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财务人员离职对公司的风险(4篇)

小编: 影墨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财务人员离职对公司的风险篇一

1、打印银行对账单;

2、需向接收人员交代所有纳税申报方式,并逐一进行实验;

3、交接过程中有条件的话最好带上录音笔。

注意几点:

1、由于双方交接,首要的你要找老板说,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做个税审,这样会计师事务所就会帮你查了;

2、所有交接必须做好交接单,交接时必须有第三人在场并签字;

3、交接往来账目时接收人员最好做好笔头记录;

4、交接时,交接人员需在交接单上签字。(如日后他做的账出现了问题的话,在法律的角度来讲,还是由交接人负责。);

5、尽量在走之前的一个月内把以前账核对一次。如出现差错最好急时解决。

财务人员离职对公司的风险篇二

财务人员离职前可能需要交接的资料

1、如果管理合同,还要交接所有合同,并核对金额;

2、以前年度的所有凭证、所有账本;

3、财务章交接;

4、将银行对账单和账目上进行核对;

5、交接发票,并核对数量;

6、交接最近3年的纳税申报底单;

7、公司的进出货往来有关的账本,有利于了解进贷成本和渠道路财务章交接。

8、交接现金,并和现金账进行核对;

9、各类总账、明细账核对后填写有关交接报告,双方、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

财务人员离职对公司的风险篇三

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特别提示: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账要与银行账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账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账要相核对。个人账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财务人员离职对公司的风险篇四

专人负责监交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

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①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所谓必要时由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是指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单位监交或者主管单位认为需要参与监交。

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二是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三是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此外,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