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储备管理岗工作计划(模板5篇)

小编: 紫衣梦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计划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储备管理岗工作计划篇一

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粮食工作的战略地位,确保粮食安全,加速粮食产业化建设步伐,发展粮食经济,促进我县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奋斗目标

建设机关和谐文化,构建和谐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当全国先进。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围绕职能,切实履行职责。

一是落实粮食政策,确保粮食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保障农民利益,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落实储备粮油管理制度,实现储备粮油100%“一符四无”。

二是健全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稳定粮食市场秩序;加强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市场放心粮油供应;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做好粮油宏观调控基础工作;加强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提高粮油企业管理水平;加强粮食风险基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国有粮食企业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发展粮食产业,壮大粮食经济。推进粮食产业化建设步伐,加速粮食生产大县向粮食经济强县转变;延伸粮食产业链条,完善粮食产业功能,形成丰富的粮食产业肌理和活力节点;转变发展方式,扩大企业规模,扶持粮食龙头企业做大做优做强;鼓励粮食企业科技创新,创造名优品牌,提高粮食附加值、商品率、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四是建设粮源基地,提高粮食品质。以粮食企业和粮食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企业(合作社)十基地+农户”为模式,建设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稳定的粮源生产基地。鼓励耕地有序流转、适度集中、集约经营,建设2—3个千亩连片高档优质稻基地,粮食订单收购达到20万亩。

(二)围绕中心,主动优质服务。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争当排头兵、领跑中西部”的战略目标,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的中心工作,尽心尽力做好建整扶贫布点村和联系乡镇的工作,切实做好粮食改制企业后续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积极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稳定作出贡献。

(三)围绕自身,实现跨越发展。

一是增强和谐理念,构建和谐单位。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将县^v^建设成为具有尊严、充满活力、幸福生活、快乐工作的和谐单位。“具有尊严”即尊重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干部职工有尊严地生活和工作。“充满活力”即以小型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活动为载体,凝聚人心,激发工作热情,使县^v^真正成为干部职工施展聪明才智的舞台,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幸福生活”即倡导“物我合一、共建醇和”理念,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让粮食人有诗意地生活。“快乐工作”即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形成规范化议事、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格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设计时突出无奈原则,在制度执行中突出敬畏原则,在制度执行后突出赏罚原则,使县^v^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

二是建设机关文化,培育人文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祟尚文明的人文精神,倡导公平正义的时代风尚,形成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充分发挥文化的激励和引导功能,改善机关风气,加强人文关怀,提高文明素养,形成奋斗进取、廉洁奉公、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良好氛围;弘扬敢于突破、敢为人先的粮食人精神,塑造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粮食人形象;使全体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艰苦奋斗的精神状态,不断焕发创业、创新、创优的巨大激情。

储备管理岗工作计划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石油库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库的新建、改建、扩建和生产运行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本规定所称石油库,系指油田、炼化、销售、储运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石油气、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地上储存设施。

用于国防科研生产以及港口码头范围内的石油库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石油库所属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石油库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要求。

第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石油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定期监督检查。依照本规定对石油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选址布局

第六条 石油库的选址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不宜采用阶梯式选址布局。因受地形限制或有工艺要求,确需采取阶梯式布局时,地势较高罐组应采用漏油拦截和收集设施、路堤式消防车道等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地势较低区域重要设施的安全。

第七条 石油库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中的有关规定,国家石油储备库以及总容量大于或等于120万立方米的企业石油库,应满足《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中的有关规定。

一、二、三级石油库与周围低密度、居住类和公众聚集类高密度人员场所等防护目标间的安全距离可采用定量风险方法进行计算,依据个人风险基准(附表1)确定;与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或特殊人群高密度场所间的安全距离采用事故后果计算法确定。

第八条 当库址选定在靠近山林时,石油库应在库区周围修筑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定期对防火沟、墙内的枯枝落叶、荒草等进行清理,防止山火侵袭。

第九条储存甲b类液体的储罐应单独设置防火隔堤,隔堤内的雨、污排阀门应采用远程控制阀。

第十条 储罐间防火距离应满足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新建的外浮顶储罐罐组,罐组内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宜小于0.5倍相邻储罐中较大储罐的直径,对防火距离为0.4倍相邻储罐中较大储罐的直径的外浮顶储罐罐组应适当增加消防水及泡沫液的储备量。

第三章设备设施

第十一条 石油库企业应明确设备设施使用维护的责任主体,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 石油库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档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制定定期检、维修计划。设备管理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变更管理、维修记录、有关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等。

第十三条 石油库使用的检测检验设备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级以上石油库应配置测厚仪、试压泵、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红外成像检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以及环境、气象参数检测设备。

第十四条 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3047)的要求。

第十五条 储罐及附件

(一)储罐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安装高液位报警、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和低低液位报警及自动联锁切断装置。1万立方米(含,下同)以上的储罐必须设高高液位、低低液位报警系统,并在进出罐管道设置与其自动联锁的紧急切断阀。

(二)在役储罐每七年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罐底板、顶板腐蚀检测、罐壁腐蚀检测、浮盘导静电检测、储罐及管道地基沉降检测、管道腐蚀检测等。

(三)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等应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油、排水管畅通。

(四)输送不同介质的两条管道的连接部位,应安装隔离盲板。

(五) 1万立方米以上的储存甲b、乙a类液体的储罐进出物料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自保措施,防止液位超高、物料外溢。

(六)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立即检查确认,严禁继续进(出)物料和随意消除报警。浮顶罐首次进料或清罐作业后进料时,应采用限制进料速度等措施保证储罐安全。

第十六条 液化石油气球罐

(一)球罐的选材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采用低合金高强钢应标明腐蚀介质的适用浓度,工艺上应严格执行腐蚀介质的控制浓度,不应超浓度使用。

(二)球罐底部接管的第一道阀门、法兰、垫片的压力等级应比球罐提高一个压力等级,按不低于2.5兆帕等级选用,垫片应选用带有金属保护圈的缠绕垫片,法兰应选用对焊法兰。

(三)球罐应设两个安全阀,每个都能满足事故状态下最大释放量的要求;安全阀应设手动切断阀,切断阀口径与安全阀一致,并保持全开状态。

(四)球罐应设高低液位报警和带联锁的高高液位报警。球罐底部出入口管道应设紧急切断阀,入口紧急切断阀应与球罐高高液位报警联锁。

(五)球罐切水应设置二次切水罐,切水时严禁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第十七条 泵

(一)新安装的泵和经过维修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泵房内应有工艺流程图。

(三)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并做好泵运行记录。

第十八条 管道

(一)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压力管道检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输送管道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企业应开展管道完整性安全分析。

(二)穿越道路、铁路、防火堤等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

(三)管道设计施工后应保存竣工图,包括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四)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5年以上的埋地管道每年应在低洼、潮湿处开挖检查1次。

(五)管道穿过防火堤处应严密填实。罐区雨水排水阀应设置在堤外,不下雨时应处于常闭状态。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六)石油库内输油管线、管沟在进入油泵房、灌油间和储罐组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石油库内输油管线封闭管沟应全部用细砂填实。

第十九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和维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电气设备

第二十条 电气设置

(一)石油库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

(二)电力架空线路严禁跨越油罐区、桶装油品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等危险区域的上空。

(三)石油库主要生产作业场所的配电电缆应采用铜芯电缆,并应采用直埋或电缆沟充砂敷设,局部地方确需在地面敷设的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穿钢管敷设或铠装阻燃电缆。

(四)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电缆桩标志。通往趸船的线路应采用软质电缆,并留有足够的水位变化余量。

(五)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六)库区使用的紧急切断阀宜采用电动或气动阀门。采用电动闸板阀的库区应配备应急电源(eps应急电源或移动式发电机)并应考虑设置应急电源接口,采用气动闸板阀的库区应配备相应保障能力的动力源。

第二十一条 运行管理

(一)自备应急发电机每周至少启动1次,每次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0分钟。

(二)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缆、高压器具及继电保护装置应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低压电缆每年应测量1次绝缘电阻并做绝缘分析。

(三)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应按规定办理操作许可证,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四)线路、设备突然停电后,应迅即分断其电源开关并查明原因,禁止强行试送电。

(五)线路停电检修前,应填写停电通知单,停电线路的开关上应悬挂警示标志牌。对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须按电业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

(六)当在被检修的停电设备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或裸露的带电体时,应保持足够的电气间距或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屏障保护措施。

(七)在爆炸危险区内,禁止对设备、线路进行带电维护、检修作业;在非爆炸危险区内,因工作需要,应进行带电检修时,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八)现场电气仪表应按有关规定选用符合防爆场所防爆等级的仪表,并根据所处环境条件确定相应的仪表防护等级,其安装、配线应按安装场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类别、级别、组别确定安装敷设方式。

第二十二条 防雷、防静电

(一)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二)石油库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账。

(三)石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2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

(四)球罐应设防雷接地,但不应装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五)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液体。

(六)严禁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应猛拉快提。

(七)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液体管道和储罐。

(八)油罐、油轮等容器内,禁止存在任何未做电气连接(即跨接)的浮动物和悬挂物。

(九)储存甲、乙、丙a类液体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及采样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十)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符合石油库安全生产要求的有针对性的雷电防护预防性措施。石油库应建立雷电预警系统,雷电预警系统的探测单元在其系统使用寿命期内应符合全天候、耐环境、不间断、无损耗、免维护的要求。

(十一)易受台风或强对流天气影响、地属多雷区或强雷区的二级以上石油库应建立本地雷电预警与远程雷电预警相结合的综合雷电预警系统;内浮顶储罐、大型外浮顶储罐二次密封的空间内可采用加充氮气等安全保护措施防止雷电雷击引发密封圈等火灾事故;并应避免下浮船作业时发生人员窒息事故。

(十二)企业应建立石油库及输油管线防雷装置巡检维护管理规程(制度)。电涌保护器等防雷装置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测,发现失效应及时处置、更换。对于难以进行失效检测的电涌保护器,可根据其工作环境情况按3-6年的限制使用年限进行强制更新换装。重要的电源及信号回路的电涌保护器应选用具备失效状态就地指示或具有无线射频在线检测功能,并支持模块在线更换的适用产品,实行按月、雷前、雷后人工巡检维护。

第五章仪表及自动控制

第二十三条 储罐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液位、温度、压力、限位报警、联锁等装置,其形式、精度、点位、总线模式等应满足相关要求。

第二十四条 二级以上油库应设置远程红外热成像监测监控系统,对罐区泄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油库及输油管线的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设置,仪表电源、接地及防雷等设施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石油库的库外输油管线的自动控制系统应能嵌入或支持泄漏量计算功能软件模块以便实时进行泄漏量设定值的预警及报警;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或关键设施的检测控制回路应根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或保护层分析(lopa)确定其安全仪表功能要求,根据要求安装相应安全完整性等级的安全仪表系统。

第二十五条 甲、乙a类液体罐组、输油泵站、计量站等可燃性液体易泄漏和易积聚区域,应设置可燃性气体浓度检测器,并将信号远传到控制室,单独设立二次仪表盘。罐区内阀门集中处、储罐切水的排水井处应设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第二十六条 油库仪表电缆不应与电力电缆同槽盒敷设。

第二十七条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二)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三)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要求。

(四)仪表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对仪表进行防爆检查。

(五)常规仪表校验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

第二十八条 凡涉及联锁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检修、操作及联锁系统的任何变更(包括接线改变,仪表设备、器件改型或增删,联锁原理、功能变更和设定值变更等)都必须办理变更手续、联锁工作票等相关手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九条 与联锁系统有关的仪表、设备、附件和电源开关的合/断位置,要有清晰明显标记;进口设备应有中英文对照标记;紧急停车按钮和重要的开关要配有护罩,并保持完好。

第六章装卸作业

第三十条 装卸准备

(一)应编写制订装卸作业指导书。

(二)应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三)铁路罐车入库后,应及时安放铁楔,防止溜车。

(四)认真核对车号、油品品名、牌号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查车船技术状况和铅封情况。及时采样、化验、计量,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装卸作业

(一)装卸作业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收、发、输转作业。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三)容器内应避免出现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铁路罐车卸油结束时,禁止打开鹤管透气阀向鹤管内进气。

(四)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储罐等储存容器,装卸前和装卸后均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五)铁路罐车装、卸油完成,均应静置2分钟以上,才能提起鹤管;汽车罐车装油作业前后插入和提起鹤管均应静置2分钟以上,鹤管应轻提轻放。

(六)汽车罐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储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七)汽车罐车装卸应有防静电防溢油的联锁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八)严禁喷溅式装卸油作业。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米处。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米/秒,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米/秒。

(九)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

(十)当采用金属管嘴或金属漏斗向金属油桶装油时,必须使其保持良好的接触或连接,并可靠接地。

(十一)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作业。

第三十二条 硫化氢脱除作业应使用经过论证的安全、可靠的产品和加注装置;严禁在油品输送过程中使用强氧化性硫化氢脱除剂及在主管道直接加注硫化氢脱除剂。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石油库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委托或转包经营管理的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及职责,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三十四条 石油库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用、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在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含有施工安全责任协议内容,并对承包商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监控。

第三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六条 石油库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定程序,并定期更新修订。

第三十七条 石油库日常作业中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石油库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石油库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领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

(三)做好日常巡检和交接-班工作,严密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四)石油库应按规定查验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证书。

第三十八条 石油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辨识确定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对己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检查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石油库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及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对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及时进行整改和验证。

第四十条 石油库应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断路、吊装、设备检修、抽堵盲板等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种作业许可证中应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内容。节假日及特殊时段作业时应升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石油库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应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确保应急资金的投入和人力物力的保障。石油库应针对潜在事故和突发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石油库建设单位将石油库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本规定设置隔离措施的;

(二)安全距离不满足本规定要求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设置防火隔堤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配备检测检验设备的;

(五)未按照本规定配备应急电源;

(六)未按照本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的;

(七)未按照本规定安装维护功能仪表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检测监控系统的。

(一)未明确设备设施使用维护责任主体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设置安全标示和警示牌的;

(三)储罐附件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电力架空线、电缆敷设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七)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不符合本规定的。

(一)未按照本规定进行硫化氢脱除作业的;

(二)实施危险性作业活动未按照本规定执行作业许可管理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实施装卸作业的。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和处罚种类、幅度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定量风险评价是指对某一设施或作业活动中发生事故频率和后果进行定量分析,并与风险可接受标准比较的系统方法。事故后果计算法是指对某一设施或作业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最严重事故场景进行后果分析,并根据安全阈值确定安全距离的方法,此处安全阈值为http://。以上两种方法可按照《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aq3046)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低密度人员场所是指石油库周边可容纳单个或少量暴露人员(人数30人)的场所;居住类和公众聚集类高密度人员场所是指可容纳人数大于30人小于100人的居民区、宾馆、度假村、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公园、广场等;高敏感场所是指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监狱等,重要目标是指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是指可容纳人数超过100人的大型体育场、交通枢纽、露天市场、居住区、宾馆、度假村、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电涌保护器是指目的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走电涌电流的器件。

第五十条本规定所称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可按照《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应用导则》(aq/t 3049)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仪表功能是指为了防止、减少危险事件发生或保持过程安全状态,用测量仪表、逻辑控制器、最终元件及相关软件等实现的安全保护功能或安全控制功能;安全完整性等级是指在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内,安全仪表系统完成安全仪表功能的平均概率高低等级。可按照《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t 50770),《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gb/t 21109.1)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甲类、甲b类、乙a类、乙类、丙类液体为《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二、 各施用电单位将施工用电方案上报epc项目部、和监理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用电单位,本项目部拒绝供电。

三、 用电单位根据用电设备功率安装用电计量表(电表由用单位负担)。

四、 各单位安排专职安全用电管-理-员,并且记录用电情况,以备检查。

五、 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经epc项目部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接电。

六、供电部门每月月底抄表核算用电量,对未履行安全用电协议、不及时缴纳电费的用户,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并且上报epc项目部进行处理。

七、  电费缴纳,按每台箱变计量,输出回路总和收取由施工单位组织交纳。

储备管理岗工作计划篇三

(一)任务目标:继续理顺省直机管局的机构职能。积极推进机构改革“两步走”的步伐,努力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任务目标:积极开展机关事务专项改革。要从我省实际出发,搞好公务用车改革的调研和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机关领导干部用车和职工通勤用车管理办法,强化公务用车的管理。

(三)任务目标:要加强办公用房制度改革,研究制定《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办法》、《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加强对周转房管理制度建设,制定《省直机关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办法》,保证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的有效利用。

(四)任务目标:要以省直机关资源管理改革为重点,研究制定省直机关节能工作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省直机关资源节约评比奖励办法》,将省直机关资源节约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建立机关节能管理长效机制。

(五)任务目标: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的改革,按照事业单位的改革总体要求,结合我局事业单位的历史情况和现实状况,争得有关政策和取得省领导、省直有关单位的支持,稳妥地推进我局事业单位的改革。

(六)任务目标:强化对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加大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的变更力度,建立健全房产管理制度,整合办公用房资源,妥善调整使用办公用房。

(七)任务目标:要做好军转干部培训中心综合楼的接收工作。一是做好省军转干部培训中心人员接收、办公楼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编制及人员安置等工作。二是搞好军转干部培训中心综合楼接收后的改造维修工作,按照机关办公的实际,编制维修预算,组织实施维修。三是做好国有资产的.接收、基建债务划转,日常管理经费申报等工作。

(八)任务目标:强化对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省政府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政府项目建设依法管理的力度。

(九)任务目标:强化对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公积金归集;加强公积金贷款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确保放贷资金安全;根据省直机关的实际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龙卡,提高公积金管理时效性。

(十)任务目标:搞好三个办公区的服务工作。做好办公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为机关创造优美、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做好餐饮服务工作,主动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改善就餐环境,不断满足就餐人员需要。

(十一)任务目标:搞好领导住宅区的服务工作。要加强省领导住地和省直机关厅级干部周转住房区的内部管理,在标准化服务基础上,实行精品化、个性化和人性化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满足领导生活需要;积极绿化、美化环境,创造优美整洁舒适生活环境。

(十二)任务目标:做好镜泊湖干部休养所对外经营、对内服务工作。创新经营理念,开辟经营渠道,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做好全年接待服务工作。

(十三)任务目标:积极推进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根据省财政厅核拨的资金,做好职工住房的测算、审核、资金分配等工作,确实要把这件涉及省直广大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实、办好。

(十四)任务目标:搞好房屋物业管理工作。树立“业主至上、服务满意”的思想,研究制定《房屋物业管理办法》,加强封闭物业小区和分散住宅楼责任区域的管理。强化物业小区的美化和绿化工作,积极为住户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十五)任务目标:做好办公楼和住宅小区的冬季供暖工作。积极筹措资金,抓好锅炉更换、检修、设备维护、外网管道改造及分户供暖改造工作,确保冬季按时供暖,并达到哈尔滨政府规定供暖温度;同时做好包烧费、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的收缴工作。包烧费收缴率要达到95%以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要达到90%以上。

(十六)任务目标:做好幼儿教育工作。要严格落实《幼儿教育实施纲要》,坚持科学办园,突出特色办园,加强教职员工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巩固省级示范园成果,扩大对外影响,提升市场竟争力,确保五所幼儿园健康发展。

(十七)任务目标:抓好柞树林农场绿色基地建设。合理规划,科学种植,精心培育,多提供绿色食品,满足部分机关食堂蔬菜供应需要。

储备管理岗工作计划篇四

1、每月组织各单位5s办负责人、各部门5s管理员、内训师参加,内容主要是精益思想以及改善的专题讲座(或邀请老师讲授)。

2、在科务会、月度总结会上,总结分析工作中不精益的做法和行为,制定改进措施。

3、每季度,组织精益管理专题讲座,公司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参加,邀请外面老师授课。

4、每次参加各单位培训时,把精益思想作为必讲内容。

1、按照标准流程办事,没有标准流程的,及时建立;标准流程不合理的,及时修改。

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到每件具体的事情,落实到每一天,落实每一个人。

3、对没有执行计划的,每周进行考核。

4、坚持每周四下午,全科室进行学习改善活动。

1、建立精益思想传播、精益工具方法推行等管理流程。5月底前完成。

2、每周对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出没有建立标准的工作和标准不合理的工作,制定建立完善计划。

3、结合问题管理,将有效对策固化到标准流程中,每周跟进。

4、建立5s精益管理推行手册。12月底前完成。

储备管理岗工作计划篇五

3、进行定岗实习,完成岗位的基本目标和考核要求。

2.综合素质较好,有学校社团干部相关经历或社会实战经历者优先;

3.有强烈的学习意愿、头脑聪明灵活、能够快速掌握相关知识技巧;

4.充满活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5.善于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很强的执行力;

6.热爱教育行业,认同公司文化与氛围,有长远的规划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