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养鸡防疫工作计划(通用5篇)

小编: ZS文王

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并为之制定相应的计划。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养鸡防疫工作计划篇一

我国自1978年开始实施儿童计划免疫以来,1988年各省实现12个月龄和18个月龄接种率达85%目标,1990年实现各县适龄儿童接种率达85%要求,实质上于1990年我国已达90%目标,计划免疫针对疾病已降到历史最低水平,实现了消灭天花和本土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的目标。在国家经济体制转轨的新形势下,基层预防接种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因此做好基层免疫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1 基层免疫工作发展的影响因素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制约免疫规划工作的全面均衡发展。我国很多市、县对计免工作经费投入不足,一些县、市对一类疫苗补贴经费不到位,造成不少乡镇仍以有偿收费服务为主,造成群众误会,影响接种积极性,影响计免工作均衡发展。

计免疫苗、防病知识宣传投入力度不足,效果不深广,影响免疫规划的实施。由于年轻一代父母对疫苗接种、预防针、传染病有不少误区,加上一些价格较高的二类疫苗有偿接种的开展,造成负面影响,脱种、迟免疫常有发生,一定程度影响了一类疫苗的大面积推广。

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免疫规划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实施免疫规划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要制订本地区免疫规划的具体实施计划,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财政、发展改革、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好免疫规划工作。

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免疫规划的认识

养鸡防疫工作计划篇二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刘声俊

副组长:黄军

成 员:许兵、陈程、陈启军、曹礼全、谢远明、段开金、各劳务班组长

三、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明确防火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任务、加强冬季防火管理。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火灾防控责任人及在各火灾防控工作上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火灾防控职责。

2、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情况。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开展消防知识宣传。

3、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检查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将现场材料按要求堆放整齐,油漆、防水涂料等易燃、易爆物品按要求进行放置和储存。

4、检查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情况。加强对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及电气设备正常检修和维护工作。对部分电线线路老化的进行更换。

5、对生活区火灾隐患的检查及整改工作。在生活区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不准燃烧工地的模板、木方等废弃物取暖。

6、项目部及各班级组织学习《_消防法》。开展火灾防控自查自改活动,建立火灾防控自查的消防工作新机制。项目部月组织两次安全隐患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月检查、巡查,并建立安全隐患检查台账。

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四、具体措施及安排:

1.举办法制报告会及火灾防控知识教育。

2.项目部及各劳务班组组织召开法制教育报告会暨火灾防控主题班会。

3.开展消防安全的逃生演练活动。

4.各班组自查责任区消防隐患。生活区由项目部组织各劳务班组进行自查。

5.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分工作岗位。

6.坚持月查、周查制度到各责任区。

五、工作要求:

1、项目经理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认识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本部位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区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要对的防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做到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4、各责任区责任人要坚持每周自查制度。在开展防火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责任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月底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情况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火灾防控大检查。并要将各责任人周查和全校性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和整改。

养鸡防疫工作计划篇三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根据民政部及我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抢抓当前我市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在扎实做好常态化防控基础上,充分做好秋冬季疫情应对策略调整,抓紧推进应对新冠肺炎秋冬季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打赢秋冬季疫情防控阻击战。

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控”的原则,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属地疫情风险等级的不同,老年人集中生活形态的不同,分类施策,适用不同的疫情防控政策。

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机制,落实“四方责任”,将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疫情防控总体布局。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策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流感的叠加和干扰,仍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养老服务机构最重要的疫情风险。

坚持“人物并防、收放平衡”的方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方面,落细落实各个防控环节。同时,随疫情风险程度,及时切换机构防疫等级,做到收放平衡。

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有必要的入院防护从严”的底线,把握必要的防疫平衡,防止出现“一刀切”、停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现象,对有必要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做到防护从严。

为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流感和新冠疫情并存面临的风险,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随所在区域的疫情风险等级不同,适用不同的疫情防控措施。

(一)做好低风险区域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防控工作

1.优化健康监测管理。对拟进入机构人员以及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加强健康监测,在履行常规的测体温后,详细查验应用程序“北京健康宝”的“本人信息扫码登记”状况,同时要详细重点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如嗓子干痒、咳嗽、流鼻涕、打喷嚏等。

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老年人,加强健康监测,尽可能安排单间居住并佩戴口罩;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员工,应先行离开工作岗位,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有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返院人员、探视家属、维护保障等人员)不得进入机构。

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杜绝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同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

2.规范员工通勤。通勤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到正确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通勤员工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严格遵守“四个洁手时刻”: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通勤员工与常驻机构员工在室内共同工作时,应佩戴口罩,用餐和休息时应分开错时。

3.加强在院老年人的出入管理。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经向机构负责人履行报批程序、说明去处及事由,机构可不安排工作人员陪同,返院后严格履行承诺、登记、消毒等手续,并如实报告外出活动轨迹。因事临时外出的老年人外出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离京,返院后可不再安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并尽可能单间居住。

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返院后,应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如确需与院内其他老人接触的,应佩戴口罩,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实施人物同检。凡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食材、快递、包裹等物体表面,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按照市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第三版)》《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指引》规范做好消毒,并在机构门口静置30分钟后方可送入机构。

5.建立密接记录制度。完善机构内分区管理制度,建立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台账,做到每名人员每日近距离接触人员可追踪、可倒查。

6.规范老年人院内活动方式。机构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在照护区内活动不受限制;未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应科学佩戴口罩,可在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开展娱乐活动。有序恢复机构内老年人堂食。

7.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引导养老机构通过构建更接近实景的视频互动方式,增加老年人与家属的日常互动;也可选择指定专区探视方式,引导探视人员隔着玻璃等物理介质进行探视,有条件的可为他们配备对讲音响设备,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根据养老机构自身条件,控制好探视次数及规模。

8.有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严格执行驿站上门服务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不得上岗。对驿站上门提供入户服务的,参照进入养老机构的程序,在出示北京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手消毒的前提下,经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同意后进入老年人家中提供服务。对提供堂食服务的驿站,严格执行分散就座,在不佩戴口罩无防护情况下禁止互相交流。

(二)做好中高风险区域养老服务机构防控工作

1.中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按照《关于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0〕52号)执行。

2.高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引(第二版)》(京民养老疫控第8号)执行。

(一)做好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稳妥推进通勤员工、厨房工作人员、保安、保洁、身体适宜且自愿的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接种新冠肺炎疫苗。鉴于秋冬季呼吸道感染流感易发、高发特点,各区民政局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好机构内工作人员、身体适宜的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

(二)定期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工作。每月对养老服务机构中通勤人员、后勤厨房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就医老年人等其他高风险人群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风险变化情况,可对处于中高风险区域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工作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三)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各区民政局应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能力培训及相关要求纳入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课程,对机构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推动良好的防护习惯养成,全面提升机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

(四)加强物资储备。各区应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提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按照工作人员数量及机构内床位数,以2个月为基准进行配置。具体配备标准参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导引》(京民养老发〔2020〕78号)执行。

(五)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各区民政局要协调卫健部门,立足于疫情已经入院的情况下,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属地养老机构落实应急演练工作,尤其是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何规范操作,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自身防控措施。应急演练过程要留存影像资料。

(六)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储备。养老服务机构应储备一批应急照护养老护理员,尤其是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人员请休假等其他人员流动情况,要提前做好一线护理员统筹管理及登记,随时做好应对疫情感染的准备。

(一)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民政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各区民政局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提前统筹谋划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各区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区财政局要优先保障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等政策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及时按照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养老服务机构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提供资金保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区要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预案处置。秋冬季疫情防控期间,各区民政局要指导并督促属地养老机构制定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方案,制定春节期间养老护理员后备和轮岗方案,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人员防疫能力提升方案。

(四)加强督导落实。巩固现有经验做法,妥善运用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回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六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有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机构内出现发热症状的处置管理、严肃养老护理员每日密接者记录、严防机构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提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各区对属地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检查要实现全覆盖,建立检查台账做好记录。

本市养老机构、收住临时托养老年人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集中租住老年人场所,依照本操作指南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建立工作机制

养鸡防疫工作计划篇四

我乡属于生活水平较低贫困地区,广大人们群众普遍认识及思想素质较不足及落后,但是为了全乡人们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别是0—7岁儿童),自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防疫人员的辛勤努力下,使我乡的工作得到了平衡有效可持续发展,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克服种种困难,用实际工作成果来验证本年度卫生防疫工作的状况。

我乡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人们文化水平较低,防疫意识不足对卫生知识了解甚少,卫生防疫知识教育还不够普及,各项卫生防疫的防治水平能力不能适应预防和控制各种疾病的需求,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各种传染病的蔓延和流行,加大了此项工作的防治难度,病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差,存在消极心理,认为的了某种传染病就无可救药,防疫意识差,交叉感染仍然存在,有的甚至患了某种传染病不危及到生命就不当一回事。诸如上述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是导致此项工作得不到有效的顺利开展的主要原因。

(一)计划免疫

1.基础免疫:1岁以内儿童的卡介苗,百白破苗,麻疹苗,脊灰苗,乙肝苗(以下简称 “五苗”)每村接种率达90%以上,流脑,乙脑(以下简称“两脑”)每村接种率达85%。各村建卡率达95%以上,发证率达90%以上,卡证相符,当年出生儿童健卡率95%以上,并按程序接种各种疫苗。

2.加强免疫:1.5—2周岁,4周岁,6—7周岁儿童分别加强百百破和麻疹苗,脊灰苗,麻疹苗和白破苗,加强率分别达85%以上,在麻疹疫苗接种存在空白薄弱的地方,更要对易感人群进行应急接种。

3.乙肝疫苗接种:1岁以内的儿童全程免疫达90%以上,同时继续进行xx年以后出生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接种时不得收费。

4.为继续巩固消灭脊灰阶段成果,每年两轮脊灰强化服苗要克服松散麻疲思想,厌战情绪,每轮强化服苗接种率不低于95%。

5.冷链管理:冷链是免疫成败的关键,冷藏包应规范使用,做到清洁卫生,正确堆放疫苗,做好领发疫苗登记。

6.表卡证使用:表卡,证登统规范。按时上报各种接种统计表(常规报表12次即1,2,3,4,5,6,7,8,9,10,11,12月疫苗运转后填报表3-1-1及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报表,脊灰两轮强化每年两次报表)要求上报表项目填写完整,数字真实准确,符合逻辑。

7. 抓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根据卫生局,教委巧联字(1998)一号文《关于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通知》精神,每年9月初对各公,民办小学的新生入学儿童进行查证工作,完成率100%,并进行补发接种证和补种疫苗工作,以见到资料为准(学校名称,学生人数,持证人数,无证人数,补种人数等)

8.资料管理:按“计划免疫管理规程”要求,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存档工作。

9.检查,指导,考核:每次疫苗运转要检查表卡,台帐,并每村定期不定期抽查预防接种情况作为考核结果。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补助费及作为续聘村医的依据。

(二)疫情管理

按规定上报疫情:发现疫情时在做好核实确认的同时做好登记,上报卫生院。

(三)结核病管理

做好结核病的归口管理及转诊工作,加强对病人的治疗督导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完成结核病人发现数。

养鸡防疫工作计划篇五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2、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疫情处置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