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新书心得体会怎么写(实用5篇)

小编: 紫薇儿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新书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一

由于工作的原因,现在外出的机会越来越多。车坐多了,见的事情也就多了。某日,正在车上打盹的我突然感觉车速突然慢了下来,左右看看,离目的地还很远,驾驶员看我迷茫的样子,笑着说:“前面有交警测速。你看对面来的车……”我仔细一看,对面行驶的车辆都不停的闪着大灯。我恍然大悟:“这是你们之间的暗示吧?”驾驶员笑道:“这是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没走多远,果然见交警正在路边值勤。日子久了,这样的情况见的也更多了,我也从新奇到见怪不怪,然后到漠然,再到麻木了。前段时间,连续几次因为超速导致的交通事故引起堵车耽误了行程,穿过事故现场,那面目全非的车、那一滩滩黑褐色的血迹、那触目惊心的现场却让我重新反思起所谓的“驾驶员的职业道德”。

任何一种职业都有自己本行业需要遵循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驾驶员不例外、交通警察不例外,我们每个人都不例外,只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我们就必须按照自己行业的准则办事,我们就必须承担本行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可是,我竟然对这样一种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准则、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漠然麻木了,汗颜至极;而更令人感到可怕的是,竟然有这样一个群体,竟然把这种行为标榜为自己的“职业道德”。

“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机动车也揭开了高档消费品的面纱,越来越深刻的融入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为了应对机动车高速增长下带来的安全问题,国家修订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各地交警部门也把治理公路“三乱”、机动车“三超”作为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尤其是便携式测速仪的推广,成为对付超速车辆的“终极武器”。从小我们看到最常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就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十次事故九次快”这两句了。可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背后是什么?是一个群体集体参与违法、违规的恶行,也许驾驶员们不这样想,现在车好了、路好了,油门轻轻一踩,体会一下风驰电掣、天马行空的感觉岂不快哉?乐哉?时间就是金钱啊!谁知偏偏有这么一群戴着大盖帽的交通警察,顶着烈日骄阳,冒着雨雪严寒,经常出现在路边监督他们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从而扼杀了他们的快乐,中断了他们与时间赛跑的惬意。可是,他们却恰恰忘记了,时间就是生命,尤其是对于他们这些手握方向盘的人来说,每一秒钟都可能给自己、给别人、给家庭、给社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于生命。

我不知道时代发展了,科技进步了,人该学会什么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当交通警察们在忠诚地履行自己职责,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为制止违法违章行为、为尽可能的挽救生命努力的时候,我们的驾驶员却在背道而弛,职业道德竟然成为一个贬义词,这不能不说是社会的悲哀。我无法知道还有多少行业有这样的“职业道德”,我也不敢想,我甚至不愿意去想,到底是道德的沦丧、是法律的无力、还是对生命的轻视!还有那很多驾驶员津津乐道、奉若神灵、高科技含量十足的“电子狗”,它在警惕什么?它究竟扮演的什么角色?难道所有的交通标识驾驶员都不认识,驾驶员学习的交通安全规定竟然需要一只“电子狗”来提醒?恐怕不是如此,恐怕“电子狗”也和驾驶员们所谓的“职业道德”有异曲同工的作用,都是为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做掩护,是一条恶狗。

驾驶员们,该醒悟了!掌握好你们手中的责任,控制住你们的脚下的分寸,尊重法律,遵守安全规程,珍爱你们以及他人的生命,体现一个驾驶员真正的职业道德。

关于新书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二

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持续推进,高校扩招计划的实施,如今的大学,人口密集,流动频繁,很多大学生还走出校门,参加社会实践,由于大学生大都缺乏安全保护意识,针对大学生的安全事故也逐渐增多起来,大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近日来,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针对大学生的安全事故接二连三地发生。综合这些时间,我们能够发现,之所以大学生会发生安全事故,主要在于安全意识薄弱及缺乏相关安全知识。

一、大学生安全意识薄弱

很多在校的大学生,从小学到大学,一向都在学习书本知识,往往将安全知识的学习放在一边,有的学校干脆没有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平时也疏于教导和引导,再则加上家长对小孩的安全教育不重视等等原因,导致大学生,直到成年还没有树立安全保护意识。这就表此刻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缺乏必要的重视和警惕,留下了种种影响安全的隐患。比如人离开了宿舍不锁门、贵重物品随意丢放、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乱扔烟头等。

二、大学生安全知识缺乏

大学生一向以来大都数时间都生活在学校中,没有什么社会经验,思想比较单纯,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一些坏人坏事不能作理性的认识,也就不能很好地远离这些不良影响。

大学生该如何加强安全知识教育以及怎样培养安全意识呢?我认为应当从以下三点做起:

1、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安全教育的方式应做到有所创新,能够将书本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能够讲理论和鲜活的例子结合起来;在日常教育管理以及各种服务工作中,都必须结合安全方面的资料,适时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不但要使学生掌握一般的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方面常识,也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珍爱生命,热爱生活。

2、将安全教育落实到班级。各班班主任应负起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职责,对学生的安全落实到具体中去,比如改善宿舍安全情景,禁止学生携带刀具,安全使用电脑等方面。

3、大学生个人也加强学习,培养自我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的安全知识。大学生必须认为到安全教育关系到自我及他人的幸福,不能马虎,应当严肃认真对待。还应养成良好的习惯,不乱扔烟蒂,不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不独自外出,不与社会上人士随便交往。

大学生安全教育与大学生学习、生活紧密相连,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尽可能避免不理智的行为和意外事故发生,为我们的生活与学习营造更好的环境,创立和谐学校。

关于新书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三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交通事故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

(1)写作态度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认真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许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几乎没多少帮助。原因有二: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似乎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也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第二,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提供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许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锻炼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毕竟还在大学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节进行指导、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还有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感触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询;

(2)公安机关经常成为咨询者意图起诉对象的原因;

(3)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该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大家带来痛苦与不便。

最后,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

关于新书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腐-败,是当今社会一大难以治愈的顽症,引起了全世界的观注和瞩目,提起腐-败,人人深恶痛绝,同仇敌忾,研究和探索治理腐-败产生的根源,从严治党,是当今社会治理的难点和关注的焦点。

为进一步推进银行业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银监局的统一安排,11月10日下午,我社党委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全联社干部员工参加了市银行业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巡展活动。

此次展览共分三个部份,图文并茂,发人深省,其中生动的理论,详尽的案例资料,教育了每一位参观者,也使我们受益良多。一组组、一幅幅反腐倡廉宣传图片,一个个生动真实的案例具有直观性和借鉴性,警示了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巡展现场,大家驻足观看,细心观察,在认真观看巡展图片的同时,深刻反思了案例所折射出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制度建设缺失问题。银行业作为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面临十分艰巨的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有责任也有义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己任,积极营造廉洁自律的氛围,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反腐防线。正是基于这种工作要求和工作背景,人民行高度重视,将活动做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利契机,我社积极配合参加。

此次展览,令人震撼,发人深思,参展员工普遍受到了一次思想洗礼和生动的警醒教育,提高了拒腐防变免疫力,对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作风上严谨细致、生活上严格要求起到积极作用,促使廉洁自律的意识和各项要求深化到干部员工思想里、体现到行动上。

为了强化活动效果和进一步触动员工思想,我社领导要求参观巡展后各社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进行勤政廉政深刻讨论,同时每位参观人员写出观后感或心得体会。

胡-锦-涛在党的xx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处于国家经济中心位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只有充分认识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继续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才能确保银行业安全、稳舰高效运行,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力金融支持。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应该:

1.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运用多种手段开展廉政教育这次展览,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宣传教育在反腐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特别是在我们金融部门。教育是银行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加强对各行各级党员干部和员工的理论、党纪、法纪教育,增强其依法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也是各级干部和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防腐拒变的内在要求。

2.树立了廉洁从业、守规操作的职业操守。遵守员工行为规范,增强了"合规创造价值"、"违规引发风险"的风险理念,建立了有责担责,尽职免责的责任思维,反对放松管理求发展,充分认识到违纪违规经营的危害性,以及违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受到的惩戒,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绝不姑息纵容。增强自身遵纪守法的意识,营造依法经营、守规操作、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保障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关于新书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五

“人生不能失去梦想,只用拥有梦想的人才能够有奋斗的目标,挑战的勇气,感受到自己拼搏过后成功的喜悦,这样的生命才更有意义。”一直以来,我都坚信这一点,并早已拥有了自己的梦想。无论是短期的,还是长远的,它都在我的人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在我迷茫时为我指点迷津;在我失败后为我加油打气;在我因取得一点成绩沾沾自喜时提醒我任重道远……我能够走到现在,都是因为我正与梦想同行。

梦的起航

小时候的我是懵懂的,每当有人为我长大想当什么时,我都思前想后的,还是说不出确切的答案。后来,我努力搜索着,希望给自己找一个喜欢又赚钱的职业。那时经常可以听到老师的赞语、父母欣喜的夸奖,原因就是我能写出一篇好文章。当时只知道高兴,可随着自己人生、价值观的建立,我开始发现当一名作家是不错的事。自从有了这个想法,我的梦想就随之起航了。

梦的挫折

梦的远行

很快将要面临初三魔鬼生活的我有些担心和不安,不是因为害怕“魔鬼计划”,而是对自己能否考上重点高中还没底。所以我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能为毕业交上一份完美的答卷。我正朝这目标远行,不过即使我登陆了“眼前的驿站”,还有下一个红旗等着我去摘取,愿我走得更远!

因为有梦想班,我才不会孤单,因为与梦同行,我才会勇敢向前。愿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份梦想,因为有梦才有方向,又梦才有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