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拉圾清运合同(通用8篇)

小编: JQ文豪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拉圾清运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平等协议,一致同意,对甲方将生产、生活垃圾承包给乙方清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把生产、生活垃圾承包给乙方清运,合同期限为 年,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垃圾场所及内容:甲方堆积垃圾指定放置位置在公司垃圾场(消防水池旁),包括生活、生产、清洁所产生的垃圾。

3、乙方需依据甲方要求定期托运,并保证垃圾存放处周围的清洁。

4、垃圾清运频次及费用: 元/月(含税价,含包装、卸、运、拖运人员工资、车辆维修等费用)。正常每周清理1-2次,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清理。乙方结算时凭甲方开具的《入厂单》为基准每月结算,并提供普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与次月 日将费用结算给乙方(节假日延后至放假后第一个工作日)。

5、乙方在甲方清运垃圾期间的任何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

6、乙方负责与环卫所等单位协调沟通,如因垃圾倒运导致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拉圾清运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保持学校整洁。根据同建同治卫生整治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甲方将垃圾清运工作承包给乙方,现签订如下合同:

1、乙方负责将全校垃圾池(筒)的垃圾及时清运焚烧。

2、承包期限自2015年3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

3、乙方必须在政府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将全校的垃圾池(筒)进行清理,并保证垃圾池(筒)周围清洁;如遇上级开展卫生大检查,则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检查前将垃圾池(筒)的垃圾清理干净.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拉圾清运合同篇三

3、结算时间:按月结算。

乙方开户银行:xxx银行xxx分行

乙方账号:

4、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支付的任何一期净收入分成后一周(7)日内,按收到的甲方付款额向甲方开具商业发票。

5、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须本着友好互助的原则进行协商。

第四章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n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2、甲乙双方应当建立快捷、联合的业务运做交流体系,该体系包括:

拉圾清运合同篇四

第九条 应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不得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贮、运输,并逐步做到区域全覆盖。

第十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许可。

第十一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结合小区、道路特点,定时定点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实行生活垃圾转运的,转运站应当符合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根据生活垃圾不同种类进行分类转运。

第十二条 城市环卫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及更新。

第十三条 应当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禁止混合收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禁止将已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混合处置。

(一)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集和清运按分类清运要求,配置分类收集和清运车辆,运送至垃圾转运站或直接收运至垃圾处置场所处置。

(二)可回收物。

单位和住户内可回收物由单位和市民主动交售。管理部门或物业公司各自负责其责任区域内广场、街道、公园等公共场所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的可回收物收集。住宅小区、学校和单位的可回收物,由管理单位自行集中或回收公司定期上门进行兜底回收。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

(三)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的收集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收集后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

(四)特殊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由所在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收运,运送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装修垃圾作为建筑垃圾的一个分类,应当按照可回收和有毒有害2种进行分类,其中装修垃圾中废弃的混凝土、砂浆、石材、砖瓦、陶瓷等,投放至建筑垃圾投放点;装修中废弃的金属、木材、塑料和玻璃等,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装修中废弃的涂料和油漆等有毒有害垃圾应当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五)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不属于生活垃圾范畴,不得与日常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必须由有资质的公司单独收运处置。

第十四条 负责收集、运输、分拣的环卫人员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收集、运输的责任区域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要求其按规定进行分类。

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不按照规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负责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及时告知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要求其进行分拣;上述责任人不分拣的,负责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收集、运输。

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配置收集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

(二)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至规定场所,不得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不得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

(三)使用具备分类收贮生活垃圾功能的作业车辆,或者按照分类后不同的生活垃圾类别,分别配置相应的作业车辆。

(四)作业车辆应标示明显的分类标识,并保持功能完好、外观整洁。

(五)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后,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复位,清扫作业场地。

(六)将分类垃圾分别运送至相应的处置场所。

(七)建立管理台帐,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垃圾清运车辆配置及管理

按照分类后不同垃圾类别和日清运频次,分别配置相应的作业车辆。

(一)作业车辆应当具备分类收贮生活垃圾的功能,配置有效的防臭、防尘、防滴漏设施。

(二)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应按照分类运输要求和涂装标准,喷涂相应的分类标识、颜色、编号等。厨余垃圾收运车辆车身主体颜色应为绿色。

(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建筑垃圾等专线清运车辆应按照分类运输要求,喷涂相应的标识。

(四)应统一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车载称重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保证正常使用。

(五)应合理确定垃圾运输的时间、频次、作业点和线路,厨余、其他垃圾每天每类至少清运2次,清运过程中不得有垃圾抛撒滴漏、吊挂,污水、油污滴漏等现象。

(六)应在指定地点排空垃圾运输车辆污水收集箱污水。

(七)清运作业时应按要求做好垃圾称重计量工作。

第十七条 从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应当遵守下列规则:

(一)经过转运站转运的,应当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二)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应急预案,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三)按照要求设置车载在线监测系统,并将信息传输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八条 生活垃圾的处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置处置设施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二)建立处置台帐,记录每日生活垃圾的运输单位、种类、数量,并按照规定报送数据、报表等。

(三)按照规定处理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定期进行水、气、噪声、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防止周边环境污染。

(四)制定应急预案,应对设施故障、事故等突发事件。

(五)按照要求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并将数据传送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

拉圾清运合同篇五

贯彻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考虑城市基础设施的系统规划和项目布局,打破行政区划、部门分割和行业限制,适度超前规划建设,科学把握规模、速度、标准,更好地发挥基础设施发展的先行引导作用。

(二)坚持优化提升

坚持人民至上,以提质增效、优化提升作为实现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手段,以方便适用为导向,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城市基础设施从“规模扩张”向“精益求精”内涵式发展,协同高效推进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促进供需精准匹配,使人民群众共享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成果。

(三)坚持融合共享

精准把握产业变革趋势和融合共享的时代特点,着力转变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思路,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突破既有产业技术边界,促进基础设施与新技术和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协同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地上地下基础设施协同发展,实现空间共用、设施共建、功能互补。

(四)坚持绿色安全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发展前提,节约资源、提升效能,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全周期低碳管理,助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坚持底线思维,提升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抵御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

(五)坚持改革创新

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对广州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既带来新发展机遇,又提出更高发展要求。

(一)服务新发展格局,要求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关于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明确提出,要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打造集约高效、经济适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广州要补齐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生态环保、防灾减灾等领域短板,推动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打造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城市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城市。

(二)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要求推动基础设施融合发展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以广州等城市为核心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参与更高水平的全球竞争。“十四五”期间,广州须扭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纲”,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着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入推进以 5g 为代表的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基础设施,实现城市基础设施智能、绿色、融合发展,支撑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三)建设国际大都市,要求提升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

施,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模式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保障城市高质量永续发展,支撑全球高端资源要素配置能力和国际大都市建设上新水平。

三、 加快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完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形成“固定式为主、移动式为辅”的产业模式。建设临时消纳场,依托现有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快在南沙区、增城区、白云区等地建设资源化利用基地和装修垃圾分拣中心等设施,新增消纳容量 1000 万立方米,资源化利用基地处理能力 900 万立方米/年。积极推广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研究出台相应技术标准。完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全流程设计,探索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管机制,规范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管理,确保建筑废弃物高效、有序、安全处置。构建以大中型转运站为核心的现代化收运体系,提高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加快推进我市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建设,切实解决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转运能力不足问题。结合各区用地规划情况和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特点及要求,按照集约用地原则,新建一批大中型垃圾转运站,推进现状小型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促进垃圾转运系统现代化、规范化、规模化建设。

四、 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扩容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加快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和第四、第五、第六、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等垃圾焚烧厂建设,新增焚烧处理能力 万吨/日。完成福山生物质综合厂二期和南沙、花都、从化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 1900 吨/日。新(扩)建兴丰应急填埋场第三填埋区、增城棠厦填埋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等,新增填埋库容 500 万立方米以上。到 2025 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超过 3 万吨/日,餐厨生化处理能力达 4800 吨/日,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拉圾清运合同篇六

为规范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帮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2、食堂必须按要求采购合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散装食用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

3、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由环卫工人转送处置。消水类垃圾,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水桶,按相关规定回收、登记。

5、学校要与消水类垃圾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确保消水类垃圾不流入“地沟油”加工坊。

6、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

7、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安排专人建立台账。

8、学校要加强对食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和食堂餐厨垃圾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督促,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垃圾的食堂工作人员,责令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拉圾清运合同篇七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不干扰甲方正常生产。

3、乙方进入甲方矿区,不得在清运车内装载与甲方无关的垃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产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每次清运后,须向甲方领取《物料设备出门单》,并有甲方指定管理人员的签名方能出门。乙方须将此单交与甲方门卫人员,并在接受甲方门卫工作人员或相关管理人员的.检查并通过后,方可将垃圾运离甲方矿区。

5、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6、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或损坏甲、乙方财产、产品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进入甲方工业广场必须空车,不应携带物资进厂,更不应将不属于甲方的废物、垃圾丢弃在甲方厂房,如发现须当天清理完毕,若再次发现类似情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拉圾清运合同篇八

甲方:

西安天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西安环通保洁清运处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小区环境日常管理, 给业主营造一个洁净的居住环境, 依据《^v^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甲、 乙双方就生活垃圾清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清运地点:

西安市昆明路

6 号天朗· 莱茵小城

二、 合同期限: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三、 清运的有关要求:

1、 清运时间:

每天下午两点前;

2、 清运标准:

每次清运后现场当时无垃圾残余;

3、 乙方必须具备垃圾清运资格, 具有合法的营运手续;

6、 乙方必须将甲方生活垃圾倾倒在当地政府指定区域(场所), 否则, 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由乙方全部承担, 与甲方无关。

四、 费用及付款方式:

1、 付费标准:

每月壹万玖仟元整, 合同金额合计:

228000 元(大写:

贰拾贰万捌仟元整);

2、 付款方式:

采取以人工费月结方式。

五、 甲方的权利义务:

5、 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指定位置, 并保证送给畅通;

6、 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 需提前通知乙方, 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协议期间, 乙方须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4、 乙方清运出现“落渣、 漏渣”

现象时, 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 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 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 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 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

8、 在协议执行期间, 如需与社区、 城管、 交管、 市政等社会部门及个人协调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行解决; 如发生相关纠纷, 产生消极后果, 由乙方负全责。

七、 保密责任:

甲、 乙双方在签订、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 相互为对方提供有关商业信息、 其他商业秘密的, 相互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 泄露及进行用于本次合作事宜以外的使用,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 违约责任:

3、 在协议执行期间, 由于乙方协调不力(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 8 条”), 造成清运垃圾工作停止、 延迟(两天为限)、 业主很大意见或严重影响小区环境整洁等,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损失。

九、 合同的续签与变更:

协议到期前十日, 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 由甲方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协议。

十、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 由甲、 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 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 附则:

1、 本协议经甲、 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 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方执三份, 乙方执一份, 同具法律效应;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15 年

月 日

2015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