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印花税(实用19篇)

小编: 碧墨

技术合同是一种约定双方在科技领域合作的法律文件,其目的是确保技术合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我们需要签订一份技术合同了吧。技术合同是技术合作的基础,对于双方建立合作信任、明确权责、规范合作关系至关重要。一份明确详细的技术合同,对于双方的合作推进、利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在科技合作过程中,如何撰写一份严谨合理的技术合同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通过合同对技术合作进行规范,不仅有助于防范风险,还能够提高合作效率和协同创新能力。充分了解技术合同的重要性,我们有必要对部分技术合同进行研究和总结。小编整理了一些技术合同的注意事项和常见误区,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技术开发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充分利用inter_____商业效用,开展电子商务活动,____________(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设计开发____________工程,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兹信用。

一、合同内容和技术要求。

1。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为____________项目。

包括:网站规划、系统设计文档、网页设计、技术培训与支持。

2。技术要求:

乙方应该采用目前流行和先进的技术设计开发整个____________项目,各项功能的实现程度和性能指标应该达到现阶段的先进水平,并具有安全性、规范性、灵活性及可扩展性。

二、合同价款与工期。

1。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rmb)。

2。工程工期:

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完成____________开发项目。

网站建设完成后的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试运行,确认系统结构设计完成和内容无误后。甲方依本合同所规定的原则进行验收。

工程验收后,在网络运行过程中,甲方若有新的需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甲方责任。

1。甲方需对网上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若在所规定的时间甲方不能够及时确认开发设计的内容,所造成的项目进度的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需要为乙方工作人员了解具体业务提供详细的文字、_____等资料。

3。甲方应从合同签署之日起,按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如甲方在没有合理的理由的情况下,延误或拒绝支付乙方相应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

四、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成立该项目的专门工作队伍,承担甲方项目开发与运作。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主流性,各项工作具有规范性。

2。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并及时如实向甲方通报工程进度。乙方应在项目的进行中提供给甲方有关网站建设的所需资料,及准备工作所需的相关文档和必要的行业知识指导。

3。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对内容进行修改。

五、版权、源代码及商业机密。

1。乙方为甲方开发的网站的原代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必须为甲方严守商业机密,不得将该工程设计和数据转用于第三方。

3。乙方保留本合同涉及软件、数据库的使用权及修改权。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技术开发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合同双方协商,就“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立项背景及理由

二、主要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

三、项目实施地点、进度和规模

四、主要措施

五、经费预算及效益

在项目实施期内,甲方向乙方补助项目经费 万元,乙方配套 万元。

1.具体经费预算:

2.预计效益分析:

六、参加单位及任务分工

七、其他条款

一、工作职责和协作事项

(一)项目主管单位:

(二)项目委托单位(甲方)的职责:

1.按时向乙方提供项目资金。

2.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项目结束后,应乙方的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作出鉴定;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项目承担单位(乙方)的职责:

1.按要求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订并认真执行。

2.负责项目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项目补助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入、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不得挪作他用。

3.提供省级农垦主管部门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4.项目结束后,向甲方提供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及验收申请报告。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合同正式文本共叁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验收结束后失效。

技术开发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______。

3.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水平:______。

4.投资总额:______

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乙方占%。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5.双方的具体分工:

甲方负责:______

乙方负责:______

(注:当事人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约定或全体当事人决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6.保密条款:______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当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完成后________年内应当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7.双方的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8.成果归属与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注1:当事人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权利和义务:

(一)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

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注2: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视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收获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无权请求分享。

注3:在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合同约定成果分享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不为各方共同,而归一方当事人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约定将由此取得的经济利益向其它当事人作适当补偿。

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转让研究开发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由各方分享。

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如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实验室开发阶段、生产工艺开发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应向其它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9.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乙方负担%。

10.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

11.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时间: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户名:______

帐号:______

甲方担保人(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户名:______

帐号:______

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时间: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户名:______

帐号:______

乙方担保人(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户名:______

帐号:______

技术开发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公章)(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公章)(乙方)。

中介方:_________(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_________(公章)。

合同。

一、合同标的内容及技术要求:_________。

二、委托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

三、承接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

四、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_________。

七、风险责任的承担:_________。

八、报酬的计算和支付方式: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

十一、中介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提取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二、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及其他:_________。

合同中非技术性部分的条款。

(一)名称及内容:_________。

(二)数量、质量要求:_________。

(三)价款或酬金:_________。

(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委托方(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承接方(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介(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意见:_________。

(公章)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证单位意见: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技术开发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在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视为同意。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用权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__________(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的约定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为下: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__________(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用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认以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经办人:

年    月    日。

技术开发合同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充分利用internet商业效用,开展电子商务活动,____________(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设计开发____________工程,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兹信用。

1.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为____________项目。

包括:网站规划、系统设计文档、网页设计、技术培训与支持。

2.技术要求:

乙方应该采用目前流行和先进的技术设计开发整个____________项目,各项功能的实现程度和性能指标应该达到现阶段的先进水平,并具有安全性、规范性、灵活性及可扩展性。

1.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rmb)。

2.工程工期:

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完成____________开发项目。

网站建设完成后的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试运行,确认系统结构设计完成和内容无误后。甲方依本合同所规定的原则进行验收。

工程验收后,在网络运行过程中,甲方若有新的需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甲方需对网上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若在所规定的时间甲方不能够及时确认开发设计的内容,所造成的项目进度的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需要为乙方工作人员了解具体业务提供详细的文字、图片等资料。

3.甲方应从合同签署之日起,按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如甲方在没有合理的理由的情况下,延误或拒绝支付乙方相应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

1.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成立该项目的专门工作队伍,承担甲方项目开发与运作。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主流性,各项工作具有规范性。

2.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并及时如实向甲方通报工程进度。乙方应在项目的进行中提供给甲方有关网站建设的所需资料,及准备工作所需的相关文档和必要的行业知识指导。

3.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对内容进行修改。

1.乙方为甲方开发的网站的原代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必须为甲方严守商业机密,不得将该工程设计和数据转用于第三方。

3.乙方保留本合同涉及软件、数据库的使用权及修改权。

1.乙方有关人员针对网站建设的相关内容进行简单技术指导。

2.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期限为1年。

3.乙方的工作日内,若甲方的网站出现故障时,甲方需提供给乙方必要的管理授权,乙方确保在获得甲方管理授权后的24小时内解决问题。

1.网站设计开发调试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若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由于甲方人员不齐或工作安排冲突等原因,使系统验收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视为验收合格。

2.验收过程中,若双方意见分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合同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网页开发预付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rmb)。

2.项目验收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网页开发尾款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rmb)。

1.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____________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2.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网站开发费用,逾期支付,每迟付一日,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

3.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系统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若逾期交付,每迟交付一日的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如延迟交付超过_______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服务内容数量金额备注。

____。

新闻发布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决方案发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发布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用实例发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页面加锁功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在系统设计开发过程中若系统方案有任何变动,应以备忘录的形式由双方的主管人员或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甲方明确承诺对本合同的价款保密。

3.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

4.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盖章: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

技术开发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中介方:

合同登记机关: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合同标的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委托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要求):。

三、承接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要求):。

四、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七、风险责任的承担:。

八、报酬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中介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提取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二、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及其他:

合同中非技术性部分的条款

(一)名称及内容:。

(二)数量、质量要求:。

(三)价款或酬金:。

(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委托单位份,受托单位份,中介方份,鉴证单位份,公证单位份,受托方单位所在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份(其中份报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委托方(公章):

承接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帐号:

帐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介方(公章):

鉴证单位意见(公章):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术开发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技术开发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提出_____技术的具体要求。

2、甲方提供_____技术的基本技术路线和最终产品的技术指标;

3、甲方提供开发_____技术的全部资金,约_____万元,甲方根据开发进程及时拔付开发资金。

1、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具体技术要求,完成最终产品的制备。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基本技术路线,选择最佳配套成份,研制出最终产品的制造方法。

3、乙方生产供产品临床试验所需之产品。

4、除资金外,乙方负责项目开发所需的其他物质条件。

在甲方资金及时拔付的前提下,乙方自本协议签署后_____日内完成全部开发工作。

_____技术开发完毕后乙方立即将研制开发报告、材料配方、技术数据、试验记录、工艺流程图、样品等全部技术资料交付给甲方。甲方对_____技术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指标经考核,如认为符合要求,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报告,甲方方可使用_____技术。

开发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甲方不能追究乙方的责任。但乙方发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因_____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或被公开使用,本协议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双方可解除本协议。

甲方拥有_____技术的全部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广泛的商业使用权、申请专利权、处分权。但甲方如转让_____技术,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乙方收益的形式为拥有甲方期权,乙方共计可持有甲方_____万股期权,甲方分_____年发放给乙方,每年_____万股。技术验收后,甲方立即给乙方______万股,剩余的则在每年_____月_____日发放。甲方以书面的方式确认乙方的期权。

如甲方未将_____技术申请专利,则乙方须承担保密责任,即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自行使用_____技术或将该技术泄露给第三人。乙方离开甲方后_____年内,乙方不能开发同类产品,乙方也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或者自己从事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

1、甲方违约责任。

(3)如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发放期权,则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多发放_____股。

2、乙方违约责任。

(3)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职责,则甲方有权收回已发放给乙方的期权,乙方还需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乙双方就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和协商、妥善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协议条款或者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甲方的营业执照和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技术开发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_________。

2、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水平:_________。

3、投资总额:_________。

其中:甲方投资_________;乙方投资_________;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

4、双方的具体分工:

甲方负责:_________

乙方负责:_________

5、保密条款: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当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

6、双方的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7、成果归属与分享:

除另有约定外,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

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收获得的收益,另一方得请求分享。

8、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_________%;乙方负担_________%。

9、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

10、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印花税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计征依据是合同金额。为了进一步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由各省制定了《印花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对购销合同类印花税的纳税人,按下列标准确定核定征收的比例:

1.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工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5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6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2.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商品流通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6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2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7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浅谈借款合同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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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全文。

融资合同:融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

一、合同标的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委托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要求)。

三、承接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要求)。

四、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七、风险责任的承担。

八、报酬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中介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提取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二、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及其他。

合同中非技术性部分的条款。

委托方。

(公章)。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承接方。

(公章)。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介方。

(公章)。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

意见:

(公章)负责人:

公证单位。

意见:

(公章)负责人:

印花税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xx]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11.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 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 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xx〕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xx]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 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17. 企业改制

根据财税[20xx]183 号文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企业改制之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合同,若改制后只需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没有变动,则之前已贴花的不再重新贴花。

18. 资金账簿

(1)合并、分立、联营、兼并企业的资金账簿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联营等变更,若不需要重新进行法人登记,企业原有的已贴花资金账簿,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贴花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贴花。企业发生兼并,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并入单位的资产已按规定贴花的,接收单位无需对并入资产补贴花。

(2)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资金账簿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如果由总机构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金属于分支机构的自有资金,分支机构需就记载所拨付资金的营业账簿按照资金总额贴花,其他营业账簿则按件贴花。总机构只需就扣除所拨付资金后的余额贴花。如果总机构不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就其他营业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3)企业改制

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重新办理法人登记成立新企业,或者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新企业,其新启用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根据财税[20xx]183 号文规定,只需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

(4)根据(88)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19. 土地租赁合同

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20. 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贴花。

21. 修理单

修理合同属于 “加工承揽合同”,但对于委托商店、门市部的零星修理而开具的修理单,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2. 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

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

印花税合同

一、购销合同0.3‰。

二、加工承揽合同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五、财产租赁合同1‰。

六、货物运输合同0.5‰。

七、仓储、保管合同1‰。

八、借款合同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1‰。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计算方法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六、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印花税合同

印花税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另一方面,任何一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

一般来说,印花税税率的征收应该如下:

1、购销合同

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税率:按购销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税率:按承包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3、技术合同

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税率:按所载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4、借款合同

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税率:按借款金额0.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

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税率:按租赁金额1‰(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6、仓储保管合同

范围: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税率:按仓储保管费用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财产保险合同

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税率:按保险费收入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营业账簿

范围:生产、经营用账册

税率: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账簿人

技术开发合同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定单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方便条件,协助配合乙方进行软件的开发、调试、安装及实施。

第四条该软件所实现的功能:基于vb平台的销售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客户信息管理模块、销售信息管理模块、售后服务信息管理模块、市场策略公告模块、统计报表管理模块,模块包括信息的添加、删除、修改等功能。

第五条该软件交付给甲方使用,只包括该软件的应用程序,不包括该软件的源代码、可行性报告等。

第六条付款条件。

甲方付予乙方的所有款项分三次付清。甲方在签订此合同时,应先付予乙方预定金。预定金数额为总价的______%。在乙方为甲方开发出软件后,并且把已做好的软件(试用版)交甲方试用,同时甲方付予乙方总价的______%。在试用期结束后______天以内(试用期为______天,开发周期不包含试用期),甲方必须把剩余款项付予乙方,否则乙方将有权停止该项目的服务,并且乙方将不退还已付金额。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该软件的注册码。(该软件即可正常使用)。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作为乙方的客户,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软件开发所需的资料,以便乙方能更好的为甲方开发软件。如因甲方未能提供开发所需的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与甲方在此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资料,如甲方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有变动时,须及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单位须加盖公章)。甲方仅拥有该软件的使用权,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将该软件进行翻录、拷贝、租借、销售或转让。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为甲方提供软件开发的服务,在签订此合同后按开发周期所规定的时间内将该软件的试用版交予甲方试用。乙方有权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给予审核,凡所涉及到:色情、反动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资料,乙方立即终止和甲方的合作,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甲方承担。乙方将完全拥有该软件的产权和最终解释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出软件开发服务时,双方应遵守该服务项目协议,该协议均以附件(______软件开发策划)和此合同共同生效。在乙方服务期间内若甲方提出停止乙方的所作服务,乙方将不给予甲方任何偿还。若甲方违反此合同的条款规定,乙方将停止对甲方的服务,乙方将不退还甲方已付金额,并依法向甲方追究法律责任。若乙方未能在开发周期内完成该软件,乙方将偿还甲方付予乙方该项目的定金。由于不可抗拒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十条合同变更: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办法: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在不能自行解决的情况下,就上交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此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开发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充分利用internet商业效用,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设计开发____________工程,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兹信用。

一、合同内容和技术要求

1.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为____________项目。

包括:网站规划、系统设计文档、网页设计、技术培训与支持。

2.技术要求:

乙方应该采用目前流行和先进的技术设计开发整个____________项目,各项功能的实现程度和性能指标应该达到现阶段的先进水平,并具有安全性、规范性、灵活性及可扩展性。

二、合同价款与工期

1.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rmb)。

2.工程工期:

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完成____________开发项目。

网站建设完成后的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试运行,确认系统结构设计完成和内容无误后。甲方依本合同所规定的原则进行验收。

工程验收后,在网络运行过程中,甲方若有新的需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甲方责任

1.甲方需对网上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若在所规定的时间甲方不能够及时确认开发设计的内容,所造成的项目进度的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需要为乙方工作人员了解具体业务提供详细的文字、图片等资料。

3.甲方应从合同签署之日起,按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如甲方在没有合理的理由的情况下,延误或拒绝支付乙方相应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

四、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成立该项目的专门工作队伍,承担甲方项目开发与运作。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主流性,各项工作具有规范性。

2.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并及时如实向甲方通报工程进度。乙方应在项目的进行中提供给甲方有关网站建设的所需资料,及准备工作所需的相关文档和必要的行业知识指导。

3.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对内容进行修改。

五、版权、源代码及商业机密

1.乙方为甲方开发的网站的原代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必须为甲方严守商业机密,不得将该工程设计和数据转用于第三方。

3.乙方保留本合同涉及软件、数据库的使用权及修改权。

六、技术培训与售后服务

1.乙方有关人员针对网站建设的相关内容进行简单技术指导。

2. 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售后技术支持与服务,期限为1年。

3. 乙方的工作日内,若甲方的网站出现故障时,甲方需提供给乙方必要的管理授权,乙方确保在获得甲方管理授权后的24小时内解决问题。

七、工程验收

1.网站设计开发调试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若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由于甲方人员不齐或工作安排冲突等原因,使系统验收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视为验收合格。

2.验收过程中,若双方意见分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网页开发预付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整(rmb)。

2.项目验收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网页开发尾款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rmb)。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____________ 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2.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网站开发费用,逾期支付,每迟付一日,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

3.乙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将系统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若逾期交付,每迟交付一日的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如延迟交付超过_______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合同所涉及的服务及款项(货币单位:rmb)

服务内容 数量 金额 备注

新闻发布系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决方案发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发布系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用实例发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页面加锁功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

1.在系统设计开发过程中若系统方案有任何变动,应以备忘录的形式由双方的主管人员或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甲方明确承诺对本合同的价款保密。

3.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

4.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盖章: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

印花税合同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股权投资协议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xx]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会计、审计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 “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20xx]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商业票据贴现。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xx〕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xx]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培训合同。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印花税合同

(1)根据《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汇票贴现协议、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必缴纳印花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规定,“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印花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经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1996]173号)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因此,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而作为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虽然概念适用上也遵从《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但是根据国务院令[1988]11号文的规定,其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这里的银行是指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55号)的规定,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企业与银行企业的区别,金融企业包括银行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企业,银行金融企业是指国家专业银行、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其他综合性银行。

可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从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1996]173号)中的界定,也就是说对贷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即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由此可知,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缴纳印花税。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对经济活动的实质课税与经济活动的合法性问题应正确予以理解与运用,国家对贷款业务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规定,但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款业务,就营业税而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又作出了“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规定。

综上所述,从税收层面上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是一种狭义上的借款合同,而并非经济合同法所界定的广义上的借款合同。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法释[1999]第3号)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两者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却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浅谈借款合同的印花税。

借款合同印花税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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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纳税筹划-财税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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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合同:融资合同。

印花税合同

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印花税的计算方法也不同: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六、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答:关键是合同怎么签订的,如果是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业与银行,企业与企业之间较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款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