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合同要注意细节通用

小编: 李Y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红木家具合同要注意细节通用篇一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方。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2.……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红木家具合同要注意细节通用篇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xxx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xx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第二条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15%(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红木家具合同要注意细节通用篇三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消费者,经者双方合法权益,根据《^v^消费者权益保护法》,《^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商品名称,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材质及其它

金 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小写合计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保修期( )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厂方负责修理( ),更换( )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确定以 _____________ 方式支付货款。

a,一次性付款:即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货款__________ 元。

五,定做商品图纸由买方提供卖方按图加工制造。

买方自定规格的商品,买方于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前将图纸一式两份交付卖方,卖方审定认可以后,签名(盖章)后,将共中一份交还买方保留(此类定货无严重质量问题不退不换)

八,违约责任

如买方中途解除合同的,应赔付卖方违约金,此违约金视工程的具体进度20%-60%不等。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相悖,应服从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 甲方:

乙方姓名(章) 单位名称(章)

地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注: 本合同为经营者与消费者买卖合同,一式两份。

红木家具合同要注意细节通用篇四

【案 号】(2015)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340号

【案情简介】2012年3月7日,原告作为乙方、被告作为甲方签订《协议书》一份,上载“甲乙双方就甲方转让卖售南方药厂前山11栋(老28栋)303房搬迁补偿安置权益给乙方、乙方买受该权益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本人该房屋搬迁周转安置以及后续开发公司对该区域住户(含甲方)安置搬迁所衍生权益等全部权益转让给乙方;二、乙方买受甲方该房屋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述),价款人民币250,000元。被告并于当日针对“华润集团、华润三九、三九集团并新三九地产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声明书》一份,上载“现将本人于2005年度由原三九集团(南方制药厂)分配居住的前山11栋(老28栋)303房的现居住使用权以及后续贵公司对该区域住户(含本人)安置搬迁所衍生权益等全部权益转让给张琳”。次日,原告向被告名下银行账户转账汇款20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收据。2012年8月5日,华润地产发布《关于启动银湖前山搬迁安置工作的公告》及《银湖前山片区搬迁安置补偿方案》,截至原告起诉时,被告尚未获得《公告》和《方案》规定之搬迁安置补偿权益,华润地产亦未确认被告享有该权益。2015年5月7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继续履行原被告双方之间于2012年3月7日签订的《协议书》及其附属《承诺声明书》,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被告在本诉中提起反诉,反诉主张因其不享有标的房产所有权、无权处分该房产的相关权益及搬迁安置的主体资格限于三九集团内部职工享有,故其与原告签订之《协议书》无效。

【裁判观点】法院认为,被告未举证证明双方签订《协议书》时存在胁迫、欺诈等违反双方真意之情形,故《协议书》系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书》约定被告转让标的房产之“搬迁补偿安置权益”,根据该合同文义,该权益系概括指被告因标的房产搬迁而可能获得之分配于其个人的财产性权利,如其确因标的房产搬迁获得确定之财产性权利,则根据法律规定,其有权对该财产权利进行转让,故本案《协议书》之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法定无效事由,依法有效。至于被告反诉之主张,鉴于上文所述之财产权利之转让与被告是否享有标的房产所有权及作为受让方的原告是否享有搬迁安置主体资格无关,故被告该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至于原告主张继续履行《协议书》及附属《承诺声明书》,因被告尚未实际获得合同所约定之财产性权利及收益,华润地产亦未确认被告享有该权利,故《协议书》约定所转让之房产“搬迁补偿安置权益”尚不明确,原告主张继续履行之条件不成就,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原告可待该合同标的内容明确后,另寻法律途径解决。

【裁判要旨】拆迁补偿权益受让人直接要求拆迁单位将回迁房过户至其名下的,受限于合同相对性原则,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但在拆迁补偿权益出让人死亡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不配合参加庭审的,法院可能会参照与债权代位权相同的法理,判决支持拆迁补偿权益受让人的诉求,由拆迁单位直接将回迁房过户至拆迁补偿权益受让人名下。

红木家具合同要注意细节通用篇五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常州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红木家具合同要注意细节通用篇六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第一条房屋情况

1-1甲方将座落于区、县路、道、街

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结构,房屋类型(平房/多层/高层/写字楼),设计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2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它约定)。

2-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3-1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

3-3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时,应当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元(人民币);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元(人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为元(人民币)。

4-2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4-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押金和其他费用

5-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费用由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担。

第六条房屋使用和维修

6-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租赁期间,乙方拆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给予修复,并赔偿损失。

6-3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负责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七条房屋转租及出售

7-1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乙方转租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2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乙方承租房屋时,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购买。

第八条提前解除合同

8-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须书面通知乙方。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附件一至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红木家具合同要注意细节通用篇七

乙方:

一、 自 年 起到 年 止,年租金人民币: 。

二、 租金一年一交,乙方须在每年的 前向甲方交清次年房租。

三、 水电设备为现有设备,乙方如需增加,自行解决,水电物业等费用由乙方自付。

四、 在租赁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他人。对租赁(租金)有异议,可在租赁到期前二个月内通知对方,调整租金或停止租赁,友好协商解决。

五、 乙方要爱护房屋一切设施,如有损坏进行赔偿。

六、 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允许甲方使用厕所和生活用水。

七、 租赁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八、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空口无凭,立字为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红木家具合同要注意细节通用篇八

【案 号】(2016)粤0402民初9479号

【案情简介】2008年12月9日,吴逸(于2015年2月25日因病死亡)与卡都公司签订《珠海市前山(b区)旧村改建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约定,吴逸将位于武庙后街xx号首层房屋交由被告拆迁改建,被告卡都公司给予吴逸现金及房屋补偿。2012年9月17日,经过抽签确定回迁补偿的房屋为xx栋xx房(以下简称“案涉房屋”),坐落于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凤祥路18号。2014年12月5日,吴逸(甲方、出卖人)、原告姜学杰(乙方、买受人)、珠海市安盛物业代理有限公司(丙方、居间人)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适用于回迁房)》,约定,甲方将其位于珠海市前山(武庙后街xx号首层)原有的房屋被拆迁后补偿而得的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凤祥路18号前山新城xx栋xx房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确权面积为准);转让总价款580000元。原告已于2014年12月5日向吴逸支付完毕转让价款。原告起诉前,吴逸已将案涉房屋交付给原告,但并未办理变更登记,被告卡都公司曾于2016年4月电话通知原告办理产权登记,原告交齐资料后,被告以原告并非是拆迁安置合同相对方为由拒绝办理。2015年2月25日,吴逸因病死亡,其继承人拒绝向法院说明吴逸有关的继承人和涉案房产继承的相关信息。现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卡都公司将案涉房屋登记至原告名下。

【裁判观点】法院认为,首先,吴逸与卡都公司签订的《珠海市前山(b区)旧村改建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及吴逸与原告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适用于回迁房)》均有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各方应恪守诚信,依约履行。

其次,依照上述两份合同的约定及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如吴逸未死亡,在被告卡都公司履行协助登记义务将争议房产登记至吴逸名下后,吴逸需协助原告将产权登记至原告名下,而原告无权直接要求卡都公司直接将争议房产登记至原告名下。但在本案两份合同履行过程中,在争议房产尚未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条件时,吴逸因病死亡而未能继续履行两份合同,其继承人亦相应未出现,本院根据吴逸户籍登记情况,可以查明的亲属为吴小楠,而吴小楠亦拒绝向本院说明吴逸有关的继承人和涉案房产继承的相关信息,故本院无法追加吴逸的继承人来承继吴逸相关的权利。第三,根据吴逸与卡都公司签订的《珠海市前山(b区)旧村改建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约定,吴逸需履行的义务为将被拆迁房屋交付卡都公司拆迁,吴逸应付交罚款及地价元从卡都应付款中的回迁时应付的装修补助24000元中扣除,而争议房产已交付使用,卡都公司在本案中亦未提出吴逸尚需履行其他义务的抗辩,故该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仅为卡都公司协助吴逸办理产权登记等义务,而吴逸则已履行完毕全部义务。根据原告与吴逸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适用于回迁房)》,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吴逸亦将房屋交付原告使用,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仅为吴逸协助将房产过户登记至原告名下。故从两份合同的履行来看,争议房屋登记至原告名下系吴逸应履行的义务,并不损害吴逸及继承人的权益。第四,吴逸已经死亡,而又无法查找到其继承人的情况下,再次履行房产登记至吴逸或继承人名下再过户至原告名下客观上无法实现,而故本院参照《^v^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中有关代位权的规定,支持原告要求卡都公司将争议房产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至原告名下的请求。

【裁判要旨】拆迁补偿权益转让合同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合法有效。因拆迁补偿权益出让方的原因导致受让方无法取得拆迁补偿权益的,拆迁补偿权益受让方可以根本违约为由主张解除拆迁补偿权益转让合同。

红木家具合同要注意细节通用篇九

乙方(买方):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2 、等风险因素(包括油费上涨),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3、数量如有变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维持本合同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乙方求将增加的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最终数量以乙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的产品签收单上所列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08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标准,且外观特征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设计,甲方保证有家具为全红木家具,均用大叶紫檀木芯材(无白边)制作。

第三条付款方式:定货时,乙方付定金壹万元,余款由银行下款至指定账户。

第四条交付方式和日期:甲方送货,乙方提货,运费由甲方承担。货物应在自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 六个月内交付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包括卸货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免费修复、调换及补足。

第五条 货物验收: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并协助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并盖章;若验收不合格或乙方对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异议,或发现货物发生毁损的,甲方应在乙方限定时间内无偿补齐或更换。本条款所指“验收”仅指非专业人员通过外观观察及清点数量所能发现的数量短缺及坏,不包括内在质量问题。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期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预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出现货物损毁、数量短缺、外观瑕疵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及时更换补足;若货物交付乙方后出现质问题和其他验收时无法从数量、外观特征上发现的问题的,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就货物的日常维护和注意事项尽到说明义务,因甲方未尽到相关义务导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货物损毁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保修和售后服务:货物保修期为两年,乙方提货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修理或更换,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换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甲方修理不合格或无法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