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签订电器采购运输合同 运输采购合同(汇总5篇)

小编: BW笔侠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签订电器采购运输合同 运输采购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

承运方(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根据《_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平等、公平、等价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议,维护双方责任,特定此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性质、包装标准、外形尺寸):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第七条货物运输的要求及运输道路条件:货物要加盖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实际运行过程中约定为准。超出约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价赔偿。如出现货物质量问题运费不受影响。

第九条安全要求及责任:乙方负责运输全过程中货物的安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___

2、___

第十一条经双方协议,双方应尽以下义务:

1、甲方安排装车应核实运输车辆的派车单。(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车通知单为准)核实无误后方可装货发车,否则发生货物丢失与乙方无关。

2、乙方所派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如发生甲方货物丢失,乙方全额赔偿。

3、乙方所派的车辆手续不齐,甲方可拒绝使用该车辆,如发生货物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收货人并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议形成的有关文字、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甲方):承运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有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签订电器采购运输合同 运输采购合同篇二

发包人: 太原千喜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太谷中学新建学生餐厅厨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 项目名称: 厨房设备采购供货与安装项目

2、 项目地址: 山西省太谷中学校新建学生餐厅

二.工程范围

1、 山西省太谷中学校新建学生餐厅 厨房设备及餐饮配套设备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厨房设备报价单》)的供应、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投入正常运行。

2、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给排水、电、燃气、排风、排油烟、鲜风等的深化设计和系统设计图及相关工程函接的跟进。

3、本工程结束后,乙方将继续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工程维护。

三.工程期限

双方约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属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甲方对乙方处以 元/天的处罚,并由甲方在工程款支付时直接扣除。

四.质量保证

1、乙方严格按及中设备配置清单履行合同义务,任何报价中的少列、漏列以及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与甲方要求一致)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性能。设备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自行制造设备的工艺达到本行业或《企业技术标准》的最高水平,产品坚固、耐用、美观。

3、乙方保证其货物的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护保养,并确保在合同规定的设备使用期和保修期内运转良好。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全部责任。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免费更换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属乙方原因未及时处理,并致使甲方经营受到影响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操作错误、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和技术数据的差错或错误,使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损坏,乙方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甲方运作正常并在一周内免费予以修复或更换受损的合同设备。如乙方在此期间未能照此履约,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需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 环保申报

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环保部门的报批及审核手续,所涉项目费用,政府有出具发票的正常审批程序和手续申办费用由甲方支付,但已包含在本合同的总价当中。无项目发票的业务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六. 交货和保险

1、乙方应负责安排海运和/或内陆运输,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按双方确认之交货进度表执行。

3、乙方装运的设备应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等完全相符,否则,乙方应对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十天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体积(m),总毛重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甲方。

5、乙方提供2套完整技术资料,分批交至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如果经甲方代3表检查后发现技术资料(含软件)有短缺、遗失或损坏,无论是否是乙方原因,乙方都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向甲方免费提供短缺、遗失或损坏部分。

6、货物的包装所需用料及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确保其货物包装的安全、耐用,在甲方收货后的保管、装卸、拆包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七.设计深化及修正

1、乙方需满足甲方对本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必须有效结合的要求,为本工程提供厨房设计总体控制、深化设计的技术支持,配备设计力量应达到高标准的设计配合深度。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对原设计的不完善部分进行合理修正,以提高该工程的整体设计质量。

3、为使合同顺利履行,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主动与甲方的设计部门进行设计联络。涉及重大问题乙方还应邀请甲方参与并提供工作便利和食宿交通便利。设计联络会议的结果应由乙方以会议纪要制成书面文件,并抄送甲方。

4、甲方厨房规划设计由乙方负责,设计范围包括厨房平面布置图、厨房电路布线/点位图、厨房排风/新风图、厨房给水/排水布线图等相关图纸,相关设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工作内容的设计深化工作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并报甲方确认。

6、设计深化及修正的整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安装调试及检测

1、在安装结束前十天,乙方应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部分或全部测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2、在调试期间,乙方应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所用仪器、仪表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如有关部门有规定,设备的调试及检测则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及甲方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取得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产品如需与其它设备对接的项目,必须与其设备供应商共同商讨工程方案,产品质量必须达到甲方的质量标准要求。

九.验收合格条件

1、运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

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甲方和有部门的认可。

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4、设备在交由甲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现场调试结束后,由甲、乙双方签订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5、如合同设备或部分设备未能无故障地通过检验,双方应共同分析其原因并澄清责任,并应决定第二次进行检验的时间(不得迟于出现故障后3天)。如在第二次进行检验后,合同设备或部分设备仍未能无故障地通过,经双方共同分析,如属乙方责任而未能达到要求的,乙方应于2周内使其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在出厂检验、现场试验和检验中,对连续3次或2次固定性故障的合同设备应视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免费更换(包括关键的设备),使之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由此引起甲方发生的有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6、需重新外购或制造的该合同设备、部件,甲、乙双方应就新的交货期达成一致意见。如乙方未能在上述交货期内交货,则该部分设备或部件按合同价的二倍赔偿(含安装及调试费)。如属甲方责任而未能达到要求的,乙方仍应尽力帮助甲方寻找原因,并且设法解决问题,费用由甲方负担。

7、配合甲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卫生、消防等部门检测及验收,并取得合格及交付使用的证明。

十.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必须按甲方确定的工程图纸严格施工,图纸标明的管、线接驳的点位图与实际的管线之间的差距,由乙方负责完成接驳,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交接验收时,由甲乙方所有相关人员及山西省太谷中学校相关领导到场,检验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产品表面无缺损,试运行无障碍,连续一个月正常运行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十一. 质量保证期

1、所有材料、设备等在正式验收合格后均需有 三 年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如由于设备缺陷,材料不当或施工质量欠佳等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免费修复并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质保期由甲方代表签发证明确认,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终身免费维护(若产生更换材料费用只收取成本费用)。

2、如乙方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低于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则乙方的保证责任按照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执行。

3、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成本费及维修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4、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一般性设备须在12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运水烟罩须在4小时之内到场进行维修、更换,6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视为授权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如超过12小时(运水烟罩4小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甲方另行安排维修、更换的,所发生费用及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前述情况下所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及费用以甲方与负责维修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及费用为准。维修费用由甲方从货款中抵扣,设备款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差额部分。

5、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将派技术人员对甲方设备进行每年一次的免费维护及调试, 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成本费及维护人员的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6、对质量缺陷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均可委托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如经鉴定属于乙方责任,则所有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须对延迟修复质量缺陷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7、因合同解除而导致乙方中途停止供货的,对其解除前所供的货物,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质量保证责任条款之约定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十二.禁止转让、分包、贴牌生产

1、乙方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乙方不得在未得到甲方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3、甲方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乙方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在甲方同意分包的前提下,乙方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乙方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撤消乙方的分包决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甲方因此蒙受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有将设备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

十三.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大写: 元),含设备供应、装卸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报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设备使用培训费及试运行中的指导跟踪、合同保修期内质保金、各类风险、利润等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该包干总价已经包含税金,本工程税金由乙方承担支付。本合同设备的价格不因市场物价上涨、原材料或人工费上涨、政府调整物价及其它因素而作调整。本合同为闭口合同。(具体价格内容详见附件)

4、本合同质保期为 三 年,质保金10%。自验收合格之日始,在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确保无质量问题后,10%的质保金由甲方在三年质保期的前两年年末不计息退还乙方各3%,三年期满后不计息退还剩余的4%。

5、合同外增加工程:甲方要求增加的合同外增加工程,其设备单位价格、总价优惠比例等均按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总价时确定的原则,计算增加工程的价款,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的该增加价款作为双方的补充内容,其他条款均按本合同执行。

十四. 安全责任

1、本合同项下在所有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本合同项下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甲方人员已按照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企业标准、图纸和说明书操作,所引起或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十五.现场管理

1、工程实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标化文明工地。

2、如属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安全或采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工器具、设备等管理方面的事故,受到有关管理部门书面通报的,甲方均可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1 万元/次的责任处罚。

3、确保文明施工,全封闭施工,施工区与生活区隔离,现场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的地方集中堆放。

4、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杜绝出现用电、用火、高空施工预留孔洞维护、材料运输等方面事故。

5、甲方在本工程开工前五天,视需要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现场管理人员的临时办公场所,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在大楼内提供给水点、动力电源点,其他由乙方自理。

7、施工垃圾由乙方及时清理,并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清理外运费用自理。

十六.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在30个日历天内的,无须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在30个日历天以上,以逾期付款额为基数,按日以中国人民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利率的两倍/365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提供堆放、安装、培训场地。

3、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的质量供货,乙方不能按约定质量标准完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总合同价款的5%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乙方仍不能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完工的,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批货物货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4、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并在货到工地后10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 3 %计算,按天累计。同时,逾期15日,乙方仍不能完工的,除上述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5、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应满足甲方的补充订货要求,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完毕。若甲方需在原采购基础上补充采购物货数量的,甲方应提前 10个日历天提供补货通知单给乙方以方便乙方按时交货,货物单价按附件1执行。

十八. 合同争议的解决

1、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2、附件2.廉洁合作协议

3、附件3.企业法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燃气炉具生产许可证、准销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乙方)

4、附件4.厨房设备报价单(甲、乙方)

5、附件5. 厨房设备制作及安装进度表(乙方)

6、附件6. 燃气炉具的国家标准及企业安装技术标准(乙方)

7、附件7. 施工安全及现场管理责任保证书(甲、乙方)

8、附件8. 现场项目班子人员表(乙方)

二十. 其它

1、本协议规定的设备型号若由于技术进步,原生产厂家有所变更,乙方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变更相应文件,并经甲方确认后,本协议中对应的设备型号相应变更(乙方需以更先进的设备代替本协议中相对应的设备并提供相应部门的证明)。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电器采购运输合同 运输采购合同篇三

资格审查也就是审查合同相对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双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直接影响着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因此应该对合同相对方企业的主体资格以及合同实际签订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对单位就是审查对方是否有从事相关经营的资格、资质、履约能力(注册资本审查)和信用等级等;对公民就是公民是否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是否对合同标的有处分权。

因此我方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所提供的文件上签名盖章确保真实,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住址(地址)、电话等。如对方是单位的要特别注意对方签合同的工作人员是否有单位的授权,保存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在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时,应注意企业参加年检的情况,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与其签订的合同也将因为对方没有主体资格而失去效力。

在一般的商业实践中,合同相对方一般委托其子(分)公司或相关业务人员作为代理人进行合同签订。因此我方在签订合同时首先应该对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确认。第一,确认合同签订方不能为相对方的业务部门,如:业务部、销售部等,应该由其上级的公司法人签订合同。第二,如果公司法人授权其分支机构签订合同,应当出示法人授权证明文件。也就是说先要了解对方是否具备法人或者代理人资格,有没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并对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进行确认,否则该合同往往会因为缺乏主体合法资格而无效或者由于代理人超过代理权限或者无权代理而使合同成为效力待定合同。 备注:对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时,应向对方索取《授权委托书》。

2. 合同条款审核

1) 设备的规格、型号、功能与价格的匹配性

在合同应尽量明确所购买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设备的功能模块,尽量避免使用过于模糊的产品质量标准,诸如“低压配电柜ggd”,在情况允许下尽量在采购合同后附上技术协议,在主合同中以下文字约定“低压配电柜ggd,详细的参数标准请参见附件”,以避免纠纷。

备注:在设备采购中,经常会出现对设备的随机备件约定不明确的现象,诸如“供方提供随机备件一套(含易损件及关键件),详见供方的产品说明书”,这种规定显然使我方对供方提供的备件缺乏清晰的了解,而处于被动。产品说明书是供方制定的,我方无法准备了解供方所提供备件的种类和数量。供方可能会出现通过抽调核心备件或减少相关备件降低成本,这样即使我方将价格谈得很低,但实际上供方仍可以通过对备件提供的安排而折回成本,而我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果相关部件损坏无法找到合适的替代部件,又会再次向供方购买相关部件。总之,对于随机备件的种类和数量的约定,尽量明确规定在技术协议中,防止供方通过抽调备件的手段来节约成本,损害我方利益。

2) 关于预付款与定金的约定

“定金条款”要慎用。大型设备采购合同中一般约定“预付款”条款,切忌与“定金”条款混淆。根据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合同中所谓的定金罚则。因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则我方如违约,则我方无权要回定金。如对方违约,将双倍返还定金。关于预付款,法律上规定预付款为货款的一部分,即使我方违约,我方仍有权要回预付款,因为依据《合同法》第97条和《物权法》第39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我方有权要回预付款。

所谓定金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在标的物价款或酬金的数额内(一般不超过20%,根据《担保法》第91条及《担保法解释》第121条的规定:“定金的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因此,即使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了定金条款,也不能高于货款的20%,否则我方有权要求将定金修改为“预付款”或者将定金金额修改为货款的20%。

另,关于定金条款的认定,只有在合同中以“定金”字样出现才会被认定为定金,否则将被认定为预付款。

3) 关于权利担保条款的约定

关于权利担保条款主要是指涉及到产品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担保问题,其中主要是卖方提供的产品是否存在着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150条和151条的规定:“出卖人就交付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义务”,也即卖方有义务保证任何第三人不得主张我方所买的产品或者货物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但我方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对方将不再承担权利担保义务。因此当出现法律纠纷时,虽然我方可依据合同法第150条的规定向卖方主张权利担保,但是我方还是不可避免的介入了法律纠纷,产生了相应的诉讼成本和经济成本。因此,建议公司在签订涉及产品专利或实用新型等知识产品的采购协议中,要在合同中明确注明权利担保条款及如若发生第三方主张权利给我公司造成损失时的违约责任。另外,建议公司的相关采购人员或者采购调研组在调研时也要着重对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是否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进行审查。

4) 关于质量条款、质保金的约定

质量条款是设备采购合同中的核心条款,直接关系到我公司购买的设备或产品能否满足企业的需求。在设备采购合同中的质量条款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设备或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主合同后附的技术协议;第二部分为质量保证条款。设备或产品的技术指标部分,前面已经论述。下面,重点就设备采购合同中的质量条款及质保金方面进行阐述。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着重对合同的质量条款进行审查,以避免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存在瑕疵(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法定标准)。为了防止质量瑕疵纠纷的发生,我们应当在合同中尽量明确产品的技术规格与指标,并在合同的质量条款中尽量明确、细化验收的标准,防止出现诸如“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有关标准执行。”等模糊约定;对于大贵精设备,建议单独制定详细的“质量保证协议”(可与技术指标及参数等包含在技术协议中),以防止纠纷发生时,我方维权无事实依据。

在质量条款或质量保证协议中应该明确规定以下条款:

a.质保期的约定:质保期的具体时间标准应与供方协商确定,并规定在合同中,一般来说设备的质量期为一年。在质保期条款中,质保期计算的起始期的确定也尤为重要。我方应要求在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的次日为质保期的计算的开始时间,而非设备或产品交付后。另外,在质保期内,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也十分重要。一般来说,应强调供方在质保期必须保证设备质量,并且在质保期内向我方提供免费的设备维护与修理。对于合同约定的,由于我方原因造成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设备维护需我方支付相应修理费用的条款,我方也应尽量争取优惠或确定维修费用的标准,以防止供方维修时故意刁难或漫天要价。另外,对质保期结束后的维修,也应尽量在合同中明确,尽量争取免费维修,如若不能也应争取优惠(备注:当然解决上述问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要求对方对设备适用和维护提供相关的培训,以使我公司具备相应的人才直接维修,减少供方维修的概率。)

b.质保金的约定:在设备采购合同中应严格约定质保金,一般为合同标的额的10%,待设备的质保期结束后归还于供方。对此,在签订合同中,相关的工作人员要予以重点审查。另外,对于合同中约定质保金条款的,应同时对质保金归还的方式以及证明予以明确,以防止我公司虽然向对方归还了相应的违约金,可是由于给付的对象不是签订合同的主体或者相对人,而出现法律纠纷。例,若合同的主体为母公司,而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代表母公司与我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在质保期结束后,我公司按照合同相对人(母公司)的授权代表的要求向子公司的账号打回质保金,而同时由于子公司资不抵债宣布破产,法律对子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时,将我公司打回的质保金作为资产的一部分,而合同相对人(母公司)显然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经济损失,(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母、子公司分别为独立的法人,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东,股东对其所投资创立的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仅以其投资额对外承担责任。而我公司归还的质保金显然属于我公司与母公司发生的债权债务,因此我公司向其子公司归还的质保金显然是归还对象错误,因此母公司有权要求我方承担继续归还质保金的法律义务,对此我方将承担法律风险。)因此,建议在规定质保金条款时,应同时明确质保金归还的方式、归还的对象及其账号等相关信息,以避免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或风险。

备注:在质量条款中或者其他补充条款中,在有需求的情况下,应当对供方是否提供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以及是否需要供方提供使用培训进行规定。

5) 关于交货时间、方式以及风险转移条款的约定

在合同中,交货时间及方式的约定也尤为重要,因为如果对交货时间无明确的约定,则卖方可能无限期的拖延下去,虽然根据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相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我方有权要求供方随时供货,但是由于这时一般来说,供方已经拖延很久,对我方的需求已经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应在合同中尽量明确交货时间及期限。

备注:对于安装调试条款,应注明供方为免费安装调试。另外对于运费的条款的规定,我在审核以前签订的合同时发现存在着将运费包含在货款中的现象,对此建议取替这种规定方式,因为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对于固定资产采购的费用和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扣除或抵扣率是不同的(一般增值税含固定资产为17%,运输费用为7%)。因此这样就增加了我公司的税务成本。另外,即使对方给予我方开出一张包含所有款项的设备采购发票,我公司将来仍面临着税务查账偷减税的处罚。

6) 关于法律适用条款(纠纷解决机制)及其他条款的约定

所谓法律适用条款就是当双方产生纠纷时如何进行确定纠纷的解决方法和机制或者说选择时间、地点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和方法。一般来说,当合同双方产生纠纷时,应就平等公平协商的原则解决彼此的矛盾或分歧。但当纠纷到达了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就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解决相应的纠纷。而法律手段无非就是仲裁和法律诉讼。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如果当事人对诉讼地无明确约定,则谁起诉将前往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因此如果我方主张对方产品不合格或者违约,则应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显然这种方式对我方不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明确将争议解决的法院确定我方。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只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采取仲裁方式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时,双方产生纠纷才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当然双方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协商确定仲裁解决,但此时对仲裁地的选择将会产生争议,因此为了避免诸如此类的法律风险,建议我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法律适用条款规定如下:“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应首先友好写生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在需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庭)进行裁决。

另外,一般在合同的最后,都要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主要条款进行规定。诸如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的有效期、合同附件的效力以及其他合同未尽事宜的补充规定办法进行规定。以上条款虽然是合同的次要条款,但其作用却不容忽视。

第一, 合同的生效时间。应规定为:“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注:不能为财务章,合同章也可)尽量避免让供方提出“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合同生效”等其他生效附加条件。

附件1:……

附件2:……

签订电器采购运输合同 运输采购合同篇四

购货商(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品牌、数量、单价、总价及产品备注:

二:货款结算

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黄寺支行汇款帐号: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款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电器采购运输合同 运输采购合同篇五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货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依照《^v^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第二条 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____日内,若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___日内不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售后服务的,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在物品保修期结束后若乙方需要对物品、设备进行改造和升级的,乙方应按照承诺提供相应的服务,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所有采购物品交付给甲方。

2、交付地点:乙方应将采购的物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5、验收标准: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货款结算按照季度结算的方式进行,甲方每季度按时将当季度货款支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各自的开户银行、账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账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的,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2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的一方应当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