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购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汇总

小编: 曹czj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购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篇一

贷款人:

第一、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元。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贷款人:

日期:

购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篇二

借款合同

出借人:身份证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保证人:法人代表:

一、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一笔资金。二、借款金额:

户名:开户行:帐号:

三、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双方约定利率为月息%,综合服务费%,借款人如果不按期归还借款,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但是不足十五日的按十五日计算,超过十五日的按月计算。

(四)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六、权利义务

(一)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权收回全部借款。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四)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七、担保条款

(一)本借款用由用,小车车牌号为、,作抵押担保,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八、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约定

(一)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九、在借款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十、借款人和保证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十一、若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甚至本合同项下的电话出现关、停、挂机等现象的,出借人将通过法律手段和社会舆论压力等多种手段来追偿。出借人有权在公共场合包括重复公布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姓名及拖欠、逃避情况,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网络、张贴布告等,直至全部实现清偿为止。

户名:开户行:卡号:

凡由借款人汇入该账号的款项一律视为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欠款和利息。该帐号不作另外的用途。

凡以其他方式偿还借款的,一律与本合同无关。任何一方不得据此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

年月日

【附】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

购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篇三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 乙方)

担保人:(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三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 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一次性还清。

3、如逾期归还,自借款之日起,每天按照借款额的2%支付违约金,直至归还全部欠借款 。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借款方如发生足以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应在该事项发生后三日内通知出借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

(二)出借方义务

(三)担保人义务

1、监督借款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监督借款方按时还款付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以个人在贵州润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_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购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篇四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购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篇五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张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万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______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______元______月息______________元,乙应于每______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购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篇六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带给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带给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透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务必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务必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带给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职责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资料,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贴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font

甲方务必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职责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带给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一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能够透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能够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职责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职责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

(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篇七

借款人:

出借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出借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借款利率为 。

第五条 放款

1、出借人发放或继续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借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 还款

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a、按月付息,一次性还本;

b、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c、其它:

2、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书面通知并获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b、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金额不少于: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八条 借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罚息

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第十条 借款担保

1、除信用借款外,担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 (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事项另行约定。

2、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十一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f、发生第十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2、借款人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次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出借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出借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出借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出借人垫付之日起计收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利息。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转让

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五条 公证

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十六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出借人:

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6、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保密

出借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

1、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个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第二十条 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出借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