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思维导图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总结人教版(9篇)

小编: 文锋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思维导图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总结人教版篇一

1.1正数和负数

以前学过的0以外的数前面加上负号“-”的书叫做负数。

以前学过的0以外的数叫做正数。

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0是正数与负数的分界。

在同一个问题中,分别用正数和负数表示的量具有相反的意义

1.2有理数

1.2.1有理数

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分数。

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

1.2.2数轴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数轴的作用: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达。

注意事项:

⑴数轴的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三要素,缺一不可。

⑵同一根数轴,单位长度不能改变。

一般地,设是一个正数,则数轴上表示a的点在原点的右边,与原点的距离是a个单位长度;表示数-a的点在原点的左边,与原点的距离是a个单位长度。

1.2.3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

数轴上表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在任意一个数前面添上“-”号,新的数就表示原数的相反数。

1.2.4绝对值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

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的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在数轴上表示有理数,它们从左到右的顺序,就是从小到大的顺序,即左边的数小于右边的数。

比较有理数的大小:

⑴正数大于0,0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

⑵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1.3有理数的加减法

1.3.1有理数的加法

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⑶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加法交换律:a+b=b+a

三个数相加,先把前面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加法结合律:(a+b)+c=a+(b+c)

1.3.2有理数的减法

有理数的减法可以转化为加法来进行。

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

a-b=a+(-b)

1.4有理数的乘除法

1.4.1有理数的乘法

有理数乘法法则: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

ab=ba

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

(ab)c=a(bc)

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a(b+c)=ab+ac

数字与字母相乘的书写规范:

⑴数字与字母相乘,乘号要省略,或用“”

⑵数字与字母相乘,当系数是1或-1时,1要省略不写。

⑶带分数与字母相乘,带分数应当化成假分数。

用字母x表示任意一个有理数,2与x的乘积记为2x,3与x的乘积记为3x,则式子2x+3x是2x与3x的和,2x与3x叫做这个式子的项,2和3分别是着两项的系数。

一般地,合并含有相同字母因数的式子时,只需将它们的系数合并,所得结果作为系数,再乘字母因数,即

ax+bx=(a+b)x

上式中x是字母因数,a与b分别是ax与bx这两项的系数。

去括号法则:

括号前是“+”,把括号和括号前的“+”去掉,括号里各项都不改变符号。

括号前是“-”,把括号和括号前的“-”去掉,括号里各项都改变符号。

括号外的因数是正数,去括号后式子各项的符号与原括号内式子相应各项的符号相同;括号外的因数是负数,去括号后式子各项的符号与原括号内式子相应各项的符号相反。

1.4.2有理数的除法

有理数除法法则:

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a÷b=a? (b≠0)

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因为有理数的除法可以化为乘法,所以可以利用乘法的运算性质简化运算。乘除混合运算往往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确定积的符号,最后求出结果。

1.5有理数的乘方

1.5.1乘方

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an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当an看作a的n次方的结果时,也可以读作a的n次幂。

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

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

有理数混合运算的运算顺序:

⑴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⑵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⑶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1.5.2科学记数法

把一个大于10的数表示成a×10n的形式(其中a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n是正整数),使用的是科学记数法。

用科学记数法表示一个n位整数,其中10的指数是n-1。

1.5.3近似数和有效数字

接近实际数目,但与实际数目还有差别的数叫做近似数。

精确度:一个近似数四舍五入到哪一位,就说精确到哪一位。

从一个数的左边第一个非0数字起,到末位数字止,所有数字都是这个数的有效数字。

对于用科学记数法表示的数a×10n,规定它的有效数字就是a中的有效数字。

建立数学思维方式

到了初中,数学出现了很多新的知识点,也是重点考点和关键难点,比如系统性的开始学习几何知识,首次引入函数的概念并求解一般的线性函数问题,这些对于初中生来说既是全新的,又是有一定难度的。这就需要学生创新数学思维方式,紧跟教材进度和课堂进度,训练自己的数学思维尤其的几何图形的感觉,以及对函数的深刻理解。

背诵概念和公式

有很多同学对概念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文字表面,对概念的特殊情况重视不够。背诵不是对概念和公式一味的死记硬背,要与实际题目的联系。这样就才能很好的将学到的知识点与解题联系起来。

集合是指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具体的或抽象的对象汇总而成的集体。其中,构成集合的这些对象则称为该集合的元素。

例如,全中国人的集合,它的元素就是每一个中国人。通常用大写字母如a,b,s,t……表示集合,而用小写字母如a,b,x,y……表示集合的元素。若x是集合s的元素,则称x属于s,记为x∈s。若y不是集合s的元素,则称y不属于s,记为y?s。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思维导图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总结人教版篇二

一、生活数学

1、生活中的数学

观察、积累生活中常见的数学符号,了解它们表达的意义

如: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2、生活中的图形

观察、认识生活中的图形,感知它们与数学知识的联系

如:城市建筑群、超市的商品……

二、活动思考

1、数学活动——动手操作、探索新知

数学活动包括观察、试验、操作、猜想、归纳等。

2、数学思考——规律探索

数形结合、从特殊到一般的思想方法图形规律、数字规律

三、思想方法

转化思想、建模思想、归纳思想、从特殊到一般……

四、常见题型

探究数字、图形规律题

实践操作题

图案设计题

简单的数字推理题

一、正数和负数

1、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1)负数:比0小的数。

(2)正数:比0大的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3)注意:

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示0时,-a仍是0。(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零上8℃表示为:+8℃;零下8℃表示为:-8℃。

3、0表示的意义

(1)0表示“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2)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二、有理数

1、有理数的概念

(1)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2)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3)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2、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

(1)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

(2)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3、注意:

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三、数轴

1、数轴的概念

(1)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2)注意:

①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

②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

③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

④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1)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

(2)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如,数轴上的点π不是有理数)

3.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

(1)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2)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3)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1)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

(2)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

(3)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

5.a可以表示什么数

(1)a>0表示a是正数;反之,a是正数,则a>0;

(2)a<0表示a是负数;反之,a是负数,则a<0;

(3)a=0表示a是0;反之,a是0,,则a=0。

6.数轴上点的移动规律

根据点的移动,向左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减去几,向右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加上几,从而得到所需的点的位置。

四、相反数

1、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注意:

(1)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

(2)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

(3)0的相反数是它本身;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0。

2.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

(1)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

(2)0的相反数是0;

(3)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和为0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a,b互为相反数,则a+b=0。

3.相反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0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0的相反数。

说明: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相反数的求法

(1)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5的相反数是-5);

(2)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是,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的相反数是-(5a+b)。化简得-5a-b);

(3)求前面带“-”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的相反数是-(-5),化简得5)

5.相反数的表示方法

(1)一般地,数a的相反数是-a,其中a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0。

①当a>0时,-a<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

②当a<0时,-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③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

6.多重符号的化简

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即:“-”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五、绝对值

1、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1)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2)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3)0的绝对值是0。

3、可用字母表示为

(1)如果a>0,那么|a|=a;

(2)如果a<0,那么|a|=-a;

(3)如果a=0,那么|a|=0。

4、可归纳为

(1)a≥0,<═>|a|=a(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2)a≤0,<═>|a|=-a(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5、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所以,a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即

(1)0的绝对值是0;绝对值是0的数是0.即:a=0<═>|a|=0;

(2)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即:|a|≥0;

(3)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即:|a|≥a;

(4)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即:若|x|=a(a>0),则x=±a;

(5)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即:|-a|=|a|或若a+b=0,则|a|=|b|;

(6)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即:|a|=|b|,则a=b或a=-b;

(7)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即|a|+|b|=0,则a=0且b=0。(非负数的常用性质: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

6、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1)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总比右边的小;

(2)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7、绝对值的化简

(1)当a≥0时,|a|=a;

(2)当a≤0时,|a|=-a。

8、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六、有理数的加减法

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4)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1)加法交换律:a+b=b+a

(2)加法结合律:(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加法性质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即:

(1)当b>0时,a+b>a

(2)当b<0时,a+b<a

(3)当b=0时,a+b=a

4.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用字母表示为:a-b=a+(-b)。

5.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

(1)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2)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如:(-8)+(-7)+(-6)+(+5)=-8-7-6+5.

(3)和式的读法:

①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的和”;

②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

七、有理数的乘除法

1.有理数的乘法法则

法则一: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专指“两数相乘”的情况,如果因数超过两个,就必须运用法则三)

法则二: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法则三: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法则四:几个数相乘,如果其中有因数为0,则积等于0.

2.倒数

(1)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其中一个数叫做另一个数的倒数,用式子表示为a·图片(a≠0),就是说a和图片互为倒数,即a是图片的倒数,图片是a的倒数。

(2)注意:

①0没有倒数;

②求假分数或真分数的倒数,只要把这个分数的分子、分母点颠倒位置即可;求带分数的倒数时,先把带分数化为假分数,再把分子、分母颠倒位置;

③正数的倒数是正数,负数的倒数是负数。(求一个数的倒数,不改变这个数的性质);

④倒数等于它本身的数是1或-1,不包括0。

3.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律

(1)乘法交换律:一般地,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即ab=ba

(2)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即(ab)c=a(bc).

(3)乘法分配律: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在把积相加。即a(b+c)=ab+ac

4.有理数的除法法则

(1)除以一个不等0的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

(2)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5.有理数的乘除混合运算

(1)乘除混合运算往往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确定积的符号,最后求出结果。

(2)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如无括号指出先做什么运算,则按照‘先乘除,后加减’的顺序进行。

八、有理数的乘方

1.乘方的概念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an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

2.乘方的性质

(1)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的正数。

(2)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

九、有理数的混合运算

做有理数的混合运算时,应注意以下运算顺序: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十、科学记数法

把一个大于10的数表示成a10n的形式(其中图片,n是正整数),这种记数法是科学记数法。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思维导图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总结人教版篇三

1.单项式:表示数字或字母乘积的式子,单独的一个数字或字母也叫单项式。

2.单项式的系数与次数: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称单项式的系数;单项式中所有字母指数的和,叫单项式的次数。

3.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多项式。

4.多项式的项数与次数:多项式中所含单项式的个数就是多项式的项数,每个单项式叫多项式的项;多项式里,次数最高项的次数叫多项式的次数。

5.整式:①单项式②多项式。

6.同类项: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单项式是同类项。

7.合并同类项法则:系数相加,字母与字母的指数不变。

8.去(添)括号法则:去(添)括号时,若括号前边是“+”号,括号里的各项都不变号;若括号前边是“-”号,括号里的各项都要变号。

9.整式的加减:

一找:(划线);

二“+”:(务必用+号开始合并);

三合:(合并)。

10.多项式的升幂和降幂排列:把一个多项式的各项按某个字母的指数从小到大(或从大到小)排列起来,叫做按这个字母的升幂排列(或降幂排列)。

一元一次方程

1.等式:用“=”号连接而成的式子叫等式。

2.等式的性质:

等式性质1:等式两边都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数或同一个整式,所得结果仍是等式;

等式性质2:等式两边都乘以(或除以)同一个不为零的数,所得结果仍是等式。

3.方程:含未知数的等式,叫方程。

4.方程的解:使等式左右两边相等的未知数的值叫方程的解;

注意:“方程的解就能代入”。

5.移项:改变符号后,把方程的项从一边移到另一边叫移项.移项的依据是等式性质1。

6.一元一次方程:只含有一个未知数,并且未知数的次数是1,并且含未知数项的系数不是零的整式方程是一元一次方程。

7.一元一次方程的标准形式:ax+b=0(x是未知数,a、b是已知数,且a≠0)。

8.一元一次方程解法的一般步骤:

化简方程----------分数基本性质。

去分母----------同乘(不漏乘)最简公分母。

去括号----------注意符号变化。

移项----------变号(留下靠前)。

合并同类项--------合并后符号。

系数化为1---------除前面。

9.列一元一次方程解应用题:

(1)读题分析法:…………多用于“和,差,倍,分问题”。

仔细读题,找出表示相等关系的关键字,例如:“大,小,多,少,是,共,合,为,完成,增加,减少,配套-----”,利用这些关键字列出文字等式,并且据题意设出未知数,最后利用题目中的量与量的关系填入代数式,得到方程。

(2)画图分析法:…………多用于“行程问题”。

利用图形分析数学问题是数形结合思想在数学中的体现,仔细读题,依照题意画出有关图形,使图形各部分具有特定的含义,通过图形找相等关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从而取得布列方程的依据,最后利用量与量之间的关系(可把未知数看做已知量),填入有关的代数式是获得方程的基础。

1、代数式:用基本运算符号把数和字母连接而成的式子叫做代数式,如n,-1,2n+500,abc。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代数式。

2、单项式:表示数与字母的乘积的代数式叫单项式。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代数式。

3、单项式的系数:单项式中的数字因数。

4、单项式的次数: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和。

5、多项式:

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

多项式里次数最高项的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的次数。常数项的次数为0。

6、整式:

单项式和多项式统称为整式。

注意:分母上含有字母的不是整式。

7、代数式书写规范:

(1)数与字母、字母与字母中的乘号可以省略不写或用“·”表示,并把数字放到字母前;

(2)出现除式时,用分数表示;

(3)带分数与字母相乘时,带分数要化成假分数;

(4)若运算结果为加减的式子,当后面有单位时,要用括号把整个式子括起来。

平行:①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做平行线。②经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③如果两条直线都与第3条直线平行,那么这两条直线互相平行。

垂直:①如果两条直线相交成直角,那么这两条直线互相垂直。②互相垂直的两条直线的交点叫做垂足。③平面内,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

垂直平分线:垂直和平分一条线段的直线叫垂直平分线。

垂直平分线垂直平分的一定是线段,不能是射线或直线,这根据射线和直线可以无限延长有关,再看后面的,垂直平分线是一条直线,所以在画垂直平分线的时候,确定了2点后(关于画法,后面会讲)一定要把线段穿出2点。

三个重要的数学思想

1.方程的思想。数学是研究事物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初中数学最重要的就是等量关系,其次是不等量关系。最常见的等量关系就是方程。

2.数形结合的思想。任何一道题,只要与形沾边,就应该根据题意中的草图分析一番。这样做,不但直观,而且全面,整体性强。

3.对应的思想。

初中生数学成绩的提高,需要靠自己勤加练习和脚踏实地的去接受数学。

数学不能只依靠上课听得懂

很多初中生认为自己只要上数学课听得懂就够了,但是一做到综合题就蒙了,基础题会做,但是会马虎。这类问题都是学生在课堂上都以为自己听得懂就够了。

初中同学要首先对数学做一个认知,听得懂≠会做,会做≠拿的到分。听得懂只占你数学成绩的20%,仅仅听得懂只说明你理解能力还可以,不说明你能拿到很高的数学成绩。

只有听的懂理解了加上练,再加上多练,达到最后又快又准的做出来,这时候的数学成绩才会有长足的进步。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思维导图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总结人教版篇四

整式

1.整式:单项式和多项式的统称叫整式。

2.单项式:数与字母的乘积组成的式子叫单项式。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

3.系数;一个单项式中,数字因数叫做这个单项式的系数。

4.次数: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

5.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

6.项:组成多项式的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

7.常数项: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

8.多项式的次数:多项式中,次数的项的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的次数。

9.同类项:多项式中,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项叫做同类项。

10.合并同类项:把多项式中的同类项合并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

(二)整式加减整式加减运算时,如果遇到括号先去括号,再合并同类项。

1.去括号:一般地,几个整式相加减,如果有括号就先去括号,然后再合并同类项。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正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同。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负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反。

2.合并同类项:把多项式中的同类项合并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合并同类项后,所得项的系数是合并前各同类项的系数的和,且字母部分不变

1.代数式:用运算符号"+-×÷……"连接数及表示数的字母的式子称为代数式(字母所取得数应保证它所在的式子有意义,其次字母所取得数还应使实际生活或生产有意义;单独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代数式)

2.列代数式的几个注意事项:

(1)数与字母相乘,或字母与字母相乘通常使用"·"乘,或省略不写;

(2)数与数相乘,仍应使用"×"乘,不用"·"乘,也不能省略乘号;

(3)数与字母相乘时,一般在结果中把数写在字母前面,如a×5应写成5a;

(4)带分数与字母相乘时,要把带分数改成假分数形式,如a×应写成a;

(5)在代数式中出现除法运算时,一般用分数线将被除式和除式联系,如3÷a写成的形式;

(6)a与b的差写作a-b,要注意字母顺序;若只说两数的差,当分别设两数为a、b时,则应分类,写做a-b和b-a.

3.几个重要的代数式:(m、n表示整数)

(1)a与b的平方差是:a2-b2;a与b差的平方是:(a-b)2;

(2)若a、b、c是正整数,则两位整数是:10a+b,则三位整数是:100a+10b+c;

(3)若m、n是整数,则被5除商m余n的数是:5m+n;偶数是:2n,奇数是:2n+1;三个连续整数是:n-1、n、n+1;

(4)若b>0,则正数是:a2+b,负数是:-a2-b,非负数是:a2,非正数是:-a2.

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注意:0没有倒数;若ab=1?a、b互为倒数;若ab=-1?a、b互为负倒数.

等于本身的数汇总:

相反数等于本身的数:0

倒数等于本身的数:1,-1

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正数和0

平方等于本身的数:0,1

立方等于本身的数:0,1,-1.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思维导图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总结人教版篇五

(1)角的大小与边的长短无关,只与构成角的两条射线的幅度大小有关。

(2)角的大小可以度量,可以比较

(3)角可以参与运算。

时针每小时300,每分钟0.50;分针每分钟60;时针与分针每分钟差5.50。

时针与分针夹角=分×5.50—时×300(分针靠近12点)

时针与分针夹角=时×300—分×5.50(时针靠近12点)

若结果大于1800,另一角度用3600减这个角度。

经过多少时间重合、垂直、在一条线上,用求出的重合、垂直、在一条线上的时间减去现在的时间。追及问题还可用追及度数/5.5。

从一个角的顶点引出的一条射线,把这个角分成两个相等的角,这条射线叫做这个角的平分线。

由一些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线段依次首尾相连组成的封闭平面图形,叫做多边形。

从一个n边形的同一个顶点出发,分别连接这个顶点与其余各顶点,可以把这个n边形分割成(n—2)个三角形。n边形内角和等于(n—2)×1800,正多边形(每条边都相等,每个内角都相等的多边形)的每个内角都等于(n—2)×1800 / n

过n边形一个顶点有(n—3)条对角线,n边形共(n—3)×n / 2条对角线。

圆:平面上一条线段绕着固定的一个端点旋转一周,另一个端点形成的图形叫做圆。固定的端点称为圆心

弧:圆上a、b两点之间的部分叫做圆弧,简称弧。

扇形:由一条弧和经过这条弧的端点的两条半径所组成的图形叫做扇形。

圆心角:顶点在圆心的角叫圆心角。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思维导图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总结人教版篇六

1、几何图形

从实物中抽象出来的各种图形,包括立体图形和平面图形。

2、点、线、面、体

(1)几何图形的组成

点:线和线相交的地方是点,它是几何图形中最基本的图形。

线:面和面相交的地方是线,分为直线和曲线。

面:包围着体的是面,分为平面和曲面。

体:几何体也简称体。

(2)点动成线,线动成面,面动成体。

3、生活中的立体图形

生活中的立体图形

柱:棱柱:三棱柱、四棱柱(长方体、正方体)、五棱柱、……

正有理数 整数

有理数 零 有理数

负有理数 分数

2、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零的相反数是零

3、数轴: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和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画数轴时,三要素缺一不可)。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一个点来表示。

4、倒数:如果a与b互为倒数,则有ab=1,反之亦成立。倒数等于本身的数是1和-1。零没有倒数。

5、绝对值:在数轴上,一个数所对应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该数的绝对值,(|a|≥0)。若|a|=a,则a≥0;若|a|=-a,则a≤0。

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绝对值相等。

6、有理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0,负数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数轴上的两个点所表示的数,右边的总比左边的大;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7、有理数的运算:

(1)五种运算:加、减、乘、除、乘方

多个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的符号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的符号为正。只要有一个数为零,积就为零。

有理数加法法则:

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异号两数相加,绝对值值相等时和为0;绝对值不相等时,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和为0。

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有理数乘法法则: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任何数与0相乘,积仍为0。

有理数除法法则:

两个有理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

0除以任何非0的数都得0。

注意:0不能作除数。

有理数的乘方:求n个相同因数a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

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

(2)有理数的运算顺序

先算乘方,再算乘除,最后算加减,如果有括号,先算括号里面的。

(3)运算律

加法交换律 加法结合律

乘法交换律 乘法结合律

乘法对加法的分配律

8、科学记数法

一般地,一个大于10的数可以表示成的形式,其中,n是正整数,这种记数方法叫做科学记数法。(n=整数位数-1)

1、代数式

用运算符号(加、减、乘、除、乘方、开方等)把数或表示数的字母连接而成的式子叫做代数式。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代数式。

注意:①代数式中除了含有数、字母和运算符号外,还可以有括号;

②代数式中不含有“=、>、<、≠”等符号。等式和不等式都不是代数式,但等号和不等号两边的式子一般都是代数式;

③代数式中的字母所表示的数必须要使这个代数式有意义,是实际问题的要符合实际问题的意义。

※代数式的书写格式:

①代数式中出现乘号,通常省略不写,如vt;

②数字与字母相乘时,数字应写在字母前面,如4a;

③带分数与字母相乘时,应先把带分数化成假分数,如应写作;

④数字与数字相乘,一般仍用“×”号,即“×”号不省略;

⑤在代数式中出现除法运算时,一般写成分数的形式,如4÷(a-4)应写作;注意:分数线具有“÷”号和括号的双重作用。

⑥在表示和(或)差的代数式后有单位名称的,则必须把代数式括起来,再将单位名称写在式子的后面,如平方米。

2、整式:单项式和多项式统称为整式。

①单项式:都是数字和字母乘积的形式的代数式叫做单项式。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之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数字因数叫做这个单项式的系数。

注意:1.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2.单独一个非零数的次数是0;3.当单项式的系数为1或-1时,这个“1”应省略不写,如-ab的系数是-1,a3b的系数是1。

②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多项式中,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次数最高的项的次数叫做多项式的次数。

3、同类项: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项叫做同类项。

注意:①同类项有两个条件:a.所含字母相同;b.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

②同类项与系数无关,与字母的排列顺序无关;

③几个常数项也是同类项。

4、合并同类项法则:把同类项的系数相加,字母和字母的指数不变。

5、去括号法则

①根据去括号法则去括号:

括号前面是“+”号,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号去掉,括号里各项都不改变符号;括号前面是“-”号,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号去掉,括号里各项都改变符号。

②根据分配律去括号:

括号前面是“+”号看成+1,括号前面是“-”号看成-1,根据乘法的分配律用+1或-1去乘括号里的每一项以达到去括号的目的。

6、添括号法则

添“+”号和括号,添到括号里的各项符号都不改变;添“-”号和括号,添到括号里的各项符号都要改变。

7、整式的运算:

整式的加减法:(1)去括号;(2)合并同类项。

2、直线的性质

(1)直线公理:经过两个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两点确定一条直线。)

(2)过一点的直线有无数条。

(3)直线是是向两方面无限延伸的,无端点,不可度量,不能比较大小。

3、线段的性质

(1)线段公理:两点之间的所有连线中,线段最短。(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2)两点之间的距离:两点之间线段的长度,叫做这两点之间的距离。

(3)线段的大小关系和它们的长度的大小关系是一致的。

4、线段的中点:

点m把线段ab分成相等的两条相等的线段am与bm,点m叫做线段ab的中点。am = bm =1/2ab (或ab=2am=2bm)。

5、角:

有公共端点的两条射线组成的图形叫做角,两条射线的公共端点叫做这个角的顶点,这两条射线叫做这个角的边。或:角也可以看成是一条射线绕着它的端点旋转而成的。

6、角的表示

角的表示方法有以下四种:

①用数字表示单独的角,如∠1,∠2,∠3等。

②用小写的希腊字母表示单独的一个角,如∠α,∠β,∠γ,∠θ等。

③用一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一个独立(在一个顶点处只有一个角)的角,如∠b,∠c等。

④用三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任一个角,如∠bad,∠bae,∠cae等。

注意:用三个大写字母表示角时,一定要把顶点字母写在中间,边上的字母写在两侧。

7、角的度量

角的度量有如下规定:把一个平角180等分,每一份就是1度的角,单位是度,用“°”表示,1度记作“1°”,n度记作“n°”。

把1°的角60等分,每一份叫做1分的角,1分记作“1’”。

把1’的角60等分,每一份叫做1秒的角,1秒记作“1””。

1°=60’,1’=60”

8、角的平分线

从一个角的顶点引出的一条射线,把这个角分成两个相等的角,这条射线叫做这个角的平分线。

9、角的性质

(1)角的大小与边的长短无关,只与构成角的两条射线的幅度大小有关。

(2)角的大小可以度量,可以比较,角可以参与运算。

10、平角和周角:一条射线绕着它的端点旋转,当终边和始边成一条直线时,所形成的角叫做平角。终边继续旋转,当它又和始边重合时,所形成的角叫做周角。

11、多边形:由若干条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线段首尾顺次相连组成的封闭平面图形叫做多边形。连接不相邻两个顶点的线段叫做多边形的对角线。

从一个n边形的同一个顶点出发,分别连接这个顶点与其余各顶点,可以画(n-3)条对角线,把这个n边形分割成(n-2)个三角形。

12、圆:平面上,一条线段绕着一个端点旋转一周,另一个端点形成的图形叫做圆。固定的端点o称为圆心,线段oa的长称为半径的长(通常简称为半径)。

圆上任意两点a、b间的部分叫做圆弧,简称弧,读作“圆弧ab”或“弧ab”;由一条弧ab和经过这条弧的端点的两条半径oa、ob所组成的图形叫做扇形。顶点在圆心的角叫做圆心角。

1、方程

含有未知数的等式叫做方程。

2、方程的解

能使方程左右两边相等的未知数的值叫做方程的解。

3、等式的性质

(1)等式的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代数式,所得结果仍是等式。

(2)等式的两边同时乘以同一个数((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所得结果仍是等式。

4、一元一次方程

只含有一个未知数,并且未知数的最高次数是1的整式方程叫做一元一次方程。

5、移项:把方程中的某一项,改变符号后,从方程的一边移到另一边,这种变形叫做移项.

6、解一元一次方程的一般步骤:

(1)去分母(2)去括号(3)移项(把方程中的某一项改变符号后,从方程的一边移到另一边,这种变形叫移项。)(4)合并同类项(5)将未知数的系数化为1

1、普查与抽样调查

为了特定目的对全部考察对象进行的全面调查,叫做普查。其中被考察对象的全体叫做总体,组成总体的每一个被考察对象称为个体。

从总体中抽取部分个体进行调查,这种调查称为抽样调查,其中从总体抽取的一部分个体叫做总体的一个样本。

2、扇形统计图

扇形统计图:利用圆与扇形来表示总体与部分的关系,扇形的大小反映部分占总体的百分比的大小,这样的统计图叫做扇形统计图。(各个扇形所占的百分比之和为1)

圆心角度数=360°×该项所占的百分比。(各个部分的圆心角度数之和为360°)

3、频数直方图

频数直方图是一种特殊的条形统计图,它将统计对象的数据进行了分组画在横轴上,纵轴表示各组数据的频数。

4、各种统计图的特点

条形统计图:能清楚地表示出每个项目的具体数目。

折线统计图:能清楚地反映事物的变化情况。

扇形统计图:能清楚地表示出各部分在总体中所占的百分比。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思维导图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总结人教版篇七

1.方程是含有未知数的等式。

2.方程是等式,等式不一定是方程。

3.只含有一个未知数(元),未知数的次数都是1,这样的方程叫做一元一次方程。

1.分析实际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利用其中的相等关系列出方程,是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方法。

2.列方程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利用方程可以解出未知数。

1.解方程就是求出式方程中等号两边相等的未知数的值,这个值就是方程的解。

1.等式的性质1等式两边同时加(减)同一个数(或式子),结果仍相等。

2.等式的性质2等式两边乘同一个数,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结果仍相等。

1.把多项式中同类项合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

把方程两边都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数或同一个整式,就相当于把方程中的某些项改变符号后,从方程的一

边移到另一边,这样的变形叫做移项。

1.括号前面有"+"号,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号去掉,括号里各项的符号不改变

2.括号前面是"-"号,把括号和它前面的"-"号去掉,括号里各项的符号都要改变成相反的符号。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思维导图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总结人教版篇八

一、正数与负数

1.在实际中表示意义相反的量上升5米记为5米; -8米则表示下降8米。

2.正数:大于0的数。

3.负数:在正数的前面加上“-”。

4.0的含义:

①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②0在计数时表示没有,比如0元;

③0表示某种量的基准,比如0℃表示温度的基准

5.有理数的分类

分数概念

(1)小学学的分数,百分数,有限小数,无限循环小数都可以转化为分数,现统称分数;

(2)无限不循环小数不属于有理数,如:π=3.141592... 2.010010001...

“非”的概念

非负数:正数和0非正分数:负分数

非正数:负数和0非负分数:正分数

非负整数:正整数和0

非正整数:负整数和0

二、数轴

1.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通常原点用“o”表示,向右的方向为正方向,单位长度为1.

2.如何画数轴

①画直线(一般画成水平的),定原点,标出原点“o”;

②取原点向右的方向为正方向,并标出箭头;

③选适当的长度为单位长度,并标出-3,-2,-1,1,2,3……各点。

3.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

(1)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一一对应(2)左边的数<右边的数

三、相反数

①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②a的相反数-a

③a与b互为相反数:a+b=0

④a-b的相反数是:-a+b或b-a

⑤a+b的相反数是:-a-b

⑥求一个数的相反数方法:在这个数的前面加“-”号.

⑦在数轴上,表示相反数的两个点位于原点的两侧,并且到原点的距离相等。

四、绝对值

1.几何意义:从数轴上表示a的点到原点的距离即为|a|

2. ①一个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它本身;当a是正数时,|a|=a;

②一个负数的绝对值等于它的相反数;当a是负数时,|a|=-a;

③0的绝对值等于0。当a=0时,|a|=0。

3.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绝对值相等。

五、有理数的大小比较

1.正数>0>负数;

2.两个负数比较

①右边的点表示的数比左边的点表示的数大。

②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六、有理数的运算

1.有理数的加法:

加法一般步骤:

①确定符号:同号取相同的符号。

异号取绝对值大的加数的符号。

②确定绝对值:同号将绝对值相加。

异号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一个数与0相加,仍得这个数。

用字母表示加法的交换律a+b=b+a;加法结合律a+b+c=(a+b)+c=a+(b+c)。

三个或三个以上有理数相加,可以写成这些数的连加式,对于连加式,根据加法

交换律和加法结合律,可以任意交换加数的位置,也可先把其中的某几个数相加。

根据算式的特征,恰当地运用运算律,可以使运算简便:

①符号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②互为相反数的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④正数与正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2.有理数的减法:

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加减法混合运算,把减法转化为加法再计算。

3.代数和: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时,将加减法统一成加法运算,转化为求几个正数或负数的和。

在一个和式中,可以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括号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

4.有理数的乘法:

乘法步骤:1、确定符号:同号正,异号负。

2、绝对值:求积。

任何数与0相乘,都得0。任何数与—1相乘都得这个数的相反数。

多个有理数相乘的运算:

几个非0有理数相乘时,当负因数个数是偶数时,积为正;负因数个数是奇数时,积为负;

乘法交换律,乘法结合律,乘法分配律;

5.有理数的除法:

除法步骤:1、确定符号:同号正,异号负。

2、绝对值:相除。

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上这个数的倒数。

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七、倒数

①乘积是1的两个数叫作互为倒数。

②a的倒数是a分之1(a≠0)

③a与b互为倒数ab=1

④正数的倒数还是正数,负数的倒数还是负数,0没有倒数。

八、乘方

①求几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

a·a·…·a=an

②底数、指数、幂

九、科学记数法

①把一个绝对值大于10的数表示成a×10n(其中1≤|a|<10,n为正整数)

②指数n与原数的整数位数之间的关系。(n=原数的整数位数-1)

十、混合运算顺序

①三级(乘方)二级(乘除)一级(加减);

②同一级运算应从左到右进行;

③有括号的先做括号内的运算;

④能简便运算的应尽量简便。

十一、本身之数

①倒数是它本身的数是±1

②绝对值是它本身的数是非负数(正数和0)

③平方等于它本身的数是0,1

④立方等于经本身的数是±1,0

⑤偶数次幂等于本身的数是0、1

奇数次幂等于本身的数是±1,0

⑦相反数是它本身的数是0

十二、数之最

①最小的正整数是1 ②最大的负整数是-1

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

④平方最小的数是0 ⑤最小的非负数是0

⑥最大的非正数0

⑦没有最大和最小的有理数⑧没有最大的正数和最小的负数

第一,重视初一数学公式。有很多同学数学学不好就是因为对概念和公式不够重视,具体的表现为对初一数学概念的理解只是停留在表明,不去挖掘引申的含义,对数学概念的特殊情况不明白。还有对数学概念和公式有的学生只是死记硬背,初一学生缺乏对概念的理解。

还有一部分初一同学不重视对数学公式的记忆。其实记忆是理解的基础。我们设想如果你不能将数学公式烂熟于心,那么又怎么能够在数学题目中熟练的应用呢?

第二,就是总结那些相似的数学题目。当我们养成了总结归纳的习惯,那么初一的学生就会知道自己在解决数学题目的时候哪些是自己比较擅长的,哪些是自己还不足的。

同时善于总结也会明白自己掌握哪些数学的解题方法,只有这样你才能够真正掌握了初一数学的解题技巧。其实,做到总结和归纳是学会数学的关键,如果初一学生不会做到这一点那么久而久之,不会的数学题目还是不会。

1.函数y=-8x是一次函数。

2.函数y=4x+1是正比例函数。

3.函数是反比例函数。

4.抛物线y=-3(x-2)2-5的开口向下。

5.抛物线y=4(x-3)2-10的对称轴是x=3.

6.抛物线的顶点坐标是(1,2)。

7.反比例函数的图象在第一、三象限。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思维导图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总结人教版篇九

1.单项式:在代数式中,若只含有乘法(包括乘方)运算。或虽含有除法运算,但除式中不含字母的一类代数式叫单项式.

2.单项式的系数与次数:单项式中不为零的数字因数,叫单项式的数字系数,简称单项式的系数;系数不为零时,单项式中所有字母指数的和,叫单项式的次数.

3.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多项式.

4.多项式的项数与次数:多项式中所含单项式的个数就是多项式的项数,每个单项式叫多项式的项;多项式里,次数最高项的次数叫多项式的次数;

注意:(若a、b、c、p、q是常数)ax2+bx+c和x2+px+q是常见的两个二次三项式.

5.整式:凡不含有除法运算,或虽含有除法运算但除式中不含字母的代数式叫整式.整式分类为:单项式、整式 .

6.同类项: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单项式是同类项.

7.合并同类项法则:系数相加,字母与字母的指数不变.

8.去(添)括号法则:去(添)括号时,若括号前边是“+”号,括号里的各项都不变号;

若括号前边是“-”号,括号里的各项都要变号.

9.整式的加减:整式的加减,实际上是在去括号的基础上,把多项式的同类项合并.

10.多项式的升幂和降幂排列:把一个多项式的各项按某个字母的指数从小到大(或从大到小)排列起来,叫做按这个字母的升幂排列(或 降幂排列).

注意:多项式计算的最后结果一般应该进行升幂(或降幂)排列.

11. 列代数式

列代数式首先要确定数量与数量的运算关系,其次应抓住题中的一些关键词语,如和、差、积、商、平方、倒数以及几分之几、几成、倍等等.抓住这些关键词语,反复咀嚼,认真推敲,列好一般的代数式就不太难了.

12.代数式的值

根据问题的需要,用具体数值代替代数式中的字母,按照代数式中的运算关系计算,所得的结果是代数式的值.

13. 列代数式要注意

① 字与字母、字母与字母相乘,要把乘号省略; ②数字与字母、字母与字母相除,要把它写成分数的形式; ③如果字母前面的数字是带分数,要把它写成假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