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假期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大全8篇)

小编: ZS文王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假期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一

为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定本计划。

通过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食品消费的自我保护能力。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

组长:xx

组员:xxxx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2、利用周一升旗仪式进行两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国旗下讲话;

3、利用班会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每班出一期食品安全知识的板报。

5、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测试。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认真参加好上级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班,同时,学校对教师进行一次及以上的培训,让教师首先自己学会食品安全的有关知识,以此更好地教育学生。

假期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二

20__年,青铜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以党的xx届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市质监局和青铜峡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宣贯《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为主线,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依法规范食品加工行为为抓手,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全方位确保辖区食品安全。

一、监管工作目标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现“发现问题、控制风险、保障安全”的食品安全监管目标,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监管工作措施

常的巡查、回访工作,以获证企业为重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生产许可必备保障条件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法定要求的,通过一定的方式,如实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并通报工商部门;对屡整屡犯、违法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无证生产、制假制劣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后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发证的小作坊,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

监管的重点时段: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 监管的重点地区:城乡结合部,镇、村地域。

监管的重点产品:量大面广、季节性和高风险食品。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及用非食品物质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工商、卫生等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共享,及时控制风险和消除危害,防患于未然。

规范一个行业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集中整治行动。

三是加强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开展食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工作,加强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处理与规范力度。第一,对每季度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专门建立档案,在档案里载明不合格企业的产品名称、不合格检验项目、企业整改情况及后处理结果等内容;第二,对查明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彻底整改,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予以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整顿不合格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第三,在日常巡查回访中,以在监督抽查中是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为重点对象,加强日常监管频次,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仍存在有不合格产品的隐患等。

四是加大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食品生产企业在以往监管模式的基础上,摸索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确保企业不规范行为的向下延伸。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无证查处。

食品安全。

六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贯和培训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度的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科室工作人员、企业及小作坊从业人员不定期进行培训。

二__年二月八日

抄送:吴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青铜峡市市委办,市人大

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本局各领导

青铜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__年2月8日印发

假期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三

1.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2.进一步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调整和充实协管员队伍,落实网格日常监管措施,加强定期巡查,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办事处。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激励各村、社区人员不断通过工作实践提高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防线。

1.扎实开展巡查行动。根据市统一部署,配合市直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严打击专项行动,加强旅游景区、校园、农贸市场、食品市场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的巡查,加强小餐饮、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强化部门协作,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2.及时配合市直部门加强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加快推进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农贸市场治理等工作,协助市直部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3.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配合市直部门,联合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综治办、办事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农村食品安全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继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切实重视和做好媒体阵地宣传工作。

2.加大对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

假期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四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为主线,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规范教育,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校园平安,为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学校食堂食品要建立索票索证台帐追溯制度、学校食堂要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联系相关部分取缔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继续以“平安校园”的建设为抓手。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学生得安全知识与安全信息知晓率力达到100%,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活动。

3、严防发生牵涉校方责任的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在校安全。

4、加大学生上学、放学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与管理大力度。

三、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

1、做好开学初安全工作教育。在开学初,各校要及时与新入学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和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要求班主任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教育。

2、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学生的自觉行动。学校要邀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进行一次遵纪守法、交通安全等重点主题的安全常识教育。帮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识,熟悉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具备对危险的初步判断能力,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 9月、10月在全校组织开展小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活动的顺利进行。11月进行一次学校“应急演练”(紧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演练)。

3、为防止学生在国庆和寒假期间发生事故,学校坚持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宣传预防常识。学校在9月底和放假前分别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向学生家长宣传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事项等,以提醒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子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2月份要结合“12。1世界艾滋病日”、“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对全体师生进行班级宣传教育活动。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各校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建立一支兼职的学校安全群防工作队伍,动员和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各校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安全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学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结合上级精神制定学校《 x x小学教师安全责任书》、《家校安全责任书》等,以加强群防群治,共建平安校园。

4、健全安全工作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校园合法权益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

5、强化安全预案制度。以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

假期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以下简称监控工作)遵循风险分析和预防原则,通过抽取能反映进出口食品风险因素及其变化趋势的样品,对风险项目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系统和持续地收集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为全面评价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和变化趋势,做好进出口食品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进出口食品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为提高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以确保进出口食品贸易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监控指南》)是监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适用于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以下简称年度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及监控结果的应用。

3.1 风险项目:食品中可能存在的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危害因子。

3.2 年度监控计划:为执行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所制订的年度抽样、检测等具体实施安排和要求,分为《总局监控计划》和《直属局监控计划》。

3.4 监控项目:列入监控计划中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

3.5 监控样品: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监控计划抽取的官方样品。

3.6 监测项目:监控计划中未规定判定标准的风险项目,用于收集监测数据,评估食品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3.7 检出结果:监控样品中监控/监测项目含量超过检测方法测定低限(loq)的检测结果。

3.8 判定标准:监控计划中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的指标(如mrls, mrpls等)。

3.9不合格结果:不符合监控计划判定标准的检测结果。

4.1中国与输出/入国(地区)政府签订的与食品相关的双边协议、议定书或备忘录。

4.2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包括强制性标准以及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范性文件。

4.3 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4.4 参考国际标准。

组织机构包括五个部分:主管部门、监控秘书处、监控工作专家组、基准实验室、执行机构。组织机构图见附件1-1。

5.1 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工作。

5.1.1 组织制订并发布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1.2 组织完成年度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5.1.3 组织对基准实验室进行认定、考核和动态管理。

5.1.4 对监控秘书处、监控工作专家组、基准实验室和执行机构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1.5 收集和发布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制定和采取有关重大的控制措施。

5.1.6 组织对国外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考察评估;接受国外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体系的考察评估。

5.2 监控秘书处:主管部门指定设立的,协助主管部门处理日常监控工作的办事机构。

5.2.1 协助主管部门制修订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2.2 负责监控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检出或不合格结果。

5.2.3 起草年度监控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5.2.4 协调监控工作专家组和执行机构完成监控工作任务。

5.2.5 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技术交流与培训。

5.2.6 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限量标准。

5.3 监控工作专家组:主管部门指定成立的,为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提供技术支撑的专家组。

5.3.1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审议、修改年度《总局监控计划》。

5.3.2 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年度监控报告,评估年度监控计划的实施效果。

5.3.3 对监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监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5.4 基准实验室:经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对监控工作提供总体技术支持,并对特定风险项目进行确认检验的实验室,分为兽药类、农药类、元素类、致病微生物、转基因成分、生物毒素类、添加剂及非法添加物类、持久性环境污染物类共八大类。基准实验室申报表见附件1-2。

5.4.1 承担年度监控计划中指定的检测任务。

5.4.2 收集国内外法律、法规、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等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并完成承担项目的国内外年度综述。

5.4.3 负责对承担项目检测方法的研发、选择和验证。

5.4.4 通过组织培训、开展比对试验等方式,指导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提高检测能力、纠正偏差。

5.4.5 对有争议的检测结果进行仲裁。

5.4.6 参加或承办国内外技术交流和技术谈判。

5.5 执行机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下设分支机构、检测实验室,负责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5.5.1 按要求完成年度《总局监控计划》规定的监控任务。

5.5.2 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5.5.3 及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监控秘书处及有关单位传递辖区内检出或不合格结果以及有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5.5.4 对辖区内监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5.5.5 对监控秘书处反馈的相关信息及时做出处理。

6.1 监控计划的制订原则

应遵循系统和科学原则,全面考虑监控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的要求,制定系统、完善、科学的年度监控计划。

6.1.1 监控产品的选定原则

优先选取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中风险较高的产品或原料,以及对我国国民经济有较大影响或进出口量较大的产品作为监控或监测的对象。

6.1.2 监控项目的选定原则

出口监控优先考虑进口国(地区)限量严于我国的风险项目,进口监控优先考虑我国限量严于出口国(地区)的风险项目。

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和实施期内的警示通报项目原则上不列入监控计划。

6.1.3 抽样数量的确定原则

应加强基础研究,提出适用于统计分析的最低年度取样量。对于上年度检出不合格结果较为集中的且风险较大的产品和项目,应适当增加监控地区及抽样数量;对于连续三年未检出且风险较小的产品和项目,可适当减少或取消抽样数量。

6.1.4 判定标准的确定原则

出口监控应选取主要进口国(地区)最严格或较严格的限量规定;进口监控应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定。

6.1.5 检测方法的选用原则

满足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检测需求,同时满足《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的检测方法。

6.2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制订

6.2.1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

6.2.1.1 上年度监控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

6.2.1.2 我国进出口食品种类、数量、地区分布及变化情况。

6.2.1.3 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6.2.1.4 各直属局拟承担下年度《总局监控计划》任务的建议。应于每年10月底前报秘书处。

6.2.1.5 各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及变化情况。

6.2.1.6 国外考察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6.2.2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2.2.1 实施周期:一年为一个监控周期。

6.2.2.2 监控内容:年度需要实施监控的进出口食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

6.2.2.3 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制订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分配计划。

6.2.2.4 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

6.2.2.5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的调整说明,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实施的新要求,监控产品和监控/监测项目调整的说明,以及对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调整的说明等。

6.2.2.6 基准实验室名单及其承担的检测项目类别。

6.2.2.7 各单位监控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和样品接收人。

6.3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制订

6.3.1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制订的主要依据各直属局应根据《监控指南》和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综合考虑辖区内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和贸易情况,制订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

6.3.2 年度《直属局监控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3.2.1 监控内容:辖区内年度需要监控的产品及其监控/监测项目,包括年度《总局监控计划》分配的任务和根据本辖区进出口食品特点制订的自主监控部分。

6.3.2.2抽样和检测任务安排:辖区内年度各监控产品抽样和检测任务的具体安排,包括抽样时间、地域分布、企业分布、检测方法、测定低限和判定标准等。

7.1 实施方案

执行机构应按要求制订本辖区年度监控计划实施方案,按时书面报主管部门并抄送监控秘书处。实施方案应将年度监控计划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月份。

7.2 取送样

7.2.1 执行机构应确保取样的随机性、代表性、真实性、可追溯性;样品量应满足检验、留样需要。具体《抽样工作规范》由各产品协作组负责制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7.2.2 对于有国家标准或进口国(地区)标准的监控项目,可将监控与日常检验同时进行,不再单独取样。

7.2.3样品应及时送达检测单位,样品传递过程中应保证监控目标物含量不发生显著变化,避免样品受到污染。

7.3 实验室工作及检测要求

7.3.1 检测实验室应通过iso/iec17025认可,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7.3.2 检测实验室收到监控样品后,应按《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要求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对需要确证的“检出结果”应予确证。

7.3.3 检测实验室应主动与基准实验室联系,派员学习,提高检测能力。基准实验室在开展有效培训前,应接受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送样,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7.3.4 检测周期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应与送样单位协商并报监控秘书处,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7.4 监控结果的判定和处置

7.4.1执行机构在收到监控检测报告后,应按年度监控计划规定的判定标准进行判定,超过判定标准的判为监控不合格结果。

7.4.2 执行机构应在接到检测报告24小时内将监控不合格结果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3 执行机构可对监控不合格结果进行追踪取样检测,实验室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7.4.4 执行机构应对监控不合格结果调查原因,分析存在的风险,建立不合格结果追溯档案,记录调查过程、处理结论及纠正措施,并将追踪调查结果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5 执行机构应对监控/监测检出结果开展风险分析,必要时可就特定产品/项目专门起草风险分析报告报主管部门,抄送监控秘书处。

7.4.6 监控结果超过国家标准或进口国(地区)标准的,判为进/出口不合格结果,不允许相应产品进/出口。

7.5 监控结果报送

7.5.1 各直属局应按月按统一格式将监控结果汇总报监控秘书处,监控秘书处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处理。

7.5.2 各直属局自主监控结果应与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监控结果分别报送。

7.5.3 执行机构应按要求将有关监控不合格结果及追踪调查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

8.1 各直属局、监控秘书处应按要求提交年度、半年或其他时间段监控工作总结。

8.2 年度直属局监控工作总结

8.2.1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执行情况。

8.2.2 年度直属局自主监控情况。

8.2.3 监控结果的统计分析。

8.2.4 不合格结果的追溯、原因分析及处理情况。

8.2.5 监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8.3 年度全国监控工作总结

8.3.1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执行及调整情况。

8.3.2 年度《总局监控计划》结果统计分析。

8.3.3 综合风险分析。

8.3.4 监控工作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改进建议。

9.1 执行机构应建立并完善监控结果应用管理制度、不合格结果追溯制度以及风险分析制度。

9.2 执行机构应通过对监控/监测检出结果开展风险分析,对监控不合格结果开展追溯调查,研究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应用于日常检验监管工作中。

9.3 主管部门收到执行机构上报的监控不合格结果和监测检出结果后,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级别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信息通报、风险预警等。

9.4 主管部门可根据年度国家监控报告、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情况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状况组织产品协作组开展专题研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如调整日常重点检测项目、制定分类管理措施、调整监控计划、开展对外交涉交流等。

10.1 各执行机构是否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方面的人员配置,是否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一线人员的业务能力。

10.2 各执行机构是否合理使用和落实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经费。

10.3 各执行机构是否落实年度监控计划的各项要求,按监控计划要求实施抽样和检测,是否存在集中抽样、集中检测现象,是否及时通报监控数据和有关风险信息,对监控结果是否有效应用。

10.4 各基准实验室、执行机构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是否满足监控工作要求,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测,按时出具报告。各基准实验室是否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开展有效培训。

10.5 基准实验室是否按要求收集有关信息,完成项目年度综述,开展项目研发,组织比对试验。

10.6 监控秘书处是否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和分析监控结果,协调监控工作专家组和执行机构完成监控工作任务。

假期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六

20xx年,各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树立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家、省、德阳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进一步增强企业及行业的自律意识,努力保持我镇食品安全总体稳中向好态势,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一)认真开展八项专项整治行动,即: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白酒行业专项整治,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毒豆芽、调味品、病死禽畜的专项整治,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开展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准入,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禁用药品、在农药兽药中添加违禁物质、制售假劣农药兽药、违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等违法行为。以粮食、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品养殖厂(场)为重点,加强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落实两证两章制度,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严禁只收费不检疫的现象发生,严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品出厂。坚决取缔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窝点,严惩收购屠宰病死畜禽、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及为其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生鲜肉经营场所和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生鲜肉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销售无检疫检验合格证章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完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制度,严把准入关,有序开展清理换证,整顿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对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一律依法吊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查处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等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以及发布违法广告、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行为。

(五)开展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细化完善食品标签标识管理有关规定,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食品出厂检验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检查,突出治理虚假标识、夸大标识、遗漏标识等问题,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涂改标签以次充好、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

(六)开展白酒行业专项整治。按照以监管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和两集中,两提高,一规范,一防范(资源向大企业集中,生产向园区集中,切实提高质量、提高效益,规范生产行为,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白酒行业规范、质量提升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开展调查摸底、研究分析,掌握白酒产业基本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白酒风险监控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四川省白酒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狠抓审批、生产、流通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行为;督导企业通过设备改进、技术攻关等措施,做好工艺改造;全面清理和规范白酒产品标识标注行为;规范行业管理,着力构建提升白酒质量的长效机制,扶优扶强我镇白酒产业。

(七)开展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家庭活动,针对四季不同特点,加大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学校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集中整治农村群体聚餐(坝坝宴)中的不规范行为,严格执行5桌以上聚餐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

(一)加大打击惩处力度。进一步巩固打四黑除四害成果,持续加大对地沟油、瘦肉精、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在饲料、农药兽药、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等犯罪活动,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强化刑事责任追究。

(二)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抓好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我镇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刑事司法机关有关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情况通报制度、案件备案制度、司法提前介入等相关制度。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严惩故意、恶意违法犯罪行为,严禁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罚过放行。

(一)推进监管机制建设。积极支持公安机关抓紧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犯罪工作,充实打击食品犯罪专业力量。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协作互商、资源互补、信息互通、执法互动等联动机制,强化对不合格食品案件的案情通报和案件协查,彻底查处不合格食品。健全我镇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汇集全镇各监管部门和各村(社区)、居委会监管信息,实现监管信息共享,促进相互间合作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二)建立健全基层监管工作体系。落实监督部门和村(社区)、居委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村(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政府配备一名食品安全专职干部,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至少聘用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以村(居)委会主任和村民小组长、驻村干部为主体力量的一专三员基层监管队伍。

(一)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按照提高现有能力水平、按责按需、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强化各部门食品安全检验能力,特别是加快最急需、最薄弱环节的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支持农贸市场检验检测站建设。严格检验机构管理,规范委托检验行为。继续推动食品企业检测水平提升。

(二)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政府下达我镇20xx年社会保障工程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风险检测计划任务。按照统一计划实施、统一经费渠道、统一数据库、统一结果分析的要求,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进一步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队伍,加大风险监测投入,进一步加强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监督,强化投入品监管,推行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

(一)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和事件报告网络,完善各有关部门系统内的纵向信息报告体系,健全横向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密切掌握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及时掌握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反应快捷的网络信息员队伍,加大食品安全舆论正面引导力度,引导公众客观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

(二)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明确信息发布主体和信息口径审核程序,归口统一发布。针对公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科学、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三水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和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应急处置的职责和责任。加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20xx年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一)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党校、大中小学的相关课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报等载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决心、部署和成效,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积极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对先进人物、诚信典型的宣传,树立食品安全正面形象。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专合组织等在舆论监督、消费维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加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实施力度,及时兑现奖金,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岗位培训,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监管综合素质能力。强化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个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基础知识培训,提高群众队伍的素质。

(四)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深化示范效应,引导更大范围、更广层面的示范创建参与。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示范街、示范店等多形式、多层面的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一)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和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征信系统。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行黑名单制度,推进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税收、用地审批等挂钩,充分发挥其他领域对失信行为的制约作用。加快推进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推动更多的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通过cms认证。

(二)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各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投入,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塑化剂等易迁移物质带来的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批发市场等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20xx年年底前,督促所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政府、村(社区)、居委会管理责任,明确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责,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必须摆上重要日程,强化监管责任,明确任务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应急处置、科普宣教等经费,特别是对20xx年社会保障工程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风险检测计划任务的投入要有专项预算。

(二)强化协调配合。镇食安办将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的职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加快形成信息共享、无缝对接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支持配合和信息交流,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各监管部门要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监管执法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做好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将日常情况报送、信息通报、行政办案、违法行为处理等列入对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各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督查考核重点内容,加强对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考核。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责任追究对象、方式和程序。今年将在主要监管部门推动建立具体到单位、人员、岗位的责任制,建立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有关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或授受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信息报送不及时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假期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七

根据《0—3岁儿童早期教育实验工作方案》(教基[]48号)的要求,进取探索以幼儿园为核心,依托家庭、社区,对所在社区0—3岁婴幼儿的教养者进行指导服务为宗旨,以提升社区0—3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水平,促进儿童早期身心健康成长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发挥幼儿园的教育资源优势,扩大幼儿园早期教育的示范、辐射作用,运用丰富多样的早教指导形式对辖区内0—3岁的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开展早期教养指导活动,切实提高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的受教育率,促进0—3岁早期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1、宣传科学的早期教育理念、知识和实践操作方法,有效促进社会对0—3岁儿童早期科学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和基本知识的了解,全面提高全县0—3岁儿童家长或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水平。

2、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教服务活动,使家长更乐于进取主动参与其中。帮忙家长掌握0—3早期教育的科学教养方式,提高家长的育儿经验。

3、加强早教师资力量的培训,培养和建设从事0—3岁儿童早期教育研究与实践的师资队伍,提升教师设计、组织、开展早教指导工作的本事。

1、组织广大幼教工作者认真学习、执行《省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明确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原则、目标资料、组织实施与评价方式,不断提高早教育儿理论水平与指导本事。

2、依托居委会、社区,向辖区内0—3岁的婴幼儿家长发放早期教养宣传资料,逐步提高0~3岁婴幼儿家对早期教育的重视。

3、重视运用丰富多样的早教指导形式,提高0~3岁婴幼儿家教指导率及指导质量。一是每年出2—3期宣传栏、分发2次以上早期教养宣传资料;二是每学期邀请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入幼儿园参与活动一次以上;三是每学期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家长专题讲座培训活动及早教咨询活动。

假期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八

20xx年,我乡的食品安全工作将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全面提升监管工作能力,结合我乡实际制定镇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二)强化目标管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村(社区),各办、室、所站的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半年督查,年末考核,量化评分。

(四)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在完成市政府农产品,食品监督性和评价性抽检任务的同时,充分利用我镇现有的安全检测能力,逐步建立我镇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制度。形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错位抽检机制,提高食品质量监督性和评价性抽查的有效性。

健康。

(六)全面推动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按照“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分布实施”的原则,在全面落实六大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食品准入的品种和范围,提高我镇食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我镇食品产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七)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在开展整合各部门现有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

(一)强化农产品种产值。养殖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

生产过程的监管,确保我镇基地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销售顺畅,加快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一个村(社区)建设一个无公害(绿色)农产品或畜产品生产基地。并做好基地与品种认证工作,并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善水产品质量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控。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做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证的受理,审核和换发工作证。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积极完善和施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对水产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等重点实行市场准入。进一步督促市场开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四)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卫生监督质量划分级管理工作,深化餐饮农业量化分级,食品准入索证溯源等规范化管理。要以建设餐饮示范街和餐饮示范单位为载体,全面推进餐饮行业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公示制标准化建设。

以监督性评价性抽检问题较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各类食品批发市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法律规范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监管员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法制意识和业务素质。各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强化食品第一责任人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