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拆迁工作计划推进表(汇总6篇)

小编: JQ文豪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拆迁工作计划推进表篇一

房主(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___间,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一九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一九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__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__套_______________间,_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_号,配有_________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_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工作计划推进表篇二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一条房屋拆迁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拆迁许可证》文号。

第二条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居住面积平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人,常住人口人,应安置人口,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

第三条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居住面积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房屋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迂,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用。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颁发的标准;

2、建造质量应当符合;

3、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

乙方应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它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房地产合同:

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元;转学补助费元;提前搬家奖励费××元;其它补助费元,共计人民币××元。

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

被拆迁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按每平方米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

甲方以地点,房屋,间,平方米,补偿乙方。

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元;

(2)面积差价元;

(3)房屋成新差价元。

第八条乙方在年月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年月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元。

第十一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第十一条的临时过渡费的%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临时过渡费的%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1、不可抗拒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拆迁工作计划推进表篇三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 城乡 统筹, 坚持政府引导、 政策驱动, 坚持自力更生、 互帮互助,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把农村住房灾后重建作为小城镇、 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生产发展、 生活宽裕、 乡风文明、 村容整洁、 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

基本原则

1. 科学规划, 安全环保。

科学制定重建规划和实施方案。

选址要体现交通便利、 安全避险, 规划要体现科学合理、 配套完善、 美观适用、 节约用地和保护生态环境。

2. 政府组织, 群众自愿。

当地政府要认真负责组织选址、 规划、 设计、 确定重建方式、 政策扶持、 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 尊重群众意愿, 统一认识,集思广益, 完善工作方案。

3. 统筹兼顾, 因地制宜。

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要与小城镇建设、 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地质灾害点搬迁、 造福工程相衔接, 与当地自然条件、 人文风貌相协调, 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4. 统一政策, 分类指导。

既要制定明确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扶持政策, 又要结合实际, 针对不同的重建方式和农户承受能力,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 目标任务

上半年受灾的, 原则上在半年之内完成重建; 下半年受灾的, 原则上在春节之前完成重建。

具体完成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三、 重建对象

重建对象是指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 严重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

重建户分为特困户和一般户两类。

特困户是指无经济能力或经济能力较弱的五保户、 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

家庭; 一般户是指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户。

四、 工作程序

(一)

临时过渡安置。

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重建户。

通过投亲靠友由当地政府适当补助临时过渡费、 当地政府使用当地的学校、 村部、 敬老院等闲置房、 出资租赁当地农民闲置房、 利用当地竹木资源帮助搭盖简易房等方式, 安排临时过渡安置, 确保有饭吃、 有衣穿、 有临时住处、 有干净水喝、 有伤病能及时得到救治。

(二)

调查摸底。

县(、 区)

政府组织民政、 国土资源、 建设、 农办等部门, 在灾害过程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核查农房倒损等情况, 并逐户登记造册、 建档立卡。

因灾倒损房屋的集中重建对象, 由村委会申请, 经乡 镇(街道)

审核后, 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规划_门审批;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搬迁点及其重建对象, 由村委会申请, 经乡镇(街道)

审核后, 由县级_门会同规划_门审批。

属造福工程搬迁的重建对象, 按造福工程有关规定办理。

(三)

科学选址。

按照有利于防灾避灾和发展生产、 方便生活的要求, 搞好重建选址。

平原和丘陵地区要避开洪水和风雹走向, 山区要防范山洪、 山体滑坡和泥石流, 避开分洪区和易发洪涝的低洼地, 严禁在行洪道周边建房。

选址要尽量靠近县城、 集镇和工业园区,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资源。

重建选址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 由国土资源、 规划建设等部门负责, 选址涉及农用地(含耕地)

由乡 镇(街道)

村负责调整, 县级政府负责解决土地补偿费用并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_门对每个集中重建点补助 5000 元,

用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各地可依法先行安排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用地, 在灾害结束后 6个月内申请补办审批手续。

(四)

统一规划。

县(、 区)

政府组织规划_门会同国土资源、 发展改革、 农办、 民政、 交通运输等部门, 抓紧编制重建规划和实施方案。

重建规划要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坚持一次规划、 逐步到位, 充分考虑水、 电、 路、 广播电视、通信、 排污、 社区服务场所等基础设施配套, 为今后的新农村建设留有余地。

(五)

精心设计。

重建房屋按照每户人口 3 人及以下的 70 平方米宅基地、 4 人及以上的 80 平方米宅基地的标准设计, 一般 2 层半, 不超过 3 层。

规划_门无偿提供形式多样, 符合经济、 安全、 实用、 节能、 抗震要求的标准房屋设计图, 做到统一规划、 统一设计、 统一配套、 统一外观。

在县城、 集镇可建设多层公寓楼, 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

(六)

实施重建。

一是确定重建方式。

提倡集中重建, 鼓励统规统建, 允许统规自建和分散重建, 引导到城镇购买住宅。

倒房五保户除入住敬老院外, 当地政府负责在集中重建点建设联排单间公寓供其居住。

二是责任主体。

集中重建由设区市政府负责指导, 县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 乡镇(街道)

负责组织实施, 相关部门配合支持; 分散重建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 由重建户自行组织, 乡镇(街道)

村在安排土地、 办理手续、 采购建材等方面给予协助。

三是施工队伍。

统规统建的项目工程要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建, 队伍可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确定。

(七)

质量监督。

_门安排质量监督机构, 无偿提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集中重建工程实行全程跟踪、 指导、 督促, 还可以发动村干部、 群众参与监督, 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八)

竣工验收。

统规统建的房屋重建完工 1 个月内, 县(、 区)

政府组织规划建设、 民政、 国土资源、 财政、 监察、 农办等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建立完整档案。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确保质量。

(九)

登记发证。

集中重建的房屋竣工验收后, 重建户依法分别向县级_门和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房屋登记, 领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房屋所有权证书。

五、 扶持政策

(一)

政府补助。

省政府对一般户给予每户 1 万元补助, 对特困户给予每户 万元补助; 市、 县政府也要安排补助资金。

对受地质灾害威胁居民搬迁集中重建和受灾倒房户异地集中重建户, 省政府给予每户 5000 元补助。

(二)

规费减免。

对重建户, 免收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产权证书工本费, 以及征地管理费、 基础设施配套费、 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三)

城乡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

受灾的农户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搬迁后,乡 镇政府和村委会要组织实施旧宅基地复垦, 新增耕地指标有偿转让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 43 号)

执行, 新增耕地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转让, 所得收益用于农村住房灾后集中重建。

复垦方案经当地县(、 区)

政府批准后即可在全省交易平台提前对接, 使用指标的县(、 区)

及时拨付资金。

(四)

鼓励复垦农村旧宅基地。

受灾农户搬迁重建后退出的旧宅基地, 由村委会组织开展整治。

对复垦为耕地的, 每亩补助 万元, 在复垦方案经当地县(、 区)

政府批准后从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中安排。

(五)

造福工程搬迁补助。

集中重建全部列入造福工程, 重建户按每人 2500 元的标

准补助建房资金。

对少数民族搬迁对象, 按每人 600 元的标准增发补助资金。

对符合计生部门认定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 按每户 2500 元的标准予以增发补助资金。

对规模较大的集中重建点, 可以列入造福工程省级示范点, 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上予以扶持。

(六)

配套设施。

小区配套设施建设采取当地政府组织、 部门支持、 企业让利、 社会捐助、 群众投工投劳等多渠道解决。

交通运输部门把小区外道路列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进行补助; 水利部门把小区通水列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补助; 广播电视部门负责小区通广播电视信号; 电力部门综合考虑变电站站址和电力线路走廊建设规划, 加快建设配套电力设施; 通信部门尽快完善小区通信设施。

(七)

保险理赔。

及时启动农村住房保险理赔工作, 足额按时发放理赔金, 引导重建户将理赔金全部用于重建。

(八)

建材供应。

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建材进点, 有条件的可实行统一采购, 降低成本, 保证质量。

(九)

社会帮扶。

发动社会力量, 采取对口支援、 慈善捐助等办法帮助农村住房灾后重建。

分散重建和到城镇购买住宅的, 除不享受地质灾害点居民搬迁补助、 造福工程搬迁补助的扶持政策外, 其他政策与集中重建户同等享受。

集中重建、 分散异地重建和到城镇购买住宅的, 在享受相关政策后原宅基地收归村集体所有。

六、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市、 县两级成立灾后重建工作机构, 由民政、 国土资源、 规划建设、 农办、 财政、 发展改革、 水利、 林业、 工商、 税务、 审计、 监察、 质监、 交通运输、电力、 广电、 通信等部门组成, 借鉴各地经验, 结合当地实际,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统一组织、 管理、 协调和指导重建工作。

(二)

落实工作责任。

设区市政府要与县(、 区)

政府签订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责任书。

集中重建的, 由县级政府和承建方及集中重建户签订重建协议, 乡镇政府(街道)

负责组织实施; 分散重建的, 由乡 镇政府(街道)

和重建户签订重建协议。

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定时间、 定任务、 定资金、 定责任, 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

优化服务管理。

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 形成合力, 在资金、 政策上尽可能给予支持; 增强服务意识, 改进服务方式, 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 提高办事效率。

(四)

引导发动群众。

做好重建政策的宣讲解释工作, 发动群众, 引导群众, 依靠群众, 发扬自力更生、 艰苦奋斗的精神, 不等不靠, 互帮互助, 投工投劳, 体现主体作用,积极建设新家园。

建设用工尽量通过以工代赈方式使用当地劳动力, 增加群众收入。

(五)

加强监督检查。

各项政策措施要及时公布, 接受监督, 做到公正公平、 公开透明。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 加大对重建各项政策措施的督查落实力度。

工商、质监、 物价部门加强建材市场监管, 防止哄抬价格, 保证质量。

民政部门会同财政、 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 严格检查和审计资金使用情况, 对挤占、 挪用、 贪污等违法行为, 依法严肃查处, 使农村住房重建工程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 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拆迁工作计划推进表篇四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以上人是本协议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受买人(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以上人是本协议中所述房屋的受买人。

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安置房产签订本协议(共四页),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本协议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平方米,按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但由于房产证尚在办理中,如实际安置房屋不足或超过平方米,按实际面积元/平方米计算总房款,多还少补。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付款人民币元整交付甲方,其中定金元整在年月日已支付,余款元整以付款收据为证。

第五条、房屋交付:

房屋竣工交付后7日内甲方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五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请求之日起30天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付给甲方的定金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若甲方擅自解除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给乙方。

3、甲方不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4、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3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第八条、本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协议,签定本协议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纠纷。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年月日)起生效。本协议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字盖章生效):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生效):

年月日

拆迁工作计划推进表篇五

一、当前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的主要表现

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就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仍然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满,致使征收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体事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定性,又势必导致跟风,破坏整个城市规划结构,制造安全隐患。

(三)被征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被征地农民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一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被征收户难以找到工作,短期看,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尚可靠一次性安置费维持生计,实际生活水平不致于明显下降。但长远讲,随着安置费用逐渐用完,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势必凸现,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社会治安状况堪忧,部分失地农民面临返贫的风险与日俱增。

(四)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执行难。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都是为维护房屋征收工作的公正公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执行难度越来越大,执法人员在群体抗拆事件中的权威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仅靠政府的执行人员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繁杂的征地拆迁工作,从而影响征收工作的进度。

(五)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和“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还有一些极少数人为了个人私利,统一口径,明确分工,造谣生事,挑动群众盲目参与。

(六)历史遗留问题引发信访重复率高。由于改革的不断深

入,农民已经历了多次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多,这些问 题牵涉的时间跨度长、范围广、复杂性强、难度大,难以及时处理到位。从而影响了后续拆迁工作,在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拖延、敷衍、推诿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使农民产生不满和对抗情绪,不断重复上访。

(七)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持续放大征地拆迁问题的严重程度。媒体的过度聚焦和非理性报道,将群众与政府敌对起来,造成和激化了群众对政府的对立情绪。作为拆迁工作执行者的政府被舆论完全地孤立,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不仅大大提高了执法成本,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和谐稳定社会秩序的构建。

二、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的成因分析

(一)政府层面造成的原因

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片被征土地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致,面积测算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

2、行政行为不规范。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成协议时,拆迁方为赶进度而发生随意表态、“强制拆迁”等现象,由此引起被拆迁群众的不满而上访。

3、政策执行没有连续性或“断层”现象严重,在征地拆迁方面

有些规定没有完全依照上级相关规定来执行,与上面 政策有不符之处,而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加强,维权意识也越来越浓,由此也引发群众的诸多诉求。

(二)被征地拆迁对象所造成的原因

1、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那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拆迁户难以找到工作,由于拆迁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久而久之,这部分人生活出现困难,却又得不到帮扶或救济,“坐吃山空”后,又只好回过头来找政府,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个不稳定的群体。

2、被拆迁群众抵触情绪较大。土地做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下岗”,失去了劳动对象,多数农民的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而换来的房屋财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活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所交往的社会关系,从而带来许多麻烦和不便。这就使得被征地拆迁对象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

响的方式向政府施

压,期望以破坏社会稳定的方式来引起政府对自己诉求的重视,具有很大的对抗性,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极大危害了社会安定。

(三)建设施工单位所造成的原因

少数建设施工单位操之过急,工作方法简单, 缺少与村组干部沟通。个别施工单位以建设工期紧张等为理由,在施工前不进行必要的公示、公告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就开始进场作业施工,从而与拆迁对象形成对立,出现问题又不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导致政府被动处理问题,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就会上访,就会维权,不仅拆迁搞不成,还极易酿成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

(四)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的原因

有一些是既无合法产权来源和土地使用证明,也无其他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还有一些是已被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此类多数无证房屋都是农民群众的安身之所,直接关系到被拆迁户的根本利益,可这些又不符合现在的征地拆迁政策,农民经过几次拆迁后,久而久之,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工作人员不懂政策,乱发言、乱表达、乱承诺,从而造成了拆迁后群众的愿望得不到实现,在下次的拆迁中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三、解决征地拆迁矛盾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探索完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拆迁应本着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与保证社会稳定为原则,对本地的实际现状、群众的愿望等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在准确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结合本地的征地拆迁标准,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探索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不仅仅解决一次性的补偿费用,而且要配套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养老、医疗、教育等长远利益问题,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医,失地不失教”。

(二)依法规范操作,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很强又很敏感,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纠纷与矛盾,所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在征地调查和征地补偿时,深入村组户,实地调查确保公平、公正。按照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原则,依法编制征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同时对征地全过程拍照、摄像,并将影像资料存入档案,以备后用。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相互配合,及时沟通,迅速地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宣传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二是组织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发挥他们的幅射与带头作 用,教育和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三是采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重点宣传征地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政策、标准、好处、操作程序,这样有利于消除被征地拆迁对象对拆迁的顾虑和疑惑;四是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深入征地拆迁对象家中广交朋友,并一户一户面对面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进行感情沟通和释疑解惑,多站在拆迁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平衡好国家和拆迁户的利益,将补偿安置政策按时落实到位。

(四)全面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对于征地拆迁信访工作,要坚持领导点名接访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抽调有关部门熟悉政策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集中进行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排出时间表,及时化解矛盾。对可能出现的“针子户”要有预案,有方法,尽最大可能去做思想工作,对拒不执行征拆的,依法使用行政和司法手段强制执行征拆,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对抢修抢建、突击装修、违规乱搭乱建、煽动阻扰正常施工等违法行为,要迅速、果断、坚决地予以打击。

(五)建设施工单位应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建设施工单位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内部进行组织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要制订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网 络,规定相关纪律与注意事项,出台相应的奖罚措施和拆迁户友善和谐相处,条件不成熟不要急于建设,盲目施工,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联系,防止发生不应有的事件,以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

(六)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考虑,以赢得工作的主动权。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包干负责,奖罚兑现。对于部分拆迁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在政策上适当倾斜。此外,还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廉洁为公,做好群众的贴心人。

拆迁工作计划推进表篇六

一、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

1、大力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坚持在村发展能手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

2、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确定“三级联创”活动年度目标,强化创建措施,增强创建效果。力争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要求。

3、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加强与流动党员的联系了解其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

4、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坚持不懈地组织党员学习^v^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等,突出抓好党章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冬春训、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通过开展专题讨论、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有效地开展日常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不少于6天。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5、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对群众的感情和对工作的激情。

6、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在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村青年、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重视发展女党员,发展1—2名^v^员。加强教育培训,建立数量充足、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全面实行和规范发展党员联名推荐制,扩大民主,加强监督。

二、发展经济、富裕农民

1、高度重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形式,要把配套资金作为“酵母”,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做到解放思想、大胆开拓、科学论证、确保效益。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发展集体经济的路子。

2、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养殖业和新型种植业,通过党员先锋示范引导,建立1个示范点。

3、完善农业服务体系,依托农业部门,积极开展技术培训,邀请农技专家到户进行农技宣传。大力推动农业机械化,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4、发挥能人大户作用,建立农村人才培养机制。继续大力开展“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充分发挥能人大户在农业生产,技术推广等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党组织应积极支持农村能人大户自主创业或返乡创业,为其提供优质服务。

三、服务群众、为民办事

1、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

2、村里大路的拓宽排污工作总投资约60万元。

3、做好安美、玉峰两个小组村容整治,总投资约20万。

4、做好一家企业的征地面积30亩。

5、做好沈海高速复线的有关征用排尾工作。

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充分发挥村广播室的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制、法规,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开展创建文明户活动,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保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