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则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教师学习心得体会(优秀5篇)

小编: 灵魂曲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通过总结和反思,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找到自己的定位和方向。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育法则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教师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

最近利用空余时间,我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教育法》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通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那么,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又该如何履行的义务?我想在工作中,首先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做有违师德规范的行为。其次,要转变教育观念。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活到老学到老。

教育法则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教师学习心得体会篇二

第一段:培养孩子自信心

孩子的自信心是他们未来成功的基石。作为家长,我们必须给予孩子足够的赞扬和鼓励,让他们相信自己的能力。同时,要培养孩子的独立思考能力,鼓励他们尝试新的事物。当孩子成功时,我们要及时表达出对他们的由衷欣赏,让他们从中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

第二段:建立良好的家庭价值观

家庭价值观是每个家庭的精神支柱,是子女行为和性格的根源。因此,家长要清晰明确地传递家庭价值观给孩子,并以身作则地实践。通过家庭活动和讨论,让孩子了解和接受家庭的核心价值观,包括尊重、诚信、勤奋等。这样,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就能够明确定义自己的道德观念,并据此来指引自己的行为。

第三段:积极表达爱和关怀

爱是家庭教育的核心要义。家长应该充分表达对孩子的爱和关怀,并用实际行动来彰显这份爱。我们要主动参与孩子的生活,关注他们的需求和感受。要有耐心地倾听孩子的心声,用理解和温暖的话语回应他们的疑惑和困扰。通过善意的交流,让孩子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深爱和理解,从而建立起稳定而亲密的亲子关系。

第四段:设定清晰的界限和规矩

儿童时期的孩子缺乏自我约束能力,家长要设定一些清晰的界限和规矩来引导他们的行为。这不仅有助于维持家庭秩序,还能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纪律性。界限和规矩要合理,并且要和孩子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解释,让他们理解其中的道理和意义。同时,要注意界限的设定要因人而异,考虑到孩子的个性和特点,尽量避免过度限制孩子的发展和自主性。

第五段:提供适当的教育资源和环境

孩子的成长环境对他们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长要为孩子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包括书籍、音乐、艺术等,以便他们能够获得全面的发展。此外,要为孩子创造积极正面的成长环境,让他们接触到优秀的人物和事物。这有助于激发孩子的兴趣和潜能,培养他们的终身学习能力。

结语:

家庭教育法则是每个家长都应该掌握的重要知识。通过培养孩子的自信心、传递家庭价值观、积极表达爱和关怀、设定清晰的界限和规矩,以及提供适当的教育资源和环境,我们能够引导孩子走向成功的道路。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情感教育和沟通的重要性,只有与孩子建立起亲密的关系,才能真正帮助他们成长。家庭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需要家长的耐心和努力,但只要我们用心去做,我们一定能够培养出自信、独立、有责任感的孩子。

教育法则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教师学习心得体会篇三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必须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务必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十分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明白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就应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务必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务必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务必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资料,明白了《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向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资料,让我明白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务必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务必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务必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忙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就应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明白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应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这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资料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必须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教育法则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教师学习心得体会篇四

教育是人类的一项重要事业,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而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需要具备许多教育法则。在本文中,笔者将分享自己的“教师十大教育法则心得体会”,并提出一些自己的见解。

第二段:教育法则1——热爱学生

热爱学生是成为一名出色的教师的第一步。学生是教师的责任和福祉。我们的职责是创造一个安全和舒适的环境,支持他们的成长和学习。

第三段:教育法则2——关注生活

教育教学不仅止于课堂,还需要关注学生的生活。要了解学生生活中的问题,比如他们的兴趣、爱好和社交需求。这有助于教师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体验和更好的教育成果。

第四段:教育法则3——帮助迷茫的学生

许多学生都会遇到迷茫的时刻,这时候,教师需要为他们提供支持和建议。教师可以与学生进行讨论,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利益和激励点,并为他们提供方法和策略,使他们能够找到自己的方向。

第五段:教育法则4——提供不同的学习方式

每个学生都有独特的学习风格,教师需要提供不同的学习方式来满足学生的需求。这包括许多教育技术工具,例如教育游戏、互动课程和在线学习平台。这些工具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课程内容,从而以更有效的方式学习。

第六段:教育法则5——给予积极的反馈

积极的反馈可以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和学习成就。反馈应该尽可能及时并且详细。同时,教师还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些汇总和总结,以便他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

第七段:教育法则6——鼓励学生沉浸

学生在课堂上的互动和参与是非常重要的。教师应该鼓励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投入自己。这可以通过开展小组讨论或向学生提供许多互动决策的课程来实现。

第八段:教育法则7——强调创新

创新是教学中的一项重要因素。面对不断变化的学生和学习环境,教师需要寻找创新的方法来达到更好的教育成果。例如,教师可以尝试使用一些创新工具,例如网络/移动技术、新型课程设计等,以增强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九段:教育法则8——提高个人能力

教师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例如参加各种针对教师的教育培训课程以及经验分享活动。教师还可以参加一些行业组织或社团,与其他教师交流和学习。

第十段:结论

教育法则是优秀教师的基石。当我们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职责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自己的创新和提高的重要性。希望我的经验能够提供有关教育法则的有价值的信息,而这将帮助教师成为更好的教育者,迎接未来的挑战。

教育法则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法教师学习心得体会篇五

通过前段时间学校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的学习,使我对《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都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师德修养。《义务教育法》赋予教育者新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喜欢孩子,爱护孩子,服务于孩子,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孩子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孩子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小学教育工作者,刚接受这个神圣的职业,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因为当你走进幼儿园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孩子、爱护孩子,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孩子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孩子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孩子。教师只应在乎孩子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