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防思想政治方面个人总结 消防队伍事迹材料(优秀5篇)

小编: 雅蕊

总结的选材不能求全贪多、主次不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总结的目的,把那些既能显示本单位、本地区特点,又有一定普遍性的材料作为重点选用,写得详细、具体。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3年消防思想政治方面个人总结 消防队伍事迹材料汇总篇一

xxx,男,1995年4月出生,彝族,贵州六盘水人,20xx年9月加入消防救援队伍,20xx年12月入党。现任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上饶县中队特勤班班长。入职以来,获评“优秀士兵”两次,“优秀士官”一次,个人嘉奖两次,个人三等功一次。

不到1米7的个头,身体瘦小而单薄,xxx刚加入消防队时连单双杠都做不了几个,扛起60几斤重的六米拉梯步子踉跄。20xx年,支队举办岗位练兵比武竞赛,为了不给中队拖后腿,他主动加大训练强度,别人练十遍,他就练上二十遍,别人跑十圈,他就跑二十圈,量的积累产生了质的飞跃,训练成绩得到了很大提升,在全市练兵比武竞赛上“一战成名”,一举获得3个单项第一,2个项目第二,中队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成名”之后的xxx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仍然坚持高强度的训练,中队安排的训练内容,他总是提前完成,而后又自己主动加练。20xx年5月,因训练成绩突出,xxx被推荐参加全省备战“东盟十国大比武”集训,期间,他付出了比往常更多的努力,整个小腿磕的坑坑洼洼像个“搓衣板”。后来由于名额限制,他被选为了参加全国比武竞赛的后备人员。20xx年7月,在全体参赛人员的努力拼搏下,江西总队荣获团体总分第五名,得知成绩的那一刻,xxx深情的说了一句:“我这个备胎当得值了”。20xx年4月,总队举办春季练兵比武竞赛,在这次竞赛场上,xxx再次展现了他的真正实力,斩获负重折返跑第一名,百米负重第二名,单杠卷身上第三名。

xxx的工作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先进事迹也是深得人心的。但他从没有因为成绩的.取得而沾沾自喜,更没有因为别人的夸赞而停滞不前。在消防事业这片“广阔天地”,xxx仍然在不断地“超越自我”。

2023年消防思想政治方面个人总结 消防队伍事迹材料汇总篇二

在廊坊南部、永定河畔,在京津雄黄金大三角的中心位置,有一个历史文化悠久、自然资源丰富的县——永清县。在这片热土上,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始终牢记宗旨,忠诚使命,敬业奉献,艰苦创业,抓党建带队建,抓党务促业务,真心为民奉献,真情为民服务,真意为民谋利,被驻地百姓誉为“亲爱的蓝朋友”,这就是廊坊市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正是这支队伍12年如一日,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经受住了无数次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为永清县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大队先后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20余项,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累计有160余官兵被表彰、记功。也正是这支队伍,薪火相传,12年来,视群众如亲人,与全县人民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我们经历了8个月魔鬼般的训练,每天高强度训练12小时以上,每天要走20多公里,其中正步要踢3万步,站军姿是最好的休息,因为终于能双腿站立,每天饮水大概一桶……”新中国成立70周年阅兵式参阅武警战士高广远在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这样分享着自己的“阅兵故事”。这是大队开展党史军史新中国史系列教育的一个创新动作,通过亲历阅兵武警战士讲述自己亲身经历,引导指战员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心中有魂,脚下有根,只有在思想上主动看齐,才会在行动上自觉追随。大队坚持用信仰孕育忠诚、以理论启迪自觉,牢牢把握“政治建队”这一独特优势和立队之本,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旗定魂。通过开展“礼赞70年”、“牢记红色历史”专题学习,举办“讲述我的阅兵故事”事迹报告会,召开“20xx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分享交流会,强信心、聚队心、筑同心,营造了风清气正、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大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法被人民网、河北新闻网、河北日报客户端和总队《燕赵消防政苑》刊载。

“扛起应急救援‘国家队’、‘主力军’的重担,必须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全体指战员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 ‘魂’。”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副书记郭雪松如是说。

“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争建红旗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做燕赵消防救援尖兵、创建人民满意国家消防救援队伍”……走进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营区,鲜红醒目的标语、展牌让人精神振奋、眼前一亮。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才能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大队党委从固根本、抓长远出发,把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强基工程”,开展大队党委、中队党支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每月列出党团工作计划、每周抓好制度落实,开展“亲手缴纳党费”、“思想汇报会”等活动,不断提升党组织规范抓建能力。与中建二局永清项目部开展党组织联创联建活动,先后开展了“消防知识进工地”、“难忘棕情,相聚端午”主题活动,促进了双方交流互进。加强与县工、青、妇等部门联系,联合县团委开展“我的红门英雄”少先队员消防体验日活动;联合县妇联开展“消防知识进美丽乡村”活动;联合曙光救援队、蓝天救援队举办“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着力培树典型,中队指导员朱宇获评“廊坊好青年”、中队班长牛志斌获评“永清好青年”荣誉称号,大队党委被支队党委评为“四星级基层党组织”,中队团支部连续两年被团市委表彰为“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争一创’主题实践活动为我们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载体,通过三年来的实践,我们逐步健全党的组织、落实党的制度、开展党的工作,切实建强了基层党支部这个战斗堡垒,有效激发了大家立足岗位争一流的工作热情”。永清县樱花路消防救援站党支部书记朱宇这样说到。

“消防救援大队的同志们执法不仅严格、而且人性化,既帮我们发现隐患,督促我们整改,又为我们提供优质的消防服务,有他们在,我们这些企业踏实、放心。”永清县工业园区的一名企业负责人这样讲到大队的消防执法监督工作。

紧邻首都,拱卫京畿,既要守护一方百姓平安,更需筑牢首都消防安全“护城河”。大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为契机,积极构建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有力维护了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聚焦国庆、暑期、机场通航重大安保,针对高风险场所排查治理火灾隐患,部署冬春火灾防控、“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执法检查、“双百日攻坚会战”三大行动,开展成品油、清洁能源、仓储物流、居民住宅、“十小场所”、机场周边等领域专项治理,集中整治14类重点场所和9类突出风险,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历年首都重大经济政治活动安保,全体指战员提高政治站位、集中攻坚克难,始终确保实现了重大安保期间“不着火、不冒烟”“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工作目标。全县12年来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当好首都‘护城河’必须要筑牢‘防火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要有担当作为,消防执法改革后,更需要我们严格执法、精准服务,切实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李武强说。

“大青垡村多个蔬菜大棚发生火灾……”

“北孟一村多个蔬菜大棚发生火灾……”

“瓦屋辛庄村多个蔬菜大棚发生火灾……”

“姜志营村多个蔬菜大棚发生火灾……”

“张四营村多个蔬菜大棚发生火灾……”

当天晚上,永清县突遇十级以上大风恶劣天气,垃圾杂草、蔬菜大棚、民房火灾高发,县119接警中心先后接到报警电话300余个。其中,龙虎庄乡大青垡村、北孟一村、瓦屋辛庄村、韩村镇姜志营村、大辛阁乡张四营村多处发生蔬菜大棚火灾,过火面积大,火势蔓延迅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县消防救援大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派出8部消防车、52名指战员奔赴一线进行处置。从一个火场赶赴下一个火场,处置完一起火灾又去处置下一起火灾,消防救援指战员马不停蹄、全员全负荷进行作战,经过几个小时的处置、多个火场的战斗,各处火情被有效控制于19日凌晨1时许基本控制并消灭。

据统计,3月18日当晚全县共发生火灾30起,但在消防救援指战员的英勇奋战下,全县无人员伤亡,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也得到了有效保护。

瞄准“全灾种”、聚焦“综合性”、实现“大应急”。改革转隶以来,大队坚持对标“主力军、国家队”职责使命,立足辖区灾害特点,瞄准执勤任务需求,加大练兵比武强度,加快装备更新换代,摸排辖区重大危险源、完善灭火救援基础数据,加强实战演练,每年平均组织全县重点单位演练120余次、综合演练10余次,把体能与技能、指挥与战术、协同与保障有机结合起来,引导执勤训练从专业灭火向综合救援转型升级,有效提高了灾害事故应对处置能力。

建队以来,大队年平均接警出动1000余次,累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4000余人,抢救财产价值3亿元。在历次重大灾害事故和抢险救灾中,被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赞誉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敢于冲锋在前、最值得信赖”的队伍。

“没有消防叔叔们的爱心资助,就不会有我的今天,他们无怨无悔地帮助我、关心我,让我感觉到了温暖和爱心。”一直得到消防救援指战员爱心帮扶的高中生王银峰动情地说。

20xx年,家庭的连续变故让13岁的王银峰不幸失去双亲,原本家庭幸福的他只能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战员得知后,决定资助王银峰完成学业。从此,王银峰的衣食住行、学业成绩都成为大队指战员挂在心头的事。如今,小伙子已是廊坊第一中学高一年级的学生,品学兼优的他,性格也十分活泼开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消防救援队伍不变的初心。大队坚持为民服务导向,坚持把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需要不需要、满意不满意上。大队推行“爱民护民五项规定”:晨操不喊口号,夜里不拉警报,办事不拖延,求助不推脱,初次轻微违法不处罚,赢得驻地群众交口称赞。推出“阳光窗口”、“绿色通道”、“预约服务”、“专家会诊”等便民措施,采取聘请风行评议员、设置电子评价系统、组织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大队深化“三争一创”主题实践活动,设置“便民服务站”、“红门零钱袋”,每个星期为乡镇社区、社会单位、人民群众做好事,每季度看望慰问辖区敬老院、孤儿院的老人和孩子。建队以来,大队开展便民爱民、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活动20xx余次,指战员资助贫困学子20余人,捐款捐物价值50余万元。

“我们消防救援指战员就要时刻把百姓放在心里,用心对待身边的每一名群众,切实将‘竭诚为民’践行在每一天当中!”永清县樱花路消防救援站站长刘建泽这样谈到为民服务。

2023年消防思想政治方面个人总结 消防队伍事迹材料汇总篇三

大家好!

消防安全是关系到生命的大事。人生只有一次,我们怎么能不珍惜他?

生命是一曲优美的交响曲,是一片华丽经典的诗章,是一次经历挫折与艰难的远航,生命诚可贵!我们歌颂声明,因为生命是宝贵的,他只有一次;我们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是美好的,他令我们的人生焕发出光彩!在这个世界上最蓬勃旺盛和美好的就是人的生命!

同火灾来比,生命是渺小而脆弱的。人们为什么将生命置之度外?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的确,只有生命的健康存在才能有新的生活。尤其是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更是要精彩的活着!消防安全就是生命,我们要时刻牢记:生命是宝贵的!

2023年消防思想政治方面个人总结 消防队伍事迹材料汇总篇四

专职消防队是指在城市新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及经济较为发达的中心乡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质量建队的要求,建立的承担区域性火灾扑救任务的市办、县办专职的消防队。下文是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火灾预防、扑救和社会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山西省消防条例》授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专职消防队伍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单位专职消防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指除公安现役消防队伍以外,由各级人民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伍;单位专职消防队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伍。

第三条 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应当坚持政府领导、分级建设、规范管理、统筹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专职消防队伍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应按各自职责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单位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二章 队伍建设

第七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国家级重点镇和历史文化名镇;

(四)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达到5万人以上的乡镇;

(五)其他需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地方。

第八条 下列单位应当组建单位专职消防队:

(二)大型发电厂、大型煤矿、民用机场;

(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

(四)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五)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单位。

除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应当组建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九条 专职消防队的场 (站)规划选址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产业布局,其建筑标准、装备器材、消防车辆、专职消防队员防护装备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执行特勤消防队建设标准。

第十条 专职消防队的场 (站)建成后,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整合及更名,如需撤销、整合及更名的应报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分为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消防文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招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提出计划,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录,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专职消防人员由单位自行配备或者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录,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退役士兵和具有消防行业灭火救援技能等级的人员优先录用。

第三章 队伍管理

第十三条 专职消防队伍应当纳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日常执勤序列,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执行昼夜执勤、值班交接、请假销假等制度。

单位专职消防队员执勤期间应当集体就餐,伙食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关标准执行,费用由单位负担。

第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实战演练;

(三)负责本区域内的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工作;

(七)对消防器材装备进行日常养护,保持人员装备处于良好应急状态;

(八)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劳动合同的内容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合同期满后,对表现优秀、身体健康的业务技术骨干,经本人和用人单位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劳动合同:

(一)上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二)因工作失职、泄露军事机密,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

(三)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四)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五)招收前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专职消防人员的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女性消防文员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新招收的专职消防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培训结束后,组织培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专职消防人员获得国家统一认证的灭火救援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专职消防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标识。

第二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辆管理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车辆管理规定执行,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足额保障。

单位专职消防队伍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予以足额保障。

第二十二条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工资福利水平应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等学历、同等工龄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予以保障,确保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专职消防队员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

单位专职消防人员的工资福利不低于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工龄一线生产职工享有的平均待遇。

对参加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人员应当发放高危补助。

第二十三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依法为专职消防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单位专职消防队应当依法为专职消防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专职消防队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由单位负担。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职消防人员职业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或用人单位负担。

专职消防人员应当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休假、产假等。

第二十五条 对在灭火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专职消防队伍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专职消防人员在业务训练、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活动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评为烈士的,享受国家和省相关待遇。

第二十七条 专职消防队伍参加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时,不得向事故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参加外单位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后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器材、装备等,经火灾发生地或者应急救援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后,由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 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辆在执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及行人应当避让。交通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辆优先通行。

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辆需要通行收费公路、桥梁的,免收车辆通行费。

第二十九条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应当在不影响执勤和训练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开展其他职业技能培训,为队员离队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具有消防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合同期满后,可作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优先推荐从事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对未履行本办法职责或未建立专职消防队伍的政府或单位,由上级人民政府和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履行职责;建立后擅自撤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和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所在地政府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三)将消防车辆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事项的。

第三十二条 专职消防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2月13日起施行。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辖区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负责本单位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

(二)参加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抢险救援工作,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排除险情。

(三)接受辖区公安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单位的灭火救援。

2023年消防思想政治方面个人总结 消防队伍事迹材料汇总篇五

森林防火是危害森林资源的大敌,它不但破坏生态环境建设,而且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年来,随着地被物增厚,进山人员不断增加,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式越来越严峻。下面我们来看看森林消防队伍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借鉴。

1、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山陈村防火指挥部。

2、各有林村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村两委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森林防火期间,实行领导带班,防火队员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确保及时上传下达。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禁止带火种进山作业、游玩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应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

2、全面实行进山许可证制度,各村要修订护林防火村民公约,明确带火源进山、野外违章用火的处罚规定,加强火源管制。

3、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1、指挥组

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指挥组由刘欣总指挥,王学山副指挥负责。

2、扑救组

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路线。扑救组由李玉华、王文涛负责,组员由镇森林消防员组成。

3、后勤组

负责组织扑火机具和救援物资的调运、采购、运送、交接、分发、回收和记录等工作。若出现火场扑火队员受伤或生病需要急救时,后勤组应安排专人做好营救工作。后勤组由刁元新、刘玉学负责。

1、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组报告火情,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组根据火情动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4、后勤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和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突击扑打;在危险地型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上不动用实属消防大队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队伍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扑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乡镇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扑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市政府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为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配备风力灭火机20台,2、3号工具200把,手电筒20个,备足燃油200升,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灾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林业站配合市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奖惩办法: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