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产品购销合同 电器购销合同五金电器购销合同实用

小编: WJ王杰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产品购销合同 电器购销合同五金电器购销合同篇一

需方(乙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含税)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空格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原制造厂出厂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

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

按原厂家包装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生产厂家技术指标为验收标准,需方提出异议为收到货物当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拖延付款,从超过之日起,需方应按未付款的_____‰/天支付滞纳金给供方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九、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分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原件及签章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________年。

甲方:

乙方:

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 电器购销合同五金电器购销合同篇二

第五条、乙方责任:

六、负责给甲方出具本合同所有标的物的来源证明;

十、甲方在整个拆除、装运过程中,若需要拆除、占用本合的系统所在的厂区内的土建设施和绿化场地等,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一切事项,确保甲方拆、装、运需求,乙方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合同签定后,若甲方接管前发生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补齐或赔偿。

第六条、供货和拆除工期: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拆除及运输完毕。

第七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乙方必须确保此合同签订生效后五日内具备甲方进入拆除现场开始工作的条件,并且保证不受任何因素影响。

二、由乙方负责补齐或赔偿的设备、部件,乙方若未履行,甲方有权依据市场价格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三、本合同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附件、支(吊)架和构件若为混混土,也一并含在合同范围中。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约或不履行本方义务,违约方或履行义务方,须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额的计算可依据合同条款中有约定赔偿额的相应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需方向供方购买 型液压破碎锤 台,装配在 上,并协商如下条款:

第一条 设备名称 : 破碎锤。

第二条 规格型号: 商标:

第三条 技术规格:钎杆直径 毫米。

第四条 合同价格:合计(大写) 元整。(rmb 元)。

第五条 配置:破碎锤用液压管路一套、破碎锤裸机一台、钎杆两根、锤管两根及标准工具箱一套、氮气瓶一个、氮气表一套。厂家赠送品:斗轴套四个。

第六条 交(提)货地点:

第七条 交(提)货时间:签定合同后 天内交货。(因雨雪天气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八条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时支付定金: 元整rmb 元整,货到交货地点后一次付清余款 元整rmb 元整。供方在收到上述破碎锤全部货款后,上述破碎锤的所有权由供方转入需方:供方未收到上述全部货款前,上述破碎锤的所有权仍归属供方。需方在货到后 天内仍未付清上述货款、无故拒绝货物或未配合安装时,供方收回液压破碎锤,且所发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在此期间供方有权检查液压破碎锤在需方提供的存放地点的完好情况,需方予以提供一切方便,在此期间如发生天灾、过失、人为而导致的损伤、丢失或自行改造或变动设备,以及由于第三者加害而导致操作的情况,由需方赔偿给供方液压破碎锤全款,上述事情发生后需方无条件在 日内赔偿给供方液压破碎锤全款,以视需方对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弥补。

第九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厂家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执行。

第十条 提出异议期限及验收标准、方法:安装当天,需方在安装现场按照厂家产品说明书进行验收和提出异议。供方按照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提供的液压压力与气压压力的数据进行安装和调试,请需方人员配合不要自行改变液压压力与气压压力及打击频率,否则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安装:由供方服务部派人进行安装、调试并出具山西华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维护记录单)由需方签字确认后安装、调试结束。需方在安装前提供必要的人员及工具,包括电焊机、电焊工等,所产生费用由需方付给,并准备一桶20公斤液压油备用。

第十二条 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产品使用环境温度为-20℃至80℃)自安装、调试经需方签字确认之日起各部件质保期为:油缸、活塞1年(3600个小时),低压氮气室、前壳体、外壳、蓄能器总成、换向阀(不含阀芯拉毛)质保期 小时。通体螺栓、夹板螺栓、调频阀芯、排气阀、充气阀、液压管路、破碎锤油封保质期为 小时。锤管、直通管接头质保期为 小时。其中消耗件职内衬套、导向套、钎杆销、固定圆销、锤管、连接盘螺栓、液压管路的0型圈、皮塞、内六文堵头、卡簧、氮气表总成、氮气等不在质保范围内。钎杆根据《钎杆操作判定方法》质保。赠送品无质保。

第十三条 质量问题处理方法:您通过购买的(新机器)在中国山西省使用时,可获得以下保证。

保证期间内:机器交付于第一用户(客户)之日起算起,在质保期内如买方报称破碎锤有故障,请拨打供方维修电话 :0353-2116111转服务部。供方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售后服务(因雨雪天气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在质保期内,构成本机的纯正物品因材料或制造缺陷,经本公司认可,该部件将得到无偿修理或更换。但是,由于故障而导致的停机损失费用和间接发生的损失费用,不属于质保范围;如果破碎锤或液压管路发生漏油现象,漏油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供方只对销售给需方的产品本身负责任,而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其它责任。

1、 超出规格限度或该机适用范围的,本公司将不予保证。

2、 未按随机配发的有关手册所述规定,进行不当操作、保养、管理而导致的故障。

3、 使用非纯正配件,或非本公司指定的配件而导致的故障。

4、 未经本公司认可,而自行改造或变动导致的故障。

5、 接受本公司指定的代理店以外或本公司以外的修理,并由此所引发的故障。

6、 故障件丢失而无法判断的情况下。

7、 发生本公司基准值内的噪音、震动、油的渗出等不直接影响机器性能的情况。

8、 随着时间的推移,油漆渡铬层表面发生自然退色生锈的情况。

9、 由于天灾、过失、人为而导致的损伤,以及第三者加害而导致损伤的情况。

10、违反有关法令法规使用机器的情况。

11、机器使用中的消耗品及消耗品更换费用。产品质保期内消耗品包括:通体螺栓、夹板螺栓、蓄能器螺栓、液压管路的部件、锤管、直通管接头、排气阀、充气阀、破碎锤油封、内衬套、导向套、钎杆销、固定圆销、连接盘螺栓、内六文堵头、皮塞、破碎锤油封、液压管路的0型圈、卡簧、润滑油嘴、轴套、轴销、润滑油、氮气表总成、氮气。设备长期移动至不同地区时,请事先通知本公司服务部,本公司将指派就近服务人员为您提供售后服务。

第十四条 配件提供方式及时间:供方依据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和《钎杆损伤判定方法》对需方进行配件索赔,在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内请需方把要求索赔的配件先发图片或实物到供方配件部来确认物品,进行索赔,由需方向供方配件部提出需求时起3个工作日内,由供方在运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快递、汽车或铁路运输到达需方所在山西省内的地市或城镇。其他物品根据厂家向供方发货后,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到达需方所在山西省内的地市或城镇。

第十五条 备注:请认真按照《关于正确对破碎锤加注润滑脂》、《使用破碎锤的注意事项》和《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日常保养及使用。如需方违章使用责任自负。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如货到上述指定地点时需方不按照以上款项支付货款,或无故拒绝货物,供方均将视需方违约。需方无条件协助供方收回该破碎锤,同时需方向供方支付rmb 元违约金。以视需方对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弥补。

2、需方若不按照供方所指导的操作和保养方法及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护,或不经供方同意随便在液压破碎锤上安装或拆除其他部件等,造成设备出现的问题全部由需方负责。

第十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一致认为对以上合同约定完全理解,表示认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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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购销合同 电器购销合同五金电器购销合同篇三

供方:长春市永春商贸城新北方酒店用品经销处(以下称为甲方)

需方:吉林省达林铁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成为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物资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3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市场零售价的8折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总金额:940440元。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交货完毕。

2.交货地点:乙方指定所在地。

3.运输方式:由甲方承担运输。

第五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乙方付清货款玖拾肆万零肆佰肆拾元整,甲方将所有货物备齐。)

第六条运输及保险由甲方承担。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供方:______(盖章)需方:_____(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 电器购销合同五金电器购销合同篇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甲、乙双方(或代表)现场验收交货。

3、交货时间:按甲方工程进度交货。

1、签订合同当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订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整。

2、甲方按月支付当月总货款的_________%。

3、供货结束后全部剩余货款一次性结清。

4、订金和货款以现金(或银行打款方式)支付,乙方指定结算帐户为:开户行:_________行,户名:_________,卡号: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提供产品到达甲方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卸货,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有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付清乙方货款的责任。

3、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组织生产的产品,甲方不得退货。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按照工程进度按时供货,承担上车和运输等相关费用。

2、若有产品因运输原因造成的损坏,和有不合格产品,乙方应予以甲方退(换)货。

3、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该仲裁为一裁终裁。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产品购销合同 电器购销合同五金电器购销合同篇五

唐代是茶叶文化的形成时期,茶饮之风极盛,遍及社会的各个阶层,那么对于茶购销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茶购销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需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茶苗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下表: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

2. 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 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负责栽植。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树杆挺直、不偏冠、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验收合格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责任

1.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有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乙方采购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货。

3.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的,造成的人工,机械等其它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六、其它约定

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苗木验收合格,结清苗木款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乙方向甲方购买一批茶叶,为使交易顺利完成,经双方议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茶叶必须用大塑料外包,纸袋内包,外用纸箱或麻包袋装。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和运输费用负担,20xx年2月10日之前由茶场直接运往乙方公司所以地,运费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收货检验合格后,乙方公司须在收货1天以内能通过银行托付货款。

第五条:如双方任务一方,在正常情况下拒不交贷或拒付款者须以货款20%的罚金,迟交或迟付款,则每天罚万分之三的滞纳金,数量不足,按不足部分的货款计赔,仍按20%的比例赔偿;质量不合格,则重新酌价。

第六条:如遇特殊情况,则提前20天通知对方,并赔偿损失费10%。

第七条:合同争议事项,可经双方研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第八条: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

有效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于 年 月

一、乙方向甲方交售茶叶品名,数量如下:

茶类

品种(花色):

级别:

单位:

数量:

单价元/担:

总金额(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提货方式:

结算方式:

备注: 年 日。 日至 月

条 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未经双方同意,单方终止或废除合同的,承受未执行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违 约金。

3.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调出(入)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接货的,承受未执行部分的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其它违约责任按《茶叶购销合同实施办法》规定处理。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生效。传真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

5.如有附加条款,可在备注栏中说明,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中条款如有相关特别约定,以特别约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产品购销合同 电器购销合同五金电器购销合同篇六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签字盖章:需方便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产品购销合同 电器购销合同五金电器购销合同篇七

需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含税)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空格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原制造厂出厂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

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

按原厂家包装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生产厂家技术指标为验收标准,需方提出异议为收到货物当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拖延付款,从超过之日起,需方应按未付款的_____‰/天支付滞纳金给供方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九、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分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原件及签章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________年。

需方:

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 电器购销合同五金电器购销合同篇八

乙方:

一、乙方作为甲方的茶叶生产基地,乙方所有茶农的茶园生产的边销茶原料原则上由甲方按采摘标准随行就市,分级按质论价,优先全部收购。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茶叶生产基地,不得再与其它方签订茶叶供销和茶叶基地合同。若受市场变化或加工能力影响,为减少茶农损失,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茶农可以对外销售茶叶。

三、乙方茶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无公害茶叶生产标准和技术进行茶园管理(包括农药和肥料品种的使用、低改、采摘、修剪、病虫害防治)。如有不按上述管理办法实施的,特别是造成茶叶农药残留超标或在茶树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茶农,甲方将停止收购该茶农的茶叶原料,待改正后并经审定合格后方可收购。

四、在合同执行期间,考虑到茶叶生产受气候影响特殊性和市场所需产品数量、种类变化,双方每年在新茶收购前签定当年茶叶原料收购定单,确定收购原料标准、数量,甲方在收购茶叶原料时按随行就市提前公布茶叶原料价格。

五、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茶叶原料,必需得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如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拒收。

六、为了提高茶农科学种茶技术水平和自身素质,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茶农每年提供无偿茶叶生产技术培训。

七、乙方茶农向甲方出售的原料茶,凡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应及时支付茶款,不得拖欠。

八、甲方可视经营状况,对基地内困难或有残疾的茶农无偿提供一定的农药和肥料等生产资料补贴或赊销。

九、若甲方与乙方茶农发生纠纷,乙方村委会有责任主动积极出面解决。

十、本合同执行不受甲、乙双方领导人人事变动的影响。

十一、甲、乙双方如不按上述合同条款执行,造成另一方损失,根据损失情况,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受到的损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协商补充。

十三、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时间为10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依形势变化而重新议定合同。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