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景区环境监察工作总结(优秀6篇)

小编: XY字客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景区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上半年,我大队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北湖区政府的环保工作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队人员克服金融危机等各种困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各项工作,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xx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20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北湖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针对20xx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一是上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环境信访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全区环保系统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在相关部门、乡镇的配合下,先后8次召集相关企业业主和当地受污染的居(村)民召开环境污染纠纷协调会,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三是抓好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据统计到6月10日止,大队共接受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共46件(其中市区政府和市局转办20件),已办结43件,其余3件正在办理。

四是认真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污染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针对高速公路建设和小养殖场污染问题,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投诉,采取及时通报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办法,既保护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受金融风暴影响,辖区内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况,收费工作面临无米之炊而难以开展。

二是市局今年明确城区第三产业排污收费污染因子由水改气,抽样试点检测名单上报数月但至今没有进行,对收费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

三是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至今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受车辆不足影响,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无法按要求开展,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机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依法行政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科室、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存在严重问题,现行的管理模式无法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时代要求。主要表现在排污许可证的发放严重违反《湖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无视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在没有对监察部门的监察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单个部门擅自发放排污许可证,造成监、管脱节,增加行政成本和收费难度。

1、结合排污申报,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的收缴入库率。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不定时的方法和措施,组织人员对各小组排污费征收行为进行监管、核查,对企业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对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征收排污费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立案稽查,并实行问责制;针对以往城区娱乐业监察和收费力度不足的情况,对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将其由小组收费改为大组监察收费,以加大其工作力度,确保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2、继续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力度。对列入20xx年度的污染减排项目和重点污染源及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突击性检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

3、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大队人员,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从组织领导、现场执法、公文拟定等诸多方面提高支队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确保年底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景区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二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我局以“3×6+1”环境监察体系为平台,与市局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将全局的环境执法工作纳入到体系中,实现环境执法的网络化、定量化和规范化。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做到“三有”,既“心里有”就是思想统一、充分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计划”就是科学规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明确内容,有效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工作中有”就是制定制度、落实措施、明确职责,确保取得实效。成立了由局长史伯杰为组长、副局长郎海鹏为副组长,全局所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工作:制定“3×6+1”执法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目标,对执法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对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3、从实际出发,在抓实上下功夫。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是“3*6+1”是否有生命力的前提。注重处理好“五种关系”,即单一处罚和综合防治的关系,事后处罚和事前防范的关系,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的关系,“3*6+1”内涵和外延的关系,执法形式和执法实效的关系。我县区域面积大(2300平方公里),污染源分散。为确保监管到位,我们明确监察内容,落实工作责任。监察人员必须做到掌握排污单位的基本生产情况、环保审批验收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污费缴纳情况和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在执法中强化五项制度,即执法派单制度、调度反馈制度、档案完善制度、配合协调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将每项执法工作和重点污染源落实每个监察中队和每名监察人员,确定办理期限和目标。

4、高度重视,完善执法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对监察体系进行了适当调整,监察大队内设3个执法中队和1个内勤队,每个执法中队配备了3监察人员,配备1车辆以及相关检测仪器、取证设备。将19个乡镇划分为2个责任区, 3个执法中队对所规定的管辖范围实施执法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执法工作档案,及时总结上报有关执法工作材料,完成临时性执法工作任务。同时,拟成立开发区环保分局,对开发区进行专门管理。

5、积极探索、提高执法能力。我局针对“3×6+1”执法模式新的内涵和方式方法,积极组织监察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探索新形势下的执法模式。力争做到“五结合”:治理与事后督察相结合,监察与服务相结合,前防范与事后处罚相结合,监管与收费相结合,处罚与治理相结合。在执法中不断扩大内涵,规范操作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监察人员的执法综合能力。

1、取缔小炼油。从xx年开始,每年对辽河沿岸的小炼油加工点进行专项取缔行动,目前我县辖区内非法小炼油加工点已经绝迹。

2、综合整治冒黑烟小锅炉。我局用三年时间对冒黑烟小锅炉进行治理和取缔,治理改造冒黑烟锅炉110余台,安装除尘器50余套。我县城区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全部消灭冒黑烟现象。

3、开展造纸企业专项治理。此项工作从xx年开始,对我县辖区内所有造纸企业进行治理改造,先后依法关闭大孤家子造纸厂、沈阳广进纸制品有限公司,对沈阳汇金丰纸制品有限公司进行限期治理,后自然关闭。

4、陶瓷企业专项整治。引进民间资金建设沈阳天源谁处理有限公司,日处理含酚废水500吨。对所有陶瓷企业的含酚废水和煤焦油进行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回用,基本实现“零”排放。对原料场实行入库堆放或进行覆盖,取缔露天粉碎,消灭二次扬尘污染。燃煤锅炉安装脱硫除尘装置43套。建设辽浙建材有限公司、亿胜达有限公司对陶瓷废片等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并形成新型建材基地。

通过几年来的综合整治,我县主要污染源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1、地表水水质改善明显。化学需氧量从xx年的88豪克/升降至现在的41毫克/升;过境辽河干流出境水质好于入境水质,拉马河、王河、秀水河化学需氧量均低于30毫克/升,辖区内没有被污染的河流和水库。

2、城市污水。东排污口化学需氧量由xx年的256毫克/升降至59毫克/升,西排污口由254毫克/升降至78毫克/升,达到国家三类水质标准。

3、空气质量。降尘由xx年的22.4吨/平方公里*月降至10.2吨/平方公里,其他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总体来说,法库县的环境质量呈逐年改善趋势。

景区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在市监察支队和县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献县环境监察大队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和县环保局中心工作,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境保护与经济和谐发展为标准,依托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狠抓环境监管执法,努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着力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了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

65环境日,环境监察大队会同法宣股和污水处理厂在县城主要街道上设立资讯站,共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环保布袋1000余个。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大队协同4个中队,不定期检查各企业的排污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对全县范围内的玛钢铸造行业企业、涉重金属企业、两危企业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做到底数清楚,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排污状况。对查出的问题,依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1、对老玛钢企业因治理不积极造成烟尘超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治理、停产或关闭。

2、对重金属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经排查我县生产重金属企业有三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企业违法排放、违法处理含重金属废物。

3、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增加监察力度和频次,着重检查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安全情况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检查危废产生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转移情况,坚决杜绝私自处置或转交给无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单位处置危险废物。

4、取缔十五小企业,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月22日、10月16日协助县政府和我局组织工商、公安、电力、乡镇等部门对我县境内十五小企业开展了两次专项取缔行动,对部分屡禁屡犯,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企业,查抄生产设备和部分产品,公安部门对个别违法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拘留,坚决清理取缔了十五小企业38家,从根本上解决引起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我大队对近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尤其在十八大期间,更把环境信访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作为平常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大队共受理有效环境信访案件78件,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了处理结果,回访了部分举报人,群众均表示满意。

(四)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

增强了对各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了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和各类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快了对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脱氮的升级改造,以及圆满完成了氨氮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达标验收。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同时进行,巩固了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整治成果,又进一步集中整治了重点行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违法排污问题。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和百日大检查,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有效消除了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防范环境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环境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六)顺利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

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来的积极筹备和努力建设,经过我局的郑重申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xx年12月3日组织对献县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验收,验收小组由河北省环监局、沧州市环保局共6人组成。验收小组听取了献县环保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和献县政府法制办、编办、财政局关于环境监察机构编制、经费保障工作的情况介绍,对献县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有关文件、档案材料、执法装备、交通工具、取证设备、办公设备和业务用房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核查。一致同意献县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为在今后的环境监察工作中,实行依法执法、科学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根本,不断加强环境安全保障

献县环保局成立环境应急领导小组,7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到兄弟县市学习,我局和部分重点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排查和整治落实,对环境安全问题和污染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十)积极圆满完成排污收费和环境违法处罚任务

20xx年,我县排污费征收工作在市环保局统一安排部署下,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费征收政策,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进行摸底调查,做到了申报登记全面、真实和准确。协助我局理顺了收费程序,实现了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并圆满完成了违法企业的处罚任务。

一是环境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现场执法检查、新建项目的督查、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后督查力度不够,造成个别违法企业整改不到位。

二是部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环境监察机构的职责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对辖区污染源的监管存在着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处理不到位的现象,业务学习有待加强,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三是监察队与其他股室缺乏沟通,新建项目的环评、验收、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情况,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景区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四

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支队严格按照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春季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自4月上旬以来,市、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相结合,企业汇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方式,不走过场,查清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对134家企业(含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有40余家,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理。其中:对学习颜料有限公司、学习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学习立医院等18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责令学习化工有限公司、学习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立即纠正环境问题,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学习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函告学习区和学习区政府,要求对辖区内这些石料厂等5家石料矿山企业实施彻底关闭(实施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函告市经信委对学习炉料有限公司、学习选矿厂烧结项目是否属落后产能进行认定。

(二)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圆满完成。

1、完善我市国控、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档案,配合市环境中心站开展一、二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设施现场比对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工作。

2、指导企业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装污染源雨水电动阀门1套,对在线设施存在问题的10多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督促国控烟气在线存在问题企业对在线设备的更换,对污染源在线运营商(学习公司)进行现场污染源在线运营商资质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研讨会。

3、加强国控、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按要求开展每月1-2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驻点监察工作并编写驻点监察报告,开展笑嘻嘻电力的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上报学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统计和电力行业铅封月报。

4、陪同省环境监察局来铜对排放重金属企业进行检查,迎接省厅一二季度国控、省控重金属及电力行业的季度巡查,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防治的现场检查和建档工作,开展涉重金属采癣电镀企业检查工作。

(三)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

1、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了xx年排污申报,全面完成xx年排污费核定工作。

3、根据扩展排污费征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测算并征收了学习发电公司、学习发电公司xx年1季度排污费,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征收了上峰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费。

4、根据环保部国控校验工作要求,对xx年国控申报数据库进行了完善,同时督促县区进行数据录入。

5、根据《学习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准备工作和软件部署调试工作。

6、赴绍兴、嘉兴市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权交易资料,拟定排污权交易考察报告,准备排污权交易的试行工作。市本级6月底前将完成xx万元以上排污费征收目标。

(四)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

1、加强元旦、春节,国家、盛市“两会”以及我市重大活动敏感期间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即时启动环境信访应急机制,快速处理信访投诉,经常梳理我市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全面掌握我市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切实加大对信访直接和会同办理件的查处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稳控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跟踪办理,及时召开学习市铁路噪声协调会、学习学习社区居民座谈会学习社区、学习社区法制宣传会等多种形式,解决了多起疑难、敏感性信访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

3、加强了对转入区县和相关部门处理的油烟、噪声、气味、烟尘等污染投诉件的各类转办工作,努力落实投诉件处理的责任主体,防止推诿扯皮,并取得初步成效。

景区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五

一是3月1日-30日由局领导带队分3个走访小组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经济发展环境和效能建设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认真听取基层、企业、养殖户意见和建议,针对收集到的“畜禽水产品质量不安全、假劣兽药饲料多、动物产品检疫不规范、加大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大动物检疫力度”等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分解落实整改任务,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二是根据方案,由分管执法监督的副所长带队不定期对重大行行为(包括行许可、行处罚等)等开展巡查、回访当事人,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收集行处罚当事人对执法人员公正、公平执法、廉洁执法等情况的意见。三是坚持行执法监督反馈卡制度,执法人员每到一个当事人处开展执法检查,就发放一张监督反馈卡,由当事人对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廉洁执法等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完毕后由当事人填写再寄或送至^v^门,今年共收到行执法反馈卡30余份,对执法人员满意率为100%,没有发现不廉洁执法现象。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执法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养殖业投入品和畜禽水产品市场的监管。二是提升素质,加大培训宣传。一方面加强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举办培训学习班2期,使广大执法人员真正做到行先懂法、办案程序化、执法严格化。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三是完善制度,加强依法行。四是强化措施,规范行执法。

依法办理各项行许可,规范行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执法依据,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追究制,开展业务测试和技能比武,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开展“瘦肉精”、生鲜乳、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及“公正执法年”活动,进行行执法评议。今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出动执法人员510余人次,检查各类兽药(饲料)经营业主、养殖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屠宰场和畜禽产品经营加工场所152家次,检疫生猪万余头、牛万头、羊万余只,没收、销毁各类问题肉品324公斤,收缴过期及人用药215支(瓶),抽检生猪尿样3305头份进行“瘦肉精”检测,检出率为零。五是加强法制监督,实行案件“办、审、定”三分离制度、主办人制度等,确保公正公平廉洁执法。今年没有发生一起行复议或诉讼案件。

根据《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及县优化办的要求,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检查前先经领导审批,事后再按要求备案。今年来,涉企检查12家,检查前审批12家,备案12家,审批、备案率均为100%。

为保护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处理回复的工作效率,规范处理举报投诉程序,制定了投诉举报受理反馈机制,有效地提升了处理举报、投诉、交办、协查等事项的工作效率。今年共受理群众关于动物卫生监督方面的举报1件,已处理回复1件,处理回复率为100%;做到无一件漏查,无一件失查,做到了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调查处理回复率均为100%,群众满意率100%。

尽管我所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许多工作尚需努力,特别是在当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整体形势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我们一定会牢记自己的使命,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工作,依法履职,为全县人民群众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景区环境监察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支队严格按照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春季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自4月上旬以来,市、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相结合,企业汇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方式,不走过场,查清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对134家企业(含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有40余家,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理。其中:对学习颜料有限公司、学习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学习立医院等18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责令学习化工有限公司、学习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立即纠正环境问题,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学习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函告学习区和学习区政府,要求对辖区内这些石料厂等5家石料矿山企业实施彻底关闭(实施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函告市经信委对学习炉料有限公司、学习选矿厂烧结项目是否属落后产能进行认定。

(二)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圆满完成。

1、完善我市国控、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档案,配合市环境中心站开展一、二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设施现场比对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工作。

2、指导企业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装污染源雨水电动阀门1套,对在线设施存在问题的10多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督促国控烟气在线存在问题企业对在线设备的更换,对污染源在线运营商(学习公司)进行现场污染源在线运营商资质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研讨会。

3、加强国控、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按要求开展每月1-2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驻点监察工作并编写驻点监察报告,开展笑嘻嘻电力的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上报学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统计和电力行业铅封月报。

4、陪同省环境监察局来铜对排放重金属企业进行检查,迎接省厅一二季度国控、省控重金属及电力行业的季度巡查,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防治的现场检查和建档工作,开展涉重金属采选、电镀企业检查工作。

(三)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

1、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了20xx年排污申报,全面完成20xx年排污费核定工作。

2、按省厅要求上报20xx年排污申报年报、20xx年度排污申报有关数据分析,对20xx年4季度及20xx年1季度国控企业排污费进行网上公示。

3、根据扩展排污费征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测算并征收了学习发电公司、学习发电公司20xx年1季度排污费,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征收了上峰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费。

4、根据环保部国控校验工作要求,对20xx年国控申报数据库进行了完善,同时督促县区进行数据录入。

5、根据《学习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准备工作和软件部署调试工作。

6、赴绍兴、嘉兴市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权交易资料,拟定排污权交易考察报告,准备排污权交易的试行工作。市本级6月底前将完成20xx万元以上排污费征收目标。

(四)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

1、加强元旦、春节,国家、省、市“两会”以及我市重大活动敏感期间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即时启动环境信访应急机制,快速处理信访投诉,经常梳理我市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全面掌握我市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切实加大对信访直接和会同办理件的查处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稳控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跟踪办理,及时召开学习市铁路噪声协调会、学习学习社区居民座谈会学习社区、学习社区法制宣传会等多种形式,解决了多起疑难、敏感性信访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

3、加强了对转入区县和相关部门处理的油烟、噪声、气味、烟尘等污染投诉件的各类转办工作,努力落实投诉件处理的责任主体,防止推诿扯皮,并取得初步成效。

4、顺应网络媒体投诉增多的时代及民众要求,简化了工作流程,加快加大了对各级各类网络、媒体环境信访的转办、办理及跟踪办理工作。

(五)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1、先后制定《学习市20xx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实施方案》、《学习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2、加强对水泥、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富鑫钢铁公司实施粉尘深度治理工程,督促上峰、海螺公司实施污染治理提标升级改造并签订责任书。

3、联合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了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报告市政府。

4、自3月份开始对我市南部城区、东部城区、石料矿山企业等重点区域扬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监测,有效遏制了矿山扬尘污染反弹的势头。

5、为落实市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粉尘治理专题会精神,及时制定了《学习市石料矿山企业粉尘防治技术规范》,使得保留的石料矿山停产整治有章可循,同时会同市经信委对石料矿山企业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扬尘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参保服务类项目)工作已全面展开,上半年平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0.085 mg/m3,较去年同期(0.086mg/m3)有所下降。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有效举报403件,已办结390件(其它信访件正在办理),结案达到96%,其中省环保厅交办11件,市委、市政府、纪委交办8件,信访局转办7件,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5件、网络投诉133件,行风热线投诉10件,群众来信5件、来访4件,12369电话有效投诉220件。

(六)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成效明显。

1、根据今年以来受理的各类噪声投诉和处理情况,全面开展噪声源专项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点情况,及时与市招生办等部门对接,研究制定加强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方案,会同公安、教育、行政执法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学习市20xx年中、高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电话。

2、加大“禁噪通告”宣传,给各工地等噪声源发放近百份“禁噪通告”,并将“禁噪通告”在铜陵日报上进行刊登。

3、会同县区环保局、媒体记者开展夜查,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制止噪声源,并由市报社、电视台进行监督和曝光。

4、成立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应急小分队,在高考日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在各个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对突发性噪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有力。

1、2月份在沪渝高速小学习段先后发生的苯泄漏、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两起环境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稳妥方式对泄漏液进行了紧急清理,确保未出现残留,有力维护了事故周边的环境安全。

2、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辖区内2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5家,其中涉及环评手续不全的1家,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2家,未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3、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月报、季报,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

4、开展部分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和评估,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八)能力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1、根据市局学习活动月要求,支队制定了春训活动方案,切实把春训活动与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组织环境监察人员汇编《学习市重点排污污染源监察手册》,对25家企业环保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等进行整理汇编,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3、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四科、五科办公前移,提高环境监察效率,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4、按照市委落实“”精神的指示,自2月下旬集中开展了治理“庸懒散奢”问题的整风行动,切实有效地改善了办事效能。

5、根据省厅要求,针对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培训,通过在线学习不断加强人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系统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6、按照省环监局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环境移动执法项目,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