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拆除合同 塔吊安装设备合同优秀

小编: 曹czj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塔吊拆除合同 塔吊安装设备合同优秀篇一

乙方:

1、 修改第一条第三款,修改为:

开工日期:20 年10月3日

竣工日期:20 年10月31日

2、修改第三条第三款,修改为:室内消火栓系统(第一条第二款的b项),聚酯车间的12套消火栓安装结束(该消火栓数量最终以图纸为准),经甲乙双方认可,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5%。其余车间的15套消火栓安装结束(该消火栓数量最终以图纸为准),经甲乙双方认可,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安装施工范围全部结束,消防设施经过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文件后,甲方付至乙方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款的`95%;乙方开具全额价款的正式发票。保修期满,甲方付清余款 5% 。

3、20 年11月7日前,整个消防设施工程具备济阳县公安消防大队验收条件。

4、在执行本补充合同的同时,原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订立时间 :

甲方(章): 乙方(章):

年月日:

塔吊拆除合同 塔吊安装设备合同优秀篇二

卖方: (简称甲方)

买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 山东济南汇友建工机械有限公司 生产的型号为qtz40塔吊1台转让给乙方。出产时间为20xx.8.10。 编号为: 110755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塔吊说明:

转让的塔吊自由安装高度 29米,标准节12 个,最大工作幅度 48米,及相关的零部件。

二、转让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塔吊转让价格为: 120000.00 元rmb。

三、产权说明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转让费后,塔吊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购买塔吊时设备的完好和零部件的齐全,及设备购买发票。

2、将塔吊的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 日签署日期:年月 日

塔吊拆除合同 塔吊安装设备合同优秀篇三

塔吊起重设备是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设备类型,对于塔吊设备租赁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塔吊设备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设备情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 中联5610;

3、数量:壹台,使用高度:110m;

5、租赁时间:约20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2天内,双方应共同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始;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惠15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元/台总包干(含检测费、安装拆卸费、进出场运输费)。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 120xx.00 元,塔吊到顶后付 8000.00 元,拆除后付 6000.00 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此价为不含税价)。不足壹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 510.00 元/天。

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则按月租金0.3%标准加收迟延履行金,超过10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含设备租金、人员工资、食宿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拆除费用从定金中扣除(协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折机,设备停留时间和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

三、甲方责任

1、塔机地脚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距离超过4m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机零部件在租赁期内整个使用过程中完好;塔机安装后负责报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指挥。

3、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顶升加节和日常维保工作。

4、保证塔机能正常运转使用,每月累计维修不得超过72小时,设备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装资质、合格证、基础图。

四、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报工作,并准备好基础隐蔽资料(经项目部、监理部盖章认可)。

2、乙方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操作和指挥,如不听劝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甲方设备。

3、负责甲方进出场的条件,如设备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及所耗电费。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报检;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吨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时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8、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毁损或灭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转移使用地点或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设备作为自家财产进行抵押,违反此款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设备,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报停,报停后如因乙方未结清所有费用或不能满足拆除条件,甲方不予受理报停,费用照算。

五、安全责任

1、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负责监督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坚决禁止违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员监督不到位以及违章指挥作业或指挥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设备质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未安地脚螺栓或30天内未安装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未安装之前的租金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执行中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均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根据双方工作的需要,乙方需向甲方租赁施工塔吊 台,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

三、进场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费用结算: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塔吊进场的前三天,乙方应支付进场费用 元。

2、乙方根据甲方的技术要求,负责做好塔吊的基础(固定式安装)。

3、塔吊需附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铁件的预埋,在正常距离内(4米),附墙杆由甲方提供,若超出(4米),附墙杆由乙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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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拆除合同 塔吊安装设备合同优秀篇四

乙方(承租方):

(一)名称:塔式起重机(下简称塔吊)(标准高度)

(二)型号:(三)塔吊的设备编号:

乙方向甲方承租塔吊的数量:壹台

(一)租赁期限:共计承租月。

甲方从月乙方从年月日起止将塔吊还交甲方场地。

(二)特别约定:

1、租赁期满,租赁费结清后,经甲方同意,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在承租台数、租金租期等条款双方重新约定,重新签订塔吊租赁合同。

2、冬季停工停机起不得早于当年的11月日,如早于该日期,租金应交到该日期,租金按实际日期计算。

3、春季开工开机日期不得晚于当年的3月日,如晚于此日期,租金从此日期开始计算;如早于此日期,租金按实际日期计算。

4、春开冬停的日期由甲乙双方签字予以确认。

5、塔吊在乙方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经甲乙方在安装检测调试认定书上签字,之后乙方方可使用塔吊,乙方并负责维护、维修、保养工作,承担维护、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如果乙方未在安装调试认定书上签字而使用塔吊,就视为默认塔吊达到施工使用标准。

6、乙方在甲方场地提出设备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出库单明细上确认签字,设备返还进按出库单验收。

租金及给付期限(租金用人民币支付)

1、每台塔吊租金为(大写)2、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签字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大写)

3、余下租金乙方提前10天支付,例如1月1日支付1月10日以后的租金。

4、租金总额是否包含税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抵押金

1、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抵押金,待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将塔吊还交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后,认为可以退还押金时,甲方将抵押金退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收到抵押金的收条。

2、在乙方不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时,抵押金可抵部分租金。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塔吊标准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壹节每月增加租金(大写)

2、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对塔吊的维护保养工作。

塔吊拆除合同 塔吊安装设备合同优秀篇五

乙方:泾川县元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一、名称:56 0塔吊起重机4台,金额合计20xx年。

二、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裸装。

三、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见发货清单。

四、塔吊的所有权自乙方付清货款起转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塔吊属甲方所有。

五、交(提)货方式、地点:甲方代办托运,乙方负责卸车及卸车费用。

六、运输方式及到达费用负担:汽车运输,总价格内含运费,乙方负责卸车费用。

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根据甲方提供的发货清单现场进行验收。

八、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甲方派壹名技术人员指导调试,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安装及吊车费用。乙方负责给技术指导人员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

九、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物到达后,乙方全部货款付清后方可进工地卸车,如货到因乙方的原因未及时付清货款而造成的车辆误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保修期满。

十一、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一)提交_当地_仲裁委员会;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动原合同文本条款,一律无效,若有改动,改动处必须有甲方盖章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受理人:

年 月 日

塔吊拆除合同 塔吊安装设备合同优秀篇六

乙方:泾川县元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一、名称:56 0塔吊起重机4台,金额合计2xx年。

二、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裸装。

三、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见发货清单。

四、塔吊的所有权自乙方付清货款起转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塔吊属甲方所有。

五、交(提)货方式、地点:甲方代办托运,乙方负责卸车及卸车费用。

六、运输方式及到达费用负担:汽车运输,总价格内含运费,乙方负责卸车费用。

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根据甲方提供的发货清单现场进行验收。

八、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甲方派壹名技术人员指导调试,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安装及吊车费用。乙方负责给技术指导人员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

九、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物到达后,乙方全部货款付清后方可进工地卸车,如货到因乙方的原因未及时付清货款而造成的车辆误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保修期满。

十一、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一)提交_当地_仲裁委员会;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动原合同文本条款,一律无效,若有改动,改动处必须有甲方盖章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受理人:

年 月 日

塔吊拆除合同 塔吊安装设备合同优秀篇七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设备名称、数量、价值

规格型号:

价 值:

数 量:

附 件:

状 况:运转正常

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合计 天,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合同。若乙方实际使用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但超过了15天(含15天),按照一个月计算租金,15天以内按照月租金的50%计算。租赁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而乙方又不购买本合同设备而继续使用本合同设备的,自租赁期满之日起,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第三条: 租金及结算

设备租赁费用:/月.套,天.套

租金支付:本合同签订的当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第一期租金 /月.套,共计租金元整,以便甲方准备相关租赁工作。此后乙方务必在每月的10日之前向甲方预付下一租期(或下一个月)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四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每套设备 万元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为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设备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权力

在设备租赁期间,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收到设备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因乙方未按规定投保造成设备财产损失而无法得到赔付的,应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1、甲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确保租赁给乙方的设备质量合格,出厂时运行正常、机件齐全。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给第三人,亦不得在设备上改善、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配合。

(2)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租赁期内发生和各类机械事故,乙方均应及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通知甲方,对隐瞒不报或避重就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租用权。

(4)使用结束后,乙方一次结清费用并且必须做好设备的退场工作,完好退还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设备交货地点为甲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将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七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机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维修的,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但因乙方操作不当而引起的维修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更换易损件,应按照本合同附件《 设备清单和价格表》中所列清单和价格,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购买清单,购买费用从保证金扣除。

3、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甲方维修设备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租金;若是乙方操作不当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乙方租金不能免除。

4、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金,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设备运费的承担

租赁设备进场退场的费用,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设备的损毁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列)和灭失的风险。

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损毁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设备租赁报价单》中所列的售价赔偿甲方。

第十条:特别约定

1、在租赁期内或期满后,若乙方要求购买本合同设备的,甲方同意按本合同附件《设备租赁报价单》规定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乙方保证金可转化为购买设备款,已支付的租金则不予以退还。

2、若乙方按照本条约定愿意购买本合同设备的,需提前7天告知甲方,而设备转让款的支付时间可双方协商确定,但最迟应在自原租赁期满之日起不超过15天内付清全部设备转让款。

第十一条:商业秘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的 % 的违约金。

(1)没收乙方保证金,要求乙方及时付清全部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完毕的预期全部租金利润。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约定应 人民法院起诉,其诉讼费用及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塔吊拆除合同 塔吊安装设备合同优秀篇八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六建集团设备租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租赁费及操作人员数量:

注: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qtz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赁设备含附属部件3、月租费不含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按双方签订的《设备安装拆卸合同》(见附件一)执行。

二、租赁设备用途:设备用于 大曌国际二期7#、8#、9#、10#、11#项目 。

三、租赁期限

自租赁设备在本合同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并开始使用至 年 月 日。

四、租赁费结算办法:

1、甲乙双方于当月5号前办理上月租赁费结算手续,甲方于次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乙方按规定出具发票。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工作天数收费(收费标准为月租赁费/30天×租赁天数)。遇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按 50 %计取。

五、租赁设备的交付及返还

1、租赁设备在合同约定施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之日为设备交付之日。

2、乙方开始拆卸租赁设备之日为租赁设备返还之日。

3、租赁设备交付及返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负责租赁基础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塔吊安装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隐检记录、地基钎探报告、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

1.2甲方负责提供熟练合格司索、信号工,需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查)并按施工安全规程指挥起重作业,严禁起重工违章指挥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符合技术要求。

2.2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查),技术熟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甲方的管理。

2.3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记录,负责设备进出场签认及每月月租赁费签认工作。

2.4乙方应安排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管理和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市区应在2小时、郊县应在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一般维修时间不超过4小时,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

2.5 乙方应提供相关设备施工技术方案(含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等)。

2.6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机械和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2.7 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双方另行签订《设备安装(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对双方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另行签订补充《安全生产协议》。(见附件二)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租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数额×拖欠天数。

2、如租赁设备维修累计超过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应天数按台班费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月租赁费中扣除。

3、由于项目部原因致使设备无法拆除,在此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赁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设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完毕、账款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 方:(公章)代表签字:电 话: 电 话: 代表签字:

乙 方:(公章)日 期: 日 期:

塔吊拆除合同 塔吊安装设备合同优秀篇九

出租方(乙方):

根据《_合同法》、《_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工程层数及总高度:层,总高米。

1、名称:塔吊

2、型号:

3、数量:台

1、塔吊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元/台(不含税,此费用指正常安装拆卸费用,若施工现场或施工需要25吨以上汽车吊拆卸时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塔吊进场安装合格后,甲方付清进出场费。

2、塔吊月租金元/台(不含税,含机组人员工资),按月结算,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费元/天。安装完毕后,由陕西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发证准许使用之日起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导致不能备案检测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则租费按实际使用日期开始计算。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完成日至出场日计算,进出场费仍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安装机械,则乙方有权另行安排本机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情况与乙方另行协商机械使用时期。

4、塔吊租金包含:机械的使用费、司机的工资、维修保养、保险等。

5、塔吊的进出场费包含:机械的运费、安装、拆卸、调试、政府部门部门检测验收费等。

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安装、拆卸时场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员的住宿、饮食。(饮食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负责将动力电源接至基础边的电源箱内,满足塔吊的用电需要,电费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塔吊的基础施工,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预埋件。制作基础所有费用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基础的验收与维护,并将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4、机械进场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_门要求的备案登记资料,由乙方申报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所造成的监检部门的一切罚款,均由甲方承担。

5、机械进场后,甲方配合卸货,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装、顶升加节,顶升加节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6、机械运作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强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员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停机的确切时间,为拆机做好场地及出场道路畅通等工作,并办理机械租赁费的结算手续。

8、甲方如现场条件不满足拆机的要求或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的,则视为机械正常工作,按天计取租赁费。

1、塔吊安装由乙方负责,安装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安装时的技术资料,甲方配合现场施工,乙方负责提供塔吊基础预埋及螺栓、附墙及技术资料。一次性预埋材料或钻孔由甲方负责。

2、机械进出场,乙方与甲方必须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清单附后)。

3、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停机,直到付清上月租金为止,停机期间月租金不变。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负责为所租赁的设备配备机组人员。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组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进度要求必须加班。

5、机组人员密切配合,保证24小时正常施工,搞好优质服务

6、乙方应保证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机随时处于最佳性能状态。

9、下列情况造成的停机乙方仍收取台班费用:

a、社会停电(8小时以内)。

b、甲方要求的停机(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况下,根据停机时间长短,在半月之内不计租金,半月至1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30%计租金,一个月以上停机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50%计租金)。

c、政府部门规定的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a、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机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信号工要按照吊装要求指挥吊装,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损失)一律由甲方负责,司机禁止在无信号的情况下吊装,否则后果自负。

c、机械本身的损害及乙方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合同法》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