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叶酸工作计划(模板5篇)

小编: BW笔侠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资源分配。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发放叶酸工作计划篇一

1、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贯彻执行《^v^传染病防治法》、《^v^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制定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与措施。

2、医院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医院感染的诊断、预防、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程序。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督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

4、医院要加强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感染性疾病科、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协同有关科室监督、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6、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的分类》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7、医院建立全员医院感染控制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在职职工和新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发放叶酸工作计划篇二

为切实做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出生缺陷干预,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_及山东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我区重大出生缺陷—神经管缺陷为首要干预目标,对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采取有效干预措施,预防神经管缺陷的发生,从而达到降低全区出生缺陷发生的目的。对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5%,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0%。

项目对象:全区准备怀孕和孕早期农村户籍妇女。

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

(一)各级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晓率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督促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做好育龄夫妇相关信息的采集、跟踪管理与服务。

(二)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要认真做好叶酸的组织和发放工作,动员和指导广大育龄妇女在适当时期自觉领取、服用叶酸,将干预措施落实到实处,提高干预效果,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一)组织体系

1、卫生健康局妇幼级组织形式及职责保健科负责组织、协调、管理与实施。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项目相关数据,研究、探讨项目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发放叶酸工作计划篇三

树立“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有效提高人群素质,消除新生儿出生缺陷和神经管畸形等疾病,为进一步落实任务,特制订孕妇服用叶酸增补项目工作计划。

孕妇服叶酸增补项目是一项社会民心工程,也是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和神经管畸形最有效,最经济的一种方法。孕妇服用叶酸项目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村医业务知识培训和督查,提高服务技术水平,严格责任追究,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乡、村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的作用,广泛宣传孕妇为什么要服用叶酸,服用叶酸有什么好处及其目的何在。各村每月要办一期专题宣传专栏,采取发放宣传单和面对面健康知识宣传。充分提高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自我保健意识,健康知识宣传覆盖面要达100%,知晓率达90%以上。

加强村级项目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该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该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各村必须对本村的孕妇和准备怀孕的妇女进行调查登记,掌握本村的基本情况。对已调查出的应服孕妇要及时发给叶酸片和进行服用方法的指导(服药率达100%),并随时了解服用药后的情况及监测。

各村每月25日前将当月服用叶酸报表及相关资料上报乡卫生院。

发放叶酸工作计划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加强社会监督,全面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努力做到有利于贯彻上级部门精神,有利于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有利于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本着公开、公正、公*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柳河县教育局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购置工作。

2、召开学校校务会,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定点生产经营企业购置校服,由学校填报采购计划表,交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学校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三、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为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各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安全副校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搞好校服征订。学校要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做好校服订购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县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一年级新入学新生订购春装、夏装、冬装共3套。

(2)订购校服要求:校、企双方商定的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

3、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和各项规定。要认真监管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四、具体要求

1、学校为学生提供校服定制所收取的费用属于代收费项目。要严格按上级与企业商定的价格采购,书面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后据实收取。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在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取。

2、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3、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在代收费的过程中从中牟利,不得侵害学生利益。如有回扣的,应冲抵学生所交费用,与学生据实结算,不得挪作他用。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杜绝学校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此项费用。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除清退违规收费外,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发放叶酸工作计划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服管理,保障校服品质,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委教基一〔2015〕3号文件精神,以及《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武威第六中学教育集团校服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服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其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校服是一个学校对师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穿着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培养团队意识,规范行为举止,加强自我约束,有利于抵触相互攀比和穿着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也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能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我校学子良好的精神面貌。

第三条学校要落实校服具体管理处室,明确职责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依法依规制定采购操作程序和统一格式合同,制定校服管理办法和穿着规范(要求)。

第四条学生是否统一着校服,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抉择,充分尊重其意愿,坚持完全自愿原则。

第五条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宣传栏等多形式、多渠道、多举措广泛宣传学生穿着校服的目的意义,不断提高学生和家长对校服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关心着装和自愿统一着装的浓厚氛围。

第六条学校应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凡自愿统一校服的,应当由学生(或家长)提交《自愿统一校服委托书》或在《自愿统一校服花名册》上签字确认。

第七条严格执行我市着装年级及周期规定,各学段其余年级仅可为因转入、遗失、破损且自愿购买的个别学生补购校服。

第八条春、秋两季采购活动应每年8月前结束,一律不得经常性统一订购校服。

第九条可在运动装、春秋装、冬装、夏装和制服装等类型中,推荐多种款式供学生及家长据需求自主选择,严控采购品种、档次及套数。

第十条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合理定价,坚持“企业服务、企业出据、企业收费和先服务、后收费”原则收费。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第十二条学校要做好校服生产企业的深度调研和实力核实(调研核实管理办法另制定),确保企业主体资质合法有效、质量保障能力强、售后服务水平优、社会信誉度高,为采购工作夯实基础。

第十三条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对待原则,参照或借鉴《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合规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比选、竞价等采购方式,及其相应采购方式所规定的程序、方法,择优确定中标(成交)生产企业和校服。

第十四条采购要形成有效竞争(符合资格条件和采购要求的生产企业不少于3家),严禁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直接指定(签约)校服生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实施政府采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实行校服采购公开公示制度,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选购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公示中标(成交)生产企业、质量标准、采购流程、品种、款式、数量、价格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实现阳光采购。

第十七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中标(成交)生产企业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生产企业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价款总额的10%)后,签订采购合同或采购框架协议,并将校服质量标准、安全保障、质保期限、服务承诺以及履约验收、违约责任等作为合同的重要内容。合同应当采用采购货物标准合同文本或合同范本,签订一式四份(公告、校方存档、企业存档、上报备案各一份)。

第十八条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协议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且每批次采购还必须另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九条采购合同是开展采购活动获得结果的重要书面记录,是实施采购监管的必要措施办法,必须依法进行公告和实行备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签订合同后,企业方可进入量身统计、组织生产、质量检测、配送发放、出据收费与售后服务等履约程序。

第二十二条必须将安全和质量始终摆在校服工作的首位。企业应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把所有原材料采购关、加工制造关、质量检验关和包装配送关。严格按照产品执行标准组织生产,成品须逐一自检合格,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供应。

第二十三条选购校服时,要在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包装、配送等有关安全与质量都应符合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按有关规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自我声明公开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保证校服绿色环保、安全优质。第二十四条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选购校服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学校须制订校服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按照验收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果公示)严格履约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