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总结(优秀10篇)

小编: 纸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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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总结篇一

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xx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

我站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镇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烟花爆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的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组织公安和工商部门参加。

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年内将组织公安、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县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针对我镇实际,今年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门面进行。

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四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累计排查隐患94家,隐患149条,已整改149条全部整改到位。累计投入资金4.12万元。

今年我站组织全镇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参加市级举办的烟花爆竹知识培训,增加业主的安全意识,掌握防止烟花爆竹发生安全事故的技能。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县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开展答题竞赛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总结篇二

接到县局下发文件后我所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向镇党委、政府作了汇报,并由分管安全副镇长组织,联同安监站、统计办于20xx年1月1日召开了“xxx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工作会议”,会议中结合辖区实际对此项工作的开展作了详细的部署。

为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所共印发烟花爆竹安全宣传资料8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两副,并利用赶集日人流较大的特点,分发到群众手中,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大、小烟花爆竹销售点7家,均设在集镇区域,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烟花爆竹销售点均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做好销售、库存等,部分烟花爆竹销售点,玻璃专柜破裂以及警示标语不全,已当场要求勒令整改,未发现其他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大力的净化了辖区内烟花爆竹行业秩序,并有效的监督、促使各业主规范营业,防止因烟花爆竹隐患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总结篇三

(一)、认真贯彻落实《璧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学生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教育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二)、加强对学校闲置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严禁将校内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以及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在校园门口悬挂“校园及周边3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横幅和禁放标示,在校内教师宿舍楼,教学楼张贴禁放告示。

(三)、在散学典礼上,对全校学生进行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清楚禁放和限放区域、时段、品种等,不违规燃放;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学生增强安全燃放意识,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产品,到限放区域安全燃放。

(四)、利用校广播对师生进行了多次宣传动员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

(五)、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中,由学校的行政值班带队,校园保安配合,每天至少3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发现有违规燃放的,立即勒令其停止燃放。

一是由于部分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在禁放区域附近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在除夕的晚上,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督促监管的人手不够,导致工作中存在盲点。

三是部分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安全不够重视,对孩子燃放烟花爆竹置之不理、放任自流。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总结篇四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

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包亚军负总责,乡长涂红祥任组长,全体安委会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安监所内),由俞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承国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是落实了目标治理责任制。年初由乡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治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乡、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限期督促整改。

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乡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乡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乡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乡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乡安监所负责合法销售点的安全治理、换发证及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四是落实工作经费。乡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2800元用于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

针对我乡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二是组织了1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各销售点和非法个体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共查出隐患27处,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各村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把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总结篇五

(一)、认真贯彻落实《璧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学生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教育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二)、加强对学校闲置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严禁将校内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以及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在校园门口悬挂“校园及周边3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横幅和禁放标示,在校内教师宿舍楼,教学楼张贴禁放告示。

(三)、在散学典礼上,对全校学生进行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清楚禁放和限放区域、时段、品种等,不违规燃放;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学生增强安全燃放意识,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产品,到限放区域安全燃放。

(四)、利用校广播对师生进行了多次宣传动员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

(五)、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中,由学校的行政值班带队,校园保安配合,每天至少3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发现有违规燃放的,立即勒令其停止燃放。

一是由于部分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在禁放区域附近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在除夕的晚上,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督促监管的人手不够,导致工作中存在盲点。

三是部分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安全不够重视,对孩子燃放烟花爆竹置之不理、放任自流。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总结篇六

全县危化经营户有加油站9户,液化气冲装站台1户,农药经营86户。全县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经营户438户。

(一)年初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xx月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平塘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将上级文件及此方案转发到各企业,要求各企业遵照执行。

(二)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我县新建的白龙烟花爆竹厂已于20xx年3月通过验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正常生产。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属改扩建工程,已于20`xx年底工程施工结束,正在申报验收。

我县的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宇建批发企业已于20xx年通过验收,正常经营。县农资批发企业由于重新选择新址新建,计划20xx年4月竣工验收。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局分别于20xx年4月,9月分三期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到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复)训。计483从业人员参加。

其间7月份,对获证的白龙烟花爆竹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参加人员45人。

(四)做好安全常规检查,根据《关于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平府办发[20xx]88号和《关于再次组织开展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99号的要求,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工作组,于7月至xx月底对县内的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检查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对企业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基础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对县内的xx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冲装站,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检查,对改址新建后,尚未通过验收擅自营业的塘边加油站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对其他企业的经营资质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相关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消防设施齐全有效,重大危险源监控,建挡备案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知识培训,证件有效,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任务,措施,时限,资金,人员落实。通过排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要求限期整改,其他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

(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危化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州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南安办[20xx]2号),州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4号),《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160号)及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县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本企业的产品打击力度。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286户,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进货等经营(零售)网点6户,查扣爆竹5箱加61饼,大炮15包,礼花50团,清理摆设在专柜外的临时摊点5个,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户网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一是危化物品及烟花爆竹经营点多面广,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监管人员严重不足,我局现没有专人负责危化及烟花爆竹的监管。

三是检测设备欠缺,烟花爆竹监管唯一的设备是一个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盒。

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五是加油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尚未起动。

一是督促塘边加油站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督促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抓紧申报验收。

三是督促农资公司批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

四是督促加油站企业抓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起动工作。

五是加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三超”“三违”现象发生,严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平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总结篇七

为扎实开展打击“四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县政府分别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并明确由县安监局牵头,工商、质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联合执法,针对“四私”产生的特点以及问题较大的重点乡镇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对私产、私销、私运、私储行为坚决给予了取缔,有力打击了烟花爆竹“四私”违法行为。各乡镇(办事处)按要求分别成立了打击“四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了解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状况,研究部署专项整治任务。

爆竹“四私”行为的力度。我县各乡镇在开展打击烟花爆竹“四私”专项整治中,能针对各自实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检查整治,有力打击了烟花爆竹“四私”行为。成集镇在检查中发现所属村组部分商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2月4日,联合执法检查组会同该新区安全办、派出所开展了一次拉网式联合整治,当场收缴烟花爆竹一卡车之多,并对违法销售当事人实施了行政拘留。三是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是开展好打击烟花爆竹“四私”专项整治的前提和基础,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中,我们狠抓销售点的监管不放松,着重查规范经营、查隐患、查持证上岗、查产品渠道、查库存量,有效构建我县平安的烟花爆竹市场销售秩序。

通过对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我县烟花爆竹的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已进入旺季,因此,专项整治工作不能松劲。在下一步工作中,应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的检查和执法力度,落实责任、把握源头,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严厉打击“四私”行为,建立长效的监管执法机制,充分利用各乡镇(办事处)和基层派出所以及村组的力量,发动群众,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净化烟花爆竹市场,规范经营秩序,杜绝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总结篇八

当前,烟花爆竹经营进入旺季,是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多发时段,为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全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采取强有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

重点摸排辖区内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及家庭作坊,对于曾经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重点户以及辖区交界地区、偏远村庄、出租房屋、废弃厂房、闲置居所等重点部位,要落实专人反复排查清理,重点监控。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捣毁,并对生产工具、成品、半成品一律予以收缴,同时要追根溯源,认真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

(二)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存储、运输、燃放行为

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布设和道路运输及燃放许可,在镇政府已划定的禁燃禁放区域要杜绝烟花爆竹经营、燃放,严厉打击取缔无证经营运输活动和走街串巷销售行为。

(三)严格查处落实不到位行为

严格查处烟花爆竹零售企业是否落实“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的规定和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是否落实“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要求。

(一)各村居具体负责本村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是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统一部署、集中行动、突出重点、找准方向,制定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网格化”监管措施,开展拉网式检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重点排查闲置房、出租房、养殖场、菜园屋、废弃砖瓦窑场等部位,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镇督察室要督促所辖村居(社区)等区域全面排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村居(社区)排查责任。

(二)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强化对有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严把行政许可和安全条件关,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网点,禁放区不再许可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实现全覆盖执法检查,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行为,坚决关闭取缔属于“两关闭”范畴的零售店(点)。对查出的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三)市场监管所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企业工商登记相关规定,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及产品包装、标识等的监督检查,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四)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

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确定运输路线,并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负责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违法案件,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和其他部门移交的辖区内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窝点,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非法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的刑事责任。

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加强协同联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前)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内容、措施和工作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1日到20xx年2月16日)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于无证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集中严肃查处,一经发现要坚决没收产品,依法追究责任,并追查进货渠道,对上游相关批发企业违规销售行为给予严处。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防止非法流通。各相关部门要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三)总结督查阶段(20xx年2月17日至20xx年2月28日)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和经营市场再次进行“回头看”,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惩罚力度,防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和违规经营现象,死灰复燃,巩固打击取缔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科学分工,细化责任,牵头组织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搞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统一组织实施,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专班或领导小组,明确各村居(社区)负责人和网格监管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联合执法

各村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施严厉打击。建立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规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打击整治工作合力。

(三)加大宣传教育和举报奖励力度

各村居(社区)、相关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滚动播放、流动宣传车、村居大喇叭广播、公共场张贴警示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和案件追责处理案例,提高触动力、威慑力。积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密度张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公开举报电话,加大奖励力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严格督导问责

镇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镇纪委对各村居(社区)、各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及时通报各村、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对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和对因失控漏管、执法检查不到位而导致非法违规行为长期存在的,镇纪委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总结篇九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县烟花爆竹行业积极认真地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稳定。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xx号文件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在全县各乡镇分别召开会议,要求各乡镇安办负责人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传达文件相关要求。会上,要求各零售户安装了实名制销售软件,同时强调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前店后宅、上宅下店”、超量储存,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设置“烟花爆竹批发”等与零售实际不符的广告牌等行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治理《六严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检查了企业的的安全责任制度及落实情况、各类人员的资质、库房、烟花爆竹的分库、堆放及标签、监控系统的运行、进出库登记台账、备用发电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立有配送站。对该企业灭火器材的储存、安全标示的褪色、“两化”工作的漏洞下达了整改意见。同时要求企业在配送中,要加强配送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

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市文件的要求重点检查了经营户资质、是否销售超标、违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上宅下店”的情况、储存间储量、消防器材的数量及完好、专店或专柜与易燃物的安全间距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专店内烟花爆竹与其他物资混储、销售专柜外存放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内存放其他物品、灭火器材过期未检、存储间杂物多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纠正和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总结篇十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 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xxxx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xxxx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xxxx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