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预重整案件律师工作计划(汇总5篇)

小编: 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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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案件律师工作计划篇一

本所在律协和司法局的领导下,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所成立于xx年七月,是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我所成立至今短短两年多时间,其组成人员由先前的五名合伙人律师发展成了由五名合伙人律师和五名聘用律师、三名实习律师共十三人组成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我所原始合伙人五人,平均年龄不到四十岁,平均专职执业年限均达十年以上。我所聘用律师五名,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了律师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此外,我所本年度新增张盈、赵海生、杨宏三名实习律师,人才储备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我所是一支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充满激情的团队。

我所在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于20xx年4月成立了新型社会阶层的党支部。我所现有中国_党员律师五名、预备党员律师一名。自党支部成立以来,开展了积极、健康、向上的组织活动。通过认真努力的学习,我所全体律师深受_员先进性教育的启发鼓舞。

全所律师在中国_四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带领下,以“把名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名律师”为口号,以“做学习提高的表率,做争先创优的表率,做服务群众的表率,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做弘扬正气的表率”为准则,大力开展法制知识宣讲“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村组”五进活动。20xx年11月,我所党支部书记马秀恒律师在岳池县实验学校,给该校全体师生做了一场关于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法律知识讲座。全年度,我所党支部组织了七场在学校、乡镇、企业的法律知识讲座。党的xx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后,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律师及时共同学习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体会到改革进入深水区后,在当前形势下,为把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为全面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每一名法律职业人员,都肩负着重大的使命和责任。

20xx年4月,马秀恒同志被广安市委组织部 表彰为“创先争优先进个人”。20xx年10月,我所党支部被广安市委组织部设为“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

20xx年度,我所共办理刑事案件98件,民事案件152件,行政案件2件,非诉讼案件13件。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1家。共计创收35万元。我所律师秉承“法律至上、诚信至上、当事人权益至上”的执业理念。全所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全所律师无一人违规违纪,无一人遭到当事人的投诉。

全年坚持业务学习,采取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很好的学习效果。在每月最后一个周五的学习例会上,谢周明律师组织学习了《民事诉讼法》,倪斌律师组织学习了《刑事诉讼法》。对其他新修订的法律,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等也都组织了学习,促进了全所律师知识的不断更新。

由于我所高度重视律师基本业务学习和发展。20xx年5月,徐诚律师被四川省律师协会评选为“四川省优秀女律师”。20xx年9月,岳豪律师当选为“四川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我所律师积极参与信访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贡献突出。20xx年全所共参与办理信访维稳案件10件,免费代书超过200份,义务咨询1000余人次。20xx年3月14日,罗渡镇妇女侯某某在岳池县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分娩过程中突发羊水栓塞,导致母子双双死亡。产妇家属情绪严重失控,座谈时动手殴打介绍情况的医护人员,之后纠集多人在医院大门口燃烧纸钱,鸣放鞭炮。受岳池县司法局指派,谢周明律师第一时间参加该突发事件处理。首先及时与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局沟通,由卫生局组织医患双方协商。其次,对患者家属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向公安局汇报,由公安介入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第三,协助院方从医学角度给患者家属解释死亡原因,从法律角度阐明医患纠纷的处理程序。经过反复沟通,最终患方放弃了无理取闹,同意按法律途径解决。

由于我所律师整体的辛苦努力,岳池县司法局在我所设立了“岳豪调解工作室”,并配备了全套办公设备,是我县第一个以律师个人名义命名的调解工作室 。岳豪律师因在信访维稳工作中成绩突出,20xx年3月被四川省律师协会表彰为“消费维权十佳律师”,20xx年2月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维护社会稳定突出贡献律师”。

我所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岳豪律师现任岳池县、广安市两级人大代表。徐诚律师是岳池县、广安市两级政协委员。谢周明律师是岳池县政协委员。谢周明律师在岳池县政协13届4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加大力度查处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建议》(第14号提案),岳池县公安局于20xx年6月3日已经回复落实情况(岳公函复20xx第7号)。

我所律师积极参加_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体现律师行业的价值。岳豪律师是岳池县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成员。谢周明律师20xx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20xx年11月增选为 中国民主同盟岳池县科技支部委员。

20xx年,岳池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我所设立了“徐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室” 。徐诚律师带领全所律师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9件,其中受援助对象7人为残疾人,5人为城乡低保户,4人为孤寡老人,3人为未成年人。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6件,其中47件为未成年人涉嫌犯罪,7件为残疾人涉嫌犯罪,2件为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我所全体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不辞辛苦,不计得失,认真细致,充分维护受援助对象合法权益。

20xx年7月29日,四川**律师事务所收到岳池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通知,指派谢虎律师担任李某某(未成年人)涉嫌抢劫一案的指定辩护人。接到指派任务后,谢虎律师第一时间与公诉机关办案人员就本案进行沟通并交流意见,结合本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未成年人且被害人实际损失已挽回、犯罪情节轻微的实际情况,建议公诉机关按照《_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做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经过反复沟通,公诉机关办案人员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但是提出必须附带下列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必须取得被害人的谅解;2、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当地司法局必须出具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并作出同意不起诉的意见;3、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经公诉机关检委会讨论并通过。取得公诉机关办案人员的意见后,谢虎律师立即与被害人取得联系,经过多次做思想工作,被害人严某终于同意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出具谅解书。20xx年8月16日,被害人严某在公诉机关办案人员面前当场写下谅解书,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了谅解,对公诉机关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也没有任何异议。之后,经公诉机关委托,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所在地的司法局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出具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并作出了同意不起诉的意见。20xx年9月4日,经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并通过,最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这也是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在《_刑事诉讼法》最新修改后所作出的首例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很好地贯彻、执行了《_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由于我所律师集体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获得社会的好评,主管行政机关对我所法律援助工作高度赞许,我所岳豪、谢周明、吴用三名律师被聘为“岳池县法律援助首席律师”。

我所立足于律师的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普法宣传工作。上半年,我所律师分三组参加了县司法局组织的送法下乡活动,到十余个乡镇给干部群众进行普法教育。进一步完善了送法进校园活动,全年为岳池中学、岳池一中、实验学校、凤山小学等十余所中小学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方面的普法教育。在顾问单位展开普法教育工作,如岳豪律师在岳池县人民医院主讲的“医患纠纷处理及预防”,刘成治律师在兴隆镇主讲的“依法行政”,张芳律师在信用联社主讲的“合同法”,谢周明律师在汽车84队主讲的“交通事故处理”等,全年为顾问单位进行了12场职工法律培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在“实现伟大中国梦,共建稳定繁荣和谐新广安”活动中,我所积极深入组织学习,开展活动。在形式上,举办了为期一月的学习展览。在内容上,每个人都做了数十页学习笔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并选择了优秀题材投稿了学习征文三篇。每名律师都充分领会了中国梦的主题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20xx年7月,岳池县委授予我所律中国梦主题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广安市委组织部评选我所作为“中国梦主题教育示范点”。我所主任岳豪律师并受邀参加全县中国梦主题教育巡回演讲。

预重整案件律师工作计划篇二

一、以xx统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大力推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快速发展。

二、以创建文明机关为动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

在创建文明机关中,我们从加强业务建设、落实执法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抓起,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做好律师事务所改制工作。据修订后《律师法》规定,我市共有24家合作制律师所改制成合伙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事务所。目前,已基本完成改制任务。

(五)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的指导与监管。草拟了《宁波市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并与市发改委多次沟通与协调,该规划有可能由市发改委和市司法局联合发文予以实施;召开了二次全市性工作会议,即全市“一村一顾问”工作会议和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通过交流、总结和部署,明确今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的主要工作任务及要求;完成了市直属律师事务所《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给各律师事务所。其他大多数县(市)区联络组也建立了相应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制度,这一制度的坚持,较好地推动了律师事务所的自律性管理。

三、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教育与监管并举,努力塑造法律服务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开展党的十大精神专题教育,增强全市律师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市律协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党的xx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学习方法上采取多种形式,如市律协集中培训辅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学习讨论、参与市局征文演讲比赛等,市属律师写征文1,经参加市局征文、演讲比赛活动,众信所姜洪明律师撰写的《坚持xx,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义所孙国庆律师撰写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精神,开创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获征文比赛三等奖;百铭所陆黛霞获演讲比赛三等奖;市律协获演讲比赛组织奖。在学习中坚持用党的xx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注重实效,并做到三个结合:即学xxx精神与开展创业创新、服务民生相结合,与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相结合,与规范执业行为、推动行业发展相结合。通过教育,提高了广大律师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树立了正确的服务观、执业观。

(二)加强党的建设,保证律师行业正确的发展方向。目前,全市现有党员律师215名,建有党支部35个。把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作为律师党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做好党员律师经常性教育工作方法和途径,重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在抗震救灾捐款活动中,和义、波宁、盛宁、导师所党支部共交纳特殊党费37188元。

预重整案件律师工作计划篇三

(一)围绕“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与重点工作,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全市律师为首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二)加强对律师代理群访群诉及其他大案、要案、敏感案件的指导,探索建立大、要案通报、研讨制度,制定出台《关于组织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协助调解、主持和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与市总工会、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合作,组织推荐律师参与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保险合同纠纷调解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律师在化解纠纷、平复矛盾中发挥作用。(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三)指导区县律协组织辖区律师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三进”活动,协调专业力量对口支援律师人数较少的区县,为其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

(四)积极组织专业律师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亦庄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和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为律师拓展业务搭建平台。(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五)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组织和推动律师为城南行动计划、中关村科学城、未来城以及城乡结合部改造等北京市重点项目开展法律论证,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六)进一步发挥协会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服务团、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律师顾问团、北京律师行政应诉工作服务团等的作用,与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合作,组织律师参与涉及我市社会生产生活主要领域合同示范文本的研讨、起草工作,为律师扩大社会参与、拓展业务领域搭建平台。(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一)积极配合全市律师培训基地的筹建工作,制定律师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将律师思想政治培训、党员律师培训、合伙人培训、律师业务培训、实习律师培训等统一纳入律师培训基地统筹安排。(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二)按照高素质首都律师队伍建设的要求,组建北京律师培训师资库;以政治教育、职业道德、管理知识、业务技能等培训内容为重点,优化设计律师培训课程。(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三)适应律师服务于首都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做好诉讼、仲裁、调解、普法、涉法涉讼信访等专项法律服务技能培训;增加法治理念教育、时事政治教育、执业观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的培训课时;针对女律师的职业特色与性格特点,开展女律师职业形象系列活动。(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四)继续扩大律师涉外培训的规模和数量,年内邀请外国专家、学者、律师为北京律师举办讲座10余次,覆盖面力争达到1000人次。(外事委员会)

(五)邀请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管理人员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系列讲座,为会员了解、借鉴国外及境外律师事务所的先进管理经验搭建平台。(外事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六)从行业发展战略角度继续实施并稳步推进“北京青年律师阳光成长培训计划”,针对青年律师的执业需求,由资深律师组成阳光导师团向青年律师面授执业技能,开办民诉、刑诉、非诉三期阳光小班,通过“传、帮、带”的形式帮助青年律师快速成长。(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七)及时总结北京律师的业务成果,本着扩大惠及面的.原则做好成果转化,年内推出两份《北京律师法律报告》,出台六份《北京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两份《北京律师业务合同范本》,出版六册《北京律师业务案例集粹》和四册《北京律师论文集粹》。(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一)根据中办30号文件精神,配合市局起草《北京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对行业需求进行梳理分析和提炼汇总,并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建议。(秘书处)

预重整案件律师工作计划篇四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的行为,维护律师事务所和受聘用人员的权利,根据《_律师法》及配套规章、《_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以个人姓氏命名的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聘用下列人员,均应与受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一)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聘用不占编的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不占编的行政辅助人员。

(二)合作律师事务所聘用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三)合伙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四)以个人姓氏命名的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第四条《聘用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二)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

(三)报酬。

(四)福利与保险。

(五)工作纪律。

(六)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受聘人在合同中约定其它内容。

第五条聘用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

第六条合同中应明确受聘人的律师种类、行政辅助工作种类、工作方式、工作内容。

第七条本规定所称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及其它物质奖励。合同中应对受聘人的报酬种类、支付方式、计算方法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行政辅助人员及领取固定报酬的专职律师每月报酬数额最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

第八条除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颁规章明确规定必须设立的保险以及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外,合同中应对受聘人是否享有报酬以外的福利和事务所是否为受聘人设立商业保险或加入社会统筹保险基金及其种类作出明确规定并应对合同解除时的处理办法有明确约定。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向受聘人全面介绍事务所情况和规章制度。受聘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承诺其遵守律师事务所所有规章制度。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违反事务所工作纪律与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造成律师事务所重大损失的。

(四)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

(五)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一)律师事务所终止执业。

(二)律师事务所被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

(三)聘用律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四)受聘人调转律师事务所或调出律师行业的。

(五)受聘人成为合伙人、合作人或成为占编律师。

(六)到期未续聘或未申请续聘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是否解除,由律师事务所与受聘人在合同中约定;

(一)律师事务所被停止执业。

(二)律师事务所未通过年检注册。

(三)受聘人被停止执业。

(四)受聘人未通过年检注册。

(五)受聘人申请不注册的。

如果受聘人对上款所规定的情况负有责任,则合同即使到期,亦不得自动解除,其解除期限顺延至所规定的情况消除为止。

第十三条受聘人因执行职务而发生人身意外或在受聘期间患疾病,律师事务所仅在合同规定或保险的范围内承担义务。受聘人因上述原因停止执行职务的,其期间计入合同期限。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解除时,受聘人所持有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及其他工作证件由律师事务所收回并上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不得聘用未成年人。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不得因受聘人怀孕或生育而解除合同。产假时间依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不计入合同期间,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事项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律师事务所年会主持稿

预重整案件律师工作计划篇五

(一)做好协会_年度审计报告的审查工作;

(二)加强对协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对面包车的处理意见;

(三)采纳监事会建议,起草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争取在理事会召开前形成并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_年4月至_年3月的年度预算;

(五)起草向理事会报告的_年律协财务报告;

(六)4月、9月份分别对_年10月至_年3月、_年4月至9月半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查。

(八)发挥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在节约开支上做细致的工作;

(九)在当前经济危机形势下,参与争取税务局降低律师纳税税率的工作;

(十)12月协助协会财务人员做好_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律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

(一)3月份,汇总二次会议的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以

及一次会议的建议和提案,建立本届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的统一协会备案信息库;

(三)进一步关注二次会议,代表、委员对律师工作的建议和提案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