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自查情况的报告范文(14篇)

小编: 琴心月

自查报告可以帮助个人或组织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并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参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编写自查报告,小编特意收集了一些典型案例和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公检法三个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

《公安机关法》是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的简称。三者是中国政治和法律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关系由《刑事诉讼法》调整。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高检院“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现将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加强“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再学习、再领会,提高全体干警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要求业务部门查看近两年案件卷宗,是否每一个案卷都有违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报告记录。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全面、如实、详细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检务督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结合日常调研、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工作,加强对“三个规定一个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记录和报送方式,全体检察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一举措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意义,携手筑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防护墙”。

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为确保《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贯彻执行,使“三个规定”落地生根。

一、制定相关制度。先后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体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流了学习心得。“三个规定”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杜绝请托说情,防止办理权力案、人情案、金钱案。同时该院健全完善通报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全院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于8月30日把从2012年以来执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通过向办案人员了解及查阅业务科室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档案,未发现存在领导干部、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纪律作风保障。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求在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

四、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我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摸排干警办案过程中插手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截至目前,我所办案件中,未出现有关领导对具体案件打招呼、作批示的情况,但出现一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

强化学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培训,确保将“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到第一位干警。一是全文学习传达《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内容。二是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案活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处置工作规程》以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引导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高检院“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现将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加强“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再学习、再领会,提高全体干警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要求业务部门查看近两年案件卷宗,是否每一个案卷都有违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报告记录。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全面、如实、详细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检务督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结合日常调研、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工作,加强对“三个规定一个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记录和报送方式,全体检察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一举措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意义,携手筑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防护墙”。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高检院“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现将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加强“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再学习、再领会,提高全体干警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要求业务部门查看近两年案件卷宗,是否每一个案卷都有违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报告记录。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全面、如实、详细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检务督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结合日常调研、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工作,加强对“三个规定一个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记录和报送方式,全体检察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一举措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意义,携手筑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防护墙”。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高检院“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现将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加强“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再学习、再领会,提高全体干警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要求业务部门查看近两年案件卷宗,是否每一个案卷都有违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报告记录。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全面、如实、详细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检务督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结合日常调研、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工作,加强对“三个规定一个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记录和报送方式,全体检察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一举措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意义,携手筑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防护墙”。

三个规定自查报告

1.学习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对廉政风险建设相关法规学习不系统不深入,重视性不足,认识存在一定问题。认为自己是基层职员,没有财产权和人事权,没有条件,对廉政风险法规的学习有误解。

2.纪律的执行和认识有一定的问题。平时对自己的要求有时不严,偶尔会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在这里。在这里。

职场自身是农牧服务中心的一员,主要负责管辖区内动物防疫和畜牧业发展的推进,有老人的思想,怕惹人生气,而且认识不高,对防疫人员的工作规律不严格,很快就会放松。

3.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因为不关心社会上存在的大众的痛苦,所以想享受,浪费。

等现象,听多了,看多了,就怪了。从思想上没有真正认识到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是工作的起点和落脚点,是否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看得比一切都高,比一切都重要。

4、批评和自我批评意识淡化,对自己存在的问题,不想变丑,对同事存在的问题不想说,对周围发生的不良行为也没有很好的制止,事与自己无关,高高挂起,工作责任心,进取心和责任心的精神淡化,有松懈的心情。

1、切实加强廉政风险政策学习,通过系统深入学习,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认识,纠正自己的行为,提高与社会不正当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2、进一步加强从我开始,从现在开始的意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踏踏实实地做自己的工作,影响自己的实际行动,让其他员工做好工作。

3、持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坚决与奢侈、浪费、浪费、腐败等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坚定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与人民群众相处,关心弱势群体。

4、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廉政准则》的要求工作,做好遵守准则的模范。以先进的模范人物为榜样,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管理自己的家人,管理自己的防疫人员,坚决不违反规定和危害社会。

三个规定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对《关于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上级抽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自查小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法行政干警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个规定”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局要求局党组班子从自身做起,结合正在开展的“大讨论”活动,要求班子成员认真查找是否在履行领导、监督职责过程中有无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打探案情、说情、向办案人员施加压力、非法干预、阻碍办案等过问案件的情形,经认真查找后分析原因加以整改,坚决杜绝影响司法公正、依法办案的内部因素,并要求重点业务部门要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凡是违反“三个规定”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为全局干警依法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环境。

强化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案件质量终身追究,为司法行政人员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在加强监督的同时,要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各业务科室主动加强与上级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探索建立落实两项规定的具体工作机制,坚定工作信心,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用忠于法治的决心对抗不正当的“权力干扰”,努力提高司法抵御权力干扰的能力,改善司法环境,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个规定自查报告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公检法三个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集合

总结报告是会议负责同志总结会议情况和会议成果的宣示性文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为确保《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贯彻执行,使“三个规定”落地生根。

截至目前,我所办案件中,未出现有关领导对具体案件打招呼、作批示的情况,但出现一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

强化学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培训,确保将“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到第一位干警。一是全文学习传达《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内容。二是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案活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处置工作规程》以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引导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高检院“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现将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加强“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再学习、再领会,提高全体干警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要求业务部门查看近两年案件卷宗,是否每一个案卷都有违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报告记录。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全面、如实、详细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检务督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结合日常调研、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工作,加强对“三个规定一个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记录和报送方式,全体检察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一举措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意义,携手筑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防护墙”。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高检院“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现将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加强“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再学习、再领会,提高全体干警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要求业务部门查看近两年案件卷宗,是否每一个案卷都有违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报告记录。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全面、如实、详细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检务督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结合日常调研、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工作,加强对“三个规定一个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记录和报送方式,全体检察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一举措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意义,携手筑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防护墙”。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高检院“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现将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加强“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再学习、再领会,提高全体干警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要求业务部门查看近两年案件卷宗,是否每一个案卷都有违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报告记录。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全面、如实、详细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检务督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结合日常调研、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工作,加强对“三个规定一个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记录和报送方式,全体检察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一举措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意义,携手筑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防护墙”。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高检院“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现将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加强“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再学习、再领会,提高全体干警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要求业务部门查看近两年案件卷宗,是否每一个案卷都有违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报告记录。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全面、如实、详细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检务督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结合日常调研、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工作,加强对“三个规定一个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记录和报送方式,全体检察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一举措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意义,携手筑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防护墙”。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为确保《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贯彻执行,使“三个规定”落地生根。

一、制定相关制度。先后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体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流了学习心得。“三个规定”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杜绝请托说情,防止办理权力案、人情案、金钱案。同时该院健全完善通报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全院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于8月30日把从2012年以来执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通过向办案人员了解及查阅业务科室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档案,未发现存在领导干部、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纪律作风保障。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求在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

四、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我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摸排干警办案过程中插手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截至目前,我所办案件中,未出现有关领导对具体案件打招呼、作批示的情况,但出现一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

强化学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培训,确保将“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到第一位干警。一是全文学习传达《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内容。二是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案活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处置工作规程》以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引导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这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宾川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宾川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宾川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公检法三个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_公务员总结

总结。

报告公检法三个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1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高检院“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现将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结合“不忘、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加强“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再学习、再领会,提高全体干警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自查自纠。要求业务部门查看近两年案件卷宗,是否每一个案卷都有违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况报告记录。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全面、如实、详细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检务督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结合日常调研、案件评查、检务督察等工作,加强对“三个规定一个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一个办法”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记录和报送方式,全体检察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到这一举措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的重要意义,携手筑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防护墙”。

纪律的考验。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三个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范例

 根据你委《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自委编发〔2012〕18号)要求,我局对机构改革和“三定”规定执法情况认真开展了评估自查,自评分100分,等次为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自府办发〔2011〕31号),局领导特别是局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好机构、编制、职责和人员的调整工作。一是就如何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得到普遍加强。二是落实职责分工,使各科室的职能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三是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工作,岗位与人员配备更趋合理。

按照“三定”规定,我局职责变化涉及取消职责和加强职责。取消职责两项:一是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取消对河道采砂的管理职能。加强职责三项:一是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督管理。

二是加强全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三是加强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能。上述五项职责,我局均严格进行了落实。对三项强化的职责,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不存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也不存在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

按新“三定”规定,我局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法规与执法监察科、综合规划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地籍管理科、耕地保护科、地质矿产管理科、测绘管理科、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等10个科室,与2001年原“三定”规定比较,增加了财务科和组织人事科2个科室。另外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一个即纪检监察室。我局严格落实新“三定”规定,通过竞争上岗,基本配齐了科室负责人。局机关相关科室的职责调整已落实到位,科室之间的职责分工合理顺畅,不存在职责脱节和失衡问题。各科室均能做到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能,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断理顺职责关系。

局机关行政编制35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机关工勤岗位人员控制数3名。目前实有公务员27名(含纪检监察2名),工勤人员3名,行政编制共空编8名(含空缺的副局长职数1个和和总工程师职数1个)。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超编进人的情况。由于人员少,混编混岗和借用人员的情况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按照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原则,我局于2011年10月和今年3月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工作,基本完成了科室负责人配备和定岗定员工作,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作热情进一步激发,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是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后进行的,机关进人也是在经市编办批准用编后进行的,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的行为,也没有突击进人、提拔和挥霍浪费等问题。

(一)行政编制数与目前国土资源管理承担的大量工作严重不相适应。1986年8月26日,市编委批准建立***土地管理局,人员编制30名。1987年10月21日,市政府决定,将市政府农业办的农业区划、市计委的国土整治、市房管局的地产管理业务转移给市国土局,人员控制数为30名。2001年7月市政府印发的“三定”规定,将市地质矿产局和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划入市国土局,并更名为市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31名。2011年新“三定”规定行政编制33名。我局从1986年成立到现在26年中,行政编制从30名增加到33名,增加3名。显然,与26年来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也与当前国家逐步严格国土资源管理的形势不相适应。

建议:增加我局机关行政编制每个科室1名,共计10名。

但10个科室非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实有6名(含3名副调研员)名,每个科室不到1名,无法彻底落实定岗定责定人,严重影响了科室工作的正常运转,因此从区县局或下属事业单位借用人员也是无耐之举,混岗的现象也不可避免。目前虽有空编数,但进人渠道狭窄单一且不畅通,进人太难,27名干部职工组成的队伍已成疲惫之师,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转。

建议:对我局进人开“绿灯”,充实公务员队伍,配齐力量。

(三)各区局和执法监察队伍非领导职务与当前队伍发不相适应。按新“三定”规定,五区局(含高新分局)为我局派出机构,行政编制为38名,科级领导职务数共计5正10副,但非领导职数核定不明确。下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和各区执法监察大队共计人员58名,其非领导职数未核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积极性。

建议:核定五区局非领导职数10名,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非领导职数3名,五区执法监察大队非领导职数14名。

中央“八项规定”个人自查情况报告

很荣幸能和大家一起参加这个“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民主生活会议。在当前新的历史时期,在国际国内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应该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核心内容.因为只有对党员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才能保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向前发展,才能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才能彻底肃清封建主义的残余影响,才能克服和消除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

根据会议安排部署,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我找到了自身差距,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

对照《中国共产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围绕公安机关“五条禁令”、“五个严禁”进行对照检查、以及新时期党员的突出问题和表现,我个人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够强,深度广度把握不够。虽然平时较为注意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广泛,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全面、系统。特别是有关公安机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的不够全面,不适应当前法制制度化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业务能力不够强,工作标准不够高,存有畏难发愁的思想。对业务的协调工作,缺乏大胆负责,敢于碰硬的勇气,对碰到的业务协调问题,好办的就多办,难办的不愿多涉及,不愿过多的得罪人,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降低了工作标准。

(三)自身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虽然自己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廉政建设规定,注意廉政建设,但仔细检查起来,在作风建设上海存在有不严谨的现象。

由于我是从部队转业到地方的党员干部职工,认为在部队受到党的教育培养,自己不会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任何问题,所以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过于盲目自信,觉得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心要学习这些制度。有时候,自己不能集中精神学习,在遇到困难的地方,总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通过学习,通过反思,借鉴教训,是我认识到这种轻视学习的做法,往往会导致严重后果。会因为没有自觉地增强抵御腐败病毒的免疫力,在物殊条件下往往由于一念之差犯下错误,并且因对制度的许多规定不是很了解,在最终也会违纪违法。

通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使我知道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看到了哪些是不能碰的“高压线”,决心摒弃“小节无害,自我迁就”、“小事难免论”等错误认识,却是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廉政的长城,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明白了维护群众利益就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一)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学习方式、系统,全面地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公安机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在以后的工作中,树立工作的高标准,大胆负责,敢于硬碰,坚持原则,使本职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用心的思维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观念的创新,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要求。

(四)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廉洁自律。时刻牢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要“拒腐蚀、永不沾”,牢记党的宗旨,认真遵守党的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严格要求。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

涵江区环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文件通知精神,制订了《涵江区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环保系统作风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涵环保[]15号)。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会议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区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环保系统的工作作风,提高环保工作绩效。现就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改进环保工作调研活动。

1、确保调研时间方面。

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每季度安排不少于20天,调研主要着眼于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结合环保工作的职责,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并将调研的成果运用于指导环保的实践工作。

2、搞好统筹协调方面。

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实行调研对象分工,规定在同一时间段不到同一个乡镇(街办、管委会)或企业调研。同时基层调研严格控制人员,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

3、落实联系基层制度方面。

建立健全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3个市控以上重点企业,1个镇街蹲点调研,以点带面指导工作,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

1、加强会议管理方面。

为确保党员干部领导有充分时间下基层实践工作的时间,我局除极特殊的情况安排全体会议。坚持少开会,严格按要求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合并召开。控制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局务会议坚持开短会,会议发言和局领导工作布置、工作要求等讲话做到精炼、简短、直接。力戒空话、套话,避免重复。

2、精简各类文件简报方面。

我局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采用简报、信息形式反映的不再发文;已通过会议部署的工作,不再印发正式文件;上级有关文件需通知有关方面执行的,尽量采用电子邮件或电子商务公文系统方式通知;加强文件起草审核把关,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加强内部信息沟通,重点反映新情况、新经验及问题建议,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内容。我局今年发文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0%。严格公文会签时限,特急件即收即办;急件不超过半天;一般件不超过一天。对只涉及具体事务的,由办公室直接拟办到相关部门办理。

三、改进政风行风。

1、坚持廉洁从政方面。

按照上级的实施要求,局里及时召开全局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同时,利用局每次召开的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加大“八项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的精神深刻内涵的理解,坚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信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节约意识和法纪观念;在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党员干部每人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反腐倡廉教育,能够厉行节约,在思想上抵制腐败,在行为上拒绝腐败,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方面。

一是加强服务,延伸服务平台。把审批中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对区重点项目实行超前介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实行上门服务,全程代办;对一般项目通过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扎实贯彻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促进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是简化程序,实行一站式办结。按照《行政审批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个审批环节进行清理,大胆突破传统审批模式,改“串联式”为“并联式”审批,以环保审批窗口为核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审批困难。

三是增值服务,效率成倍提高。为方便办事群众,及时推出便民服务措施,实行亲情化服务,对文化水平不高的服务对象,由窗口人员代为填写表格,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了服务无缝隙、工作无缺位,使服务效率得到成倍提高。

3、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方面。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领导,党组班子相关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制定了《涵江区环保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确定了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制定了规章制度,为环保系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按照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要求,积极探索党务政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做到公开形式多样化。

三是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专栏,在局办公区域醒目位置设置了党务政务公示栏,将环保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岗位职责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全部进行了公开,并设置了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四是充分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广泛收集整理公开内容,选择最需要让党员、群众知道以及最受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将党组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的职责分工、环保系统的“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环境执法和环保行政许可的政策法规依据以及便民利民服务承诺、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环境监测等8项内容进行了公开。

五是向社会公布环保“12369”服务电话,及时接听、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的信访案件和电话投诉案件。

四、厉行勤俭节约。

1、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方面。

精简文件、简报,控制发文字数和数量,规范发文程序,充分利用qq工作群、电子公文等现代化办公系统发文办公,推行无纸化办公,节省办公成本,提高办文效率。我局1-10月“三公”经费支出与同期相比下降了18.3%。

2、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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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分析研究经济工作。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省纪委“十八项要求”以及市局党组《贯彻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宜市国税党组发〔〕12号),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根据市局党组纪检组文件(宜国税党纪发【2013】2号)和远纪发〔2013〕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县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作出安排部署。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1、加强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八项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干部纪律,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领导。

2、认真学习。县局下发了《关于迅速学习贯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通知》,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省、市国税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全体干部学习笔记每季不少于5000字,并开展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落实好,执行好“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实现我局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树立干部良好形象和改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关键。全体党员干部应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from,全国最大的高考网站end#和工作方式。

二、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为加强国税内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远安县国税局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远国税发〔2013〕13号),内容包括: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坚持便捷高效,精简会议活动;坚持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坚持廉洁从政,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完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等5个方面22项内容,做到“四个结合”切实抓好全局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学习“八项规定”与强化职能建设相结合。通过学习落实”八项规定”,牢记国税部门“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严格执行依法征收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税收与地方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二是学习”八项规定”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效,切实为纳税人办好事、办实事,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

三是学习”八项规定”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结合“八项规定”的学习,大力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算好廉政“七笔账”,强化“两权”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局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部分团员青年47人,到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和各类典型案例,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在全局倡树风清气正、廉洁从税的良好形象,为远安国税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三、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全局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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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分析研究经济工作。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中央“八项规定”个人自查情况报告

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犹如一股春风,在大江南北吹起。顿时,政坛清风扑面而来。一开年,至上而下,神州大地,掀起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学习教育整顿活动。按照局安排,该活动分学习动员、对照检查、整改提高、公开承诺四个阶段进行。提高三天学习,第一阶段顺利结束。近日属于第二阶段,认真围绕“八查八看八解决”,我进行了认真地对照检查。

自我认为基本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坚信共产党的领导,为人民服务比较自觉,能够积极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态度热情。

如果按照优良次差四个档次评价的话,自我认为还不在最佳状态,可以挂上第二个档次“良”。基本能够积极研究工作,推进工作有力度、有方法、有措施,能够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比如防范、应对、处理医患纠纷方面,比如推进药品“三统一”、新农合的规范化管理方面。

自我感觉做的还比较好。2012年,带队完成了12所卫生院的半年考核和23所卫生院的年终考核。每到一家卫生院都能够深入一线,也能够深入县级医疗机构和合疗经办中心,与院长、职工交谈,了解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找准问题的焦点和难点并及时做培训,克难攻坚。

因此尽量少开会,开短会,开有实际效果的会。而能够做到这三点,首先要做好会议的准备。写文章尽量说实话,注重练就“写”功,力争用最少的字、用自己的话把事说清楚,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说人话、说实话。

在这方面,自己做的还不够,下乡检查、考核,面情软,难以抵挡基层同志们的劝酒,有铺张浪费现象。中央规定出台后,真心希望能够借此“东风”,切实禁绝这一不良恶习,对党风好,也对自己的身体好,能够使我的糖尿病治疗更有效,也好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家人。

自我觉得,比较能够遵守纪律,按时上班,一切按制度办事,严格依法办事。能够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

作为副职,本来也没有很大的权力。但自己始终能够坚持秉公用权,绝不以权谋私,绝不做“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那些老百姓唾骂的事。

经查,自己从不参与赌博,也不存在借机敛财,业余就爱好散步、爬山、闲逛,除过上班、加班之外,其他时间全部在老婆的视野可监控范围内,生活情趣基本健康。

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范例

县编办:

根据《关于开展县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宁编字[2011]3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的要求,严格对照《关于印宁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三定”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对照“三定”方案,同时根据上级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有关职能情况,目前,我局现有职能没有需要调整的情况。

目前,我局的实际内设机构的设立与挂牌完全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全部设置到位,没有突破机构设置规定,也没有需要调整的机构。

“三定”方案中,核定我局行政编制12名,另核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核定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职数5名。目前我局实际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总人数没有突破规定。因此,我局没有超编和超职数情况。所有进人都通过县人事部门的正常程序进行。

上级党委政府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面临的工作压力和责任巨大。因此建议:编制部门对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以及监察队伍的编制方面继续予以关心支持,确保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报告范例

xxxx内设部门处室的名称、数量、规格、性质职责、权限完全符合“三定”规定;不存在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也不存在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的问题。

根据《关于成xxxxx福利院等机构的通知》(xxxxxx〔20-〕49号)文的规定,xxxxxx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有参公编制5名,实有工作人员5人,实际在编人员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完全在“三定”规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配备,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规定和程序办理人员编制有关审批审核手续,绝无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的情况存在,完全按照规定的职数配备个内设机构部门的领导干部,绝无混编、混岗等用人不正之风。

xxxxxx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xxxxxxxx”为根本任务,主要负责xxxxxxx宣传教育等工作。县委党史办把“定编、定岗、定员”做为工作重心,明确各科室职责,工作清晰,易于掌控操作。由于职能界定清楚,从而在工作中避免了交叉冲突等不规范的情况发生,大大提升了工作效能。另外对工作人员进行定岗定员,人在其位,各司一职,负责各科室岗位上的具体工作。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基本符合县上规定。从而做到了职能不弱化,机构不增编,领导职数不超配,工作有序进行。

八项规定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

中共党员现任x教师。根据要求对照“庸、懒、散、奢、软”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同事帮等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学习存在自满情绪。进取意识不够强,性情急躁,缺乏进取精神,遇上处理具体事情,往往是凭主观臆断和经验去分析情况、处理问题。有时工作中碰到困难还产生抱怨和抵触情绪,不主动找原因,使自己工作陷于被动。

2、学习没有落实到位。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知识的全面、系统学习。工作主动性有所欠缺,对自己没有严格地要求,往往满足完成任务,而对于如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思考得不够。

3、自学意识不强。不善于抓紧点滴时间用于学习,学习缺乏主动性,不系统、不深进。学习不够主动,平时只满足于看看报纸,没有学习计划。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也做得不够,有很多东西往往学后就丢,浅尝辄止,学得不够。

二、原因分析。

1、思想树立不牢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不能在日常工作中得以运用,焦躁脾气和烦躁心理时有发生。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忽视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高。在自身学习上研究思考问题的力度不够。

2、自身学习不够。不能完全运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言行,从而在认识上、行为上的一些偏差。工作思路不宽,相互协调、统筹兼顾的工作做得不够好,工作中有时满足于得过且过。

3、自我要求不严。在工作上,有时思考问题、处理问题显得不够严谨,有只图“完成任务”的观念,不讲究精益求精;有时说话做事也没考虑自己的身份和所处环境,没有过多考虑会造成什么影响和后果。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与分公司工作相关理论和法律法规。把空余的时间都放在学习上,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自己的业务,不断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增强自己的才干,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

2、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要严格要求自己,克服松懈心理和懒散情绪,树立崭新的奋斗目标,保持旺盛的精力,积极肯干,吃苦刻苦,努力将工作做到。

3、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一是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不要凭主观臆断行事。二是要敢于讲实话、真话,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