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梯工程施工 工程建设合同(优秀7篇)

小编: 念青松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电梯工程施工 工程建设合同篇一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合同价款: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以劳务方式包设备、油料

二、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项目按规定的工期、进度工程量结算办法、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执行。

1、工程项目内容:土方、石方爆破、挖装、零至公里内路基路面工程,运输、大约 万方。

2、合同单价:固定单价每立方,土石方石方每立方 元。

3、验收标准:甲乙双方签证为准。

4、结算方式:第一次按3000万元产值工程量结80%,滚动支

三、甲、乙双方的开工、竣工时间

1、开工的时间为

2、本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书面“进场开工通知书”为准,乙方应准时进场施工。

3、乙方必须文明施工,严禁破坏周围的庄稼、树林和已征红线区以外的土地,不得伤害老百姓切身利益。

四、甲、乙双方签订的进度付款与竣工结算办法:

1、劳务安全保证金:本工程劳务保证金、劳务生产保证金、项目施工保证金为人民币共计该劳务安全保证金在第二次付款时返还。

2、进度付款与竣工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管理人员签收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乙方生产资金元在进场三天内转入甲方项目帐户,专款专用。

五、材料、设备供应

1、爆破材料,油料按工程的实际需要量乙方自己提供,其他材料乙方自己采购,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

2、其他工程材料、施工机械、工具等乙方自行负责购买和完善。

六、安全施工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施工主体,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

2、甲方因宏观管理不当,督促检查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管理部分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进场开工前五天内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行政与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的人员名单,同时乙方将现场行政与技术、质检、管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以便双方在施工管理中联系解决问题。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将施工现场用电、用水,接至距施工地点50米。现场内乙方负责水、电的所有费用。

2、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遇当地居民刁难阻挡施工,或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因某些原因下令停工,或停电、停水、阻路时,均由甲方及时出面解决。

3、乙方每月25日保证准时将施工进度报表给建设单位。

4、甲方保证自己的人员在乙方施工期间坚定在现场工作,以便随时处理施工中的有关事宜。

5、因甲方原因和责任导致乙方停工超时三天(不包括不可抗拒因素和政府要求停工),甲方负责按实际天数给乙方现场实有工人的综合点工工资和实际的机械设备停置台班费,按实际发生天数给乙方顺延工期。补偿标准为:挖机每台每天元,钻机每天元,人员每人每天 元。

6、如遇建设单位(业主方)有工程内容变更时,甲方应在15天内通知乙方,或者另行调剂施工内容给乙方施工。

九、乙方的责任

1、准时按开工时间进场施工,完善临时办公室、工人住房、生活储水池、洗澡室、配电房、厨房、公厕及库房设施,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

2、配备完善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相关的资质证书并持证上岗。

3、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及合理的施工调整。

4、严格搞好施工现场的保证值班工作。积极文明的配合甲方接受有关部门的综合检查工作,严禁发生任何不良行为。

5、乙方做好施工记录并完善有关资料,每月的25日前向甲方提供施进度统计报表(超过25日归到下月再提交),当月不予结算。

6、严格按国家胶在的施工法规验收标准施工,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合格、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

7、不得隐瞒、谎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伤亡人数。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现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甲方有权通知停工并按违章事实处罚5000元。

9、乙方不得转包和分包工程,如甲方发现乙方发生任何一项转包和分包项目,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行失效。

发包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手机号:身份证号:日期:

电梯工程施工 工程建设合同篇二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供应原材料,乙方负责从主体到装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计方面乙方应听从甲方的意见执行。

二、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壹佰叁拾伍元付给乙方(包水电安装在内)。

三、质量要求:主体二层上下垂直误差应在2公分之内,不能超过2公分,砂浆应饱满,装修抹灰要求中级,偏差度应按施工规范实行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地板砖、无空鼓、歪斜、缺椤、掉角,其它装修应符合施工规范。

四、主体结构要求,板面筋布150mm×150mm,扎筋应按建筑施工强制性要求满扎、立柱、挑梁、圈梁、次梁应按物理学性能的制作,混凝土浇灌要求,立柱楼板、梁所有浇筑混凝土标号c20,立柱,梁无空洞和露筋,楼面平整无裂缝。

五、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自身伤亡和第三者伤亡事故,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付款办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双方协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望双方共同执行。

电梯工程施工 工程建设合同篇三

招标范围:

施工地点:

投标人资质及相关要求: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3、《_______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一、投标时间及施工工期

(一)投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招标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答疑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答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后____天内有效。

4、投标截止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二)进度计划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发包人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三)工程开工和工期

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期历时________天(日历日)。

(四)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发包人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2、非上述原因,投标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除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再罚______元。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投标人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发包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2、发包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发包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投标人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投标人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发包人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投标人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经发包人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保证金

(一)工程款支付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发包方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发包人及监理公司签证;

(3)中标单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劳保统筹交纳有效证件。

(三)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投标保证。其形式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有价证券抵押或国内现行的其他保证形式。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列举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退还。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装______年。

2、保修期从发包人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其中15%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满_____天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日起三天内前来负责做无偿修理。如逾期,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竣工后,投标人应按规范进行沉降测量,并将资料提供给发包人。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为承包单位,严禁转包,特殊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部分,应经发包人许可。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时间到位率如少于____%,且中途无故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按工程总造价的1%~5%扣取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2、投标人在施工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施工质量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3、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等有关规定,搞好环境卫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因违章而导致罚款和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4、工程竣工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筑工程档案要求的资料三套,其中二套为原件。

5、本招标文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盖章):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梯工程施工 工程建设合同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等要求,为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并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管理、维修保养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并根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条例等提供维保服务。

2、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期限:乙方根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严格执行半月、月、季度、半年及年度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保养工作完成后交甲方相关负责人对保养单进行签字确认后存档。

4、电梯年检及费用:乙方负责按期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年检并进行组织工作,甲方承担年检费用。

:拨款节点及拨款金额如下表,乙方需在拨款节点前3日向甲方按拨款金额提供发票,甲方在拨款节点后7日内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1、甲方提供的电梯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于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其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负责电梯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管理,并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设备管理人员。甲方管理人员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确认,并在作业表签字确认。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时,甲方有责任提供适当工作环境,务必使其完成工作。

4、甲方如发现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应立即停用,且及时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细节,使乙方能够顺利排除故障。

5、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年度安全、性能检查。如存在非保养原因存在的问题,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建议进行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上述不安全隐患未完全处理完毕前,该电梯应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否则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1、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4、应按相关要求进行调整、点检、注油、润滑、清洁、修理等维修保养工作。每次工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维保记录上签字确认。

5、当发生或发现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6、配合甲方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并对因维修保养不良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或零部件损坏,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予以修理或进行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9、非维保原因造成故障需要更换配件的,乙方应列出维修项目、费用,以估价单的形式报与甲方供其做出决定。

10、乙方必须保证所有更换配件均为原厂原装配件。

2、对电梯困人事故要求自接到报警后30分钟内必须把人员从轿厢中救出,对于非需更换配件的故障要求在1小时内排除,对需更换配件的故障在合理时间内解决。

3、因保养不当导致电梯停止运行,若在7日内不能恢复的,招标人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15日内不能恢复的,招标人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4、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并通过年检,如因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5、因保养不当造成事故或导致业主投诉或索赔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后附乙方免费提供维保配件清单、易损及非易损配件价格表

2、本合同书在执行中发生争议,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原则,协商不成可向服务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其他未详尽事情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加盖双方公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电梯工程施工 工程建设合同篇五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天,其中: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7、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留存一份。

电梯工程施工 工程建设合同篇六

施工电梯通常称为施工升降机,那么施工电梯租赁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施工电梯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 使用方)

乙方: ( 出租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就乙方租赁肆台施工升降机给甲方使用事宜,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信息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高度:

二、租赁设备信息

1 2、规格型号: 3、生产厂家:

4、产权备案号:

5、出厂日期: 6、施工升降机安装位置由甲方定,高度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三、租赁期限

1、暂定为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期计算方式:从广州市或省级检测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因甲方资料不齐全而造成无法检测验收在均在安装调试完成一个星期后)开始计算租期,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机拆卸完毕之日止租期结柬。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书面通知乙方延长租赁期限,本合同延续,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注:机械使用中途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租金照算。)

四、机械进场

1、在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问进场;约在期内进场。

2、乙方保证进场机械质量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单证的质量说明,并经市建委和技术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3、乙方迟延进场或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问。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机械月租金、加长附墙增加费、进退场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机械月租金及支付方式

1、按月计算租金,施工升降机的每台每月租金为元(大 写: 壹万壹仟元 )。此价格为不包税不包含操作司机不包强制保养费(包强制保养费合计月租为11500元/台),司机工资另议。乙方收款后开收款收据,如需发票甲方应另付税款。

2、 施工升降机租金包括如下几点;

(1)、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费用(强保费除外);

(2)、施工升降机材料配件及附墙安装费用(加长附墙除外)。

3、施工升降机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使用后每2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在当月10号前支付2个月租金)。

4、拆机前甲乙双方结清所有款项,否则乙方有权不拆机,租金照计。

1、厂方的标准设计费(必须通过技术质量监督局审批);

2、部件的制作生产费(通过技术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证书);

3、部件运输费;

4、部件安装费(由乙方安装,完工后由乙方回收)。

(三)进退场费用及支付方式

(1)施工升降机进场时的运输费用、安装费用。

(2)施工升降机申报检测及验收等费用。

(3)施工升降机退场时的运输费用、拆卸各项费用。

2、在机械安装时施工现场场内运输要有甲方塔吊配合,如果没有塔吊则甲方请吊车配合乙方安装;而拆除时乙方自理。

3、施工升降机进退场费用先安装一台自乙方设备进场安装时甲方支付每台捌仟元给乙方,余下的经广州市安监站验收合格发放备案证一个星期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壹万元整。

六、机械安装准备约定

1、乙方应在订立本合同后即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升降机安装的现场和技术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安装机械设备现场条件,做好场地、道路、电源等准备工作,以保证满足施工升降机安装要求。所需电源供至施工升降机外笼电源总箱。

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场地情况,向甲方提供施工升降机基础的图纸及机械使用说明书。由甲方负责编制方案报给监理工程师审批。

3、施工升降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并负责技术指导,在基础方案通过审批后,由甲方安装,并且做好基础验收资料,经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4、楼层呼叫通讯设备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以后维修由甲方负责。

5、施工升降机安装、检验、调试合格后,乙方提供有关资料给甲方负责办理使用登记牌及备案。

七、机械安装、调试、顶升、附墙和验收

1、施工升降机的安装、调试、顶升、附墙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安装、调试、顶升、附墙,确保正常使用。

2、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拆装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升降机安装,安装作业人员持有省级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预升、附墙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施工升降机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

3、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4、调试、安装后不能达到验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负责相关损失费用。

八、安全生产责任约定

(一) 乙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提供设备的约定

(2)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

技术档案包括: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文甲方项目部,并以“一机一档”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乙方对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规定

(1)设备租赁期问,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或乙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保证施工升降机运行中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适用状态;机械于净整洁达到卫生检查要求标准;机械噪音控制符合环保要求。

(2)乙方应认真实施维修、保养制度,详见《施工升降机维修和保养规章制度》。每月维护保养不得少于2次(维护保养后经甲方机管签字)。

(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机械设备管理进行检查,检查记录签字并存档。

(4)当机械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积极组织抢修。在早6时至晚22晚时正常使用阶段内,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扣除当月4%台班费。

(5)因机械故障所引发的事故及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二)甲方安全生产责任

1、合同签定之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施工升降机图纸、数据制作基础。并且做好基础验收资料及隐蔽验收资料,经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2、装拆期间,配合协调乙方安装、拆卸时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3、进场施工升降机设备及附件、工具的所有权属乙方、未征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指派任何人员动用、操作该设备,否则,甲方将承担相关责任。

7、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甲方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班组空中丢物,如丢物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9、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10、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三)机械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1、施工升降机特种作业人员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当配备起施工升降机司机。(注:在机械验收前,甲方的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到达现场。)

2、施工升降机司机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运载方法,并具备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要求,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司机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每天上班时问由甲方安排,如上班超过8小时,司机有权拒绝不合理要求。若需要加班福利费用另计。

3、乙方应确保甲方作业班次要求,保证在施工升降机司机在国家法定的范围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升降机司机应当积极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点,保证随叫随到,优质服务。

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坏甲方的工作规章管理制度。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升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详见附件:施工升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5、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6、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对司机进行定期体检。

7、甲方对乙方配备的司机提供食宿条件。非因甲方过错导致操作人员在生活中发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对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操作人员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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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工程施工 工程建设合同篇七

近年来,许多电梯厂商已开始从生产制造型企业逐步向服务经营型企业转变,并把电梯维保服务提升到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那么对于电梯维保服务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梯维保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订合约人: (以下筒称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 技术条款

感谢您选择我们*有限公司的服务,同时也感谢您为我们提供了显示湖北华菱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实力的机会。

*有限公司以

第一章 服务设备明细

第二章 *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及责任

一、 维护内容

2.4 当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客户通知,我们派遣技术人员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章 *有限公司的责任

一、积极配合客户通过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二、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

三、将随时听取客户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以认真分析及纠正。

四、保修期间,因乙方责任引起的电梯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 免责条款

一、因非乙方的责任导致电梯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因甲方未及时处理本公司所提合理的建议所产生的事故或合同终止期间产生事故和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出现紧急报修的情况,甲方要未予及时直接通知本公司而导致现场故障排除措施的延误及扩大的损失,对于扩大损失的部分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五章 客户责任

一、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电梯及其运行的准确消息和基本情况。

二、甲方应按本公司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风气,按温度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本公司电梯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三、甲方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惯例,提供设备的安全设施以及保安服务。

四、由甲方负责办理电梯年检的申报工作并支付年检费用,如一次不能达标,复检费由乙方承担,直至技术监督局发证为止。

第六章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

第七章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时间从 至 。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等要求,为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并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管理、维修保养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情况

二、合同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三、维护保养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并根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条例等提供维保服务。

2、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期限:乙方根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严格执行半月、月、季度、半年及年度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保养工作完成后交甲方相关负责人对保养单进行签字确认后存档。

4、电梯年检及费用:乙方负责按期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年检并进行组织工作,甲方承担年检费用。

四、付款方式:拨款节点及拨款金额如下表,乙方需在拨款节点前3日向甲方按拨款金额提供发票,甲方在拨款节点后7日内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甲方的权责

1、甲方提供的电梯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于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其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负责电梯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管理,并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设备管理人员。甲方管理人员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确认,并在作业表签字确认。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时,甲方有责任提供适当工作环境,务必使其完成工作。

4、甲方如发现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应立即停用,且及时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细节,使乙方能够顺利排除故障。

5、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年度安全、性能检查。如存在非保养原因存在的问题,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建议进行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上述不安全隐患未完全处理完毕前,该电梯应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否则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权责

1、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4、应按相关要求进行调整、点检、注油、润滑、清洁、修理等维修保养工作。每次工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维保记录上签字确认。

5、当发生或发现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6、配合甲方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并对因维修保养不良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或零部件损坏,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予以修理或进行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8、指导甲方完善各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9、非维保原因造成故障需要更换配件的,乙方应列出维修项目、费用,以估价单的形式报与甲方供其做出决定。

10、乙方必须保证所有更换配件均为原厂原装配件。

七、违约责任

2、对电梯困人事故要求自接到报警后30分钟内必须把人员从轿厢中救出,对于非需更换配件的故障要求在1小时内排除,对需更换配件的故障在合理时间内解决。

3、因保养不当导致电梯停止运行,若在7日内不能恢复的,招标人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15日内不能恢复的,招标人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4、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并通过年检,如因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5、因保养不当造成事故或导致业主投诉或索赔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其它

1、后附乙方免费提供维保配件清单、易损及非易损配件价格表

2、本合同书在执行中发生争议,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原则,协商不成可向服务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其他未详尽事情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加盖双方公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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