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水泥合同通用

小编: WJ王杰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水泥合同通用篇一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半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运输价格表 说明:

1、货物运输目的地发生变化,价格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3、运价包括: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4、以上价格如有客观原因,如油价上涨需双方协商对价格调整。

5、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第三条:运输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在运输当月17日依据甲方供应散装水泥工地签证凭据作为对账依据完成对账,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付现金给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所欠运费按上月实有金额的3%为滞纳金,否则乙方有权停运,并追回所有运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提前一天预报水泥计划及运输计划,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并保证进场道路畅通,以使水泥直达工地。

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与乙方结算运费,若不及时结算运费,造成相关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合同终止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所有运费。

4、如有新的运输点以补充协议方式对价格调整,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运送准确、及时、安全,工地当天水泥必须当天送到(除特殊情况外)。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水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计量和分量差以生产厂磅为准,按国家标准的千分之三执行,磅差超出千分之三部分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伍万元整。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为凭,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个人水泥合同通用篇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合同如下,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规格型号、数量、价款

1.2货物数量以(甲方站台交货时单据上记载的数量为准)甲方过磅单(交货时双方签字的提货单上)记载的数量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验。

第二条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采取以下方式:

甲方负责水泥的装车和运输,并承担费用。

2.2乙方应至少提前48小时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取货物的时间及具体数量,以使甲方合理安排供货事宜(如一次提货物的数量过大,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2.3甲方提供散装水泥罐供乙方使用,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交纳押金。

2.4交货地点:若乙方自行负责运输,交货地点为甲方厂区;若乙方委托甲方运输,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到达地点。

第三条 质量检验标准、方法、期限

3.1甲方交付水泥的质量标准按_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

3.2水泥质量验收方式以甲方对同规格型号同批次水泥的品质检验报告为质量合格依据。水泥出厂时双方应共同取样封存样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若乙方不要求进行共同取样封存,则以甲方留存的同规格型号同批次水泥的样品为准。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从乙方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建议为40日内,不要超过国家标准对水泥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内书面提出,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省级以上的质量检验机构对水泥出厂时双方共同取样封存样品或甲方留存同规格型号同批次水泥的样品进行检验。

第四条 结算价款 结算方式

4.1结算价款采取以下ab两种方式其中的_____:

b:结算价款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甲方可对水泥价格进行上调或下浮,实际结算时价格随行就市。

4.2结算方式采取abc三种方式其中的______: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5.1合同期内,如甲方、乙方的主体发生变更,应由变更后的主体承接本合同内的全部权利、义务。

5.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相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6.2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或终止履行合同,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7.1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任何乙方均可向合同签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个人水泥合同通用篇三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新兴镇兴隆家苑售楼处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1.2合同总价的调整:上述第1款表内的单价一栏不得调整;数量一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照甲方实际接受的数量为准。结算时的合同总价(结算总价)按照单价乘以结算数量计算。

2.1 合同约定交货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每月水泥计划用量暂定 吨,具体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要数量为准。甲方应于供货前一天的17:00之前电话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运输车辆,保证及时供货。乙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内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

2.2 交货地点为位于 大洼县新兴镇坨子里分场 的甲方工地库房。 2.3 乙方提供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

2.4 乙方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车辆整洁,不得遗撒、污染环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 合理损耗计算方式及分摊方式

4.1乙方按照一千吨为一个批次向甲方供货,达到批次供货量时,甲方及时给乙方结算,不得拖欠货款。

7.1 乙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赔偿。

7.2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7.3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做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7.4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赔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大洼县或盘锦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约定事项禁止权利转让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个人水泥合同通用篇四

一、商品及单价:

二、交货及地点:

1、乙方购货需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订货,甲方应保证满足乙方需求并及时供货。

2、乙方应保证货到料场的路况正常,保证货到及时卸货。如因乙方原因产生的额外运输和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数量: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泥必须达到 吨每月,订购水泥总吨数约为 吨。若乙方订购的水泥达不到到 吨每月,结算时每吨价格在原合同价上增加 10 元每吨。

四、验收方式:

1、乙方收到货物后进行检测,如有质量问题则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对水泥质量在检测或实验中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由省或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双方都不得提出异议。

2、若发生货损货差,千分之三以内属于正常,由乙方承担,千分之三以外的属于甲方或者承运人承担,但乙方应在货到后当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所交产品数量合格。收货按实际数量结算,若发现作假凑数等情况,乙方可按作假数量对甲方进行双倍处罚。

3、乙方收货的方式为:乙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个人在收货单上签字后视为收货。 收货单位: (盖章) 收货人: (签字)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乙方签字或盖章的收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2、结算方式:乙方向甲方订购水泥必须达到 吨每月,甲方向乙方供货累加满200万元人民币水泥货款(含运费)为一个结算周期。货款(含运费)每次累加满200万元人民币乙方即支付货款(含运费)的百分之八十给甲方。如果乙方向甲方订购的水泥未达到 吨每月,则应该保证两个月结算一次,至结算之日至少支付货款(含运费)的百分之八十给甲方。至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欠甲方的货款(含运费)应每半年清算一次。

3、付款方式:自结算之日起,乙方必须两天内将应付货款(含运费)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含运费)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实时支付。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水泥应提供真实发票(发票不包含运输费用金额)。超出合同单价部分金额的税金,由乙方按金额17%支付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满足乙方的购货需求并保证及时供货。甲方提供的水泥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赔偿乙方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因供货不足造成乙方更换供应商,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因订货不及时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拖欠甲方货款(含运费)。因拖欠货款的原因甲方有权向乙方停止供货,乙方并应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总额0.4%的违约金。乙方并承担甲方追讨欠款的费用,含律师费等。

3、乙方在未向甲方结清货款(含运费)前,乙方不得单方面要求更换水泥品牌和供应商。

4、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 万元。

七、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买卖交易终止,并结清所有货款(含运费),合同自动失效。

八、本合同未约定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订货传真和回复传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所留传真号码,不能随意变动,若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变动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十、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有纠纷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个人水泥合同通用篇五

五、甲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满足乙方需求时(因甲方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或电网检修、限电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以单方终止履行合同。

六、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按时向甲方结付货款,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时,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停止供货,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履行合同。

七、乙方所需用的钢材全部由甲方提供,甲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未发生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原则上不得采购其它工厂或经销商供应的钢材材料,否则视乙方违约。

八、违约责任:甲、方双方都应当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条款,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别行协商补充条款。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得理;协商不成时,则由当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十、其它约定事项:本事同约定交付的钢材产品仅限乙方自身施工项目使用,不得外调经销。

十一、本合同一式 四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为乙方供钢完毕并结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甲方):

年 月 日

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吨。其中:×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 日- 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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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水泥合同通用篇六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 址: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及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水泥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品种、数量、价格

二、计量方法 原则上以甲方清点数据(净重值)作为结算依据,

三、交货事项

1、购货时间:20xx年7月29日到 20xx年7月30日止。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龙川火车站旁)

3、乙方货车到达时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按指定地点卸料,未经甲方验收,司机擅自卸料(卸错地方)的,其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及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

五、发货通知及数量确认。

1、甲方每次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发货:

2、乙方提供《送货单》给甲方签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七,价格随行就市,遇有价格波动时,双方协商而定。协商不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八、若有未详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提请惠州市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于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