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十四篇)

小编: 纸韵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自觉了解院情,遵守学院的制度和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热情、热心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认真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全院供水、供电系统,对水电的配送部门、设施设备、线路等了如指掌。

4、严格遵守水电工操作规程,按照规范操作,对高、低压配电间要经常巡视,打扫卫生,注意防火、防潮、杜绝一切事故发生,确保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定期检查、检修水电设施设备,把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水、电、电话、电梯、空调、广播、监控、阴井管道等重要设施的正常运转,遇有故障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组织抢修。

6、坚持每天巡检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水、电设备使用情况,定期完成自查,做到自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收集、保管好业务资料,做好存档工作。

7、坚持原则,坚决纠正一切违规用电、用水行为,严格登记、收费制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节约用水用电,降低消耗。

8、按时完成全院水电抄表、计费工作。经常巡视学院用电用水情况,杜绝水电的跑、冒、滴、漏现象。对每月的水电数据进行仔细检查,对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做出合理解释。

9、执行学院“节约办学”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严格按学校规定,对维修工具、仪器、零配件等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拿出学院或出借他人。

10、对学院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仪式、大型会议、观摩、考试场地等应根据主办单位需求,事先作好水电准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11、做好偶发性、临时性和突击性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

12、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水电工值班实行24小时不空档工作责任制,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2、保证值班室经常有人,电话、手机畅通;

3、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

4、按要求按时做好导闸操作;

5、做好交接班情况说明和工作衔接。

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30;

3、个人私事、生病需先请假,请假一天扣月基础工资的1/30,不按时返岗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10,无故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值班室空档或出现一次电话无人接听者,罚当班人员每人10元;

5、未按制度要求和规定程序工作和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责任人除承担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损失外,若触犯法律,则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触犯以下任意一条者予以解职并辞退:

1、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

2、因水电工作失职而发生教学事故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

4、发生打骂、虐待、侮辱他人的;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5、员工之间互相吵架、打架,影响团结的;

6、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7、一学期内被师生连续投诉三次及三次以上,又不能及时整改的;

8、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物品者;

9、工作时间酗酒者;

10、有偷窃、诈骗等触犯法律、法规者。

11、其他认为可以解职并辞退的事项。

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高速公路监控指挥中心机电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及时向中心主任请示、汇报工作情况,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中心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宣大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管理,并根据机电系统的运行状况,结合运营管理的实际需求,编报宣大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施工图设计、预算。

三、严格执行交通运输厅、高管局相关机电工程管理规定,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尽量采取新技术、采用新设备,节约资金、提高效率,加快机电工程建设,逐步实现智能交通。

四、负责专项机电工程的招标、监管、变更、验收、计量、支付、决算、审核等并做好资金申请工作。

五、负责组织机电项目科研课题立项、实施、鉴定、评奖等工作。

六、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细化操作程序,做好原始记录,及时、准确上报各类表格、数据,工程资料统一建档,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七、加强对机电工程固定资产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作好路段内各种设施、设备路产路权的维护、报废、索赔等工作。

八、加强机电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召开专题开会议并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摆放规范、齐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九、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能够快速解决机电工程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定期测试,对现场所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4)发现使用磺钨灯和家用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任等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供电局规定处以50-500元罚款,该费用在各班组中扣除。

(5)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应及时制止、切断,违者要进行罚款。

(6)夜间施工须有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7)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上述内容由现场电工、机修工履行并检查监督。

(8)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9)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路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八条处罚。

(10)严禁用铜丝、铅丝替代保险丝,一经发现,违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通过制定电工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电工安全作业的标准规程,防止工伤事故以及电气灾难,更好的为生产做好安全保障。

公司各生产场所、仓库、办公室及宿舍

:由电工主管组织执行,主管离职或请假由机修组长组织实施,安全主任负责监督。

1、停电作业时,必须先用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进行工作,凡是安装设备或修理设备完毕时,在送电前进行严格检查,方可送电。

2、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做好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有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雷雨天禁止高空、高压作业(禁止使用高压拉杆等),雨天室外作业必须停电,并尽量保持工具干燥。

4、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小绳及工具袋,禁止上下抛掷东西。

5、高空作业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做到无工作票不上杆,不交票不送电。

6、高空作业坚持'四不上':梯子不牢不上,安全用具不可靠不上,没有监护不上,线路识别不明不上。

7、带电工作时,切勿切割任何载流导线。

8、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是否良好,并要合理使用工具,工作前需首先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保证安全作业。

9、任何电气设备拆除后不得有裸露带电的导体,清扫电动机线圈时,不得用洗油及尖锐金属以免损坏绝缘,设备检修时不得私自改变线路,安装必须按图纸施工。

10、凡是一般用(临时)的电器设备与电源相接时,禁止直接或搭挂,需装临时开关或刀闸。

11、使用高压拉杆时,须戴高压绝缘手套。

12、遇有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紧急情况时,可先拉开有关开关,事后向上级报告。

13、在设备进行维修前,必须将电源切断并加锁或悬挂'停电作业'牌。

14、对变压器维修时,高低压侧均需断开线路电源及负荷线,防止意外发生高压等危险。

15、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工作,低压设备(400伏以下)遇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应经领导同意,佩戴好电报警安全帽,做好安全措施,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16、在作业旁边有裸露的带电体,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进行作业。

17、对电气设备或线路停电检修时,1、断开有关的电源开关; 2、验明工作部分确无电压(对电缆、电容器组,高压电气设备及线路,停电后须先放电);3、在有关的开关手柄上挂上标示牌;4、根据具体情况是否需要设三相短路接地线,需要时(如检修电缆),则装上后,方可进行工作。

18、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送电操作必须遵循下面的基本原则:停电时先断开能带负荷拉合的断路器(如接触器、空气断路器、油断路器等),后断开闸刀(如刀开关、隔离开关);送电时则先合刀闸,后合断路器。

19、检修具有两个以上电源的环形供电系统时,应先熟悉线路来龙去脉。

当需要拔下配电箱或电板上的保险以断开线路电源时,必须在无负荷电流的情况下进行。

20、拆卸、更换、安装具有两路或多路电源供电的线路时,在工作完成之后,一般应该用仪表校对相系无误后,经通电并列试车正常,才能交付生产单位使用。

21、新安装的`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及金属配线管,必须做好接地、接零保护。设备及线路绝缘水平应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

22、电工工作时必须头脑清醒,思想集中,严格按确认制操作。

23、机修或电工每天必须对全厂的电器设备,以及各车间的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尤其是油漆部和木工部),并做好巡查记录。

24、在现场处理完事故结束或者在检修期间在检修现场完毕后,要保持现场卫生干净,使用过的材料和其他物品要及时清理干净,废弃的物品要堆放在垃圾箱中,或存放在指定地点。

25、每月底对全厂的消防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示灯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跟换或者维修。

26、当电工人员出现请假,需要带电作业时,机修必须配合其工作。

27、当公司发生火警时,电工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切断公司的电源,并保证水源的通。

28、如果需要维修配电柜,必须到安全主任处报备,否则当按违规操作进行处理。

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导致触电事故已成为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之一,所占比例之高令人担忧。本人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存在的较多问题,现作如下分析。

1、临时性

建筑工程工期短,小的建筑工程工期只有几个月,大的工期也只有几年,工程竣工后一些用电设施就要拆除,因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明显带有临时性。

2、用电量的不稳定性

一个工程项目随着施工进度的进展,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用电量相差较大,用电负荷存在不稳定的非确定性因素。

3、电器设备的流动性

在建筑施工中,施工机械具有相当大的周转性、移动性和共用性,伴随着施工的进行和工序的进展,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变化频繁,极容易造成人身伤害。

4、施工现场的复杂性

建筑施工中,往往要面对复杂的施工现场,而现场的临时用电在工程施工中存在点多、面广、随机等特点,成为施工过程中极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

5、危险性

施工现场的环境较恶劣,电气装置、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等易受外界的影响和侵害,大多又是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极易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1、不重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由于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殊性与危险性,建设部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在实际施工中,项目部往往忽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导致电气设备与器具选型不规范等,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埋下了安全隐患。

2、不重视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电工必须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培要求,经过严格的培训,持证上岗。但是,多数施工现场没有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电气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对电工技术交底不详细,没有针对性,也没有交底记录。

3、不重视接零保护

施工现场绝大部分用电未按照tn-s系统执行,许多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认为通了电,机器转了,灯亮了就可以了,对三相五线制标准落实不到位,有些工地虽然采用了三相五线制,但重复接地不符合标准,或者没有重复接地,系统出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保护零线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另外,许多施工用电采用的pe线端子板不合格,施工工地电箱内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是采用正规的pe线端子板,而是采用螺母压接,甚至存在pe线连接松动不牢固现象,直接导致连接处的电阻值增大,影响到pe线的实际保护功能。

4、不重视接地保护

主要表现在埋设接地体的时候忽视接地体埋设点的土质情况,导致接地电阻值较大,忽视对接地电阻值的定期检测,使接地保护失效。

5、不重视措施保护

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时,大多不采用防护措施或防护屏障上缺、警示标志和警示牌,给安全用电留下了隐患。

6、不重视电气设备及材料质量

常见问题有,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导致材料不合格,配电箱、开关箱材质差、隐患多,闸箱负荷低,插座、插头质量差,电器缺极掉角或缺螺丝、螺母,少闸盖,一闸多用,乱接用电设备等。

7、不重视临时电源线规范架设和搭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往往贪图方便不规范操作接线,有的将电缆线绑在脚手架上,有的将电线直接放在地上,有的电缆线虽然进行了埋设,但深度不够,也没有做好保护措施,电缆接头不加接线盒,防水性差,给安全施工带来了隐患。

1、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要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及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严格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施工现场特征做好专项的用电组织设计,熟悉施工现场现状,通盘考虑,精心设计,周密部署,作出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督促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到实处。对于施工单位使用的用电设备5台以上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以上的临时施工用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编写保证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电设备的名称和技术参数。

2、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切实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存在极大的潜在性危险源和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将危险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电工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各种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进行测试,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对施工现场实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方式,总配电箱、开关箱均加设漏电保护器的二级保护,并且做到分级控制。要严格做好规范的三相五线制,降低用电危险性,多数施工现场用电都是由供电单位引来,且三相四线制较多,施工现场应设置自己的总配电箱,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做重复接地引出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真正分离,并在保护零线的末端及中间50m左右的距离进行多处重复接地,保证每处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大于10ω,用电设备的外壳、箱体等用多股铜线和保护零线并连。要严格检查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等电器装置的电气特点,要根据用电设备的性能,选配合理的参数,进行取舍,正确使用。

3、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完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要严格现场电工技术资质审查,现场电工均需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建筑电工操作证》,且证件年审有效,坚决杜绝电工无证上岗操作。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并逐级落实到人。项目经理部要对电工的工作加强监督与检查,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应定期对“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进行审核,加强电工责任心教育,对其平时工作中的用电管理与日常操作及巡查维修等进行有效监督,真正将安全用电管理落实到实处。电工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各种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进行测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于地下室和楼梯间易潮湿部位的照明应根据不同情况使用36伏以下的低压照明,确保现场的安全用电。

4、认真做好外电设施防护,严格控制和杜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现象

凡是外电线路小于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时,一定要采取防护措施,做好方案,保证用电的安全。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要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线,正确设置电线和电缆。对于采用电缆线路的施工现场,电缆线要做埋地处理,且做好电缆线的保护,接头要加设接线盒,沿墙顺直,高度符合要求。要重视现场照明,降低触电可能性,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严格分设,做好保护接零,使用安全电压,装设漏电保护器。

5、加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管力度,切实保证项目安全施工

公司、项目部要切实按照月查、周查、日常巡查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现场临时用电违规的要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原则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保证项目施工正常有序进行。

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1、掌握必要的电工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门站内的电气设备概况,遵守安全操作制度。

2、坚守岗位,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勤看、勤听、勤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天巡视仪表并做好记录。

3、应严格执行门站颁布的巡视制度,对门站配电室配电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隐患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故障隐患,保证电力系统供电正常。

4、维修电气设备,应作好记录,完工后应认真检查,方可送电试运行;门站内的高压隔离开关和隔离刀闸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切断电源后,挂上警示牌,并需专人看护方可工作。

5、电气运行中突然停电,应拉电源开关,确认停电原因;来电验明,方可重新按送电程序操作;登高作业时,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6、发现运行不正常危急设备和人身安全时,不得拖延时间,在向场站领导汇报的同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停机或停电。

7、门站内高压变电室、低压配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获准参观者应由有关人员陪同。

8、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日报表和值班记录。

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一、水电老板和现场维护电工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如开通不接电话或者关机罚100—200元,

二、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因用电设备需要维护电工前往时,电工不执行或者拖延时间的,每次处罚200—500元。

三、晚上加班和浇筑混凝土时,电工没在现场,每次发现处罚100—200元。

四、水管、水龙头和球阀等坏了的在漏水,没有及时更换或时间过长,处罚100—200元。

五、现场的线路等没有整理号的每次处罚50—100元。

塔吊操作、指挥及提升操作工作管理制度

一、按项目部规定及项目经理安排,按时上下班,若有不按时上下班,每次处罚50元。

二、当班的人员不能离开现场,若有劳务公司或现场人员举报离开则处罚50—100元。

三、上班时间各班组起吊材料找不到值班人员,则处罚200—500元。

四、上班耍小动作,在劳务公司要东西贪小便宜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情节恶劣者扣除工资并辞退。

五、有意把塔吊电气损坏,处罚500—1000元。

六、如因不遵守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负责任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七、操作工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把相关证件交安全办公室,以备查验。<

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为加强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展开。

电工必须提高安全意识,优质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特制订本安全制度。

1、电工应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擅离岗位。

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电工对全校教学区、生活区的电路设施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校园电路使用安全和畅通。

3、对各教室、办公室线路、开关、用电器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对反映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若因没有及时整改又没有上报有关领导反映其原因的,将追究责任。

每次罚款50元。

4、对学生宿舍线路、开关、用电器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24小时内解决不了的应上报有关领导并说明其原因,若没有及时完成又不上报有关领导的每次罚款50元。

5、电工要对机房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对机房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失落,照价赔偿。

机房工具不得私自带回家作私用,因工作损坏工具的应及时反映并上报库房进行更新,绝不能因为工具不付而影响本工作。

如出现此情况示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6、对全校用电严格抄表制度,按表收取电费,杜绝人情用电,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发现学生或教师有偷电现象的,应及时反映有关领导处理。

8、突然停电时,电工应迅速发电,必须在10分钟内送出,如未送出,每次扣款10元。

若有供电站通知停电的,电工应做好供电准备工作,保障教学的正常运行。

9、本制度解释权归总务处。

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1、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和电气相关操作规程。<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必须有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外线电工供电线路、电缆巡回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部位、内容、方法、记录、报告等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4、严格执行架空输电线路每年春秋清障、检查和日常巡逻制度,危害安全供电的应立即处理,消除事故危险。

5、严格按照电气安全工作技术规程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

6、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明确与司机说明检查内容、处理结果和遗留问题,双方签字。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出港,工作时集中精力,不得与自己的工作无关。

8.严格执行各种操作、维护、检查规程和停电制度。

9、持证上岗,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水平。

10、完成质量保证量领导提出的各项工作。

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保证学校水、电、气的正常供应,更好地为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工属总务处领导,负责水电设施的安装、保养和维修工作,要牢固树立为教学和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做到水管流畅,灯光明亮,供水、供电及时,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各项教学活动、师生生活的正常秩序。

2、每天巡查学校的供水、供电、供气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每周详细检查一次教室、办公室、寝室过道、路灯、厕所及校内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水电故障维修要求,做到随叫随到,当日必须排除,若故障复杂或太多,不能当日到位的,要给予解释和答复。

3、负责全校各部门用房的水、电设施零星维修安装工作,管理全校公用电灯开关及水龙头的维护。对于校内水电线路的一般改造及装修,应由水电工个人负责解决,若确因技术和设备的限制,自己不能承担需请校外单位协助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负责施工监管和质量检查。在施工前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材料预算表。

4、严格遵守财物管理制度。水、电工具实行借还制度,用坏了的工具,要以旧换新,贵重工具要及时归还保管室。安装、维修所需配件,均须到学校保管室办理领用手续,对安装、维修情况、所用器材,要逐一登记,定期交总务处进行核对。

5、配合学校做好水、电、气的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各办公室、教室、寝室的用水、用电及用气情况,有权对违规用水、用电、用气者进行制止、批评、拆除设备直至罚款,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6、对临时性、季节性使用的公用电器,如电扇、电烤火器等,要及时维护,并负责与各使用部门做好交接保管手续。

7、建立对外、对内的水、电、气表登记簿,认真核对每月水、电、气的起止数及实际用水、用电、用气的数量,及时抄表报财务室扣除水、电、气费。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询更正。如用水电量异常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8、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供水、供电、供气安全。严防电线私拉乱接。消除各种隐患,避免和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9、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组织各种会议、活动,做好相应水、电、气设备安装使用工作。

10、经常与自来水公司和供电、供气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取对我校水、电、气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协助好总务处做好相关水、电、气工作。

11、做好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

12、对人为损坏的财产,协助总务处做好赔偿事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7∶15必须到岗,具体工作时间以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为准。

其中每天7∶15开始对全校范围(尤其是教室和宿舍)进行巡视。

总务处不定期检查水、电、气供应情况,对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没有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工作得到大多数师生认可、考核等第达到优秀者给予每月50元的奖励。

检查(包括学校领导、行政干部、教师、总务处及教育处专干等的检查)时如发现离岗、无岗者或工作不能达到标准者,每月的第一次将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将扣除当月劳动报酬的10~20元,检查认定多次不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总务处将上报学校,由学校解除聘任。

1、定期检查会议室、报告厅、多功能厅等其他用房的水、电、气情况,配合好老师的需用。

2、加强安全意识,下班前检查无人场所等水、电、气是否关好。

3、学校有各类活动,要听从学校统一调配安排工作。

4、工作时间外出超过一个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

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实验室管理教师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安全负责人应熟悉本室的电、水、气及危险物品的种类、分布、性质、使用和储藏情况,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好危险物品,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质、使用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情况时的处理知识和技能,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室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

二、认真做好室内的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避免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漏,严防由此引发灾害事故。对室内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现有消防器材要检查压力、确保能用,缺少消防措施和数量不足的及时上报,做增补处理,彻底杜绝火灾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安全隐患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及保卫处、资产处等相关部门。

三、实验室家具、物品、仪器设备摆放要整齐有序,室内布局要合理,要及时清除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和废旧易燃物品,保持安全通道通畅,使实验室整洁、科学、文明、规范、有序的状态。

四、对已经完成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要相关实验老师负责归类存放,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该做到及时入橱、入库。

五、严格规范实验室的钥匙管理,与实验室无关人员不得拥有,若有丢失,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配制,严禁私自配制,必要时更换门锁。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之前要认真检查好门、窗、水、电、气、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确保安全。凡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按其情节将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机电工程系

20xx年5月10日

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1)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方式,并采用三级供电,两级漏电保护措施。开工前,必须编制暂设用电方案,并向暂设电工交底。

(2)施工队应设专人管理暂设电气工程,线路设备安装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3)安装、维护暂设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

(4)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5)现场和生产中所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及移动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6)380/220v及以上电源进入在施建筑物必须事先拟定方案,并经上级批准。

(7)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8)任何人不得强行指令电工违章作业。

(1)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根据现场采用电力系统的不同接零或接地,各施工用电机械及其他负荷必须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2)配电室的配电屏应按规定整齐装各类仪表装置,动力和照明必须分成两大回路,室内严禁住人或堆物。

(3)架空线严禁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架空线的最大弧垂与地面的距离不少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不少于6m。

(4)临时照明用电室外灯具距地面不低于5m,室内不低于是2.4m,在一些特殊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三

1、电工人员必须持电气作业许可证上岗。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2、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3、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4、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5、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6、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7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8、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9、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物业科,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10、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严禁拆开电器设备的外壳进行带电操作。

11、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12、严禁向配电柜、电缆沟放无关杂物。

13、电气设备烧毁时,需查明原因再更换,防止再次发生事故。变频器等装置保险严禁带电插拔且要停电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

14、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空开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触电危险再进行操作。

15、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

电工管理制度条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四

水电工班是综合楼管理的一个重要技术部门,负责综合楼各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维护、保养、检测等事项。为确保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1、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2、服从领导,严格按要求操作各项设施;

3、熟练掌握水电维修、维护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4、严格管理好综合楼的水、电,做到不浪费水电;

5、及时向后勤管理中心汇报综合楼的水电运行状况;

6、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各种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避免因管理维护不善而发生相关事故。

1、负责全综合楼水、电及有关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2、定时或不定时对综合楼进行有关巡检,确保水、电、电梯、空调、广播、监控、阴井管道等重要设施的正常运转,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监督安全用电,随时检查用电情况,发现不符合用电规定或擅自接线、装灯用电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或直接拆除;

4、提出采购日常维修材料及配件的意见;

5、妥善保管有关器材和维修工具。工具和器材不外借;

6、按要求按时倒闸操作。

1、在局后勤管理中心领导下,负责综合楼水、电及有关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指导使用等;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管理中心的考勤、考核制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节约使用器材和原材料;

4、坚持巡检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力避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发生;

5、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爱岗敬业思想、态度和蔼、随叫随到、维修及时、保证质量;

6、保管好维修工具,工作间各种器材摆放有序;

7、工具和器材丢失或损坏者,照价赔偿;

8、搞好工作间的清洁卫生。

1、水、电工值班实行24小时不空档工作责任制;

2、保证值班室经常有人,电话、手机畅通;

3、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接受分解任务、巡检设备、事故处理、打扫卫生等;

4、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

5、按要求按时做好倒闸操作;

6、做好交接班情况说明和工作衔接。

1、水、电工对综合楼水、电重点部位设备及其他设施的巡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2、巡检时间为每天上午上班时间开始至1小时,下午下班时间前1小时至下班,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时进行,但不可少缺;

3、巡检人员巡检时工作要认真细致,不得马虎、遗漏,尤其是重点部位;

4、巡检情况必须认真填写巡检工作记录,字体要工整,看得清楚;

5、综合楼水、电重点部位设备及其他如出现重大事故,属于巡检不到位造成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扣除一天工资;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4、值班室空档或出现一次电话无人接听者,罚当班人员每人50元;

5、未按制度要求和规定程序工作和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责任人除承担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损失外,若触犯法律,则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触犯以下任意一条者予以解职并辞退:

1、在单位打架、斗殴;

2、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物品;

3、有不道德行为,作风败坏者;

4、工作时间酗酒;

5、有偷窃、诈骗行为者;

6、触犯法律、法规者;

7、挑拨离间、拉帮结伙、制造事端者;

8、工作时间举止不雅、偷懒耍滑、屡教不改者;

9、无视领导或各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10、紧急关头、动摇者,临阵退缩者。

符合下列条件的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服从领导,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2、勇于负责、责任心强、恪尽职守、埋头苦干、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

3、刻苦钻研、技术高超、完成任务好;

4、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其他违章违纪、工作表现好;

5、拾金不昧,数额较大,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做出较大贡献的;

6、在工作中发现险情,排除各种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公物和人身财产安全,英勇顽强, 奋不顾身,成绩显著者;

7、集体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授予集体奖励;

8、奖励分表扬、记功、奖励实物、现金,晋升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