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凹陷修复宣传单海报 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模板5篇)

小编: 琴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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凹陷修复宣传单海报篇一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v^^v^关于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以水资源管理改革创新为突破,以提升一体化示范区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关键,以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为目的,加强水资源管理创新制度供给,完善现代化水资源管理体系,将吴江打造成为江苏县域水资源管理最美窗口和一体化示范区水资源管理示范标杆,有力支撑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制度创新。把握一体化示范区是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的战略定位,破解制约水资源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障碍,打通堵点、解决难点,着力优化水资源管理体系,有效增强水资源现代化管理能力。

坚持系统谋划。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统筹水资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保护一体谋划,着重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配置、调度全过程管理,不断提升水资源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坚持分步实施。抓住水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着力突出重点、锻造长板、补齐短板,科学分类制定水资源管理集成创新近远期目标,把握好节奏,稳扎稳打,有序带动一体化示范区其他区域一体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坚持示范引领。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水资源管理集成创新试点,坚持以重点项目为支撑,争当示范区水资源管理先遣队和排头兵,凸显示范效应,树立管理标杆,打造江苏县域水资源管理窗口。

(三)试点定位

——水资源创新管理新高地。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探索行之有效的水资源管理创新体系,形成多层次、可复制、示范性的水资源管理创新经验,为一体化示范区水资源管理提供示范。

——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新样板。聚焦吴江实体经济发达、产业基础雄厚的特点,提升水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以高水平的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更好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布局优化,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安全发展。

(四)试点目标

抢抓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锚定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战略目标,聚焦吴江“创新湖区、乐居之城”和“世界级滨水人居文明典范”发展愿景,高质量构建水资源配置、取用水管理、水资源利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标准规范、水资源技术支撑“六个体系”,完善水资源信息“一个系统”,探索水资源管理政策“一个创新”,实现水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取用水管理规范高效、水资源利用集约节约、水资源保护常效管用、水资源标准全面完善、水资源技术支撑保障有力、水资源信息管理智慧便捷、水资源政策创新有序推进,水资源管理体系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制度完善、基础扎实、管理规范、工作高效”的水资源现代化管理体系。

凹陷修复宣传单海报篇二

成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资源管理集成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明晰事权划分,逐级落实责任,分解规划目标,协同推进试点工作。加强与江苏省水利厅、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苏州市水务局关于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对接,统筹协调解决试点矛盾和问题。

(二)落实监督考核

确立水资源管理集成创新试点建设的指导性地位,将主要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纳入吴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指标体系与远景规划。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各区镇街道和相关主管部门定期上报试点方案实施情况报告,形成监督和考核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试点工作长效稳定投入机制,完善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社会资本投入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公益性为主的水资源配置、水环境保护、节约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需将其作为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进一步加大上级和本级政府投入力度。经营性为主的开发利用项目,可制定相关政策,利用市场机制和手段,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支持试点项目建设。

(四)完善政策支持

区水务局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工信、资规等部门的沟通,建立试点协调机制,争取各部门加大对试点工作政策支持,确保重点示范项目有序推进。借助重点科研单位和知名高校,开展相关关键技术问题研究,提供有效科技支撑。

凹陷修复宣传单海报篇三

1.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

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加强行政推动,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整治。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560条农村河道的疏浚整治。

工程估算总投资亿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2.盛泽水系结构优化调整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溪河综合治理工程,疏浚千米,堤防达标,加固及新建挡墙,以及生态带建设;新建小牛荡闸、乌桥港闸等项目建设。

工程估算总投资亿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二)取用水管控项目

1.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通过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简化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降低制度^v^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本项目依据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和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针对实际情况,通过科学评估规划实施的水资源条件,分析论证规划需水规模、水资源配置以及规划实施对其他行业用水、水资源等影响,综合评估规划实施水资源支撑条件以及规划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规划要素的合理性,提出开发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提出产业和项目准入的用水定额标准和水资源管理要求,以及其他规划优化调整以及规划实施有关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建议,为规划和水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现落户该区域的各类项目共享区域评价成果。

项目估算投资120万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2.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按照“以供定需”指导思想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水资源需求,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以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实现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目标,合理安排各行业用水量,积极构建安全可靠、高效利用的供水体系,提高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程度,结合实际,制定中长期供水方案和保障措施,提高供水保障能力通过水资源的全面节约、有效保护、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和科学管理,为吴江区发展与建设提供“放心水、平安水、高效水、生态水”,促进吴江区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项目估算投资72万元,计划于2022年完成。

3.取水口规范化建设工程

开展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是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举措,对促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和有效保护具有十分重要作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水资〔2021〕3号)精神,按照“三规范、二精准、一清晰”的要求,完成924个自备水取水口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

工程估算总投资489万元,计划于2022年完成。

(三)水资源利用项目

1.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工程

根据吴江城区规划和生活污水工程规划等相关规划,吴江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提标及扩建等相关工作。

开展12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共计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其中,运西片区扩建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容吴江污水处理厂(城北)、横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9万吨/日;运东片区扩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汾湖片区新建汾湖高铁新城污水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盛泽镇片区扩建桥北污水处理厂、扩容南霄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新建南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桃源镇片区扩建桃源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震泽镇片区扩建震泽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七都片区扩建吴江七都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平望镇片区扩建平望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

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亿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2.供水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

凹陷修复宣传单海报篇四

(十八)明确湿地监测评价主体。^v^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要湿地的监测评价,制定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和监测、重要湿地评价、退化湿地评估等规程或标准,组织实施全国湿地资源调查,调查周期为10年。省级及以下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的监测评价。加强部门间湿地监测评价协调工作,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国家林业局牵头,^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参与)

(二十)监测信息发布和应用。建立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和渠道等。^v^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全国范围、跨区域、跨流域以及国家重要湿地监测评价信息。运用监测评价信息,为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湿地保护责任情况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建立监测评价与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国家林业局牵头,^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参与)

七、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湿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施湿地保护科学决策,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形成湿地保护合力,确保实现湿地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强化军地协调配合,共同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国家林业局牵头,^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参与)

(二十二)加快法制建设。抓紧研究制订系统的湿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好水、土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督促指导有关省份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湿地保护与修复的地方法规。(国家林业局、^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v^^v^、国家^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加大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研究给予风险补偿。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率先在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要湿地开展补偿试点。(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v^、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v^等参与)

(二十四)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湿地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突出湿地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安全等关系研究。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示范,在湿地修复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建立湿地保护管理决策的科技支撑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国家林业局、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方案》指出,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要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7亿亩,新增湿地面积3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方案》明确了拟建立完善的一系列湿地保护修复制度。

凹陷修复宣传单海报篇五

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自然修复为主的方针,结合我州国土空间生态本底,统筹考虑区域自然资源特性,科学确立长江流域生态修复总体目标和战略任务,按照保证安全、突出生态、兼顾景观的次序,谋划和推动我州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工作,有序部署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通过3年攻坚,构建“安全、和谐、健康、清洁、美丽”的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突显我州主体生态功能区的地位和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实施州、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州)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1〕10号)精神,参照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大纲,组织编制州、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力争2022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文本等成果汇编工作,按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二)指导完成长江三峡地区(巴东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导巴东县完成长江三峡地区(巴东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通过实施长江库岸修复、地灾治理、垃圾污水处理和生态农业四大类工程,打造长江库岸巴东段生态屏障,改善人居环境,带动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序时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按照各县市起底排查确定的分类台账和“一矿一策”情况表,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已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州已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压实矿权属地管理责任,坚持“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强化矿山责任主体生态修复治理义务,切实将矿山生态修复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事中保护转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打造全州良性有序的矿山生态环境。

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积极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省级补助项目。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1〕14号)要求,按时完成我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依据核查结果,支持指导县市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省级补助项目,推动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

(四)大力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加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项目实施力度,强化中央、省级资金使用,推进恩施市沙子坝滑坡等20个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

(五)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依据《湖北省高质量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持续推进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宣恩县椒园镇两个2020年度部级试点项目,恩施市白果乡、巴东县野三关镇两个2021年度省级试点项目和宣恩县沙道沟镇2021年度市级试点项目,积极谋划其他县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定期调度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州级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在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州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二)强化检查督导。州、县按照工作方案,做好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各时间节点成果审核。巩固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效,加大矿山生态修复的日常督办和调度。选择基础好、有代表性、各方积极性高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重点推进,督促县市政府和投资主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尽快把政策红利转化为生产力。认真组织生态修复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三)做好舆论宣传。积极宣传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高公众对生态修复工作的认识水平,激发公众对生态修复的关注度,吸取公众对生态修复的建议,以长江流域整体修复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附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