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供应石灰石 石灰石供应合同(优秀9篇)

小编: 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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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石灰石篇一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

需方在孝感市万锦城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中,使用供方的碎石,供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按规格向需方供应碎石。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需方电话通知,按工程进度需要进场,但必须提前通知所需数量。

2、交货地点:孝感市万锦城市政道路。

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运费、材料费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三、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沙子每立方85元整,(单价一次性包死)。

1、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现场签证单据为准计算。

2、付款方式:水土治理工程完成50%时,付乙方实际供货量的80%,水土治理工程完工后付到实际用量80%,余款二个月内全部付清。

四、技术要求:供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需方要求的,供方必须清除现场,结算时不予计量。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甲方验收质量及方量时,供方必须配和,如遇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期限: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石灰石篇二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及价格

卸费、过桥过路费、所有税费及可能的涨价因素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

2.供应时间

2.1 材料供应期限: 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的当日止、如实施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则按甲方工程进度进行调整,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2 交货日期: 以甲方电话或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 采购费用支付

3.1 材料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供应完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的材料后,凭有效送货单和有效销货发票或矿产资源税发票同甲方结清所供材料的数量,按所供应的材料数量及合同单价计算材料费用.

3.2 甲方施工现场开具的收料单据必须为经现场负责人签字方可有效,每月25日与甲方核对当月收料单据,结清当月实际供应数量,逾期不予结算,因乙方保管不当丢失收料单据,责任由乙方承担,对应的数量不予承认与结算.结清数量完毕后乙方不得就数量问题提出任何异议.

3.3 货款支付

3.3.1 乙方自行垫支材料的采集费.运杂费等一切费用.

3.3.2 待甲方从业主处计量,计量款到后一个星期内支付50﹪,余款的40﹪待下次计量款到后支付,余留10﹪作为履约保证金.

4. 供应材料标准: 块状石灰含量不低于85﹪,杂质不超过1﹪.

5.验收标准.方法

5.1 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以第4条款要求为标准,若乙方供应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卸于甲方料场的不合格材料甲方不承担装车费用,乙方如不处理甲方拥有自选处置权。

5.2 数量验收: 按现场量方进行数量验收。

6. 双方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 负责材料的检验和试验。

6.1.2负责提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6.1.3 如因甲方的业主.监理对乙方所供材料的质量.规格和数量有变更要求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的合作情况调整合同供货数量.乙方同意除合同单价乘以乙方实际供应合格数量的价款外,甲方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负责按甲方供应计划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提供符合甲方施工生产需要的`合格材料。

6.2.2 负责协调好供货运输途中关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运输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2.3 协助甲方做好供应数量及费用的签认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爱护现场施工设施。

7. 违约责任

7.1 乙方供应的材料没有按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到达甲方现场,延误施工生产,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合同价款的1﹪赔偿,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应数量直至解除合同。

7.2 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不符合工程需要,影响工程质量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工程返工、修补及相关生产的所有费用。

8、每次结算时按结算款的10﹪扣留款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当合同得不到执行时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无结算遗留问题,甲方1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9.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10. 其他约定事项:

1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供应石灰石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场充分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达成如下沙石供、需合同,供甲、乙双方自觉遵守。

一、乙方自愿为甲方建设需要供应沙石_________m3。其中粗沙_________元/m3,2—4#石子_______元/ m,沙夹石_______元/ m(包33括运输费用,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的指定地点。

二、乙方以甲方出具的沙石验收货物清单为结算依据,每当货物累计总量达到_____m时,甲方必须一次性支付上述货物80%的价3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付,从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不予供货通知之时30日内付清乙方尾款。

三、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配送货物,不得故意迟廷配送,甲方需货时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四、在甲方和发包方所签工程承包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能够供应的`货物(沙石)。

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自愿约定,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擅自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全部标总额的15%违约金,违约不能弥补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同时由有过错方承担因本合同纠纷的诉讼费、误工费、交通费、涉讼代理费等。

六、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另立书面协议补充。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履行终结后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供应石灰石篇四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及价格

卸费、过桥过路费、所有税费及可能的涨价因素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

2.供应时间

2.1材料供应期限: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的当日止、如实施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则按甲方工程进度进行调整,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2交货日期:以甲方电话或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采购费用支付

3.1材料费用结算方式:乙方供应完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的材料后,凭有效送货单和有效销货发票或矿产资源税发票同甲方结清所供材料的数量,按所供应的材料数量及合同单价计算材料费用.

3.2甲方施工现场开具的收料单据必须为经现场负责人签字方可有效,每月25日与甲方核对当月收料单据,结清当月实际供应数量,逾期不予结算,因乙方保管不当丢失收料单据,责任由乙方承担,对应的数量不予承认与结算。结清数量完毕后乙方不得就数量问题提出任何异议。

3.3货款支付

3.3.1乙方自行垫支材料的采集费。运杂费等一切费用。

3.3.2待甲方从业主处计量,计量款到后一个星期内支付50,余款的40待下次计量款到后支付,余留10作为履约保证金。

4.供应材料标准:块状石灰含量不低于85,杂质不超过1。

5.验收标准.方法

5.1质量验收:质量验收以第4条款要求为标准,若乙方供应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卸于甲方料场的不合格材料甲方不承担装车费用,乙方如不处理甲方拥有自选处置权。

5.2数量验收:按现场量方进行数量验收。

6.双方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负责材料的检验和试验。

6.1.2负责提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6.1.3如因甲方的业主,监理对乙方所供材料的质量。规格和数量有变更要求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的合作情况调整合同供货数量.乙方同意除合同单价乘以乙方实际供应合格数量的价款外,甲方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负责按甲方供应计划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提供符合甲方施工生产需要的合格材料。

6.2.2负责协调好供货运输途中关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运输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2.3协助甲方做好供应数量及费用的签认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爱护现场施工设施。

7.违约责任

7.1乙方供应的材料没有按约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到达甲方现场,延误施工生产,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合同价款的1赔偿,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应数量直至解除合同。

7.2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不符合工程需要,影响工程质量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工程返工、修补及相关生产的所有费用。

8、每次结算时按结算款的10扣留款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当合同得不到执行时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无结算遗留问题,甲方1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9.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10.其他约定事项: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石灰石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方建设工程混凝土质量和产品生产进度的需要,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签订粉煤灰供销协议。

一、材料名称、数量和质量

1、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供应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粉煤灰需求供应计划,组织生产和供应。数量以送达工地甲方计量(即以甲方地磅称量为准)验收的实际数量为准。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质量体系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确保供应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应标准。如对粉煤灰质量有异议,须以甲方、监理工程师两方共同取样(同一编号封存样)送检,最终以国家或者行业认可的质量检测部门检测报告为准。

二、供应价格

三、提货地点与方式

乙方将材料送达 四、 计算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需求供应计划,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取得经甲方验收合格签署的验收单,并按月汇总开具销售发票和材料结算单,甲方审核确认后,给乙方共同确认后按照合同价与当月数量计算货款,于每月 日结算。甲方在第一次支付货款为2个月后,支付货款的80%,年终结清。并从第一次的支付货款中扣除万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以后支付货款不再扣除保证金。此保证金待本项目粉煤灰供货全部完毕后(即最后一次结算时)予以退还。

2、乙方因业务关系,需要从甲方购进混凝土时,在商定供货价格后,由甲方出具供货合同,回款入甲方账号,甲方以回款数额,按比例支付乙方。但不得超过乙方供货金额的80%。

五、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按期提供材料需求计划,详细注明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日供货计划必须在20小时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送货数量、货物规格等。

2、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按甲方计划送达的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无特殊情况,签收乙方按计划送达的材料,不得无故推迟或无理拒签。

3、甲方应保证拌和场便道的畅通,并及时组织卸货的安排。运输车进入便道后因便道状况致使货物无法送达工地时,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采取措施救援。

二)乙方

1、乙方承诺保证按甲方需求计划,在甲方计划确认小时内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每批材料(材料出厂质量检单随货同行),并做到优质服务。

2、经甲方检验后,如发现乙方所供应产品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货物装运后,应及时将数量、车号、联系电话通知甲方。 4、运杂费(包括: 计价方式: )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提供相应货款的有效发票。

六、违约处理

1、 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其材料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若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提供甲方粉煤灰(除非电厂原因造成,出具电厂书面说明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其材料款,并部分或全部没收保证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 若甲方不能按合同的付款方式付款,经协商后甲方仍不能按期付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两倍计算补偿金额。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石灰石篇六

需方: 湖北楚峰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需方在恩施市板桥镇云龙河20xx水土治理工程施工中,使用供方的砂石料,供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按规格向需方供应砂石料。

1、交货时间:由需方电话通知,按工程进度需要进场,但必须提前通知所需数量。

2、交货地点:恩施市板桥镇云龙河水土治理工程。 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运费、材料费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1、石子每立方元整,沙子每立方(单价一次性包死)。

1、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现场签证单据为准计算。

2、付款方式:水土治理工程完成50%时,付乙方实际供货量的80%,水土治理工程完工后付到实际用量80%,余款二个月内全部付清。

供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需方要求的,供方必须清除现场,结算时不予计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甲方验收质量及方量时,供方必须配和,如遇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供方:需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应石灰石篇七

乙方: 乙方:富民宇泰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因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三期食堂及学生宿舍工程需要, 决定由乙方富民宇泰商贸有限公司供给建筑材料, 甲、 乙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 定,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在建设工程中需用乙方供给的建筑材料,供货量初步商 定,钢材 650 吨,折款为 318 万元;水泥 5600 吨,折款为 212 万 元;砂/石 86000m,折款为 215 万元;免烧标砖 325 万块,折款为 585 万元。外墙砖 73900 ㎡,折款为 170 万元。如果由于其他原因 致使供货量不足量,按照实际的供应材料款额计算。 材料名称 钢材 水泥 砂/石 免烧砖 外墙砖 计量单位 吨 吨 方 块 平方米 数量 单价(元) 4800 380 25 1。8 23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1、乙方供给甲方的建筑材料,材料质量需按建筑材料质量标 准执行, 以现场所进的材料进行检验, 并附有原产品检测报告及合 格证,抽验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使用。

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建 材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乙方对其供应的建材应由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2、 应承当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甲方验收货物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料单。

4、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可直接供应甲方下属的各项目部。

1、货款支付方式为人民币 结算。

2、自甲方接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

一个月内乙方根据当月实 际供料的数量, 凭甲方所出具的收料单开出发票, 甲方在六个月内 将货款一次性付清。

乙方对于其提供货物的质量、 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 必须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 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的 1%的违约金。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 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供应石灰石篇八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按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每天误期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

(2)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根据xx所经营的品种,任意挑选,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允许退货。

(1)对无故变更品名,数量,不履行合同,给xx造成损失,应给付xx实际损失的千分之一赔偿金。

(2)对无故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取货,事前未声明,每延期一天,应承担每天迟取货款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审核机关查实证明,经政府批准,可以减轻或免于经济责任。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可另订附件。

供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需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证机关(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应石灰石篇九

需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产品质量标准,并与供方样品相符,如与合同或者样品不符,需方须在两周内通知供方,在没有损坏的情况下,一月内可进行退、调货处理,由此产生得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根据市场需要需方可进行调货,由此产生的费用有需方承担。

三、合作方式

根据双方互惠互利、实现供应得原则下进行友好合作,合作方式为:供方以正常价格提供给需方所需产品,需方在准备购货时,向供货方提出书面购货需求,并交纳定金_____%,供方及时进行备货,货物准备妥当以后,供方通知需方将余款_______%打到供方帐户,款到发货。需方首次进货,可先支付所需产品货款得_____%,剩余______%在下次进货时付清。

四、权利和义务

供货方在保证此类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优惠价格给需方供货;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购入此类产品,同时为了维护市场得稳定,需方在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格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格的______%,批发价格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格。

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都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交由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六、供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货量而定)备货完毕,需方可以请供方代办运输,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七、合同有效时间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供货合同范本三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长期供货合同。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

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