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律师演讲稿视频(优秀5篇)

小编: ZS文王

演讲稿是一种实用性比较强的文稿,是为演讲准备的书面材料。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用到演讲稿的地方越来越多。演讲稿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演讲稿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演讲稿模板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刘敏律师演讲稿视频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在座的各位同仁:大家好!我是来事务所的律师,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广州梦,梦飞翔》。

1978年,广州成为中国最早恢复律师制度、试行《律师暂行条例》的四个城市之一。1979年,广州成为全国最早恢复组建律师机构的城市之一。1984年,广州组建了全国第一个专业性的律师执业机构—广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1993年1月,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了“广州金鹏合作律师事务所”和“广州万通合作律师事务所”。这两家“合作所”的成立,拉开了广州律师体制改革的序幕,并在全国律师业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2000年广州律师业开始率先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其后2001年到2005年间,广州律师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期。

1993年至2008年,以邓小平南巡为契机,站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州律师,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一系列敢为天下先的革命性变革,开始了对律师体制改革的探索。

这些历史给了我们广州律师无上的荣耀。但是,我们在回顾过去的同时,更应该清醒地认识现实。

现实情况是怎样呢?

虽然广州律师业整体发展水平依然排在全国省会城市的首位,但是与北京、上海相比,差距越来越大,2006年至今,广州律师业增长呈现明显降低趋势。广州律师业的发展水平,已然跟不上广州整体经济的发展。近两年深圳律师业发展水平也开始赶超广州。

现在北京、上海、香港、深圳等地的律所,大量涌进广州市场设立分所,广州律师的未来正面临着外侵北压的竞争压力,市场形势十分严峻!

鉴于此,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深刻指出,广州什么都有,缺什么?缺大师!广州不缺大楼,但是缺大师;广州不缺人,但是缺人才;广州不缺律师,但是缺大牌律师。

广州要致力于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就必然要打造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培养有利于律师行业大品牌快速成长的土壤。

面对未来,广州有一个梦想,梦想将广州律师业做大做强,梦想广州律师

业可以与广州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一致,做全国律师的佼佼者与领头羊。

朋友们,今天我要说,尽管眼下困难重重,但我依然怀有一个梦。这个梦深深植根于广州的梦想之中。

我梦想有一天,广州律师业将会实现做强做大的目标。

我梦想有一天,广州律师可以代表中国律师站在国际法律会场发表自己的见解。

作为一个年轻律师,要实现广州梦想,让梦想在蓝天下飞翔。就要践行厚德载物的立业根本,努力提高自身道德文化水平,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我会将中华民族的忧患的意识和爱国精神融入到工作中去,时刻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实现广州梦想,作为一个年轻律师,还要践行“讲信誉、守信用”。正所谓“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广州梦想的实现离不开人民和社会的帮助,“诚待四方、信义天下”才能吸引、汇聚国内外各地资源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使得自己的律师道路走的更快更好更稳健。

话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这正是对律师工作的要求。作为一个年轻律师,我会时刻提醒自己,工作要勤恳,务实,避免好高骛远。告诫自己切勿做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工作中我会努力践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创新”的理念,努力将工作做到更款更好更完善。年轻律师将会成为广州需要的人才,大师、大牌律师。

我坚信在“厚德、诚信、务实、创新”精神的指导下,广州梦想,广州律师腾飞的梦想一定可以实现。

最后我要以半阙舒婷的《致橡树》来表达我对广州律师业的情感并结束我今天的演讲。

/叶,相触在云里。/每一阵风吹过,我们都互相致意,/但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你有你的铜枝铁干,/像刀象剑也象戟;/我有我红硕的花朵,/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坚贞就在这里/爱/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刘敏律师演讲稿视频篇二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仁,各位老师和朋友们,大家好:

(因为今天的演讲,昨晚我辗转难眠。想想要面对各位律师界的精英和熟知律师行业的各位领导,要占用你们那么宝贵的时间,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能打动你们的心。让你们不至于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心生烦躁,心平气和的静听一个普通律师的心声.)

总是感觉心在白天与黑夜的边缘游走,面对的是复杂的社会和貌似强大的法律。一面是经济的旗帜在猎猎飘舞,一面是正义的火焰在熊熊燃烧,心灵在矛盾中煎熬。作一个成功的律师,雄厚的经济实力是基础也是衡量的标准,这是不争的事实。做一个成功的律师,要做正义的事,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无疑也是律师这个职业赋予我们的责任。当我们在金钱与正义之间穿梭的时候,我们的心是疲惫的。

心在那一刻被煎熬,被撕裂,我是律师,但我也是孩子的母亲,我真的可以把一颗心分开吗?最终的胜诉,没有带给我喜悦,一纸判决书沉甸甸的压在我的心上。

律师啊,你保护了别人的权益,又有谁看得到你受伤的心灵?!

当律师在内心倍受煎熬的时候,大江南北纷纷传来某某律师伪证罪被处刑,某某律师行贿罪被逮捕的消息,对律师的整顿也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有关统计资料表明自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刑法》实施以来,我国已先后有200多名律师因进行辩护活动而涉嫌有关罪名身陷囹圄,但奇怪的是,其中绝大多数指控最终都不成立,大部分律师们最后均被无罪释放;昆明律师王一冰因涉嫌触犯刑法“第306条”而历经两年牢狱之灾,二审法院终审宣告其无罪,这位律师走出监狱的大门后,愤而出家;内蒙古律师麻广军涉嫌触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历经210天的牢狱生活后最终被宣判无罪!对于这些律师来说,破碎的不仅仅是他们的信念,还有那颗本来充满信念的心。

律师的心应该是博大的,因为他要承载那么多的不平,因为他要还事实以真相。律师的心是应该坚强的,因为他们要与那么多的黑暗抗争,还要还黑白以分明。律师的心是善良的,因为那么多的弱势群体需要我们去关爱。律师的心是疲惫的,因为他们在保护别人的同时还要想着如何去保护自己。律师的心是艰涩的,因为他要面对当事人的苛求和误解。

初为律师的心是热诚的,律动着欢快的节奏,一丝不苟的袒露自己的心扉,在法官面前在当事人面前没有防备的接受洗礼。为赢了官司而兴奋不已,为输了官司而懊恼不休。

发展中的律师心是疲惫的,律动着无奈和迷茫,在金钱与正义,在欲望与节制,在进取与压力的矛盾中艰难跋涉。

从业多年,已经学会控制庭审的节奏,但却控制不了对方当事人的冲动。看着对方当事人在法官面前冲上来打自己的委托人,我毫不犹豫的站起来拦阻。并对法官提出采取强制措施的建议。法官充耳不闻的态度让信仰的火花在心里暗淡下去,无奈可能不仅仅是我的心情,法官也许有他的无奈吧。

成功律师的心是平静的,走过冲动,突破瓶颈,他们已经能够坦然的面对自己的心灵,淡泊宁静的心律动着沉稳的节奏。

不管我们拥有什么样的心,作为律师,善良是让心灵绚烂的良药。现在社会和行业都在倡导诚信,而这种诚信,归根结底就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做一个善良的人,办善良的事,对待工作和当事人有热心、诚心、真心、关心、细心、耐心,打造律师金子般绚烂的心。俗话说:“真诚换真心,诚信变真金”。这就是我对诚信的理解。

律师的心应该是可以交流的,可以沟通的,可以相互支持的,就象今天,我把我的心事说给大家一样。

行之间的支撑吗?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静静的,我常常拷问我的心,到底该怎样做一个律师?到底该怎么做一个善良的律师?!

今天,我找不到答案,所以我用问号结束我的演讲,这些问号已经深深的刻在我的心里。

想起谭咏麟心手相牵,希望所有的律师能够

心与心相连

手和手相牵

我们相信彼此之间距离不再遥远

心与心相连

手和手相牵

带着骄傲一起飞向无边的蓝天)

刘敏律师演讲稿视频篇三

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梦想而奋斗。”确实,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会有美丽的梦想,这些梦想或深或浅,不时在我们的人生当中闪现。亲爱的朋友们您还记得曾经许下的梦想吗?还在为这个梦想而奋斗吗?您又是否因梦想的实现而感到满足和幸福?而我在九岁那一年,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心中种下了一个美丽的梦想,并一直为此而奋斗。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机会呢?在此,我想与大家分享一段让我终身难忘的童年往事。

记得在我九岁那一年的一天,我的父亲带我去法院旁听了一起刑事案件。这起案件的内容及犯罪嫌疑人的容貌我都已经忘记了,但我清晰地记得当时在法庭上站着这么一位大哥哥,他貌似文质彬彬、身材单薄,但他的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并充满了智慧和力量。让我永生难忘的是他当年在法庭上说过的这么一句话:“也许被告所做的、所说的不一定正确,但我作为他的律师誓死捍卫他的正当权利”。

从此,“正义”一词从此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也正是从那时起我知道,原来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能够帮助别人争取正义;他们能够如此充满能量;他们的名字就叫做——“律师”。就这样我许下了童年的梦想:“将来我要成为这群正义的化身之一,要为争取和实现正义而奋斗”,因此我踏上了律师之路。

“人生有梦想,才会有动力”,正是因为有强大的动力推动着我,才使我坚持在每一个微小的案件当中,为每一个普通的当事人,全力争取每一个看似微小但对他们而言却意义重大的权利。例如:我成为独立律师后承办的第一个案件。

事情发生在20xx年的夏天,一位82岁的何老太太上门咨询,而我作为当天的值班律师接待了她。还记得当时的何老太太,她愁容满面地握着我的手哭着对我说:“薄律师,我听说有困难就要找律师,你是律师,一定要帮帮我呀!我和老伴在这套房子里生活了一辈子。现在他才刚走不久,我就要被赶出来,你叫我往哪搬呀?我以后的生活怎么办呀?”后来经询问我了解到,原来何老太太与她的老伴从上个世纪60年代起就一直住在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内,那么多年以来,从没听说这套房屋属于他人所有。直到最近,有一位施老伯突然拿着一份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找到何老太太,并告诉何老太太这套公租房是他的私人房产,所以他要求何老太太立即迁出该房屋,并且补交房屋租金共计20余万元。听到这个消息,对于刚失去老伴的何老太太而言无疑是晴天霹雳、雪上加霜。

我看着何老太太伤心地哭诉,让我十分难过,也十分同情她的遭遇,因此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尽律师的职责帮助她,让她能够安享晚年”。但同时,我也明白这个案件在通常情况下是必输的官司,因为施老伯手上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他是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所以他要求收回房子是无可厚非的,那到底我应该怎么办呢?就在这个时候,我想起了一句古老的法律谚语:“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那在这个案件当中,我们除了可以讨论冷冰冰的法条外,是否还可以探讨另一个更有温情的解决方案呢?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呢?按照这一思路,我一方面代表何老太太积极应诉,另一方面主动联系施老伯及他的家人。经过三番几次的劝说及协商,最终我成功促成双方的和解,施老伯同意让何老太太以较低的租金继续承租该房屋,20多万元的租金也全部免除。

最记得在领取法院调解书的时候,何太太感动得泪流满面,还在法庭上紧紧地握住我的手,连声说:“谢谢你,薄律师!谢谢你!”当看到这感人的一幕时,让我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律师这个职业给我带来的快乐和满足。而这次的“处女秀”也让我更深刻地理解律师的意义,律师这个职业不仅仅是赚钱的行当、谋生的饭碗,在更多的情况下,律师是正义的推动者和守护者,律师的神圣之手是为了保护普通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和自由。

被誉为当代最杰出的律师之一“p.n.萨普鲁”先生曾说过:“律师是一项非常光荣的职业,他有着崇高的使命,对于律师来说,为律师职业的崇高理想去奋斗,是我们每一个律师应当具有的信念。”是的,作为一名律师,我们的使命是为维护公民权益奋斗!为推动社会法制进程而奋斗!为实现全人类的公平正义而奋斗!

虽然现在的我还很年轻,但我已经走在这条光荣的律师道路之上,也看到越来越多的具有相同梦想与使命感的年轻人踏上这条光荣的道路。在此,我呼吁所有的年轻律师朋友们跟我一起为律师的崇高理想及使命感而奋斗!

刘敏律师演讲稿视频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伙伴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中国梦 法治梦 律师梦——我们都是追梦人”。 “梦”是一个令人期待的词语,是引领我们人生的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梦!让自己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律师,给家人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给社会的稳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或者“世界那么大”、期待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等等,这千千万万的梦想,都汇聚成了我们共同的中国梦。中国梦就是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国富民强”,人民更加幸福,生活更加有尊严!

“中国梦”,很美!这样美好的梦想靠什么实现呢?靠法治!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只有兑现法治,坚守权利,人人才能心如日月、流光溢彩,人人才能过上我们憧憬的幸福生活!

这就是中国梦!这就是法治梦!

作为一名律师(实习律师),我们要从“小我”做起,争做法治的铺石路,共筑我们的中国梦、法治梦!有一句名言深刻地道出了律师、法治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那就是“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要深知自己就是法治进程的直接参与者,是推动法治进程的主力军!

这些“小我”的实践,具体来说就是要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进步!我们办理一切案件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以一种“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事实和法律之间”的心态去办理案件。不要为谋取私利对当事人做虚假承诺,要明明白白告知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要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要遵守律师的执业操守;不要指使当事人进行请客送礼的行为,要与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持健康的互动关系;不要从事违法和有损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要对自身的执业行为进行严格要求。不要固步自封,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执业能力!还有许许多多的“不要”和“要”,法律工作者就是在这一次次的“不要”与“要”之间,将法律变现为守护,将公平正义回归社会,将法治与社会的发展并肩前行!

现在我们国家的法治理想与法治现状还存在着差距,律师的执业道路充满了荆棘,但我们一直在努力!坚守良知,坚守法律,为权利而斗争,这是我们的使命。为此使命,我们就要常怀梦想,因为万物速朽,但梦想永在,梦想就是当你失败了一百次,那第一百零一次充实你内心的不死之希望!

祉提供保障;我们梦想和谐稳定,人人都幸福安康!

这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所有追梦人的中国梦!法治梦! 谢谢大家!

刘敏律师演讲稿视频篇五

法官与律师堪称现代法制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人角色。对社会而言,律师的确是一种非常重要且大众认知度颇高的法律职业,但真正最具代表性、最典型的法律职业和法律人角色的乃是法官。

法官不得介入争论、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早已成为国际司法界的一条谚语。可以说,慎言既是法官应当恪守的职业戒律,同时也是法官这一角色令人尊敬的美德和操守。法院是典型的法律适用机关,法官的使命就是通过理性的判断和缜密的推理对个案作出公正的裁决进而实现司法公正。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判断和推理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内容。审判席上的法官扮演的是中立的、客观的裁判者角色,在法庭上喋喋不休是法官这一角色的大忌。法官大可不必在法庭上与当事人或律师唇枪舌剑,法官以理服人的最佳方式就是制作一份说理透彻、论证缜密、认定事实清楚且适用法律准确的高水准裁判文书。法官在法庭上主要负责主持庭审和维持正常的诉讼秩序,法官要有意识的引导当事人或控辩双方围绕诉讼要点进行辩论。从一定意义上讲,庭审的主要功能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为当事人和控辩双方提供一个充分进行陈述、说理、辩论的机会,法官主动介入双方的争论难免会有越俎代庖之嫌,且容易给当事人传达消极的心理暗示,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或偏见。

以前在法院开庭时,法官喋喋不休甚至训斥当事人的情况并不少见,这除了与审判作风专横有关外,不能不归咎于我们对法官不得与当事人辩论这一司法理念的无知,以及我国长期以来沿袭的纠问式审判方式所产生的言行定势有内在的关联。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纠问式方式逐渐被控辩式方式取代,法官在庭审中喋喋不休的现象已大大减少。

法官在庭外也不能滥发议论,司法无小事,法官应当像外交官那样慎言,稳重、理智和谨慎乃是法官的典型形象。一般而言,法官原则上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能接受媒体的采访,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前亦不应向外界发表任何结论性的意见或观点。

与法官的职业形象不同,律师素以能言善辩见长,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甚至咄咄逼人似乎已成为社会普遍认同的律师形象。诚然,口才是律师这一职业的重要素质,能言善辩是律师在法庭上克敌制胜的法宝。庭审时,律师自身所有的经验、智慧和学识都要及时通过话语这个重要的载体或工具传达给对方和法官,此乃能言;而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律师出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发表辩护词或代理词驳倒控诉方或对方的意见,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意见或观点,力争法官作出对己有利的裁决,此乃善辩。对律师而言,善辩比能言更重要,律师的言辞要有针对性,要有的放矢,在法庭的发言要始终围绕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观点这一中心。漫无边际、哗众取宠的演讲往往可以感染听众,却为明智的法官所不屑。

慎言和善辩是分别对法官和律师这两种角色的不同定位,也是两种诉讼文化的不同标识。在构建现代诉讼文化的过程中,中国法官特别需要注意慎言这一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操守。对法官而言,拥有一个睿智、清醒和理性的大脑远比巧舌如簧更为重要。倘若将我说故我在形象地称之为律师职业的真实写照,我思故我在则堪称法官职业的至理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