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厂实验室管理制度(十二篇)

小编: 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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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实验室管理制度篇一

二、上实验课的同学必须按规定时间入内,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打闹喧哗。

四、每次实验,须认真填写实验申请报告单,实验完毕,须将实验器材清洗、整理后放回原处。

五、每次实验课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六、实验课完毕,执教老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实验室内的各种器材(除正常报废外),如有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教师要经常注意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八、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九、教学仪器保管室由实验老师(实验员)负责管理,任何人未经实验老师或实验员许可,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更不准利用任何借口堆放其他物品。

十、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账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及时登记造册,账物要相符。

十一、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按不同学科和类别分类,分柜科存放,贴好标签,做到陈列整齐、美观、取用方便,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压、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十二、贵重仪器、化学试剂、药品要单独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十三、仪器保管室要有实验老师(实验员)岗位职责,有总帐清册,有实验通知单,有实验教学情况记载册,有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损坏、赔偿记载册、报废记载册,有危险药品领用登记册、实验室有实验守则。

十四、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履行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仪器的丢失和非正常损耗,要填写损坏、丢失、赔偿登记册,并查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为有效。

十五、实验室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账点物,逐件移交。账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须制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十六、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过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对仪器、设备要经常清点,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十七、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十八、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九、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二十、每学期末,实验教师应对所有仪器、设备、药品、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添置计划,并将管理工作清理情况,添置计划向学校领导书面报告。

二十一、借还制度

1、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表,并交实验室。

2、任课教师实验前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器材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交实验教师,以便准备实验。

3、实验教师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任课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任课教师再做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4、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5、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6、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7、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失,按规定处理。

8、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二十二、报废制度

1、教学仪器出现安全指标下降,有安全隐患,危及师生安全的;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有效年限的教学仪器可以申请报废。

2、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法修好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价50%的'仪器,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3、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凡有修复价值的物品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4、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教学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报废价值达到上级规定价值的物品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备案。

5、已报损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清理出仪器室,及时补充已报损的仪器设备,及时调整帐面数字。

二十三、损坏赔偿制度

1、任课教师损坏仪器后,应填写《仪器赔偿登记薄》,查清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处理。

2、未按《领用借还制度》规定办理手续借出的仪器如有损坏,加倍赔偿,使用人与借出人按1:1比例负担。

3、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疏忽职守,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的,全价赔偿,因质量问题、产品老化等原因在正常使用时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因丢失或故意损坏物品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5、外单位借仪器、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仪器损坏后,若不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赔偿金必须用于损坏仪器的维修、补充、更新。

工厂实验室管理制度篇二

实验室为切实履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实验室排污管理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相关教学人员和学生的环保教育和培训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实验室排污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将实验室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1.实验室应定期登记和汇总本实验室各类试剂采购的种类和数量,存档、备查并报学校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验室教学活动中产生和排放的`废气、废液、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应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登记、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把废气、废液、废渣和废弃化学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2.实验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蚀性的物品的暂存、交换、运送和处置,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接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废弃。禁止将废弃药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器皿等转移给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禁止丢弃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废液等。

3.实验室应采用无毒、无害的试剂,采用试剂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实验方法和设备。

4.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5.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工厂实验室管理制度篇三

一、实验室是教师及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场所,所有教师及学生应自觉维护和遵守实验室规则。

二、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密切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未经负责实验的教师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挪动,仪器、设备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前应按照“实验指导”教材充分预习和准备,实验结束后,应按照实验室教师的要求,规整各类实验器物和用品。

五、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不能随意损坏或丢失,应加以爱护,以保证下次实验的延续进行,如有损坏,丢失应酌情按价赔偿。

六、实验室是课堂教学场所,不得喧哗、互相干扰和影响,保证实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七、实验室应保证整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后,应有值日学生负责清理和打扫。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八、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则,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并做好实验记录。

借用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凡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先填好借用单,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再由实验员经手借出,借者必须妥善使用和保养设备,如期归还,归还时由实验员逐一验收,确认无错、漏、损后,再在借用单上签收。如有损坏,按实验室赔偿制度处理。

二、凡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每件价在200元以上)不准私人借用,也不准擅自出租。外单位确需借用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和执行损失赔偿制度。

三、实验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检查和验收。如因玩忽职守,致使实验室财产造成损失者,应按市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维修保养制度

一、实验员必须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构造和性能,掌握各种材料、药品的性能和用途。科学地保管各种仪器设备,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力争小维修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学校领导批准送维修部门维修,保证仪器设备台件完好率在90%以上。

二、实验员必须定期清理仪器设备,每周一次,做好六防:防尘、防潮、防锈、防压、防虫、防腐。仪器入柜应按照仪器性能特点,做好四放:平放、侧放、竖放和吊放。学生实验完毕,必须及时清理仪器,验收入库,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请购制度

一、每期末,实验人员应提出下学期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药品和其他器材的请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制定请购计划时,应首先考虑急需的学生受益最大的基本仪器设备,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要请购非急需的高档仪器设备。

二、学期中,各科需购进的的急需仪器设备、药品、器材,应由实验员填好请购单交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然后交总务处派人购回,实验员要认真验收入库。

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1、一切教学设备和器材,凡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的,要向中心书面报告事故情况,检查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处理时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要酌情赔偿物质损失。

2、 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损坏的设备,经修理可恢复正常工作的`,修理所需要另件按价收取。

3、 对情节严重和损失重大的事故,要严肃查处。

4、 凡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达到使用年限自然损坏或因故损坏的机器设备,经使用人员和技术人员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失去使用价值的,经中心领导会同资产处共同审查后,可列为报废设备。

5、 对报废的设备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帐目登记,办理报废手续。

6、 利用已报废的设备解体使用零部件时,需先经批准,做到废物不废,用途正当,去向清楚。未经正式坚定和批准的报废设备,均需完整保存,不得自行拆卸和处理。

损失赔偿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特殊的知识载体,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创造才能的重要工具。爱护实验仪器是每个师生应尽的责任。

二、非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实验室及仪器室,擅自进入、损坏仪器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价值两倍的罚款。

三、学生实验室进行分组实验,必须严格听从实验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学生实验规则,爱护公共财物,在正确的实验操作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因仪器质量因素发生的损坏,不作赔偿。

四、凡不守纪律、不遵守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必须赔偿,并写出检查,严重者给予处分。

五、学生分组实验后或演示实验仪器归还时,实验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申报主管人员,酌情索赔。

六、教学仪器管理人员要定期向学校汇报损坏情况,贵重物品受损必须及时向学校写出书面汇报。

工厂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四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

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

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

,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

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

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

任。

工厂实验室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在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制定本办法。

实验室开放是指学校正式建制的各级各类教学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实验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的师资、仪器设备、实施条件的资源,面向全日制在校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有独立思考、自由发挥、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做到因材施教,培养高素质人才。

(一)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全校教学管理各环节应重视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统一组织实验室开放工作;各院(系)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三)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应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

(四)坚持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实验室应充分挖掘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努力完善实验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逐步加大实验室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学校各有关部门应制订相应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实验室利用一切可以开放的时间和资源向学生开放。

(五)实验室必须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开放。

(一)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计算机应有技术提高型、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成果(实物、论文及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2、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经学生处批准并获得大学生创新基金支持后,结合实验室的条件,到相应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以学生科技活动的成果(实物、论文及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3、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以实验成果(包括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学生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4、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开放实验:针对非计算机和教育技术学专业学生,利用计算机进行软件开发、可见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等,提高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的实验活动。

5、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开放实验:结合学生社团或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校内各人文素质教育基地自主进行的素质与能力培养过程,如摄影基地、陶艺工作室、琴房等;其训练结果经两名指导教师确认并评定成绩后,可计算奖励学分。

(二)实验室开放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时间的业余性:实验室开放对学生应是业余的、课外的。

2、内容的提高性:开放实验内容必须是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的延续或提高,包括综合性、计划性、障碍性实验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站建设等。

(三)参加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的实验项目学生数量的限制。

1、每位学生每学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实验项目的实验。

2、有未完成实验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

3、为鼓励协作精神,要求学生必须以3人以上的团队形式进行申报,并填写申请表,每个人必须有具体分工。

(四)根据院(系)的专业性质,学校每学期资助各院(系)开放实验项目2―6项。

(一)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实验室设备处、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协调组织,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各院(系)分管教学与实验室工作负责人直接领导本院(系)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应充分利用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及实验条件,切实组织好实验室开放工作,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

(二)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

1、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主要为了扶持开放实验室的运转,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费和指导教师实验津贴等。

2、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的申请:凡学校正式建制的实验室均可申请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学校按照实验室实际开放实验的工作量和成果进行核定审批。

3、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所支持的范围包括: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的材料消耗补贴与指导教师津贴、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开放实验的材料消耗补贴与指导教师津贴等。

4、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所支持的实验消耗材料,按实验消耗定额核定(原则上每个项目每生不超过200元)。

(三)每学期结束前两周由各院(系)实验室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出新学期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请,填写《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报表》、《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各一式二份,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和教务处组织审定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各院(系)于新学期初公布开放实验项目,开学后第五周开始,组织本学期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的实施。

(四)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院(系)将本学期内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并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和教务处组织对各实验室本学期内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情况及学生的成绩进行考查核定,奖励学分、核发补贴。

(五)为推动实验室开展开放实验工作,鼓励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组织形式。有条件实施全面开放的实验室,可试行早八点至晚十点的全天开放',值班运行的管理模式。不同类型实验室根据各自的不同特点,确定开放时间,可以采用'定时开放''预约开放''阶段开放'等形式。各级重点实验室应带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实验,积极推进实验室的全面开放。

(六)实验室应建立健全有关本实验室开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特别要有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实验室开放期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各院、系应加强对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和监督力度。

(七)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将定期对实验室开放的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组织交流实验室开放工作经验,确保实验室开放质量,结果将作为学校今后对实验室考核和审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是被举报并核定或经检查存在问题的开放实验室,视情节将在全校通报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一)开放实验室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后按奖励学分计入总学分,该学分可替代等量学分的综合素质提高课,参照《关于学生奖励学分评定的有关规定》最多奖励2学分。

(二)为支持和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开放实验工作,学校和各院(系)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开放实验的工作量及效果,对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给予相应的工作量补贴。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开放实验工作。参照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工作量与酬金计算办法,按标准工作量,标准酬金80元/生、期。指导教师凡由此任务已享受开放实验津贴的。不再享受超工作量酬金,反之亦然。

(三)开放实验所产生的创新性成果,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学生通过参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有关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可被认定为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或校优秀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成果一等奖;获得省部级奖项的,指导教师可被认定为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或校优秀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成果二等奖;以后在申报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是优先考虑。

工厂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六

1)定岗定员进行试验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严禁非操作人员进行仪器操作,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2)试验人员在试验完毕后需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清擦,对试验现场进行清扫,保持试验室内的环境卫生,并对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

3)试验人员在试验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4)试验室应保持清洁,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清擦。

5)指定专人负责对养护室进行温度、湿度控制工作,做好养护室内室温、湿记录。

6)对于所做试块,成型脱模后,对模具应进行清擦并涂油养护。

7)仪器设备的零部件、配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要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原始记录等专柜保管。

8)定期对试验室进行大扫除,保持整体的环境卫生。

9)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以保证试验室的安全。

10)试验室应设置消防设施,并按规定检查完好性,不得私自挪动位置。

11)被检测后的样品及破型后的试块等,要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定期清除。

12)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试验室。

13)本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1)贯彻国家计量法规,严格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工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标准、规程、指令。

2)定期进行试验仪器的校验,妥善保管标志,维护好各类检测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和备用状态。

3)完成各项试验的自检和送检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

4)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试验服务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委托试验任务,对工程的重要检测项目进行把关。

5)对工程建设原材料进行抽检,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6)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工作。

7)参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配合工程技术部、资料员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9)认真、及时记录管理试验台帐和各项试验记录,认真完成本部门文件的受控管理。

1)试验室每年度检查一次,并对检查情况向室负责人汇报。

2)每年一季度,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质量、安全、设备检查,并向公司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

3)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好考核记录,同时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全室,组织全室人员学习整改。

4)全室每半年要对《质量管理手册》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5)质量负责人年终依据检查记录,对本室检测人员执行贯彻《质量管理手册》的情况作出总结并作为年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1)与监理方共同到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封样,并填写相关签认手续。

2)试样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进行登记、标识作检测用,另一份留样保存,确保样品标识的唯一性与准确性。

3)检测组在样品及试验仪器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试验。

4)在进行试验的同时记录原始数据,严禁对原始数据进行转抄,原始数据填写须规范、整洁、准确,如确须更改的必须按杠改法处理。

5)复核记录,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出具报告,相关检测人员签字,并由主任或授权签字人审核和签发。

6)将报告送达委托人、监理和业主,必要时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将自留报告整理归档,并建立相关检测台账。

1)试验室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由国家标准计量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标)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属于国家未建立检定标准规范的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按《试验仪器校验方法》进行定期校准。

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凡按周期检定、校验及按有关技术标准检查的仪器设备,根据检定、校验、检查结果,分别贴上合格、准用、停用标志。

4)在检定周期内有效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经修理后应重新进行检定,对使用频繁和经常携带至现场检测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应进行期间核查。

5)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书写上墙,并建有“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每次检测前后按表中内容填写记录。

6)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擦洗打扫干净,定期保养,保证仪器设备运转正常。

7)建立仪器档案,保存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检定、校验合格证书;记录仪器检定、校准和维修情况;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编制履历表,并由专人管理。

8)对有辐射、毒源、专用电源等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挂上有关警示标记。

1)属技术资料管理范围的资料有:

国家、地区、部门、本单位有关产品质量检测和工程试验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文件和规定;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试验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及技术参考书;计量检定规程、暂行校验方法;仪器设备说明书、计量合格证、档案;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样品入库、发放及处理登记簿,检测报告发放登记簿等;各类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产品检验委托书、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资料。

2)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不允许复制。

3)标准、规范、技术图书应登记造册,分别编制目录,供查找方便;及时掌握新标准、新规范变更情况,适时收集补充,不得采用作废标准。

4)对试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用户提供的检测产品的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样品等应保密。

5)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类造册登记,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后,统一销毁。

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表,保持试验室内部及外围绿化的整洁、卫生,并指定专职人员定期检查。

2)试验操作间内仪器布置合理整齐,试验辅助用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

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工作时间严禁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试验室人员工作时间应穿工装,并佩戴胸卡,未着工装、佩戴胸卡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6)下班时检查电源、门窗、空调等设施是否关闭,确保安全。

1)对于贵重、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应实行专室、专人保管,采购、入库、发放必须建立详细台账,办理领取签认手续。

2)必须设置专用灭火器、防火砂箱,并有醒目标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试验人员要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工作。

3)试验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和过期化学试剂应用玻璃容器分类收集存放,并联系环保部门专业处理;生活垃圾按照分类入箱,对于固体废弃物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解决。

4)试验操作间内应保持整洁,避免灰尘、杂物降低仪器设备精度,从而影响检测结果,整个工作区域内禁止吸烟、随意吐痰、大声喧哗。

5)试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电炉、烘箱等加热设备的',应充分了解加热对象性能,试验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发生火灾。

6)电源不得私拉乱接、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主要仪器设备应做到一机一保护,用电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下班前切断总电源。

7)现场检测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必要时穿警示服,进入水域工作时必须穿救生衣。

1)试验室用于检测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相应检测项目和相关的试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影响检测结果准确率和有效性。

2)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量测器具(如温度计、温度仪等)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开展工作时,试验人员应对环境条件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频次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3)混凝土室温度控制在20±5℃,需要模拟施工条件下所用混凝土时,所用原材料的温度宜与施工现场一致。

4)标准养护室温度控制在20±2℃,湿度≥50%;湿气养护箱20±1℃,湿度≥90%。养护室及养护箱的温、湿度在工作期间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5)力学室一般控制在10~35℃之间;

6)其他对温度没有具体要求的检测室,有条件时宜控制在10~35℃。

1)计量仪器设备须有专人保管、维护保养,使用前检查状态,并严格操作过程,用毕取去工作物,解除负载,将所有开关拨归零位,并填写好使用记录。

2)采购的计量设备仪器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生产厂家获得计量认可编号的标识,不合格者由采购部门及时退货。

3)采购回来的计量设备仪器须由计量员注册登记,确定专门保管人员。

4)使用新仪器设备前,须学习使用说明书,然后按操作规程操作,精密仪器对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

5)周期检定应有计划,凡到检定周期时间而无故未送检的计量设备仪器均应停用,并贴红色停用标识,待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未到检定周期日期但在使用过程中对仪器设备计量数据有异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再次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在检定周期的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和个人需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核,正常校核周期为不超过三个月。经校核对仪器设备使用参数有怀疑或失真时,需请当地计量检定机构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检定不合格的应立即停用。

7)凡未到检定周期而损坏的计量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向计量员提出修理申请,修理完好并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价值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建立一机一档。

1)样品送达试验室时,应根据检测需求,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配件、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应性,样品及其资料应及时传递到相关检测室。

2)检测室在接收样品时查看样品状况是否与委托单相符,认真检查样品状态及记录资料;仔细核对样品的编号、唯一性标识,并严格遵守有关样品上的使用说明,避免样品非正常损坏。若样品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3)根据样品所处的试验状态,做好标识转移工作,保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保证必要的追溯性;样品的试验状态用“待检”、“已检”、“留置”标签加以标识。

4)样品室应卫生清洁、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应符合样品贮存要求,对于易燃、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5)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应按标准规定留取复检样品,作为试验存在争议时仲裁使用,试毕样品留样期不得少于报告审诉期,留样期一般不超过40天,外加剂留置90天。

1)在试验检测活动对于原材料、半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办法一般可以分为返工、退货、报废或降级使用,对于工序、构配件、工程部位出现不合格时应采取局部整修、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有效措施。

2)对于原材料、半成品按正常批次抽检结果不合格时,出具不合格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通报监理、被抽样单位后按要求进行复检,随后出具复检报告,及时做好不合格品的台账登记工作。

3)对于混凝土等永久性构件、工程部位,出现强度或其它项目指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经综合评定仍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做报废处理,同时以报告形式上报各级单位及监理工程师。

4)对于不合格品应有醒目标识,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遵照执行,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1)事故应区分仪器设备损坏、爆炸、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意外伤害等造成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2)试验工作中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或引起重大损失者、操作前不认真检查致使设备不符合规定或带病工作造成试验结果失真或导致设备损坏者、以及不负责任、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者均属于事故。

3)当试验中发生人身、设备或重大质量事故时,除为抢救人员、防止事故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

4)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拍照、绘图、记录现场情况,供事故分析和建立各项档案之用,并成立专门小组,分析、调查、记录事故过程。

5)讨论分析、查找原因、做出结论、制定出预防措施、采取对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建立事故档案。

6)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地追究责任并给予适当的处理,藉以教育事故责任者本人和其他人员。

1)凡属下列情况者,为试验检测事故:

(1)检测前试样搬运、保管不善而丢失、损坏和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或检测时搞错试验样品。

(2)试验时未及时做原始记录,而得不到试验结果。

(3)不按标准方法或非标准样品未先拟定合适的试验方案以至结果无法使用。

(4)检测仪器未达到要求的精度或检测读数错误,而无法复测或报告已发出。

(5)计算错误,而报告已发出。

(6)报告字迹书写不清、结论错误、受检单位提出意见。

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停止试验检测并报告试验主任,查明原因,备案处理。

3)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旁证、事故的性质和原因。

4)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临时组成事故分析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5)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定出确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试验人员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数据应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试验室检测报告均按要求出具,使用统一编号,一律用微机打印。

3)出具的检测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完整,不允许划改,结论要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4)报告应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审核、批准人应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严禁代签。

5)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外,一般项目应于接受委托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

6)资料员发放报告时应建立报告发放台帐,台账中应注明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

1)对于技术难度大、试验检测频率低或试验室不具备检测资质的项目,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并且业绩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同一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委托至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条件允许时应选择2家以上的检测机构交替送检。

2)对委外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发证机关、年检情况、有效期、业务范围)、信誉、检测能力、营业执照、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考察,经监理单位考查合格后将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资料报业主单位备案。

3)委外试验由监理人对取样、登记、送检进行监督,签认送检委托单,并跟进试验检测结果和报告;各项委托试验均采用公路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4)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委托试验,并上报各级部门。

5)对于所有的外委试验项目应留样以备复验,对委外试验结果有异议时,监理机构和项目部有权提出进一步试验要求,可以商定选定一家更高一级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仲裁试验,直至各方对外委试验结果没有争议,方可对留样进行处理。

1)试验检测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取样应具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2)取样工作必须由试验室派人按有关标准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扰,严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取样送检。

3)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样的频率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

4)抽样完毕,应妥善保管,填写抽样单,与样品一起分送至各相应检测室进行检测,需要留样的样品应填写留样台账。

5)对于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应按“外委检测管理制度”进行。

6)监理平行试验用样品严禁本室人员或施工人员代取。

1)为规范现场检测工作,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现场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检测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2)检测人员记录检测设备、检测环境及检测过程的相关数据,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记录仪器设备离开试验室和返回试验室的检查状况并填写领用返还台帐。

3)检测项目负责人对现场工作流程组织管理,确认现场检测设备、环境条件满足要求并对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对于采用非标准方法的现场检测工作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在确认检测条件已满足要求后,检测人员按照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认真记录检测过程及检测数据。检测中检测人员应注意观察设备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检测,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保正常后,方可继续试验。

5)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检测场地,整理现场检测资料、出具有效报告

1)原始记录统一采用公司表格,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应清晰、字迹端正,由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及时填写,不得凭追忆事后填写或抄正。

2)检测记录的相关信息应齐全,原始记录中没有内容的空白项,应用“/”标记或原始记录的末端应标注“以下空白”。需对原始记录更改时,应由记录人员在记录错误的文字上划双道横线杠改,将正确文字写在上面并加盖更改人印章,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的,应说明更改的原因。

3)检测人员应根据检测标准要求对原始记录作必要的数据处理,在处理时,发现异常数据不得轻易剔除,应报告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必要时上报试验室主任,进行研究后决定取舍。

4)检测完成后原始数据的填写,由审核人员对原始记录中的计算、数字修约和判定作复核并签名。

5)如对原始数据有疑问,应先分析问题产生的各种原因,必要时重新取样复测,质量负责人进行监督。

6)试验过程中如遇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一般应重新试验,如确实不影响检测的,应在原始记录中注明。

1)为提升试验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部门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的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的宣贯及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

3)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流程,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资料员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培训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等,培训结束后建立培训档案。

5)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中旬,试验人员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自行学习培训资料,并统一参加培训考核。

1)认真学习、理解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行政管理规定。

2)自觉遵守公司中心试验室的管理体系文件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3)理解、贯彻和执行公司中心试验室的质量方针,努力实现质量目标。

4)恪守岗位职责,知我所(应)知、会我所(应)会、做我所(应)做,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5)发扬团队精神,搞好团结协作,刻苦钻研技术,提高检测水平和质量。

6)对工作认真、严谨、细致,对待同事谦虚、谨慎、热情。

7)注意安全和环境保护。

8)不从事有损中心试验室名誉和利益或公正性的活动,不受任何来自行政、经济等有损判断独立性、真实性的压力影响;不参与检测产品有关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监理等活动。

9)不向任何部门及相关人员提出非分要求,不吃请、不收礼。

工厂实验室管理制度篇七

一、各实验室管理教师为该实验室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教学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三、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对于不经常使用或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定期通电、保养。

四、实验室内的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本室的教学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有责任监督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实验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实验室门钥匙由该实验室的管理教师管理,任课教师需到实验室管理教师处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续。钥匙不得随便交给他人,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教学工作完成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断水,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实验室内没有异常,方可离开。

八、负责当天安全值日的`教师,下班前应检查负责区域内各实验室的门窗及电源都关闭且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九、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实验室管理教师和当事人的责任。

工厂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室隶属于公司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四条 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 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⑵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⑶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⑷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⑸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⑹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⑺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⑻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⑼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⑽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⑾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⑵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⑶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⑷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⑸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⑹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 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⑵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⑶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⑷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⑸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九条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 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 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

工厂实验室管理制度篇九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凡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防意外伤害等预防工作,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除正常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外,未经学校实验管理员许可,任何实验室不得挪作它用。

三、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要责任到人,铭牌标示。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的`存放要规范、整洁、有序,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实验室严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

五、学校对新上岗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入学新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实验室消防安全环境和注意事项。所有人员都要具备消防安全常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六、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留宿;不得在实验室接待与实验教学或科研等事项无关的人员。

七、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擅自扳动电闸、乱接滥扯电源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烘箱、电烤箱、马弗炉、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现场管理,用完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正常工作用电。

八、严格遵守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网络实验室制造、传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准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设备。

九、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专人保管;对剧毒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和领用制度。

十、学生实验结束后要做好设备、器材、工具等的复原及实验场所的清洁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状态。工作人员要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和气源等,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学校(或实验教学中心)对各实验室的房门钥匙实行统一管理,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一把钥匙交由学校集中保管,以备急用。各处室责任人或负责人要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若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十二、寒、暑假前必须对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假期停用的实验室要加贴封条。

十三、实验室管理员要对所制定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

工厂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十

1、实验室各成员信息标志明显,标牌(一张纸片上写上自己的姓名、班级、导师贴在自己座位旁边)统一张贴或悬挂,要求整齐一致;

2、室内布局合理,保证实验室的通风通畅,照明设施良好,电路布局安全、规范,无私拉电线等不安全现象;

3、如果实验室内包含有老师的办公室,应保证老师办公室的整洁,每天打扫卫生并酌情考虑拖地的周期;

4、实验室要排出自己的卫生清洁表,保证每天都有同学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洁与物品整理,勤倒垃圾与废水;

5、实验室墙壁、玻璃窗、天花板保持清洁,无蜘蛛网;

6、地面无尘土、积水、果皮纸屑等垃圾;

7、禁止研究生在实验室吸烟;

8、实验室不要堆放过多的杂物,如果有一些不能用的设备(如报废的电脑、报废的实验设备、不能工作的其他设备)应与固定资产管理员联系进行报废处理,不应占用实验室空间;

9、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在实验室使用明火(若因实验所需如使用酒精灯之类则应确保安全);

10、实验室成员要划分区域,明确分工和责任,做好日常清扫工作,同时要每一个星期进行一次小扫除,每月组织全部实验室人员进行一次大扫除工作;

11、实验室成员理应负责自己座位上的卫生,保持座位周边地面的洁净,同时整理自己桌面的物品,保持自己学习、工作环境的整洁;

12、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维护实验室的整洁,讲究文明礼貌。学院每个学期会多次不定期安排人员(由研究生会安排)对各个实验室卫生与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评分,评选出实验室1、2、3名和最佳设计奖给予奖励,诸如羽毛球拍、篮球、乒乓球拍等,同时,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老师及学院领导会不定时对实验室卫生进行检查,环境卫生恶劣者将通报批评,老师及领导的意见会作为下次评分的依据。

1)、实验室地面有明显的纸团或者其他垃圾,一个纸团或一团垃圾扣0.5;

2)、实验室地面存在可清除污渍,扣0.5分;

3)、实验室垃圾桶附近有明显污渍,扣1分,废水桶附近有污渍,扣1分;

4)、实验室堆积的杂物过多明显影响实验室成员的出入或者存在安全隐患,一处扣1分;

5)、实验室墙壁、窗户、桌子有蜘蛛网,一处扣0.5分;

6)、实验室存有易燃易爆物质,一处扣4分;

7)、实验室某位成员座位处物品不整洁,一处扣0.5分;

8)、实验室某位成员座位处散落有垃圾,一处扣0.5分;

9)、实验室无成员信息标志,一处扣0.5分;

10)、实验室中玩火或者进行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一次扣4分;

11)实验室中抽烟,一次扣1分;

1.概述

实验室是进行科学实验的地方,不但要保证实验室的安全性而且还要务必使实验室保持清洁,为科学实验创造良好的`环境,实验室卫生重在保持而不再打扫,各实验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后必须遵守以下细则,否则禁止其在本实验室进行实验。

2.实验室卫生制度细则

2.1:实验室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整洁、文明、肃静。

2.2: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实验室为无烟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不得吃口香糖,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张

2.3:参加实验的人员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验秩序。实验结束后,必须及时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实验人员必须将工作台、仪器设备、器皿等清洁干净,并将仪器设备和器皿按规定归类放好,不能任意搬动和堆放。所有实验所产生的废物放入废物箱内,并及时处理,清理好现场。

2.4:在每次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必须对实验室进行清扫。

2.5:实验室主任负责安排日常的卫生清扫、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验室成员有参加本室清扫及维护保养仪器设备的义务。

2.6:实验室内各种设备、物品摆放要合理、整齐,与实验无关的物品禁止存放在实验室。

2.7:实验室为保持室内地面、实验台、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每年彻底清扫1--2次。

2.8: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各人实验台架、凳和各种设施摆放整齐,并经常擦拭,保持无污渍、无灰尘。

2.9:卫生责任人应对实验室桌面、地面及时打扫。注意保持室内场地和仪器设备的整洁卫生。

2.10:实验室内杂物要清理干净,有机溶剂、腐蚀性液体的废液必须盛于废液桶内,贴上标签,统一回收处理。

2.11:保持室内地面无灰尘、无积水、无纸屑等垃圾。

2.12:实验室整体布局须合理有序,地面、门窗等管道线路和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蛛网。

2.13:下班前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清理场地。

2.14:不得将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

2.15:对于乱摆放的实验药品、仪器等,实验室负责人有权没收或当做废品处理,实验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异议。

工厂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十一

1、指导教师必须对实习学生行焊接特种作业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严守各项安全规程。焊接实习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2、对各种电弧设备要定期进行严格检查,以防漏电。严禁使用有故障的电焊设备。

3、每日上下班时对各种气瓶进行检查,防止漏气,严格执行气表年检制度。

4、加强对各种电器开关的`使用管理,严禁学生乱摸乱接和乱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制度。

5、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防爆安全制度,对各种输气管路级每日每班进行检查,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6、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带好劳动保护用具,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场内排气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证实训场内通风。

8、做好下课“五关”:关门、关窗、关电、关机、关气,加强安全防范。

工厂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十二

1、物理课教师必须在授课进度计划中定出实验计划。

2、实验室负责教师要负责设立《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帐》《材料损耗清单》《仪器、设备修理、报废单》等表册,负责采购计划的初订和登记入库、验收工作,并负责本实验室的仪器、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物理课教师要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负责上好指导课,批改学生实验报告,确定和登记实验成绩。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陈列安放,应做到类别有序,并做到防尘、防潮、防晒等,以保护好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更应加强管理,以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5、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按时进入实验室,按指定位置就座,保持良好的秩序。实验前,需清点器材、药品,发现缺损及时报告。

6、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搬弄仪器、设备,以及擅自开始实验。实验时,应注意安全,按要求操作,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

7、学生分组实验,必须准备充分,严格要求,认真指导,有始有终。实验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

8、实验完毕,学生应及时整理仪器,并打扫实验室,经教师清点和检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9、对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照价赔偿,另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一、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在开学初要有实验计划和实验进度表。

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用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三、中学任课教师应在学生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将实验预约通知单填交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在器材准备完毕后,和任课教师一起进行检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响实验课的正常开展。

四、任课教师在课前必须做一遍学生实验或演示实验,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中的注意要点,提高实验的成功率。

五、学生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实验桌上。

六、易损(耗)品及有腐蚀、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以防万一。

一、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凡借用仪器一律填写仪器出借登记表。

二、仪器借用应按时归还。借前和收回时应对仪器的质量、性能状况进行检查,并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三、仪器应妥善保管,不移作他用,杜绝教学仪器的流失。

四、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按时收回。

五、仪器管理人员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帐物核查工作,如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及时追回。

一、个人借用的仪器,造成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二、学生实验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的,应照价赔偿。

三、仪器被盗或短缺原因不明的,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赔偿处理。

四、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外单位借用的仪器,造成损坏的,由借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对赔偿仪器的金额,原则上按现价赔偿。

一、教学仪器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在使用中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二、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能修复的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应根据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报损手续,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对各类仪器、药品一学期检查一次,及时做好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教学仪器报损(耗)手续每学期办理一次。

五、审批权限:仪器(材)报损须填写教学仪器(材)消耗报告表,低价易耗仪器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做好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上的`仪器报损,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报损。

六、对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七、对报损的仪器应注明损坏的程度及原因。

八、对报损的仪器应及时在仪器明细帐和总帐中做好减少工作,并填好结存栏。

一、仪器保管人员调动或更换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仪器总帐和明细帐,逐一核对帐物,对短缺的仪器、药品原保管人应作出解释并负责追回。

三、移交范围包括各类帐册、仪器、钥匙及有关的所有资料、记载等。

四、交接清单必须由主管领导、移交人、接收人签字。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则。

二、不要把餐具带进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实验完毕,应洗尽手再离开实验室。

三、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应切断电源。

四、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一、学生必须明确实验室是巩固科学知识的重要基地。

二、实验前,每个学生必须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要求和实验步骤。

三、进入实验室,由任课老师确定学生组数、组长,按指定位置就位,不得任意调动。

四、在教师宣布实验开始前,不得动用仪器。实验前,小组长应查点本组实验器材是否齐全,发现问题主动报告老师。

五、实验过程中,必须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按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六、实验结束,小组长必须再次清点器材,保证齐全,该洗刷的必须洗刷干净,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室内自始至终保持安静,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喧哗、吵闹。

八、实验器材是国家财产,必须人人爱护,因违犯操作规程损坏仪器的,必须照价赔偿,同时,要进行批评教育,以防再次发生。

xx学校信息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