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策划传媒公司经营范围(实用6篇)

小编: 书香墨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策划传媒公司经营范围篇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广告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业务,代理办法执行《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代理实施办法》(后简称“办法”)规定。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约之权利或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损害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的信誉,不允许用弄虚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骗客户牟取暴利。乙方与客户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签定的广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协议扣除代理费后,须将播出款项转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乙方所代理的广告,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正在执行的广告收费标准执行。

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把广告要求和广告资料提前发送到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发布后甲方提供广告样张给乙方,具体事宜按《上海兆妍广告策划*限公司广告投放说明》办法处理。

七、合同付款说明:

1、遵守先付款后发布的原则。

2、的确无法做到发布前付款,须在广告发布前支付30%的发布费,余款须在广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付清。

3、违反以上款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其广告播出。逾期1天,追缴拖欠款5%的滞纳金。

八、如遇特殊情况广告不能按时播出,甲乙双方需及时协商解决。

九、在合同的落实和执行中,有关合同和协议条款确需修订,须经双方协定。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协商处理。

十一、协议、合同均需遵守xxx民法典及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条款。

十二、代理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章)

策划传媒公司经营范围篇二

甲方: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座落于地区的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形象设计、媒体投放。甲、乙双方根据现行xxx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服务内容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负责项目准备期及项目实操期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及媒体投放,建议贵司根据各期间配合乙方各阶段负责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及媒体投放工作内容。

1、推广策略拟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广策略建议书;

3)阶段性推广策略建议书;

2、vi系统建设:

1)标识、标准字、标准色、标准组合形式及延展、变异等设计;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纸、传真等)。

3、项目现场的平面设计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统;

3)项目现场围档。

4、广告设计(含创意、文案、设计):

1)项目书;

2)单页;

3)折页、dm;

4)户外广告;

5)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广告;

6)电视、影视宣传创意推广;

策划传媒公司经营范围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活动策划及设计、制作、执行、物料安装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工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日 20xx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xx 年 12 月31 日,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三部分 委托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在代理部分为本合同约定一年的项目广告设计及制作、活动策划案执行。

1. 物料制作包括:设计围墙喷绘、指示牌、展板、挂板、挂图、旗臶、横幅制作安装等。

2. 活动策划及执行包括:项目庆典、客户联谊会、节日晚会、各种周末推广活动等十项活动。

第四部分 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活动策划费用:十项活动策划总费用为人民币 .00元)。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次活动前 15日先按单次活动的广告设计及制作与活动策划及执行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付给乙方。

二、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人民币 0),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5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三、以上两项服务合同总款为人民币 元)。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设计与活动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活动策划及执行情况分析。

二、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的署名权。

第六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代理过程中广告物料制作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

1. 各种广告设计、条幅设计、喷绘广告、写真广告、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安装发布等费用。

2. 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酒店、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臵、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策划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3. 活动策划及执行费用:本项目的活动策划及执行由甲方与乙方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乙方付款。

三、项目活动策划及执行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广告设计与活动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六、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七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八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1. 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战争、地震等发生时自动中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出现重大失误,甲方有权中止合约。

3. 合同期满后,合同内容自动失效。

4.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在本合同中所委托之项目须继续委托专业公司负责项目工作,在相同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签约。

二、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活动。

四、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10万 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10万 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五、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 2% 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六、在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期间,若乙方未能完成预定的活动策划及执行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由于乙方在活动策划及执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八、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署名权。

九、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30天内决定。

第九部分 其他事宜

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策划传媒公司经营范围篇四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就[ ]活动(“本项目”)进行策划、推广等专项服务并支付相应报酬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

1.1本项目的目标:[ ]。

1.2本项目中,乙方负责下述工作:

(1)[ ]活动策划,包括策划方案的制定及策划工作的具体实施。

(2)相关宣传用品设计、制作、安臵。

(3)媒体宣传。

(4)其他。

项目详细内容见附件一。

第二条 项目要求

2.1本项目地点:[ ]。

2.2本项目期限:[ ]。

2.3本项目质量要求:如有国家标准则执行国家标准;如无国家

标准,则所有委托项目均应以合理满足本合同第1.2条及附件一之内容且以甲方事后认可为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的依据。

2.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交他人完成。乙方如需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就该第三人的工作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资料:[ ]。

3.2提供工作条件:[ ]。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4.1乙方就本项目获得的报酬总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包括:

(1)乙方从事策划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的报酬及费用。

(2)乙方从事宣传用品设计、制作、安臵的报酬及费用。

(3)乙方从事媒体宣传的报酬及费用。

(4)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用、运输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项目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2支付方式和时间

4.2.1首付款

[ ])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2.2验收付款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且收到乙方下述全部文件后[ ]日内,甲方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

(1)甲方关于本项目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原件一份。

(2)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4.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 项目策划

5.1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目标及甲方要求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完成策划案初稿,并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合格的,乙方并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完成策划案最终稿,提交甲方最终核准。经甲方最终核准通过的,乙方按照策划案最终稿具体实施项目策划工作。如甲方审核或最终核准不通过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如由此导致履约迟延的,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2甲方可根据本项目的现场进展情况,对策划案最终稿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乙方应配合修改。由此所增加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本项目报酬总额不作任何变更。

5.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作为乙方履约代表。该项目联系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均视为乙方的意思表示,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如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提前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六条 宣传用品的设计制作

6.1乙方负责宣传用品设计及制作的,应制定相关宣传用品设计方案,提交甲方取得其书面认可,并依据最终确定的宣传用品设计方案设计、制作宣传用品。其中:

6.1.1宣传用品的设计、印制、包装均应符合最终确定的宣传用品设计方案、甲方要求以及正常使用要求。宣传用品设计、印制、包装等要求见本合同附件[ ]。

6.1.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宣传用品的图文设计,并将设计成果交付甲方验收。

6.1.3设计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乙方应于验收合格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制作成品的样品,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6.1.4甲方书面认可样品后,乙方应于甲方书面认可后[ ]日内按甲方要求印制完成宣传用品,负责派人将宣传用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风险自宣传用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起转移至甲方。

6.2宣传用品清单详见附件[ ]。

6.3乙方应保证宣传用品符合本合同要求及正常使用要求,不存在任何权利和质量瑕疵。因宣传用品权利或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媒体宣传

7.2宣传样片

7.2.1本项目媒体宣传如采用甲方提供的[ ]样带(样片、样稿)(统称“宣传样片”),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宣传样片。

7.2.2如宣传样片由乙方定制,则乙方应于[ ]前将宣传样片初稿提交甲方审核,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 ]日内制作完成宣传样片。宣传样片制作完毕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按照本合同约定通过媒体发布宣传。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即擅自发布宣传样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等措施予以解决,乙方仍应支付本项目报酬总额[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7.3媒体发布期间[ ]。

7.4媒体发布时间表及编排方式详见附件[ ]。

7.5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发布时间,依法取得有关媒体广告栏目、版位、时间段的使用权,并交付给甲方使用。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该广告栏目、版位、时间段的合法性。如因该广告栏目、版位、时间段的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包括行政处罚),并由此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6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媒体发布期内甲方宣传的样报和/或监播/测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及可靠性。

第八条 项目验收

8.1本项目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如有国家标准则执行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则所有委托项目均应以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为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的依据。

8.2本项目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验收。

8.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完成后现场验收或由甲方根据具体的项目内容以其他方式验收。

第九条 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9.1本合同项目成果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9.2本项目宣传用品设计成果及制作完成的宣传用品/宣传样片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3乙方自行或委托他人印制宣传用品/宣传样片而制作的母版/原版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4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使用他人作品/肖像的,应保证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对乙方与甲方约定的设计制作成果无任何异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与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签订的作品和/或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

9.5乙方保证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罚金、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 保密

10.1本合同所称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

(2)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涉及的宣传用品、宣传样片图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

(3)乙方为印制宣传用品而制作的母版/原版。

(4)乙方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

10.2乙方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10.3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0.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订购的数量印制和发运宣传用品,设计、印制、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应在甲方监控下销毁。

10.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6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本项目下任一项成果的,每逾期[ ]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报酬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应支付的各项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项目报酬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1.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各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根据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1.2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提出更正或修改要求后[ ]日内,乙方仍未满足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再支付本项目报酬;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3.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3.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4.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4.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4.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4.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4.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14.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策划传媒公司经营范围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地块编号,实际名称以地名办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为本案)提供营销策划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 定义

1.1 营销策划服务:指是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决策参考,其中相当大一部分属软科学研究,凡属工程设计、工程验收、技术转让等实质性技术活动不属此类合同调整。它主要发生在项目营销实施之前及其中。其次,房地产开发项目营销策划属于决策服务,合同履行的结果仅为委托方可供选择的方案报告及企划设计。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委托方将受托方提出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付诸实施所发生的损失,受托方不承担责任。受托方负责提供该项目营销策划方案、广告企划设计服务,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的行为。

1.2 服务规范: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紧密配合甲方项目营销推广需要,应对甲方实现项目销售目标形成帮助,服务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响应并严格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及进度,完成服务范围内甲方交付的各项工作,甲方将视乙方服务的成效结果、工作进度及服务态度评估考核乙方服务品质。

1.3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润、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物业概况

2.1 楼盘位置:系指位于 ,甲方所属房地产项目。

2.2 甲方已通过土地有偿转让,合法取得本案的土地使用权证和规划许可证,并依法开发,建筑物性质为 。

3. 服务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内容

3.1 服务方式: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案的营销策划服务。

3.2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一年时间。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书面报告。

3.3 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4. 服务价格及费用结算

4.1 本案营销策划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该等费用已包含策划人工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且不因任何因素上浮。

4.2 双方同意费用结算方式为合作期间,在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度营销策划服务工作,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前提下,甲方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月(大写: 元整/月)。

4.3 乙方必须在甲方支付服务费前的十五天提供等额服务费发票,甲方确认发票及乙方帐户信息到位的情况下,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服务费。

5. 双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策划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本项目营销策划所需且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类资料,以及甲方认为应告之乙方的本项目进展情况和成交客户分析数据等信息,并对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5.1.2 甲方有权对乙方递交的策划方案、广告文案、平面稿进行修改、调整,或要求乙方予以修改或调整配合,乙方应积极配合完成。对于乙方递交的工作成果,甲方认为符合要求的,应予以书面确认;对于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完善直至甲方认可。

5.1.3 甲方专人负责接口工作,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给予乙方合理的作业时间。按双方商定的计划对乙方提交营销策划方案等进行审核,明确表述修改意见。甲方授权人员的签字相当于甲方公司认可。

5.1.4 甲方总协调人为 ,该总协调人对于乙方需确认的各项内容签字后即视为甲方确认,该总协调人如有变动,甲方须提前7天通知乙方。

5.1.5 甲方应承担销售道具、销售资料的制作费用,对外导示系统和媒体的制作及发布等推广费用。

5.1.6 甲方将按月对乙方的服务品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乙方的策略把握、出品质量、工作效率、工作完成情况及人员服务态度等各方面甲方认为需要考量的因素,综合评分低于甲方设定最低标准的,甲方有权扣付乙方月度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具体考评细则双方另行协商。

5.1.7 乙方服务品质如持续不符合合同约定及不能被甲方认可,乙方应及时改进服务品质;如乙方服务品质连续两个月达不到合同约定及不能被甲方认可,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后续服务费不再支付,但已提供的服务应在合同提前终止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费用。相关程序甲方将以书面告知函形式通知乙方。

5.1.8 因乙方服务质量、效果及进度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重大影响甲方企业及项目形象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5.2 乙方权利义务

5.2.1 乙方全权负责合同期内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工作(详见附件二之服务内容),乙方执行合同的内容形式为例会、现场调研、出具报告等。甲方不承担由于工作委托而产生的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费用。

5.2.2 专案小组的工作人员日常支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2.3 本合同执行中,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均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乙方创意的广告企划内容须经甲方指定人或总协调人确认。

5.2.4 乙方明确知道本次营销策划服务目的是为了促进本项目的销售。乙方项目人员应到现场了解一线销售情况,协助甲方对销售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或会议,积极参加甲方之营销会议,做到务实有效。

5.2.5 乙方应为甲方保守项目和营销方案、销售数据等商业秘密以及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其他甲方之商业信息。

5.2.6 乙方的总协调人为 。该主要负责人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2.7 乙方专门成立项目小组(见附件二),小组整体服务于甲方并保证小组成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如有调整,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2.8 为加强服务质量,乙方对项目服务人员设立服务激励考评制度,甲方每月1日前对乙方服务进行考评,并将考评单反馈乙方,以方便乙方能按时完成月度考评工作。

5.2.9 合作期结束后,乙方仍需完成甲方在合作期内提出的本合同服务内容以内的工作任务。

6. 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乙方正常展开工作,否则乙方有权在半个月后停止或推延后续工作进程。

6.2 乙方如果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策划方案书面报告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七个日历日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6.3 乙方提供的策划方案书面报告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偿整改直至达到甲方要求。否则甲方随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6.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他人(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5 乙方应为甲方保守项目和营销方案、销售数据等商业秘密以及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其他甲方之商业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该等信息,也不得用于与完成本协议规定的委托事项无关的任何其它目的,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6 如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调整小组成员,则每人次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价款 %作为违约金,并且,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立即恢复原调离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7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同区域内具有直接竞争性的房地产项目提供相同内容的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8 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 其它约定

7.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涉及需第三方参与的工作,甲方有权评估并选择合作方,确定合作方后乙方须予以工作配合。涉及第三方制作的成本及费用,其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支付相关费用。

7.2 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3 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乙方项目小组成员名单及简介

附件四:乙方提供服务内容

附件五:授权委托书

7.5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8. 知识产权

7.1 本项目乙方所完成之方案或确认之设计稿件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7.2 乙方确保其提供的方案或设计稿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旦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提出抗辩而支付的律师费、澄清事实的费用、对第三方的赔偿,由乙方负责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9. 通知

甲方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文件,应面呈、快递、传真或邮寄方式至另一方的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如邮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5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策划传媒公司经营范围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根据《^v^合同法》、《^v^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广告牌规格 :

2、材质:

3、要求:

安装地点: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 1 -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 - 2 -

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7级。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 3 -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xx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