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的魅力作文400字(六篇)

小编: 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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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魅力作文400字篇一

肖复兴曾经说过“读书可以寻找一块洁净的宿营地,能安置我们的灵魂,可以寻找一方明亮清澈的夜空,让我们的梦能毫无顾忌地尽情飞翔。”没错,读书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知识,更是心灵的寄托,精神的旅行。

多读书可以增长知识,扩宽视野,使人聪慧。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读书是最直接吸收新知识的方法。”鲁迅从小酷爱读书,他对中国文化革命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毛泽东曾对鲁迅先生做出极高的评价,称他为“现代中国的圣人”。

多读书可以陶冶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可以更加自信从容的面对生活。多读书可以修身养性,一本好书就是一个良师益友,使人知书达礼,温文尔雅。着名主持人杨澜对女儿的14条规定中提到,要养成看书的习惯,喜欢看书的女孩,她一定是沉静且有着很好的心态,一定是出口成章且优雅知性的女人。可见,多读书对人自身的内在涵养,乃至外在形象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多读书可以使心灵阔达从容,宁静美好。高尔基曾说“书籍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它帮助我从腐臭的泥潭中脱身出来,如果没有它们,我就会溺死在那里面,会被愚笨和鄙陋的东西呛住。”央视主持人董卿每天坚持读书三小时,她在《朗读者》中谈及读书是一种无形之用,是一种潜移默化,它能融进你的血液、精神、行动之中,悄悄地对你的生活、环境发生作用,会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你的人生轨迹。可见,读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

多读书可以提高自身的写作能力,富有更多的写作灵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俄国伟大作家契诃夫对书爱到痴迷,并且十分注意积累生活素材,随时把听到、看到或想到的一些事情记在一个本子上,称之为“生活手册”。正是因为这本“生活手册”,契诃夫的作品永世流传,经久不衰。可见,多读书可以拓宽写作思路,丰富写作材料。

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正如莎士比亚所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阅读是一种优雅的姿态,生命不息,阅读不止。

阅读的魅力作文400字篇二

在当今社会,阅读已经成为我们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为阅读,可以丰富我们的生活,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可以让我们形成能力,可以培养我们的阅读习惯……总而言之,正确的阅读有数不尽的美好,能让你受益匪浅。

现在,我们的压力越来越大,学的时间越来越多,玩的时间越来越少。因此,总不知道该玩些什么。如果在操场上玩,玩的时间就很少很少,只有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打铃时,没等跑上来就已经上课了;如果在教师里玩,会影响到其他同学,也不妥;惟有一个办法,静静的读书。当你沉浸在故事的剧情节里,为故事的主人公高兴或惊奇或感动时……那么,我要恭喜你,你已经学会了替他人着想。在这十分钟里,你是多么愉快啊。既扩大了知识面又学会了替他人着想,可谓一举两得啊!

现在,我已经喜欢上阅读,越来越离不开书了。每天晚上,我都要捧着一本书细细的读,仔细的领会书的含义,直到把它读透了为止。每逢读我喜欢的书籍时,我总要多读一会,直到妈妈来喊让我快睡觉,我才肯放下书,去睡觉。

我知道,这是阅读的魅力。

假期,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了,因为只要写完作业,完成自己的任务,我就可以开始进行我的“阅读时刻”了!我和爸爸妈妈有一个协议,在进行“阅读时刻”时,不许大声说话。因为阅读就需要一个安静的空间。只有这样,才能安心的阅读,安心的理解,安心的体会……

我知道,这是阅读的魅力。

有时,当读完一本好书时,我会情不自禁的去帮妈妈做家务。

我知道,这是阅读的魅力。

有时,当读完一本好书时,我发现我变得大度了。

我知道,这是阅读的魅力。

有时,当读完一本好书时,我发现我豁然开朗了。

我知道,这是阅读的魅力。

有时……

这些现象都说明了一个问题,我的阅读已经成为了习惯,一个永久的习惯,一个无法替代的习惯。

阅读的魅力作文400字篇三

草庐为家,我愿半生换做浮华,一缕炊烟坡霞,一卷清酒词话。

———题记

瀑布的水逆流而上蒲公英的种子从远方飘回,变成了伞的模样,谁的眸子化成光,谁的追求吹成水,谁的渴望***苍茫。

阅读之时光

岁月穿透洪荒,时光凝练了地老,青春活泼的内心,绝不做悲哀的留滞。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搬进了大城市之中,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每天顶着浓浓的“烟熏眼妆”上班,伴着公鸡的歌唱入睡,可怜的阳光颤抖了叶子的幸福,时间太久就会惯坏欲望,你是否还记得那阅读的安?喂养了灵魂的笃然?还是已消失在城市的喧嚣之中。

阅读之力量

青春就像瓷杯,碎了不能修补,时光就像流水,已流向诗和远方,理想就像花朵凋落,还可绽放。

老,不是一种姿势,而是一道魍魉的年轮,不能,能弥补岁月无情带走你年华的遗憾。这都是源于阅读的力量,犹如一棵树,他往上,想明白那阳光,也往下,想守护这土壤,当天空不在蓝,就落下一张张,落地声响,慢慢枯黄,曾经淡绿的忧伤。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专属于自己的柔软地带,我们所有的力量都源于那一片柔软地带,那么阅读是你的柔软地带吗?

在生命的纵横阡陌,踽踽独行,或见落花翩翩,衰草盘桓。或经流水人家,榆柳聘婷,或一路尘满客艳。

阅读之单纯

一杯清水因一滴污水而浑浊,一杯污水都不会因为一滴清水的存在而清澈。

在现代生活的繁华之中,我们渐渐迷失了最真实的自己,忘记了自己的初心,那么你还会记得你最初的梦想吗?用淡定如水来诠释一个“老”字,用从容来解答沧桑,你是已经迷失了自己。时间向前走,只有路口,没有尽头。你能回到阅读之中找回自己最初的单纯吗?

被黑夜笼罩的双眼,因一缕微光而欢呼雀跃。

掬一抹禅意入墨,以风的洒脱笑看沧桑,以云的飘逸轻盈过往,用淡泊写意人生,用安然葱茏时光。通过指尖的光阴,淡看流水烟火,细品岁月静好。

最美妙的孤独,是一个人坐在故乡的街边长凳————阅读。

阅读的魅力作文400字篇四

今天,阳光明媚,也是我读完《小学生魅力阅读》的日子,里面有许多篇经典美文。读完后使我深有感触,就把它记录了下来。

文中第一篇是《小不点咏叹调》,讲述了如果我们不能成为大道,那就当一条小路;如果我们不能成为太阳,那就做一颗星星;决定成败的不是尺寸的大小,即使小不点也会拥有光辉灿烂的明天。经典,多么经典的话语,让我倍感轻松,学习的压力实在太大了,重点中学的目标一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现在我明白了,做“小不点”同样可以拥有灿烂的人生。

第二篇是《天使的声音》,讲述了微笑是天使的声音,微笑是心灵的花朵,微笑是一缕和煦的春风,让冰封的心湖上泛起爱的波浪,微笑是束暖暖的阳光,让荒凉的心田萌发绿色的希望,微笑是天使不息的呼唤,让泯灭的良知幻化成丝丝温风。我就是个爱笑的女孩,我笑着看完了这篇阅读,使我明白笑也是一种美德,我将永远笑下去。

第三篇是《叶尖上的珍珠》,讲述了零星的火花,储蓄着燎原的力量,叶尖上的“珍珠”,折射出太阳的光辉。让我们知道了撼人心灵的往往不仅仅是惊天动地的壮举,迷失方向时,一个手势的引导;痛苦万分时,一句安慰的祝福,也会让人刻骨铭心。这样的体会实在太多了,考试不满意时,老师亲切的话语总让我鼓起勇气;竞赛失利后同学一句安慰的话语,总让我感动不已。我也要做叶尖上的珍珠!

第四篇是《小背篓里的童话》,告诉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时代都是斑斓的,是一个阳光照耀的金色沙滩,那里有五彩的贝克。纯洁的你,天真的我,无邪的他,就是那一个个拾贝者。想想我的童年,也是多姿多彩的……

让我感动的文章还有很多,但这几篇阅读文章我印象深刻,我明白了自己该做一个怎样的人,胜不骄,败不馁,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微笑面对。让我们在美文的浸润中快乐进步,健康向上,幸福成长吧!

阅读的魅力作文400字篇五

在字典里,有一个名词,叫阅读!它吸引了我很多年,从我上幼儿园时,我就被它给迷住了,一迷就是很多年!

当你走进我的书房,不会看见大片大片的玩具,你的眼睛只会看见一排排书,鼻子只能闻见书香的气味!精神只能被书的力量所感染!这时,你就会不由自主地拿起一本书,去慢慢品味它!进去就不想出来了。

我记得我是从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开始看书的。那时我只看一些连环画,因为我那个时候的知识水平也只能看那些,看不懂什么。就这,我还被它迷得如痴如醉!我这时还学了一些简单的儿歌,这也能把我给迷住!

好像到了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我才不看这些幼稚的书了,开始看一些很短的精品文摘!因为这种书不是很厚,平均一个星期我就能看完一本。这时,最让我着迷的是一些科普类的图书,一些奇妙的东西,总是让我感到非常好奇!还有一些非常好玩的科学游戏,总是非常想让我去玩一玩。

到了六年级的时候,我又不再看那时看的书了,又开始看一些小说。比如非常好看的四大名著、《鲁滨孙漂流记》、《汤姆·索亚历险记》等等。因为已经六年级了,快要升初中了,没有很多的时间去看书了,我只能在睡觉前十几分钟,看上那么一小会,和周六、周日可以看很长时间以外,就没有什么时间去看书了!所以我平均三个星期才能看完一本书!

到现在,我还在坚持看书,现在看的书都是一些初中版的精品文摘,我为什么不看一些长篇小说呢?是因为现在是初中,学习更紧张,自然看书的时间就非常少了!如果在学校里看课外书的话,就会被老师给没收!老师这样做也是为了不让我们在上课的时候分神,让我们全身心投入学习。

阅读,它就像一把魔爪,一直牢牢地抓着我!想脱身也脱不了。当然,我也希望它抓我一辈子!

阅读的魅力作文400字篇六

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那么阅读一个眼神就是阅读一个灵魂。

记得,那个暑假,一个阳光温煦的下午,在球场上,我看到了一只狗,那是一只流浪狗。它全身纯黑,是一只普通且常见的草狗,只是看上去它太瘦弱了。

想必是被粗心的主人弄丢了,或者是它忘记了回家的路。只见它在球场四周漫无目的奔跑,也不知想跑向哪里,想干什么。

我和它也没有发生亲密的接触,有时我趁着打球的间歇看它一眼,有时候它会在奔跑停住的时候看我几眼,只是我动作稍微大一些,它就会撒开四条瘦小的腿,向别处跑去。

偶尔的几眼,算不得是惊鸿一瞥,但那双眼睛我却忘不了,那是一双明亮、澄澈、干净、温暖、充满生命活力的眼睛。

可是,几天后,当我在楼下再看到它的时候,它变了,变得很彻底。

我又看到它的眼睛,四目相对,我知道,不幸来临了。不出所料,身旁一个装修的师傅说:“不行喽!病了,它今天就得要死去……”看到它肚皮贴着肚皮,我返身上楼,找了几片面包,扔到它的面前,它连闻都没有闻一下,站起来,缓缓地,向另一个地方挪了挪那皮包骨头的身子。

我以为是它害怕我。再细想,应该不是害怕。《非诚勿扰》里孙红雷扮演的李香山说:“是命来找我了。”大概真是命来找它了。

不知该如何形容这双眼睛。和前几天看的时候一样,又不一样。眼神中多了一丝忧郁、悲伤,甚至有一些高傲,还有依然存在的几丝生机,它又不是那种充满求生欲望的生机,也不是所谓的生命力。

它不是我所讨厌的那些宠物狗的娇柔,也不是我所喜欢的藏獒的刚烈,它的眼神在这个时候,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平静,却能震慑人心,就像古龙笔下“小李飞刀”李寻欢的眼神,平静安然。

生命最后一刻的眼神,即使是一介流浪狗,依然能让人感怀不已。

从那一别,我再也没有见过它,它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一个生命在短短的几天内就那样结束了,它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那么彻底,那么干净,就如当初见到它时的眼神。

它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也是这个世界的过客,我们都是。

它的眼神,却留在我的世界里,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