共同验收,检查车上装备、物品是否齐全,故障是否排除,损坏的机件是否修复;确认维修达标后,由专职司机签名后方可作为报账依据。

5.3 车辆燃油管理

5.3.1 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加油卡,定点加油。如出现油卡余额不足的情况,需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 人事行政中心在审核费用时,应根据车辆型号、排气量大小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车辆故障造成损耗的,要马上检修;驾驶员弄虚作假的,不予报销并提请予以相应处罚。

5.4 车辆保险

公司车辆的保险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单位进行投保。

5.5 车辆路桥费及其他费用管理

5.5.1 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粤通卡交纳路桥费。如在省外或在粤通卡连网范围外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但事后要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级领导。

5.5.2 公司车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审验、登记,并送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报销。

5.6 驾驶员管理

5.6.1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定和操作规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道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贯彻安全行车要点。

5.6.2 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加强驾驶技术学习,爱护车辆,文明驾驶。

5.6.3 驾驶员要依时办理驾驶证年审。

5.6.4 公司聘用专职司机,必须验证并进行驾驶技术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 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5.6 每次出车完毕后,驾驶员要及时将车辆使用状况及停放地点等情况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组织专职司机填写好《出车情况登记表》,并做好里程数等的统计。

5.6.7 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妥善保管车辆的各种证件、钥匙等。每辆车的购车发票、行驶证、购置附加缴费凭证、保险凭证等,必须复印备查。

5.6.8 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专职司机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每月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车辆检查登记表》。

5.6.9 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公司车辆使用费用的审核和控制,并做好费用统计,具体包括:油料、年审、保险、停车、保养、维修等费用项目。每月、每季度、每年结束,需填写好《车辆使用费用统计表》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5.6.10 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对公司的车辆违章、维修等情况进行定期统计汇总。每季度结束,需填写好《车辆违章情况季报表》(详见附件六)及《车辆维修情况季报表》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5.7 车辆安全管理

5.6.1 车辆平时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办事时要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严禁乱停乱放。离开车辆时要将车上各种证件带走,锁好车门及上好防盗锁,保管好车钥匙。

5.7.2 专职司机对车辆的各项技术指数定期检查,确保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5.7.3 严禁用车人员强令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违章驾驶。连续行车2小时或行驶200公里要安排驾驶员休息约20分钟,然后再行驶。

5.8 交通事故处理

5.8.1 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处理

5.8.1.1 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财物。

5.8.1.2 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及人事行政中心总监或上级领导,听候事故处理,并由相关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定损,赔偿金额。

5.8.1.3 事故发生后3天内,当事人应书面向公司提交事故发生的详细报告。

5.8.1.4 发生严重事故时(包括:人员伤亡、车辆被抢被盗等),应即时上报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级领导,并于1天内补报书面资料。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将事故的详细报告及处理结果报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备案。

5.8.2 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质和事故驾驶员的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的书面裁决为依据。

5.9 处罚规定

5.9.1 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被盗、严重损坏等事件,当事人负直接管理责任,公司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5.9.2 工作用车时因未做足防盗措施造成车辆被盗的,公司要视具体情况,由驾驶员承担部分损失。

5.9.3 因车辆检查、保养不到位、事故隐患消灭不及时造成行车过程中的车辆损坏事故,由该车的直接责任人负主要责任,间接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5.9.4 凡驾驶车辆违章行驶或违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公司有权要求驾驶员支付罚款及其他费用。

公司冰箱管理制度_公司冰箱管理制度规定

为方便大家就餐,为大家节约开支,现公司在指定地点各配备两台微波炉,一台冰箱,请大家在使用和维护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微波炉使用注意事项:

3、带壳的鸡蛋、带密封包装的食品不能直接烹调。以免爆炸;

5、定期检查炉门四周和门锁。如有损坏、闭合不良,应及时通知行政部门;

6、加热时不宜把脸贴近微波炉观察窗,防止眼睛因微波辐射而受损伤。也不宜长时间受到微波照射,以防引起头晕、目眩、乏力、消瘦、脱发等症状,使人体受损。

二、冰箱使用注意事项。

1、冰箱顶部不能置放任何无关物品;

2、刺激性气味较大的食物请密封保存,以免造成其他食物串味;

3、热的食品要晾凉至室温后再放入,以免因大量水分蒸发而形成过多冰霜;

4、冰箱内食品要求码放整齐,不可挡住里冰箱内部抽风口;

5、冰箱内严禁出现腐烂变质食物;

6、即将到期的食物应及时自行清理。

三、日常管理:

(一)、冰箱、微波炉的直接管理者为行政部监管;

(二)、卫生管理由当周值日人员负责;

(三)、每日在使用完后,务必保持炉内清洁干净,确保电源断开;,

(四)、冰箱、微波炉属于公司所有,大家在使用的同时应做到爱护、保护公司的财产;

(五)、微波炉只限公司内部员工工作餐使用,不做其它用途,若违规则按《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公司冰箱管理制度_公司冰箱管理制度规定

1.车站应把电冰箱放置于站务员休息室或会议室(如有特殊情况,可放置在其他地方)。

2.各站员工应爱护公家财务,不得有人为损坏的现象发生,如有发现,将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不要将过热。有异味的物品放入电冰箱。

4.要让电冰箱有正常散热途经,不要将电冰箱放在热源附近,保持电冰箱周围20cm内不要放置其他物品。

5.要保持电冰箱内清洁,要求至少每周搞一次卫生并清理电冰箱。

6.各站应妥善保管维修卡,当发生故障时,直接与电冰箱厂家维修人员联系,并及时在《车站物品维修记录表》上记录,上报综合室备查和跟踪。

7.车站员工要保持电冰箱内的干净,整洁,除饭盒和一些需冷藏保鲜的食品外,严禁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公司冰箱管理制度_公司冰箱管理制度规定

1、合理使用冰柜,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及监督。

2、冰柜内要做到,原料用具摆放整齐,包装严密,清洁卫生,且生熟分开。

3、定期清点整理冰箱,对过期变质及长时间不用的食物进行清理。

4、杜绝使用锋利工具,以免造成对冰箱的损坏,如有损坏由个人承担。

5、到冰柜拿东西要一次性取出,避免经常性开门,保持温度稳定,东西取出后要及时关闭。

6、热制品必须晾冷后在放入冰柜。

7、当清洁、维修、移动等情况是请拔下冰柜电源的插头。有煤气等易燃气体泄漏时,应关闭泄漏阀门,打开门窗,切勿拔掉或插上冰柜等电器件的电源插头。停电或清洁拔下电源插头后,至少间隔五分钟才能再次接通电源,以防连续启动损坏压缩机。冰柜运行过程中,压缩机和部分产品外置的冷凝器会发热,请勿触摸。

8、不要在冰柜上不放置不稳定的物品,(重物、有水的容器)以免掉下伤人或溢水导致漏电。不准在冰柜上面放置电源插座,稳压电源,微波炉等电器,以免发生电磁干扰或其他意外。

9、冰柜开始运行后,切勿用手触摸箱体内表层,尤其是湿手的时候,否则,皮肤可能粘在这些冰冷的表面上。冰柜处于冷冻或者微冻状态时,请勿将啤酒,饮料,牛奶等放入,以免冻坏。清洁时不要喷淋,冲洗冰柜,也不要将冰柜放在潮湿易溅上水的地方,以免影响冰柜的电器绝缘性能。严禁私自拆卸,改造冰柜、禁止损坏制冷管路。维修冰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10、放置冰柜应该远离热源并避免太阳直射,以免影响冰柜的工作性能。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冰柜周围包括后背应留300mm以上的空间,不要放在潮湿及易溅水的地方,溅水及污物应及时用软布擦干净、以防生锈https:///及影响电器绝缘性能。不要在户外或雨天使用冰柜使用时衬口处出现结霜属于正常现象,是内部为了补偿制冷在衬口出绕管胶密所致。

11、使用说明:拆除所有包装组件,包括泡沫底座及固定用的胶带也必须拆除。接通电源,进行温控器旋钮调节(空机运转4-6小时在放入食品)冰柜安放调平、清洁完毕后,先不要接通电源,让冰柜静止30分钟以上,在接通电源,确保冰柜正常运转。

12、此冰柜属于公司财产,如有人为破坏,导致冰柜损坏,应照价赔偿。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条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计算相应加班工资。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第五条公司计件员工的加班费已含在计件工资中,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

第六条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员工标准薪资中已包含周六加班工资。

第七条销售人员计算提成的,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八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安装等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食堂人员不计加班,周日和国家节假日上班的,可自行安排调休。

第九条办公室文职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加班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主管安排继续工作,可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第十条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报酬已包括在标准工资中。不计算加班及调休。

第十一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十二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

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视为没有相应的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十三条工作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四条周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五条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六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第十七条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十八条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由分管领导加以额外说明。

第十九条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日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

加班时间。

第二十条因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并交至人力资源中心。

第二十一条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没有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二十二条《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五条的限制: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二十四条加班时间限制:

(二)后勤服务保障人员一律不得超过36小时,自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及加班时间。否则视为工作效率低下。超过36小时的,按36小时计加班工资。

第二十五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五章加班补偿标准及计发。

第二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计算加班工资两种,调休时间按1:1计算。

第二十七条周日或节假日加班的,如员工当月缺勤的,先作调休扣除缺勤后再计加班。第二十八条办公文职人员加班调休应在两个月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以后月度。凡调休的文职人员均应填写《调休申请单》(附表二),并经主管、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中心同意审批。

第二十九条加班工资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工资;。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加班工资;。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加班工资。

第三十条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应予加班。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三十二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第三十三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资,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三十四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可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处以200元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中心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于二零xx年一月十日发布,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公司图书借阅管理制度规定

一、图书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管理。

二、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室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评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室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三月。

申请部门。

加班人员。

加班日期

加班时间。

始至・止;共小时。

加班原因。

部门主管。

行政部。

总经理。

备注:

公司物品领用管理制度规定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物品的发放、采购、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耐用物品包括:电脑、汽车、生产设备及器材、电话、计算器、钉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等。

易耗物品包括:公司生产原材料、生产工人使用工具、汽油、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美工刀,印泥等。

使用人填写《公司物品使用申请表》到总经理处审批,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发放,使用结束后,需及时归还公司,并在《公司物品使用申请表》处填写归还时间。(特殊情况需紧急使用公司物品时,可先电话告知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后续再补填物品使用申请表。)

部分易耗品使用完,公司需重新采购时,需填写《采购申请表》到总经理处审批,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考虑到易耗品的使用时间及不可重复使用情况,易耗品使用结束需重新申请新物品时,需由总经办审核注销,审核注销结束后,使用人重新填写《公司物品使用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

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

公司物品领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人员。

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现象。公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向使用人发放。

第二条 办公用品常用品由办公室根据消耗情况进行申购备领,贵重办公用品由使用部门(人)提出申购,经办公室审批,董事长批准后,填写《申购单》交办公室执行购买。未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的物品不予同意购买,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第三条 采购人员应将所采购的物品交保管人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管人根据采购价格核定物品单价,计入领用部门(人)费用,并在每月终填报《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汇总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按公司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公司领导同意。

第五条 办公用品中的易耗品如水笔芯、圆珠笔芯、胶水、中性笔、涂改液、复印纸等,各部门在月初由部长统一申领。

第六条 各部门在领用办公用品时统一在办公用品领用记录本上签字确认由保管人统一领出。遵循先签字后领物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保管人应对领用物品做好登记,并时时对仓库的货物进行盘存;对于库存不多的物品及时将情况上报给办公室主管人员以便申购补充。

第八条 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统计年结算,由公司办公室出具报表,财务部审核。费用超支在各部门申报的办公经费中扣除,节约费用计入下年度使用。

第九条 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水笔芯、圆珠笔芯、胶水、墨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尽量以旧换新。

第十条 各部门主管领用的记录本特别是重要的会议记录本用完后要求回收到资料室存档。

第十一条 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由设备使用部门(人)负责,并经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负责申购。

第一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制定,董事长批准执行。

公司服装管理制度规定

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订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及相关管理职权等。

xxx负责工作服的采购,仓库负责工作服的验收、入库、保管、发放登记等工作,并每月定时把电子档提交行政存档备查。

1、公司xxx人员每两年发放冬、夏装工作服各两套。

2、新员工进入公司七天后凭人事提供的相关证明到仓库领取工作服。

1、 工作服使用年限:每位员工可领取(冬、夏)工作服各两件,使用期限为两年。

2、 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或因岗位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理批准,xxx审批后由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3、采购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xxx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仓库保管。

4、禁止替代他人领用工作服。

1、 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限满半年者扣除50%;不满半年者扣100%。

2、 因少件、丢失、个人损坏超过发放标准多领用的按采购价由员工自行承担。因特殊原因特批发放的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若有未拆封的新工作服可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应做好记录。

1、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

2、员工着装要整洁,不得自行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重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财务部和档案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一、由档案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档案的保管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六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使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结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公司服装管理制度规定

4.饰品不可以太夸张,允许左手带手表及戒指。不可戴长度超过1厘米的耳环。

5.指甲不宜过长,保持干净清洁。

6.上班时间应穿工装,保持团队的整体仪容。

7.要勤换衣物,给人清新的味道,不能使用气味过浓的香水以及护肤品。

8.在店内必须注意自己的仪表,不许吃零食、口香糖,不许玩手机,有特殊情况可以到洗手间或楼道口接听电话。

9.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爱护本店的设备,管理好自己的区域,按时上、下班,不得私自调班,店员调班请假需向经理申请。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全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司车辆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驾驶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英雄车,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因违章违规,造成刑事、行政、经济处罚或赔偿以及刷点、扣证、吊销执照等后果自负。

第三条 要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驾驶车辆应按操作规程办事,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第四条 公用车辆是公司的资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占为已有,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公司的安排和调度。

第五条 驾驶车辆必须有驾驶执照,不得无证驾驶。驾驶执照一年内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

第六条 公司安全组全体成员必须自觉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因公出差要办好请假手续,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后交安全组。

第七条 公司为所有公用车辆办理保险,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索赔,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八条 职工驾驶自备车辆,属于个人行为,一切责任自负,与单位无关。

第九条 勘察车辆必须有专职驾驶员驾驶,专职驾驶员要有三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第十条 各部门派车必须提前填写派车单,注明时间、人员、方 向、工程项目等内容,由车管员调度安排。

各项目组利用办事处车辆进行工程勘察,程序按第十条执行,相关费用由设计人员直接带回报销。

第十一条 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出车前要全面检查车况,并搞好车辆清洁卫生,提前10分钟将车开到位,做好出车各项准备,按时出车。

第十二条 驾驶员要与勘察人员加强协调合作,了解勘察计划,主动配合勘察工作,熟悉交通图,计划好行进路线和休息点。

第十三条 驾驶员要利用设计人员勘察、开会等时机保养车辆或抓紧休息。

第十四条 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其他任何人驾驶,他人如提出驾驶车辆要求应婉言拒绝。

第十五条 驾驶员要按时就寝不熬夜,为次日出车保持旺盛精力。出差期间不得饮酒,如发现驾驶员泡酒吧酗酒,按除名处理。

第十六条 出差回杭州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内,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过夜,不得用于处理个人私事。

第十七条 各部门对驾驶员行车安全、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奖惩建议。对表现突出的驾驶员,由办公室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十八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给各部门、办事处和公司领导配备车辆,作为在市区的公务用车。北京、广西、上海等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办事处车辆管理由各办事处负责,其他项目组办事处车辆由相关院负责。各部门主要领导、办事处主任和公司领导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车辆安全。

第十九条 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车辆后,杭州市区临时用车公司不再保障。部门主要领导和公司领导是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但不能把车辆当作个人专车,因工作需要,有驾驶资格的职工也可使用,以提高车辆利用率。

第二十条 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不跑长途,活动范围在杭州市地区(建德、淳安除外),如跑长途必须由专职驾驶员开车。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可培养一名兼职驾驶员,培训费由公司支付,但必须签订协议,保证服务五年以上,否则将赔偿损失,按每服务一年扣减20%计算。根据需要,各部门也可自行聘用临时驾驶员,费用由各部门自理。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因公办事的油料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可以报销。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不得交无证人员驾驶,不得擅自外借他人(单位),由此造成后果由第一责任人负全责。如因生产经营关系需要,将部门和公司领导配备的车辆外借他人(单位),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 公司领导和部门领导和设计骨干可以将车辆开回家过夜,但应交缴费用,收费标准为300元/月。出差期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内,由办公室调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员工工龄满10年(中层干部不含)通过考试,并取得c型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其驾驶能力经办公室车管员确认后,可以使用公司车辆进行1个月的实习。

第二十六条 凭驾驶执照到车管员处登记,按先后顺序排队(中层干部优先)。

第二十七条 新驾驶员(兼描图员)使用公司车辆实习为1个月,主要利用双休日及下班后业余时间进行,上班时间车辆使用权归公司,双休日及下班后时间如因生产等问题发生矛盾,要优先保证生产需要。

第二十八条 实习地域限于杭州地区(不含建德、淳安),实习期间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自理,不予报销;车辆由公司保责任险,油料由公司提供,并由公司负责正常的车辆维修保养,保证车辆处于适行状态。

第二十九条 就单位和驾驶员的责任和驾车时限问题,个人要向公司写出保证书,承诺履行有关责任,否则公司不提供实习车辆。

第三十条 实习驾驶员未经公司同意,一律不准将车借给他人使用。如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公司物品领用管理制度规定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人为损坏或者遗失不再补领,员工离职时须照折旧价赔偿。

二、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4、个人所需易耗办公用品用量标准原则上为每人一件,具体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以及岗位特点进行合理调整。

三、公共办公用品(设施):

2、公共办公用品(设施)以部门为领用单位,由部门分管副总签发实施采购和领用。

四、物品领用发放时间:原则上,不予全部发放所申报的办公用品,提倡随用、随发;

五、领用方法:

1、由各部门指定人员统一领用办公用品,并签收《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发放。

2、部分办公用品(如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尺子、订书机、电话机、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每月25日前,填写好次月的《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后报综合部行政处。

2、行政处查对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与办公用品台账和库存,提报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行政负责人审签后实施采购。

3、采购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办公用品时,须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特殊办公用品可以经综合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4、对未列入采购申请表的临时性办公用品,原则上不作采购,因临时急需的需分管副总审批再做采购,否则推移至下月进行。

4、每月26日后(至月底)为办公用品盘点期,原则上不再安排物品领用。特殊情况下的领用需要分管副总审批。盘点期间,综合部办公用品负责人落实物品领用登记情况,填写《月办公用品领用汇总表》,核算部门领用数量和月末库存。

5、综合部依据每月25日各部门提交的《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和《月办公用品领用汇总表》,在月底前核算出下月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单。

6、新进人员入职,由该部门向综合部提请办公用品的申领;人员离职,应将剩余用品一并交综合部.

公司对办公用品的报废实行审批管理。各部门如有办公用品损坏,不能使用的,应当依据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对简单的可以自行维修处理但有保修期的.办公用品,且在保修期内的,不得擅自自行处理,由采购员联系供货单位进行维修、维护。

2、对办公桌椅等物品出现问题,必须由木工或内行人员进行维修处理,对电脑、打印机等出现问题先自行协调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公司内部无法解决,需要由外部单位进行维修的,必须形成请示报告,公司审批后由综合部协调落实。

3、对确实不能维修的资产类办公用品实行报废处理:使用年限较长经过维修但无法维修好的,或无条件维修的,或可以维修但维修成本过高,经相关部门对故障认定后,可由办公用品的使用人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由公司组织人员确认报废事项成立后签字确定,报废品原购买价值单件超过2000元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4、高值报废品在得到报废审批后应当由采购部门进行回收,统一处理。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部.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节假日加班工资到底应该怎么计算呢?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网友提问:

过节加班工资怎么算?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节假日许多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正常上班工作,可节假日加班,自己应按什么标准取酬呢?加班工资应按照《劳动法》和《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京劳资发[1995]6号)中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遵照执行: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划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市、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