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股东借款合同 股东向公司借款合同(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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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借款合同篇一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两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股权转让行为的正确和顺利实施,两方依照xxx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协议两方的主体资格
第一条甲方为经批准登记的社团法人,注册登记号为:_________。甲方出让一公司全部股权的行为已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第二条乙方为一家主营公路桥梁建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一公司_________%的股权。工商登记注册号为:_________。乙方对外投资,受让一公司股权的行为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及_________省*的批准。
第二章股权转让的数额及比例
第三条甲方现持有一公司_________元(人民币,下同)股权,占一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元股权转让给乙方,占转让前一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___%。
第三章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
第五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两方协议价。
第六条两方协议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主要考虑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公司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比值,并经_________*批准。
第七条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乙方以_________元的单价购买甲方_________元的股权。即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受让甲方_________元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一公司100%的股权。
第四章价款支付及所有权转移
第八条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价款。
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日以内,乙方将全部价款_________元一次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
第十条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第五章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有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由甲方与一公司协商后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办理上述手续需要乙方给予的协助,乙方应按甲方不时提出的要求及时完成。
第六章两方的保证
第十三条甲方保证其转让的股份不存在担保、抵押及法律争议,并有权转让其股份。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受让甲方转让的股份。成为一公司的股东后履行股东的责任和义务,遵守一公司的章程。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有关索赔的支出及费用)。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因战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均不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
第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两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两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两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借款合同篇二
身份证号:
住址:
借款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保证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借款用途为_______。乙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_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还款日期及还款方式
1、还款日期:
2、还款方式:
第三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借款方: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保证方: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股东借款合同篇三
典型案例
年9月11日,*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甲方)、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乙方)、汉川xx公司(以下简称汉川xx)(丙方)、汉中市汉台区人民*(以下简称汉台区*)(丁方)共同签订了《投资协议》,约定xx公司以现金亿元对汉川xx进行增资,投资的年收益率为%。该协议第条(2)项约定:“甲方对汉川xx的投资期限为自完成之日起10年(以下简称“投资期限”)。在投资期限内及投资期限到期后,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选择回收投资的方式,并要求丁方收购甲方持有的汉川xx股权,汉川xx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亦有权选择乙方收购甲方持有的汉川xx股权,如果甲方选择由乙方承担收购义务,乙方无法按时支付收购价款的,则丁方应当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协议第条约定:“甲方按照汉川xx成立时原股东的出资价格进行本次增资,计算本次增资后甲方持有汉川xx的股权份额及比例,即甲方以人民币现金亿元增资款项对汉川xx增加注册资本亿元。
汉川xx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4亿元增加至人民币亿元。”协议第条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丁方按照本条规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收购甲方持有的汉川xx股权,丁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收购有关股权(每一次收购的股权以下称为“标的股权”)并在本条规定的收购交割日之前及时、足额支付股权收购价款。”条约定:丁方在每个收购交割日(收购交割日应为项目建设期届满后的日期)前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按每次退出的标的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额计算。
协议第条约定:“丁方应收购交割日之前向甲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的对价,若因任何原因,导致丁方未能适用的收购交割日之前支付上述款项,则丁方除应当向甲方按照本条规定支付转让对价之外,自迟延之日起还应当按照应付未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费率支付资金占用成本,直至丁方足额支付转让对价之日。”
条约定:“甲方持有汉川xx股权期间,汉川xx发生如下情形时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丁方收购其持有的汉川xx全部或部分股权,收购价格不低上述款规定的价格:_____(1)汉川xx遇有、解散、清算或破产之情形;(2)发生增资款被挪用情形的;(3)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抵质押登记的;(4)甲方的投资收益连续两个季度或累计三个季度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5)其他可能对甲方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条甲方亦有权选择乙方承担本条项下的收购义务,如选择乙方承担收购义务,丁方不可撤销的承诺并同意,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收购价款的,则丁方应当就乙方的收购价款的支付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即丁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乙方应付未付的收购款。
第条约定:“丁方承诺,投资完成日后如甲方每期实际自汉川xx所获得现金投资收益低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投资收益,则丁方应最晚在当季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补足甲方,以确保甲方实现其预计的年投资收益率目标。
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补足义务,如甲方选择乙方承担补足义务的,乙方无法补足的部分,由丁方继续补足。”
第条约定:“如丁方、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目标股权收购款或未能按期足额履行投资收益补足、和/或减资款补足义务的,则视为丁方、乙方违约,违约方应当以应付未付款项为计算基数,按照每日xx分之五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丁方、乙方足额支付相应未付款项为止。”
协议签订后,年9月14日,xx公司依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将亿元增资款缴付至汉川xx在xxx开立的账号。汉川xx章程记载xx公司为该公司股东,出资额为亿元,持股比例为%。
年10月26日,xx公司收到汉川xx发出的《告全体股东书》和所附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年10月25日作出的()陕07民破2号民事裁定,该裁定受理了案外人xx向财务有限公司对汉川xx的破产重整申请。
年12月,农发公司向xx公司、汉台区*发函要求一次性回购农发公司所持汉川xx全部股权的函件,但xx公司及汉台区*未履行回购义务。
12,xx公司举证证明,汉川xx向农发公司分别年12月20日支付收益款元,年3月19日支付元,年8月18日支付元。
一审审理期间,xx公司以农发公司存在出资不足及抽逃出资的行为,向一审法院申请中止审理。对此,该院认为,xx公司主张的事实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其中止申请不予准许。
农发公司将xx公司、汉台区*起诉至法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_____(1)判令xx公司依照约定一次性回购农发公司所持有的汉川xx全部股权,同时支付回购款亿元;判令xx公司以亿元为基数支付投资收益款(以年投资收益率%为标准自年12月20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判令xx公司以亿元为基数支付违约金(以日万分之五为标准自年12月22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判令汉台区*对通联公司支付的回购款、收益款及违约金不足部分承担差额补足责任;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通联公司、汉台区*承担。
通联公司答辩主张:案涉《投资协议》性质为借款协议,并非股权投资协议;汉川xx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xxx司未履行资金使用监管义务,故通联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辩权,无需履行回购义务。
一审法院判决如下:一、通联公司该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xxx司支付股权回购款亿元,回购xxx司持有的汉川%股权;二、通联公司向xxx司支付自年6月20日至亿元实际支付完毕之日的投资收益款(计算方式为:以亿元为基数,按照每年%的收益率为标准计算);三、通联公司向xxx司支付自年12月22日至亿元实际支付之日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亿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四、汉台区*对上述债务在通联公司未能足额支付的情况下承担差额补足责任;五、驳回农发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通联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通联公司二审中提供的新证据证明了新的事实,故对相关判项作相应调整。判决如下:一、维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民初1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二、变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民初1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xxx管理有限公司向*xx公司支付自年12月20日至亿元实际支付完毕之日的投资收益款(计算方式为:以亿元为基数按照每年%的收益率为标准计算);三、驳回*xx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裁判要点
二审法院认为,结合协议签订背景、目的、条款内容及交易模式、履行情况综合判断,农发公司与汉川xx之间并非借款关系,而是股权投资关系。理由如下:
本案系农发公司按照国家*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发改投资〔〕1199号)的规定通过增资方式向汉川xx提供资金,该投资方式符合国家政策,不违反《xxx公司法》及行业监管规定。事实上,基金通过增资入股、逐年退出及回购机制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是符合商业惯例和普遍交易模式的,不属为规避监管所采取的“名股实债”的借贷情形。
农发公司增资入股后,汉川xx修改了公司章程、农发公司取得了股东资格并享有表决权,虽然不直接参与汉川xx日常经营,但仍通过审查、审批、通知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参与管理,这也是基金投资模式中作为投资者的正常操作,显然不能以此否定其股东身份。
虽然案涉协议有固定收益、逐年退出及股权回购等条款,但这仅是股东之间及股东与目标公司之间就投资收益和风险分担所作的内部约定,并不影响交易目的和投资模式。并且在投资期限内,农发公司作为实际股东之一,其对外仍是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的。
农发公司根据协议约定获得了固定收益,但该固定收益仅%,远低一般借款利息,明显不属通过借贷获取利息收益的情形。其本质仍是农发公司以股权投资方式注入资金帮助企业脱困的投资行为,只有这样汉川xx及其股东通联公司才能以极低的成本获取巨额资金。综上,案涉《投资协议》系股权投资协议,一审认定其性质并非借款协议是正确的。
法律评析
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在本案中,投资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案涉协议的签订及履行经过了充分、完整的公司程序,汉川xx及其股东对协议签订背景、交易目的、条款内容均知悉;并且,汉川xx实际在本案交易中通过《投资协议》获得了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及包括通联公司在内的全体股东均从中获益。因此,《投资协议》应属有效。
无论是投资还是借贷,按合同约定使用资金是用款人及相关方的基本义务。本案中,农发公司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向相关企业提供巨额资金支持帮助相关行业和地区发展,汉川xx作为资金使用人,以极低的成本获得巨额投资,本应正确、充分地利用资金,勤勉经营,诚实守信。通联公司作为汉川xx的大股东亦受益本次投资,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和承诺,而不应以资金性质用途、资金监管为理由逃避付款责任。对融资方而言,享受了股权融资具有的成本低、周期长的益处,却不承担因回购条款产生的损失风险,难言公*合理,其主张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股东借款合同篇四
借款方:
贷款方:借款方因扩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货款流动资金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x(大写):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x每年,付息时间:。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壹年,自____年____月民币x元(大写)。
2、还款期提前如下: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2、还款方式:现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公司全部财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天加收罚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贷款方按利息所得借款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股东借款合同篇五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