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通用8篇)

小编: 笔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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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篇一

为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朱沱镇坚持“有户就查”、“有地就查”原则,多措并举全面部署普查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该镇成立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小组人员由班子成员组成;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为“三农普”指导员,村副主任、村网格员为摸底登记员,镇驻村工作组长为督查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11月2日,朱沱镇组织召开了全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培训会,共233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上对农普“两员”的工作任务、时间要求、表格填写、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讲解。

三是重视宣传引导。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录音、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营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良好氛围,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四是扎实推进普查。通过现场询问、实地察看,对调查户家庭成员、农业生产、土地流转、特色种养等进行详细了解等,全面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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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篇二

国家定于20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佳木斯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将于11月20日正式入户登记。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市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佳木斯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佳木斯市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为年12月31日。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市成立了佳木斯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各部门将按照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将充分发挥县(市)、乡(镇)政府(社区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地方有关部门将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普查工作中,佳木斯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加强宣传引导,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篇三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保障农业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农业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第三条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与农业普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农业普查工作。

第五条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公室)和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对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农业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授意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对拒绝、抵制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打击报复。

第六条各级宣传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七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农业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第八条农业普查每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特殊地区的普查登记时间经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第二章农业普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九条农业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

(一)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

(二)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四)村民委员会;

(五)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条农业普查对象应当如实回答普查人员的询问,按时填报农业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

农业普查对象应当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推诿和阻挠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农业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十二条农业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

前款规定的农业普查内容,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决定对特定内容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第十四条农业普查采用国家统计分类标准。

第十五条农业普查方案由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订。

省级普查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增设农业普查附表,报经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国务院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作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员单位,参与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做好本区域内的农业普查工作。

第十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普查办公室开展农业普查工作。

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农业生产单位的农业普查工作,由军队、武警部队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业普查工作,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农村的普查现场登记按普查区进行。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管理地域为基础划分,每个普查区可以划分为若干个普查小区。

城镇的普查现场登记,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负责普查的访问登记工作。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和督促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也可以直接进行访问登记。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主要由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乡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其他当地居民担任。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第二十一条普查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用或者从其他有关单位借调人员从事农业普查工作。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农业普查工作。

聘用人员应当由聘用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借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农业普查经费中应当对村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安排适当的工作补贴。

第二十二条地方普查办公室应当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全国统一的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

第二十三条普查人员有权就与农业普查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修改不真实的'资料。

第二十四条普查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拒绝、抵制农业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普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普查对象提供虚假的普查资料。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执行农业普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

第二十五条普查员应当依法直接访问普查对象,当场进行询问、填报。普查表填写完成后,应当由普查对象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普查对象应当对其签字或者盖章的普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普查人员应当对其负责登记、审核、录入的普查资料与普查对象签字或者盖章的普查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普查办公室应当对其加工、整理的普查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第四章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第二十六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

地方普查办公室应当按照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数据处理,并按时上报普查数据。

第二十七条农业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普查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普查办公室应当做好数据备份和加载入库工作,建立健全农业普查数据库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更新。

第二十九条国家建立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制度。

普查办公室应当对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普查人员实行质量控制工作责任制。

普查人员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农业普查数据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国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农业普查资料公布制度。

农业普查汇总资料,除依法予以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要农业普查数据,由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地方普查办公室发布普查公报,应当报经上一级普查办公室核准。

第三十三条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对在农业普查工作中搜集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应予保密,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

第三十四条普查办公室应当做好农业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和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等工作,并对农业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和应用。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农业普查结果,对有关常规统计的历史数据进行修正,具体办法由国家统计局规定。

第六章表彰和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七条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农业普查资料,强令、授意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对拒绝、抵制篡改农业普查资料或者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给予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普查人员不执行普查方案,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强令、授意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可以给予通报批评。

第三十九条农业普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

(三)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四)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

(五)在接受农业普查执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农业生产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农业普查对象有本条第一款第(一)、(四)项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条普查人员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十一条普查办公室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篇四

对农民进行农业技能培训,有利于提升农民对生产原料和化肥等辅料的鉴别能力,提高农民的种植和养殖技术,对于农作物生产安全、农民增产增收、新农村建设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此次培训,我会按以下步骤展开:

第一,组织此次农业技能培训之前,我会确定培训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先对农民朋友所关注或者急需的农业技能先行了解,根据农民朋友的信息反馈,再与领导进行深入沟通,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和安排培训内容。

第二,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农业技术培训我会选择农闲时在村委会活动中心与试验田地、农场等地展开。我会联系农业技术学校的老师,根据本地生产特点以及农民朋友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设定实用的培训内容,并将培训内容制订成册,以备发放。培训方式选择理论辅导与实地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以提升农民朋友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在确定了上述内容后,我会将之写成详细的计划书,估计出培训的预算,向领导进行汇报,并根据领导的意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改。

第三,在培训计划审批通过之后,即可准备培训活动的相关组织。我会通过张贴海报、村委会广播、走户入户等方式对此次农业技术培训的重要性和具体培训内容进行宣传,希望更多的农民朋友能够了解此次培训活动,鼓励他们积极踊跃的报名参加。

第四,在具体的培训过程中,作为此次培训活动的组织者,我应全程跟踪,确保培训组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且及时与培训老师、参与培训的农民朋友以及培训工作组的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老师在培训过程中需要配合的地方、农民朋友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人员在组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为他们解决问题,保证此次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在每天培训结束之后,我应抽时间组织农民朋友对于当天学习的内容进行讨论和交流,争取做到当日知识当日消化,提升农民朋友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保证此次培训活动的效果。

第五,培训结束之后,我会将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制定成知识手册,当农民朋友在生产实践中遇到相关问题时就能够及时查阅和解决;我还会定期举办培训老师与农民朋友的交流会,在培训之后集中解决农民朋友们的具体问题;此外,我还会跟踪采访参与培训的农民朋友,了解他们对于此次培训的满意度,收集意见反馈,为以后组织类似培训活动积累宝贵经验。

最后,我会对此次培训组织活动做一个全面反思和总结,对于经验教训有更为深刻的认识,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领导,使领导掌握此次农技培训的具体情况和效果。

在组织农民农业技术培训的活动中,我认为需要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培训内容的设置以及师资的选择应该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农民朋友的生产需求;

最后,培训结束之后应该进行信息跟踪,对于农民朋友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形成长效机制,有利于此次农技培训取得实效。

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篇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_中央、_《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科协发计字〔2006〕41号)及广西区科协、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2006年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科协计字〔2006〕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为保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二、实施原则

1.服务大局原则。要紧紧围绕_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始终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大局。将实施“计划”工作与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普及科学技术为手段,着眼于农民科技意识的增强,致富能力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改善。

2.突出特色原则。紧密联系我县实际开展“计划”工作,面向社会,统一标准,立足科普,注重公益,鼓励和支持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有实绩、示范作用好、带动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申报;鼓励和支持在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原则。藤县科协、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名单,择优支持推荐上报梧州市科协、市财政局。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原则。在“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中国科协、财政部和自治区科协、财政厅评选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三、目标任务

1.在全县范围评比、筛选出一些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等集体和个人,推荐到梧州市、自治区、中国科协、财政局(厅、部)参加评奖。

2.在推荐、评比的过程中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探索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四、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

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带动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2.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

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80天以上、受益群众8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2.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

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2.获得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结合藤县实际,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2.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在当地群众中威信较高;

3.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

4.开展科普公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

五、部门职责

县科协职责:负责藤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具体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藤县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细则及其组织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实施“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协调与县财政局的工作;参与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工作。

县财政局职责:参与藤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工作。

六、组织实施

(一)县科协、财政局制定《藤县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细则》,于4月3日前发到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并报送市科协和县财政局,于4月5日前上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二)各乡镇科协、财政所、各有关单位务必根据本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发动动员本乡镇本单位符合推荐条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积极主动参加申报,向自治区、中国科协、财政厅(部)多争取资金,以进一步支持我县相应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发展。

(三)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向县科协、财政局推荐申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名额各1个,其中藤州镇、太平镇、濛江镇、天平镇、塘步镇、和平镇、_镇可推荐2个。

(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向县科协、县财政局申报推荐材料要准确真实,在签署的时间上要把准,要使用四号楷体字填写。申报材料包括:

1、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推荐表样见1、2、3)。

2、相关证明材料(批准成立文单位营业执照、统计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材料等)。

3、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

(五)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申报推荐材料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的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即只能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或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或农村科普带头人进行申报。

(六)各乡镇科协、财政所、各有关单位所将要向县科协、财政局推荐的对象名单在相应乡镇、村或单位公告栏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4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县科协和财政局。

(七)、评审

1、县科协会同县财政局于4月10日前成立推荐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

2、县科协和县财政局于4月25日前汇总整理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的推荐材料,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审核。按市科协和财政局下达的名额数,提出县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篇六

过去的20xx年是初步接触招展工作及学习公司业务的一年,那接下来的20xx年便是个人不断加强完善自己、稳定发展的起航之年,是坚持“认真、努力、务实、热情、创新”的工作信念,加快熟悉工作业务,积极认真地履行工作职责和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的关键一年。

为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在回顾过去20xx年我在公司工作一个人多月的工作业绩,总结如下表所示:

因此在总结经验,自我分析,展望未来,联系实际的基础上,依照20xx年公司暂定的工作方向,特制定了本年度的个人目标任务及工作进行的计划如下:

1。50个有效电话,每日50个电话量,逐日计算,假定电访时间为期三个月,电话量可达到4500。要完成这样的工作量首先得确保资料库的客户存量,其次要把握每个客户,争取二次联系,开发新客户的同时还要抓住老客户,安排好跟进工作,每日要保持良好心态,养好精神积极热情地投入工作。

年收入3万的计算方式算是:按提成为3个点来算,内展提成:5500*3%=165元/个,国外展提成:15000*5%=750元/个(5个客户以上),国内展需成交181个就可达到30000元,国外展需成交40个就可达到30000元。而根据自身的能力及联系实际,我将目标平均分摊为:桂林展成交46个,印尼展成交15个,菲律宾展成交15个。

2。招展前期准备工作主要为收集客户资料,每天至少收集100家以上的客户资料,输入资料库。

3。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记录与客户沟通中的主要信息及访问时间,以备给客户分类及之后的跟进回访,记下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地解决处理。

4。在每次会议中,实事求是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自己遇到的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与同事讨论和听取领导的指导和建议,不浪费任何一次集思广益的机会。

6。年度终极目标:个人年收入30000元,每月平均收入20xx以上。今年的愿望:云南丽江游、去北京看一场演唱会!!!!!

——在每一通电话前,预先想好电话的目的是什么,这样就可以做到节约时间,提高电话质量。在目标没有达成时能够有利于调整计划,用以另一种方法与客户保持联系。

——开发客户前的准备工作,常常是优秀销售人员制胜的关键。

1)确定要开发的客户名单

2)对意向客户资料的进一步收集和整理

3)整理客户沟通记录,按联系进度和客户分类做好优先联络计划

4)如果联系对象是a类大客户,事先了解其企业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并根据联系记录解决其忧虑或为其提供有效地市场信息,为其分析市场前景或现状,以便了解其真正需求。

5)注意工作环境的整洁。准备好笔纸及业务资料及常见问题解答等工作时需使用的东西。

6)积极心态的准备尤为重要,由于是一周五天连续打电话,人难免情绪有起有落。所以要有一套适合自己的情绪调整方法。高潮时候抓紧做事,低潮时候做高潮时候没有做的事是个基本的原则。

业务的知识要掌握且对市场的了解程度都是为接下来的工作打下好的基础。

——在推业务的过程中,占有引导地位才能让客户意识到他的问题所在或者是他的需求,利用掌握地知识有力说服客户,引导客户放心的选择我们。

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篇七

20--年农业产业化工作立足资源特色,发挥比较优势,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再上新台阶。

1、一村一品调查工作。认真完成一村一品报表工作,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专业村和专业镇的调查、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工作。

2、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认真完成省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和程序,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及服务工作。

3、重点龙头企业年度监测工作。认真做好市级以上36家重点龙头企业及申报企业的现场监测,根据企业运行情况及时做好管理工作。

4、百龙带户工程。努力协助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并与农户建立深层次利益联结。选择3—5家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作为典型推广,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扩大基地建设规模,建立自己稳定的核心基地,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从源头上保证龙头企业产品质量。

5、农商农超对接工作。按上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各项农超对接、农业博览会等活动。我办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及协调服务工作。

6、农业板块建设工作。按岗位职责协助相关科室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及相关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上报等服务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上报。

7、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按要求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引进项目工作。认真完成宜昌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的相关配套服务工作。每月按时填报各种报表并及时上报,做好农业招商引资工作中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的整理和存档工作。继续做好睿河农副产品加工专用设备生产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8、休闲农业工作。认真做好“安福桃缘景区”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三峡步步升布鞋文化村”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协调服务及规范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推荐申报20--年国家级、省级、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篇八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科技工作的部署,年,我乡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科技兴乡”战略,一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科技局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我乡以建设新农村、培养新农民、发展新农业为工作目标,大力推行应用实用技术,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强科技服务能力,提高科技水平,增强了人民的科技意识,科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推进科技服务工作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加强农业科技工作,成立专门领导班子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专门成立了“农业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王军任组长,科技副乡长徐志华及农业副乡长祝国华任副组长,徐超、肖锋、蒋谋文及各村分管农业工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业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

二、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抓好科普培训工作

今年来,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农业科技工作如何开展,如何做好科技、科普创建工作,采取什么措施等,各班子成员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办法,班子会议形成一致后,马上召开全乡干部、支部书记、各村分管农业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做好科技、科普创建工作的精神,明确了责任,要求在全乡营造出火热的工作氛围。乡文化站利用流动宣传车在全乡做流动宣传;教办利用早晚自习、课余时间开设专门的科普知识讲座;各村定期开好广播会,真正使农业科技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从而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三、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工作开展到位。

全乡科技工作实行“政府总调度、各村互联动”的模式开展工作。即:平时的各项科普推广工作、活动等由乡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制订出总的工作计划,下发到各村,各村然后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出相应的工作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并随时交流。同时,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利用小康示范村——村的自身优势,继续将其确定为全乡科普知识推广创建工作的示范村,葡萄园作为全乡科普示范基地,今年进一步加大了对村的工作指导与硬件建设的投入。在村富民街中心树立了醒目的科普宣传标识牌,并逐步完善村科普信息站等建设,树立起典范,切实起到示范作用。

2、根据县农村远教“12396”科技服务工作有关精神,我乡制定了农村远教科技服务工作方案,并印发了大量的资料宣传单,做到户户落、家家晓,各村均张贴了两条以上永久性固定宣传标语,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乡里建好了一个服务站,做到了“五有”(办公室、机构制度、专家团队、服务台帐和电脑),并建好了10个村级服务点。同时,确定、水阁两村为我乡农村远教科技服务示范点,主要做好柑桔、特色水果两个主导产业。乡里组建了专家团队定期碰头,收集情况,对重点疑难问题进行现场服务,及时农事季节技术信息,解答技术问题。

3、认真组织好村分管农业负责人和农民工培训,今年共组织村分管农业负责人培训6次,切实加强了农业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力量。另外,结合本乡实际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8期,培训1000多人次。主要围绕杂柑、西瓜种植技术及畜禽饲养方法等内容开展讲座,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年,我乡科技工作通过推广农业科技应用和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服务,解决了一些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农民得到了实惠,极大地提高了农民学习应用农业新科技的热情,农村经济也得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11年,我们还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技术,加强技术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杨板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