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委外产品流程 产品区域代理合同产品代理合同(汇总7篇)

小编: GZ才子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委外产品流程 产品区域代理合同产品代理合同实用篇一

在 2008 年 2 月 价销售总金额为 3、 乙方销售奖励 乙方销售总金额完成 乙方销售总金额完成 万可享有奖励 3% 的部分可享有奖励 5% 1 日至 2009 年 1 月 30 日之间对****xxxxxxxxxx 产品销售, 甲方结算 整 以上。

全权代理经营 ****xxxxxxxxxx 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授权产品”。

) 1、 甲方承诺给乙方的价格每套按出厂总价的 35%进行结算,报价见附件。

总代理,双方就“****xxxxxxxxxx” 4、 特殊医院在市场与价格的双重压力下可向公司申请特殊处理或申请公司直销,由甲方直接投标,由甲方 开票,医院回款需直接打到甲方账户,货款不计欠款,此款如期不到位,转入乙方欠款。收到合同全款 后直接以现金形式返还合同成交额的 10%。算乙方的销售任务,但不计入奖励。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1) 经甲方确认,乙方无能力拓展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量; (2) 乙方在授权地区以外销售授权产品; (3) 乙方冒用授权产品的商标; (4) 乙方进行有损授权产品及商标信誉的活动; (5) 乙方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损失部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货款或奖励中扣除及至其它方式。

(6) 乙方连续 6 个月内没有完成任务。

6、 甲方要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上述第 5 条中所含情况除外) ,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7、 乙方须拥有具备初级维修能力及技术人员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对客户熟练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同时甲方 须为乙方提供维修零件、维修技术支持。

三、甲方的义务 1、 不得直接供货于授权地区内的非授权客户。

2、 协商代理商处间的市场冲突。

3、 甲方依据乙方出货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价格时给予价格保护的范围。

四、乙方的义务 1. 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所授品牌信誉的活动。 第 1 页 共 3 页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至其它区域。

3. 乙方需在公司或门市显著位置标示所授品牌的正确标志。

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区产品的每月《市场行情调查表》 。

5. 乙方应以甲方产品为主导,开拓该地方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聘用销售该产品所需要的、经过培训和经 验丰富的销售人员。

6.乙方于本合约之有效期间内,应尊重甲方建议之各项产品市场价格定位。

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唯一代理销售甲方“**内镜洗消中心”系列产品,不得另行代理销售或以任 何其他的形式经营他方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似或有竞争性的产品。

8、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终止合约,应于提前二个月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完 全履行合约。

9.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业秘密。

1. 规定乙方须收回其所销售到其它区域之产品,或与当地总代理协商,给当地总代理一定的经济赔偿。

2. 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1. 甲方调价前 15 日书面通知乙方。

2. 双方已签订购销合同但尚未执行的,改按原价格执行,甲方书面通知调价日之后的协议按新价格执行。

七、售后服务 1. 甲方提供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实行三包(参照国家有关标准) ,一年保修。

2. 乙方有义务负责所销售产品之维修, 医院设备需进行维修前, 将医院及使用科室的名称及故障申报情况、 院方有效的联系人及电话等填写好传真回公司,经公司确认后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将《维修记录登 记表》用签字笔详细清楚的填写整洁,经医院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传回公司总部备案,若有配 件更换的,方可减掉维修配件库存数量。更换的配件按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

根据各办事处市场已安装产品的具体配置情况, 公司配备相应的常用维修配件以便在第一时间处理设 备故障(具体情况详见《配件备用制度》。甲方为乙方提供维修所需之零配件,乙方负责将所更换下来的 ) 零配件寄甲方,以利分析原因。维修配件严禁挪用到超过保修期后的设备或私自转卖给客户!严格按照实 际更换并填好维修记录,若维修配件发回公司发现与相应医院不相符,公司将按此配件结算价的 10 倍进 行罚款。超过保修期的甲方按维修配件之价格收费。

4、 乙方可指派至少一名以上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维修站的工作, 甲方负责该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培训课程及内容由甲方提供。公司免费提供维修人员来厂进修的往返车票以及在公司进修期间的生活、 住宿费用,进修完后经公司考核并颁发维修工程师证书和专用维修服装每人两套。送回甲方工厂维修的 产品及配件,甲方只负责返回之运费。

3. 乙方应提供广告报样一份或展示会照片若干份,以及开立抬头为甲方的发票原件,核准后,甲方将其补 助从乙方货款金额中抵扣。

九、产品销售之支援 1. 为促进乙方推广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

2. 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甲方应依乙方之请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关产品技术或经销问题。

3. 甲方得视实际需要,提供各项产品之型号目录予乙方,以促进其销售。

4. 供货与结算:签订合同后发货。

十、交货与支付货款 下订单前须付订单总额的 30%,剩余 70%之货款到帐后发货。

十一、知识产权 1. 甲方保证其产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并未侵犯第三人之产标、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 于本协议之有效期间内,甲方同意以乙方之于甲方产品销售、促销、广告或宣传等与产品销售有关之合 理活动范围内,使用甲方之商标。

3. 乙方应依甲方之指示使用其商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删除、涂改、变更或仿冒产品上之商标,或 以其它方式直接侵害甲方产品知识产权。

十二、保密责任 1. 双方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 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如:图纸规格、技术参数、价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给甲方造 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2. 双方应要求其员工遵守本条之规定,若一人违反本条约者,视为该方违反本条之规定。

十三、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 2008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随时补充。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法人代表签字: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字:

最新委外产品流程 产品区域代理合同产品代理合同实用篇二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

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

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口交 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帐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sgs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sgs)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 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帐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帐户

供货方开户名称:北京新连锁商业销售网络有限公司

7.违约处理

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

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sgs集团下属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cstc)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

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

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 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11.争议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帐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附件(略)

卖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最新委外产品流程 产品区域代理合同产品代理合同实用篇三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略]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负责人:___(盖章)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

最新委外产品流程 产品区域代理合同产品代理合同实用篇四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 标准执行。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

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制定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二0一二年 月 日

最新委外产品流程 产品区域代理合同产品代理合同实用篇五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允许在金额及数塾上有______%的损溢,由[]卖方或[]买方选择。

6.总额: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______%,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

9.装运

9.1装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卸货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允许,或[]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允许,或[]不允许转运。

9.6[]允许,或[]不允许分批装运。

9.7[]集装箱运输。

9.8最终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支付条款

10.1支付方式

(1)信用证

[]10.1.1 (这一段将作[]保留或[]删除)

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

[]装运回后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天。

[]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

[]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10.1.2即期付款

买方应于

[]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日

[]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

[]即期付款信用证

[]议讨信用证。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10.1.3延期付款

买方应于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2)托收

[]10.1.4凭单付款(d/p)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所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10.1.5承兑变单(d/a)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3)汇付

[]10.1.6

买方应于 []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天内, []提单日后______天内,以 []电汇, []信汇,[]票汇 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有关单据

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

向[] ___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___(银行)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或[]运费待付。

[]2)签发给____________(银行)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 []预付,[]已付或 []待付, 通知____________(银行)

[]3)多式联运单据

[]4)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5)铁路运输单据

[]6)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

1)商业发票

2)[]保险单 []保险凭证

4)原产地证明 []form a(普惠制原产地证)

5)装箱单

6)重量单

7)[]发货通知书 []装船需知

1到7项单据需要原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

10.3银行费用

依照根据上述 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

[]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

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包装

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

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如果待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装运条款

11.2.1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______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1.2.2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______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______日前,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日前______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______日内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______日后开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

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3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4此条款应作保留或删除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3)装箱单

(4)重量/数量

(5)原产地证书

11.2.5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11.2.6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信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

发货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

[]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月;

[]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______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月。

[]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______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13.3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

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本合同中的规定,或

[]___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

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

检验机构;

在中国:a)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b)_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

在德国:___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

[]14.1.2工厂检验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

[]合同的规定,或

[]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

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2到货检验

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

[]最终目的地

[]卸货港后

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

检验机关;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德国:____________(根据买方的选择或德国法则加入)

买方应在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7.1(a)和(b)的规定进行检验。

15.不可抗力

合同当事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______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_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赔偿

16.1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按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______%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未及时开具信用证

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_____日收取信用证金额_____%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日应视为______日。

16.3未及时交货

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______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日应视为______日。

16.4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力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条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期间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如果买方未在第17.1(a)和(b)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求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则被视为接受。

17.4

[]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

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给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买方[]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进行。

[]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__进行。

[]__________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世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____________(语言)

23.3生效日期

本合同应生效于(生效日期)

[]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

[]经____________签署并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

[]其它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买方、卖方签字如下。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委外产品流程 产品区域代理合同产品代理合同实用篇六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总金额(大写)

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最新委外产品流程 产品区域代理合同产品代理合同实用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______%,专用产品的幅度为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______%,专用产品的幅度为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___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