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吸毒人员帮扶计划书 吸毒人员帮扶亮点工作计划(优质5篇)

小编: HT书生

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在面对变化和不确定性时进行调整和修正。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吸毒人员帮扶计划书篇一

近年来,xxx刑释解教人员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走一条主线,处理两道关口,强化三项管理,落实四项措施,抓好五个环节,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xxxx开始,整条街就有xx个刑满释放人员(包括xx个刑满释放人员和xx个刑满释放人员)。我们的主要措施如下:1 .围绕一条主线,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维护稳定、抓经济、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帮助他们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街道成立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由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各社区、企业集团也相应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在居委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各级建立了xx安置帮扶机构,成立了xx帮扶小组,确定了xx帮扶人员。二是落实责任。

二、做好“两个关口”(1)做好农作物衔接。做到“五及时”:一是做好记录,及时归档。接到^v^发来的通知后,县“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扶”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做好下一茬的准备工作。

在夏种的时候,我详细记录了他在监所的表现和家庭情况,为以后的安置和教育工作准备了材料。第二,及时家访。解读人员回国后,村(居)领导小组将立即指派帮扶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做好思想转化工作。第三,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及时开展法制教育,通过给读者法律常识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促使其遵纪守法;第五,及时制定和实施帮教措施,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制定帮教计划和实施帮教措施,使他们自立,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2)做好安排。

主要有五种安置形式:一是回街道安置;二是基于刑满释放人员的特长,街道“两劳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教育”办公室积极联系劳动服务部门,帮助推荐他们到厂矿工作。通过这种方式,一些刑期较短、罪行较轻、改造较好的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后由原单位接收安置;第五,鼓励自主创业,尽量为一些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从事自主创业。第三,加强“三个管理”(一)专项管理。

街道综治办每年都会组织人员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检查清理。首先是要仔细检查。

将被查人员与^v^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核对。如果不一致,再核对,反复调查核实后,(2)规范管理。及时制定下发了《xxx退役人员安置教育工作细则》,明确了相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求,统一实行“四表两书一卡”管理制度。

“四表”是乡镇复员人员安置教育协调小组登记表、村(居)复员人员安置教育领导小组登记表、复员人员统计分类表、复员人员安置教育登记表;“两本书”是《接班通知书》和《转业人员安置教育协议书》。(3)密钥管理。

要把排查清理刑满释放人员与清理整顿出租屋和“严打”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在特种行业和娱乐场所参与行动并长期活动的刑满释放人员,责任区警方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将这些刑满释放人员逐一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对可能危害社会治安和违法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及时向^v^门报告。

第四,实施“四项措施”就是更新观念。逐步从政府行为转变为全社会共同关注,做到“三不”“四同”,即不抛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政治上一视同仁,经济上支持他们,工作上信任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

大量口译员重新找到了工作。针对部分翻译人员回国后家庭生活困难,发展生产资金不足的情况,许多乡镇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主动联系有关部门,通过集资、干部小额信贷等形式,积极支持他们发展生产,鼓励自力更生。

第五,把握好“五个环节”。第一,抓早。为延伸帮教工作,街道综治办每年组织人员深入^v^开展以“家在召唤”为主题的帮教活动,与服刑人员座谈,组织他们观看专题视频,激励他们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做好这项工作,不仅需要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只有齐心协力,群策群力,不断进取,才能取得更大的成绩。

吸毒人员帮扶计划书篇二

为了做好困难群众的精准帮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作用,根据《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xx〕24号)精神,现就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帮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措施,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农村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帮扶机制,不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兜底保障攻坚,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一)着力防范困难边缘人口返困。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密切关注困难群众家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低收入困难人群以及潜在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状况。结合主动发现机制,有针对性开展摸排核查,逐户逐人掌握兜底保障对象情况。同时,在对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时,分析研判申请人员困难状况,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作为潜在救助对象予以重点关注。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

1.强化低保兜底保障。一是完善政策体系。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xx〕69号),不断完善我市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算细则,规范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合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二是实现应保尽保。加强与市扶贫办的数据衔接,及时把脱困后返困人口、新增在册困难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困难帮扶家庭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符合整户施保的要坚持整户施保,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按低保政策动态管理。三是实施渐退帮扶。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对于家庭成员因残、患病、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适当扣减。加强动态管理,困难帮扶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困难帮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我市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给予1-3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困难人口积极就业。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一是加大特困供养政策保障力度。严格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和终止救助全流程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在册困难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二是完善特困供养基础工作。全面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切实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能力。建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照料护理人并签署委托照料协议。三是推进特困供养机构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公办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运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托养服务,满足困难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低保、特困及在册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困难,利用“快速救助通道”及时救助。乡镇(街道)依托本级财政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市民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的救助情况,动态调整临时救助备用金补助水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做好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严格落实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足额按规定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1.加强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重度残疾及生活困难残疾人员的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各项帮扶措施精准实施。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帮扶工作。加大农村留守老人摸排力度,及时更新、完善农村留守老人数据系统;持续推进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等工作。加强资源统筹,对农村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保障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做好农村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发现报告机制,做好定期走访,重点时段巡查和强制报告工作。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帮扶。着力发挥社会组织在技能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公益帮扶、消费帮扶、定点帮扶中的作用。通过持续开展“怡养家园”“爱心助学”“爱暖山城”等活动,推动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精准设计帮扶项目参与全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指导市慈善协会积极参与“扶贫日”系列捐赠活动,主动开展慈善募捐,做好困难群众的慈善医疗和生活困难救助。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协作,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要密切跟踪分析疫情对社会救助兜底脱困的影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在困难家庭帮扶中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强工作配合,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开展困难帮扶群众人口信息比对,适时掌握困难帮扶群众的社会救助需求,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社会救助兜底帮扶的经验做法,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畅通社会救助热线,防范“脱保”、“漏保”,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吸毒人员帮扶计划书篇三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和禁毒工作,动员全市上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完成忻州市交给我们的脱贫攻坚任务,坚决打赢禁种铲毒人民战争。刚才,还柱秘书长宣读了表彰决定,**副市长通报了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结果,**副市长作了禁毒工作报告并安排了下一步工作;我完全赞同。六位同志就脱贫攻坚和禁毒工作作了表态发言,表明了做好这两项重要工作的态度和决心。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排名落后的单位迎头赶上。下面,我简要强调两方面意见。

一、关于脱贫攻坚工作

位列第三方阵。如果说去年工作任务可以靠突击来完成的话,那么今年就到了看形象、看进度、看实际成效阶段,必须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去抓、去落实、去推进。今年上级下达我市的减贫任务是10个贫困村出列、4800名贫困人口脱贫。我们要力争实现17个贫困村出列、6396个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进入忻州市第一方阵(前5名)。为确保完成今年任务,主要在8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在求真求实上下功夫。

从2015年底开始脱贫攻坚以来,上级频繁出台的文件很多,政策性很强,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学习政策,切实吃透实情。尤其是易地移民搬迁政策,产业发展政策、惠民政策,以及省里给忻州市量身定做的5条特殊政策,都是支持我们脱贫攻坚、富民强县的好政策,我们要在守卫底线的前提下,自觉运用这些政策去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在准确把握政策的基础上,还要对实际情况、外部环境、市场趋势、政府的要求、干部的状态、群众的需求等,都要做到心里有数。我深信,对实际情况掌握的越透,解决问题的办法就越管用,对实际情况掌握越多,解决问题的办法就越多。

二是在全力推进易地扶贫移民搬迁上下功夫。

后续工作。人员搬出、房屋拆除、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工作也要统筹考虑,及早谋划。

三是在产业发展上下功夫。

结到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身上,促进贫困村主导产业健康成长,带动6000余名贫困人口增收获利。

四是在改善设施上下功夫。

一要集中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二要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巩固深化2016年脱贫村成果,稳步提升2017年计划脱贫村整体水平,多方筹集资金,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实施饮水安全专项行动,推进危房改造、交通、水利、电力、卫生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贫困村路畅通、设施全、生态好,村容村貌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观。

五是在加强劳动力培训上下功夫。

业、园林、民政、文化等部门牵头,市扶贫中心协同,组织好相关培训班,大力开展 “领头雁”、绣娘、月嫂、护工、电焊、营销、种养殖、家政服务、生态绿化等专业技能培训,打造原平特色劳务品牌。

六是在落实民生政策上下功夫。

主要是增强针对性,及时性,防止撒胡椒面。一要落实教育扶贫,不仅要发展教育扶贫,更要通过教育脱贫。二要落实健康扶贫,增强健康服务,夯实劳动力就业基础,同时防止因病致贫。三要落实特殊群体的补贴政策,对特殊群体要有针对性。四要落实救济救助金政策。对于天灾人祸的,意外事故的,该救济的救济,该救助的救助,该心理疏导的心理疏导。五要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及时兑现,确保政策到村、到户、到人、到位。

七是在创新金融政策上下功夫。

和服务。如果哪一个企业需要五百万流动资金,可以找100个贫困户,以每个贫困户的名义贷5万,然后由这个企业使用,企业通过支付给贫困户利息(数额在3000多元),增加贫困户收入,而企业又降低了劳动用资成本。如果企业还不了款,和贫困户没关系,保险公司管70%,银行补贴10%,政府补贴20%。因为风险主要是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承担,所以银行不用顾及贫困户的信用等级问题,农户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要用好用足这个政策,积极培育土生土长的中小微企业,增加贫困户收入。

八是在提升激发基层干部的活力上下功夫。

农村的事、贫困村的事,能不能办好,最终还要靠全市干部和贫困户。要真正感情到位,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要培育群众典型,着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真正为农村发展提供保障,对村痞、村霸、邪恶势力从严惩处,在农村造就一个依靠自身努力积极脱贫的良好导向。

二、关于禁毒工作

(一)提高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禁毒工作

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禁种铲毒工作,非法种植^v^原植物实现“零产量”目标;共破获^v^刑事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缴获^v^等^v^。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禁毒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我市被列为2016年“种植^v^原植物重点关注地区”,至今未摘帽。为此,我们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正视问题,动员多方力量,迅速采取行动,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务实的举措,扎实推进禁毒工作。

(二)明确目标,以高压强劲的态势打赢禁毒战争

今年是我市禁种铲毒工作大打翻身仗的关键之年。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的总目标,严把播种和开花两个关键节点,尤其是轩岗、长梁沟、段家堡等禁毒重点乡镇,要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每一名副职领导都有责任区域,逐村逐地块 “过筛子”、“地毯式” 巡查,确保不出问题。要发挥过去的老经验、好做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广泛组织公安民警、基层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县际、乡镇交界地区开展全方位踏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铲除,不留死角,铲毒务净。要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收购、加工等^v^犯罪,彻底摧毁^v^种植、加工、销售链条,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赢禁种铲毒人民战争。

(三)凝聚合力,以高效有力的举措确保禁毒成效

吸毒人员帮扶计划书篇四

为深入贯彻^v^、^v^关于“保基本民生”和“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帮扶保障力度”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决策部署,聚焦特殊群体、保障基本民生,进一步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奋力夺取脱贫攻坚最后胜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聚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困难群众,重点帮扶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众,深入了解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帮助群众共克疫情难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组织各县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全市974个村居进行全面走访、排查,重点关注8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453户不稳定脱贫或存在返贫风险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走访20xx年4月底在册的19226户44164名城乡低保对象、3705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81户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933户2815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组织一次排查、进行一轮走访、开展一场慰问、解决一些困难、保障一批群众,落实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帮助困难群众渡过疫情难关,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

(一)组织一次排查

(二)进行一轮走访

结合大排查,对已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进行一轮大走访,重点走访20xx年4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体,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受疫情影响情况等。

(三)开展一场慰问

开展“爱心助学”、“舒心生活”、“暖心慰问”活动,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冲击,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学习条件。开展“爱心助学”活动,为全市581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爱心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改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习条件,鼓励儿童勤奋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传递社会正能量。开展“舒心生活”活动,为全市3705户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床铺、床上用品等生活物资或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特困供养人员居住条件,增强特困供养人员幸福感,让特困供养人员共享全面小康社会福利。开展“暖心慰问”活动,为全市19226户44164名城乡低保对象、8933户2815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发放食用油、大米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四)解决一些困难

各级各单位在走访排查活动中,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要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能协调解决的按程序给予办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其他部门办理的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落实,暂时无法解决的做好政策释疑解惑,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五)保障一批群众

对排查发现符合且有意愿纳入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策保障的困难群众,及时按程序纳入社会救助范畴,对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覆盖后仍有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及时给予帮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已纳入社会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众生活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通过提高低保补助水平、临时救助、挂钩帮扶等方式及时给予帮助。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外来流动人口,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按急难型直接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将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要建立困难群众帮扶挂钩机制,按照每名村(居)干部挂钩不少于两户原则,加强困难群众走访、排查、慰问、帮扶,及时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并建立详实台账,确保困难群众帮扶“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排查、走访、慰问等工作于文件印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二)强化工作分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帮扶体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市民政局负责走访帮扶;特困供养人员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走访帮扶;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走访帮扶。

(三)强化物资保障。充分发挥市慈善总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筹措一批资金用于困难群众帮扶。省级财政下达20xx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资金,用于购买适老化床铺等,改善散居特困、低保老年人家庭居住环境。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对现有资金进行统筹,用于物资采购,不足资金由市财政局承担。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所需物资统一由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供货。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严肃纪律,依纪依法坚决迅速查处工作落实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刁难、弄虚作假、不作为等问题,及时查处和曝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

吸毒人员帮扶计划书篇五

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v^令第649号)、《^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xx〕18号)、《^v^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xx〕23号)、《^v^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xx〕2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xx〕77号)和省民生工程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坚持兜底线、救急难,做到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的衔接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实现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一)救助对象

具有本地户籍或符合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救助条件的人户分离的家庭和个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1.急难型救助对象。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因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二)救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1.资金救助。临时救助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支付到临时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对紧急衔接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等其他需要紧急实施临时救助的情形,也可以直接发放现金,但应由受领人及2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2.实物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或紧急救治等方式。除紧急情况外,采取实物发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3.转介服务。在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对需要社会帮扶的,及时向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转介。

(三)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10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1.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救助对象为个人的一般给予实物救助或提供转介服务,实物救助标准以满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为限。确有必要的,可发放临时救助金。

2.支出型救助对象: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视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给予救助,应按照个人自付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应结合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6倍。

(四)救助程序

临时救助一般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的程序实施。紧急情况下,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应提交居民身份证、临时救助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等申请材料。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具体申请、审核、确认程序按照《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xx〕77号)执行。

(五)备用金制度

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用于乡镇(街道)在紧急情况下,对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临时救助备用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转移支付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资金采取按需循环拨付。动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实施救助的,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低保月保障标准4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临时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应当严格规范开展临时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工作,财政部门应当强化救助资金规范使用管理。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临时救助资金保障机制,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精准救助,突出绩效管理,确保临时救助资金足额安排、及时拨付、规范使用和效益发挥。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加大对政府临时救助的补充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监督。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临时救助工作的绩效评估,突出制度效能的发挥,强化结果运用。民政、财政部门应当积极会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临时救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临时救助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