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合同(实用10篇)

小编: 念青松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农村改革合同篇一

为切实抓好我镇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岚皋县三变改革实施方案》(岚办发〔2017〕56号)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和产业基地为平台,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通过开展农村“三变”改革,整合城乡资源要素,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底线,尊重各方意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充分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民意愿,依法行政,把握正确方向,发挥好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以改革为动力,凝聚各方共识,既要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又要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累经验,靠改革破解难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民主协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改革合力,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公平和效率,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政治保证,提高依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三、目标任务

以官元镇团兴村为农村“三变”改革的试点窗口,全面推动全乡农村“三变”改革。整合盘活各类资源和资金,变资源为股权、变资金为股金、变农民为股东。以产业发展为载体,采取政府主扶、村支两委主抓、企业运作、群众参与的发展方式,实行村集体+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模式,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发挥资源聚集效应,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抓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长久不变的政策,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全面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经营、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为扎实推进我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二)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稳制、分权、放活”,“依法、自愿、有偿”,“集中、规模、增效”,“管理、规范、有序”四原则的工作要求,加强指导各村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切实解决“流不动、转不出”的问题,确保全镇土地流转工作顺利进行。

(三)培育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是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民有序转移、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举措。合作社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三变”改革的主力军,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切实加强指导各村组建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合作社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为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利益,合作社必须在村支两委的领导下运行,自觉接受村支两委和合作社成员的监督。建立健全合作社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发展意识和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水平,确保合作社运行合法化、规范化,经济效益最大化,真正发挥合作社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整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有效促进农村“三变”改革。通过整合土地、技术等资源要素,将资源变为资产、资金变为股金,投入企业抱团发展分红,促进农民向股东身份的转变。

(五)进一步深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村“三变”改革内生动力。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是新时期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内容,也是我镇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

(六)加强和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修建和完善产业路与生产机耕道建设,在产业发展规划区修建产业路和机耕道;通过加强和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风险能力,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平台优势,利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对农村“三变”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抓好我镇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成立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镇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工作组长和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各村抓好抓实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切实做到责任、人员落实到位。

(二)建立支持保护机制。创新财政资金资源配置机制,整合涉农、扶贫等相关项目和资金,用好国家政策举措,发挥整体合力。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规模。允许将财政投入到农村的涉农资金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扶贫开发资金可量化到贫困农户),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集中投入到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按投资入股股比例分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允许将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量化为村集体资产转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和管护。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或者资金、技术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分享发展成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建立合作共赢、风险共担机制。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作市场化。

(三)建立确权颁证机制。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集体林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厘清和明晰农村资源资产权属,做到四至清楚、面积精准、产权清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利,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鼓励将农村集体各类资产进行清理核实,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同意,确定权属关系,折价入股农业经营主体,并按入股比例分红。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

(四)建立产权交易机制。建立符合实际需要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制定农村产权流转的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完善交易规则和流程。建立交易监督机制,强化监管,确保产权交易规范透明运行。创新农村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分级建立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形成市、县、镇三级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农村产权及其他权益类资产评估机构,满足农村资产和权益评估需求。在农村产权评估市场的培育阶段,通过采取扶持补贴政策和适当降低民营评估机构行业准入条件等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评估、会计等中介机构进入农村产权评估市场,让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资金、劳动力等入股投资平台。村集体和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入股农业经营主体,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加强评估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业务指导、讲座培训、考核颁证的方式,培养一批专职从事农村产权评估业务的专业队伍。(五)建立融资担保机制。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创新,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拓宽“三农”直接融资渠道。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

(六)建立权益保障机制。政府部门把保护农民产权利益列为重大事项进行督查,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性,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实现村民到股东的转变,保障入股村民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建立股份联结机制,引导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接经营主体依法订立合同或协议,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联结机制。建立股权分红机制,入股主体和承接经营主体按照合同确定的收益分配方式进行分配,在集体资产评估量化、资金量化、合理划分股权结构的基础上,入股主体和承接经营主体合理确定入股主体股金所占股比及收益分配办法,通过签订股权分红协议约定相关事宜。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股权收益分配机制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方式,确保村集体和农民履行股东的职责、行使股东的权力、参与重大的决策。

(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基层党组织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是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的核心。因此,镇党委、政府坚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心,坚持开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组织进行村党支部负责人届中考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干部威性,确保农村“三变”改革取得实效。

农村改革合同篇二

关于推进农村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1.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原则。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三变”改革的政治保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耦合性,形成改革合力。以“三变”改革统揽全镇农村改革,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效率公平和共享,增强管控能力,提高依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工作水平。

2.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把握改革方向,确立运作路径,提高改革实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配置要素资源,实现产业发展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收益、农民参股有分红、集体经济有增长。

3.坚持规范操作,遵循法规原则。严格“三变”改革操作程序,做到合法、合规、合理。坚持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改革,加强统筹谋划,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4.坚持协商合作,尊重意愿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一村一品;坚持乡村为主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充分尊重经营主体和农民意愿基础上,遵循市场规律,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协议等方式确定各经营主体股东合作模式、股权配置比例和利润分配方式。

(一)资源变资产。将村集体土地、林地、闲置的房屋、设备等资源的使用权,再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

1.变集体资源为入股资产。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以11个行政村为主体,对境内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等自然性资源,进行清查核实,确立权属,评估作价,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将农村集体资源的使用权折价入股到经营主体,使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股权,按股比获得分红收益。

2.盘活集体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对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新建或购置的房屋、具有经营价值的各种建筑物和机械设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及财政资金投入但划归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通过清查核实、确定权属关系之后,折价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

3、挖掘文化遗迹、自然风光资源入股经营主体。依托全镇石马峡秦人石刻遗址等景点,大力发展以休闲娱乐、健康养生、农事体验、农特产品开发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产业。对景点内公共设施、景点风光、自然资源等进行评估作价,入股旅游公司,建立“旅游公司+村集体+农户”的发展模式,带动农民增收。

(二)资金变股金。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财政资金(财政直补、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救济救灾、应急类等资金除外),按照各自使用管理规定和贫困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等国家政策要求,量化到村集体或农户,通过合同或者协议入股方式,集中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让“输血”向“造血”转变,让简单资金支持向资产支持转变。

1.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转变为村集体股金。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村的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在符合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贫困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股金,投入到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并按股比获得收益。或将分散扶持农村生产发展的财政资金按使用管理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进行整合,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水电产业、乡村旅游等,形成的固定资产项目,以及投入经营主体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采取折股量化分红或固定收益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探索将没有发挥作用、停留在账面的互助资金、贫困村互助资金在符合政策要求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股金,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分红获得收益。

2.财政到户资金转变为贫困户股金。将精准扶贫到户财政补助资金,在尊重建档立卡贫困户意愿基础上,按照国家资产收益扶贫政策规定,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合理确定贫困农户持有的股份比例,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获得保息分红和收益分红,增加贫困农户收益。

(三)农民变股东。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劳动力、无形资产等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合作社,成为“股份农民”,享有股份权利,获得股份收益。

1.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林地)股份合作。鼓励和推动农民依法自愿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农发公司+集体+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个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组织形式,开展股份合作,让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且持股享受股份分红增加收益。

2.开展农户住房使用权股份合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经营及维护,在生态条件较好,人文资源丰富,设施农业发展较好等旅游开发潜力较大的村,大力发展以休闲娱乐、健康养生、农事体验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产业,采取“旅游公司+农户”“合作社+集体+农户”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鼓励引导农民以住房使用权入股,建立农家客栈、农家乐等旅游设施,不断盘活闲置房屋房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坚持先行试点和全面实施相结合,从2018年8月开始到2020年12月份,按照“三步走”的基本步骤,全面推开,分布实施,扎实做好全镇“三变”改革工作。第一阶段:前期筹备(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以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以11个行政村为主体,对境内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等自然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以及存量资金逐一进行核查清理,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备案,进一步摸清村集体“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界定资产、明晰产权关系,妥善处理账实不符、坏账核销等问题,全面建立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因土地被征用等村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款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收益,应及时足额追加到集体资产总收益中,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可进可退的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将能产生价值的民俗文化、自然风光、休闲旅游等资源资产入股,按股比获得分红收益。

(二)完成机构建设。一是8月底前,全寨、魏湾、李沟、吉山4个试点村完成合作社正常运转,必须达到“六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有章程、有工作制度、有职责分工、有办公场所、有会议室(培训室))和会员入社工作,具体参照《清水县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流程》。二是9月15日之前,其他7村完上述工作任务。

农村改革合同篇三

为推进“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三变改革工作,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总结推广经验。根据市委组织部安排,结合南开乡开展“三变”工作实际,制定符合南开乡“三变”案例教学点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上级提出的“三个导向”,即战略导向、问题导向和民生导向,在开展“找问题、找差距、找目标、找路径”的活动基础上,分析南开乡内农业发展大势,即农村发展背景、发展条件、发展形势、发展潜力。以“三转、三跳、三变”促“三农”发展,通过转观念、转路径、转作风,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和干事创业激情;通过立足农业、跳出农业、抓农业结构调整,抓住农村经济发展,为增收致富,提升党员干部抓“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以“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为指导思想,明晰抓“三农”工作的具体方法和路径。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合作社)为主体、积极调动群众参与热情,着力构建和完善新形势下的农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治理能力,破解“三农”发展难题。

二、目标任务

以贵州立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水城县盈盈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推进南开乡“三变”工作改革的试点窗口,实施水 1 培茄果类蔬菜基地100亩,露地茄果类蔬菜基地100亩。其中以贵州立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水培茄果类蔬菜基地100亩作为南开乡异地扶贫典范,带动全乡(12个行政村,总户数12050户农户,总人口46614人,)2916户贫困户,10656贫困人口脱贫实现小康。以水城县赢盈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露地茄果类蔬菜基地100亩作为南开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典范,以产业发展为载体,推动全乡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新突破。可以通过政府项目资金、企业和合作社资金、技术及农户土地、劳务折资多种方式参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利于夯实党的_基础和执政基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通过资源变股权,可以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优化农村社会关系、发挥资源聚集效应。通过资金变股金,可以让分散的资金聚起来,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参与农村发展,促进农民群众投资多元化、创业多元化、就业多元化、收益多元化。通过农民变股民,可以让增收的渠道多起来,推动农民群众更好地融入农业现代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开展“三变”工作的重大意义。“三变”改革是六盘水市为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体制改革而提出的一项创新型战略。通过探索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 2 股金、农民变股民”,创新农村经济发展体制,培育新的经济主体,让先富者带动农民积极参与发展,这不仅解决了农业资金投入不足问题,还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率,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形成一条囊括水城北部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道路。善于抓住中央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更深层次的意义,界定好“资源是谁、归谁所有”和“资产界定、建立资产台账和资产评估”两个关键性的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进度,确保农村“三变”改革成效惠及千家万户。当前六盘水市“三农”工作已经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李再勇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基本形势、摸清基本情况、明确基本目标、研究基本问题、完善基本制度,扎实做好“三变”促“三农”、同步奔小康的基础工作,为“决战三年、摆脱贫困”提供有力支撑。

(二)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三变”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找准试点对象。以贵州立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水城县赢盈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南开乡开展“三变”改革工作试点,做好前期准备,以及产业发展定位和利益机制连接等各项工作。二是明确改革工作内容。做好集体土地、水资源和农户土地的核查清理工作,登记备案,评估认定,将村集体和农户可经济性资产量化,落实农村资产股份化和土地股权化。通过存量折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将这些资源转换为企业、合作社和 3 农户等产业实施共同体的股权。将财政投入到村的发展类资金中,这样就从原则上转变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资金投入企业或合作社,形成村集体和农户持有的股金。要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等形式入股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股份获得收益。同时将财政定向投放到贫困户的帮扶资金中,转变为贫困户持股,投入到村集体领办和创办的经济组织中获益。三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对村集体和农户在初期参与产业等量分红,在当年内获得固定利润收入,随着产业效益的不断提升从而转变为变量分红,最终实现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既让空壳村赚取第一桶金,也拓宽了当地农民的致富路。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三变”工作的指导。

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关键在干部、关键在人,各级干部要加强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切实做到知农村、亲农民、熟农事。要适应“3155工程”的新要求,既要成为宏观指导者,又要成为微观专注者;既要适应农旅融合的新要求,也要成为农业的播种者,更要成为乡村旅游的推介者,推动六盘水市大健康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要适应“三变”的新要求,既要成为“三变”改革的实践者,又要成为“三变”改革的研究者,不断激发农村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要适应“三严三实”的新要求,谋实策、出实招、办实事,为农民和农民企业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做好统筹协作,充分调动各方参与“三变”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三变”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要在政府领导下,发动广大农户、合作社和企业积极参与其中,落实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保护股民权益,兼顾各方利益,从而实现互利多赢的战略目标。

农村改革合同篇四

xx公司秉持“产业全链条、市场全球化、富民全县乡、责任全社会”的经营理念,大力推广“三方联动、三变推动、品牌带动、党建促动”的现代高效畜牧业发展模式,实现了企业增效与农民增收的良性互动。

坚持三方联动,积极搭建“三变”承接平台。公司与西峰、镇原等五县区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推动“公司+合作社+农户(贫困户)”三方联动。通过建设产业链,增强驱动引擎;通过成立合作社,培强承载纽带;通过主推新品种,打造脱贫产业。

坚持“三变”推动,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一是规范操作,合作共赢。公司与各方签订了规范的入股合同,健全股东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加强营运的规范化管理。二是多元入股,激活要素。公司设计了资金股、设施股、劳力股、技术股、土地股等多种股权形式,为群众入股提供方便。三是践诺分红,让利于民。公司在保本微利的情况下向群众分红2100万元,其中贫困户1600万元。

坚持品牌带动,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对接。公司从养殖到销售各环节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派出技术人员驻场驻村,加强防疫指导,统一生产标准,按照国际标准建设屠宰线,推广分群喂养和tmr技术,建立质量溯源系统,全力打造地方畜牧产业优势品牌。同时,与大型超市建立长期供货关系,确保产销对接,成功开拓了蒙古和中亚市场。

坚持党建促动,做有情怀负责任的地方企业。公司专门设立党员示范岗,向103个合作社下派党建指导员,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各个产业链。公司一手抓经营管理,一手抓宣传发动,对公司项目覆盖的57个村的村干部、驻村干部、第一书记进行了专题培训。并深入贫困乡村分析产业前景,动员群众参与“三变”,实现集约经营、抱团发展,加快其脱贫致富步伐。

农村改革合同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推进全镇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以下简称“三变”)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__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农村“三变”改革作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增强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总抓手”,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扶贫的“主引擎”,作为发展全镇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优化乡村治理体系的“突破口”,以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围绕人、地、资金、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五类要素,通过股份制改革盘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和人力资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带动作用,构建以农民为主体、股权为纽带,整合农村、政府和社会各种资源要素的产业发展平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振兴,为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进程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三变”改革的政治保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耦合性,形成改革合力。以“三变”改革统揽全县农村改革,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效率公平和共享,增强管控能力,提高依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工作水平。

二是坚持政策底线,尊重各方意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生态环境不破坏,充分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民意愿,依法行政,发挥好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不搞强迫命令。

三是坚持正确方向,注重循序渐进。坚持市场改革取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配置市场资源要素,实现产业发展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收益、农民集体有分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和路径引导,提高改革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齐步走”、“一刀切”,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鼓励镇、村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靠改革破解难题,激发农村活力。

四是坚持保障权益,加强风险防控。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改革得到群众支持。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问题,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防范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社会风险,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我镇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的建设,就选择的有条件的镇级试点村。采取“三变”+特色产业、“三变”+民心党建、“三变”+乡村旅游等模式,为农村“三变”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通过“三变”改革,使农村闲置资源活起来、分散资金聚起来、增收产业强起来、群众日子好起来。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通过盘活要素资源,促进农村资源资产资金保值增值,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村集体经济经营项目增长,村级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明显增强。

二是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把企业的技术、市场、资金与农民的土地、劳动力、原料连为一体,让农民直接成为农业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价值链的投资者和受益者,着力打造“股份农民”,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经营性、工资性收入,使试点村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

三是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以“三变”改革为抓手,壮大、引进、新建一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田园综合体,把产业扶贫作为主攻方向,引导农民入股经营主体参与分红,推动“产业连体、股份连心”,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玉米制种(苞谷粉)、果蔬、食用菌、花卉等特色优势产业产业化发展、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的水平。

四是乡村治理更加有效。 通过“三变”改革,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强化村集体引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话语权,树立起村“两委”班子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执政的经济基础。

(四)时间安排

全镇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省农村“三变”改革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凝聚改革共识,为试点工作营造氛围;成立农村“三变”改革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确定试点村,制定全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试点推进阶段。严格按照“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聚焦试点单位目标任务,紧盯关键环节,着力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模式和经验,突出抓好机制探索创新,在激活农村资源、聚集分散资金、做强增收产业、助推精准脱贫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三是总结验收阶段。由县、镇农村“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对试点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接受省、市检查验收。

在总结“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三变”改革工作在面上推开,确保按时完成全镇改革任务。

二、主要内容

(一)资源变资产

将属于村集体的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四荒地”(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等自然资源性资产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财产性资产,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基础上,通过一定形式入股参股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

一是变集体资源为入股资产。对尚未承包到户、仍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四荒地”(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等资源进行清查核实,评估作价,将农村集体资源的使用权入股到经营主体。探索将能产生价值的民俗文化、自然风光、古树村落、休闲旅游等资源资产入股,按股比获得分红收益。

二是盘活集体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对一些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资产,包括集体兴建和购置的房屋、具有经营价值的各种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生产设施,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及财政资金投入但划归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通过清查核实、确定权属关系之后,折价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

(二)资金变股金

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财政资金(财政直补、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救济救灾、应急类等资金除外),按照各自使用管理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折股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集中投入到各类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按股比获得收益。

一是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转变为村集体股金。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的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包括生产发展类资金、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在符合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前提下,折股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享有的股金,投入到具有法人资格、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的经营主体,并按股比获得收益。将分散扶持农村生产发展的财政资金按使用管理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进行整合,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旅游等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及投入经营主体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采取折股量化分红或固定收益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

二是财政到户资金转变为贫困户股金。将精准扶贫到户财政补助资金,在尊重建档立卡贫困户意愿基础上,按照国家资产收益扶贫政策规定,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合理确定贫困农户持有的股份比例,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获得保息分红和收益分红,增加贫困农户收益。

(三)农民变股东

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以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生产经营设施、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技能等可折股量化的其它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受股份权利,获得股份收益。

一是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林地)股份合作。鼓励农民依法自愿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等资源性资产折股量化后入股经营主体,采取“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经营主体+集体+农户”等多种方式开展股份合作,让农民既能够就近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又能够作为股东分享到股金分红等增值收益。

二是开展农户住房及附属设施股份合作。在生态条件较好、人文资源丰富的镇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盘活闲置房屋、场园、自有林地以及可折股量化的其它附属设施,以使用权入股,采取“旅游公司+农户”、“经营主体+集体+农户”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是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改革试点。在“三变”改革试点村,先行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按照“清产核资、界定成员、量化资产、设置股权、颁证到户(人)”的要求,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等更多权能。

三、实施步骤

试点村要遵循“十步走”的基本流程,稳步推进“三变”改革,确保改革工作科学有序、规范操作、风险可控。

(一)清理可变资本

一是清理“三资”存量。以镇为责任主体,组成清产核资工作组,在2012年开展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核查核实工作,做好增减调整和价值重估,分门别类建立管理台账。二是分清可变资本。从村集体“三资”中科学合理地区分出可变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流动性资产(资金)以及财政投入到村的发展类资金,采取协商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定可变资源资产的价值,建立投资入股的可变资本台账。三是明确内部机制。全面开展确权登记,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明确集体成员资格和收益分配对象,并建立资产的管理、使用等相关制度,为投资入股做好充分准备。农民自有的可变资本参照执行。

(二)选准发展产业

一是突出特色选准发展方向。紧密结合镇村实际,深入挖掘发展优势和特色,选择基础好、潜力大,最适合本村发展的产业作为发展主攻方向。二是因地制宜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村为单位,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进行论证。三是抓发展壮大。依托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戈壁农业示范区、牛羊产业大县、特色林果基地等政策机遇,把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作为推动特色产业上规模的抓手,借助“三变”改革提档升级。

(三)引进承接载体

一是做好项目储备。坚持以规划定项目,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明确项目的投资主体、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及完成时限等。每个试点村除在建项目外,储备项目不少于2个。二是寻找合作对象。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采取内引外联的方式,积极发展、引进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并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三是确定承接载体。对具有合作意向企业的资金、技术、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经择优比选后拟定重点合作对象,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确定合作经营主体。

(四)带动农户参与

通过村民大会、宣讲培训等形式,加大“三变”改革政策宣传力度,把政策、好处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都给群众讲清楚说明白。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群众求变思富、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积极引导广大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有资金等资源要素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主动参与“三变”改革,享受改革红利。

(五)确定受益对象

根据可变资本权属关系和类别确定收益对象。一是属于村集体资产或资金入股的,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明确入股收益的范围对象;二是属于财政可变资金入股的,原则上按政策扶持范围确定受益对象,根据不同情况,按照资金变股金操作办法,应明确集体内部对入股资金收益在村集体、贫困户及村民之间的收益分配分案;三是属于个人资本入股的,其收益自主支配。

(六)落实投放资本

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资金来源。一是属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按项目申报程序落实资金;二是属于自筹资金入股的,依法以集资方式落实资金;三是无自有资金的,可根据情况采取信用贷款或申请担保贷款等方式落实资金。

(七)协商合作事项

一是确定合作项目。根据协商意见确定合作的项目、合作方式、合作股份、股值、股比及利润分配等事项;二是协商股比。村集体、农民及承接经营主体相互之间按照股权设置、股份量化和股比分配的相关要求,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三是公示公开。以集体资产或财政资金入股的,由村委会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八)签订合同协议

一是制定合同文本。建立法律援助服务机制,通过法律服务或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参照全市“三变”改革的规范合同样本,对合同的签订及“三变”改革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在此基础上,就双方达成的合作事项形成正式合同文本。二是依法签订合同协议。约定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合同协议。三是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各镇将合同报送县农村“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九)推进项目实施

一是制定合作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任务目标、责任义务、措施办法、完成时限,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管理。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协调服务,及时化解合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合作双方按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强化指导。县属各职能部门加强业务技术指导,促进项目高质量完成。

(十)抓好验收总结

一是及时验收。对属于财政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照规定、程序、标准对项目及时组织验收;二是兑现资金。项目管理单位根据验收结果,按规定程序兑现项目资金;三是总结提升。项目实施结束后,认真分析“三变”改革项目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完善,提出突破难题和瓶颈的建设性意见,指导下一步工作开展。

四、推进措施

(一)加快农村“三资”清理及确权颁证工作。 在2012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试点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核实工作,组织对特色资源、生态资源、人文资源以及一切可以折股量化的生产要素进行补充调查,查实存量、价值、结构和使用情况。三变“改革”试点村的“三资”核实工作2018年3月底前完成并确权颁证。其他村的清产核资工作2018年年底完成并确权颁证。在摸清存量的基础上,科学划分可变资源资产,因地制宜,做好成员界定和折股量化,合理确定入股主体和承接经营主体所占股比及收益分配制度。对贫困户要优先确权,确保他们在“三变”改革中首先受益。县农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要加强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和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大资金整合和支持力度。 县财政、发改、农业、畜牧、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参照省上制定的财政支农资金入股量化折股操作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细化涉农资金的折股量化操作办法,为基层“三变”改革提供政策指导。2018年县财政安排农村“三变”改革专项资金100万元,整合扶贫互助资金、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00万元,用于农村“三变”改革。对各级投入到农村的龙头企业扶持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按照“三变”改革要求,优先投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村和与贫困户建立密切帮带关系的新型经营主体,入股分红。充分发挥县富民产业投资公司等政府融资平台的优势作用,主动承接金融资金,支持“三变”改革。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撬动农户分散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参与“三变”改革。

农村改革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县 乡(镇) 村_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农村改革合同篇七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燕子墩乡蛟龙口村村民委员会委员经协商,愿将本村现有位于 荒地 亩承包给乙方建养殖厂,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1、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交清________年位于 亩荒地 元整,甲方收到租金后应该给乙方出具收据并签村委会章。

3、甲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必须以本合同为依据,报本村村民委员会和燕子墩乡经营管理站备案登记,乡、村两级组织必须保证不干涉乙方和承包经营权。

4、乙方在承包荒地期间,因建厂及后续生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合同期满后,如再次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荒地的使用权由乙方所有。可与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经营期不得超过本协议期限,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将土地发包给乙方,要保证发包土地权属清除,没有任何争议,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土地,保证原有道路畅通。

如有遗留问题一律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同时搞好生产场地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6、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地,在承包期内,国家给予该承包荒地的优惠政策和各种补贴由乙方享受。

发包方:

承包方

农村改革合同篇八

庞雪茹

摘要:农村“三变”改革是我国农村历次改革的升华,体现了改革与制度建设同进,确保农民享受改革成果的目标。下一步还需进一步突破难点,把控风险,坚持依法推进,注重契约精神和制度建设。在制定实施方案、资产确权、股权评估、交易、流通等过程中应做到有法有据,明确“三变”改革中政策制度建设的法制路径。通过制度建设体现农民集体组织共同利益基础上的民主协商精神,克服村级议事会存在的有形无实、代表性不够、机制不健全、群众反映不佳等问题,形成有效传达最基层群众意愿的通道,保障村集体成员的话语权和收益权。

关键词:“三变”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深化农村改革要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的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以“三变”为重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悄然兴起,从根本上解决了资源分散、资金分散、农民分散这些阻碍农村发展的顽症;以股份合作为纽带,稳步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向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与农户联产联业、联股联心,有效地激活了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显著增强。

一、概述

1、什么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所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指坚持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在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的基础上,按照股份合作的原则,将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实现农民按份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的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集体利益的再分割。落实的是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

2、什么是“三变”改革?

“三变”改革是针对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体经营性资产较少的贫困村,因缺乏发展集体经济的资本,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路径,盘活集体资源,撬动社会资本,壮大集体经济,把贫困户纳入集体经济保障范围,实现集体收益惠及全体农民群众的改革。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模式的意义

意见》(2017年一号文件)正式公布,其中就“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了十四条具体方针政策,这应是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中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作的内容最全面、影响最深远的“顶层设计方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明晰农村资产权利权属,完善各项权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一项农村制度改革,对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具有重大意义。因此,“三变”改革必须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前提和基础,有产权改革做基础,“三”变改革才能变得稳。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以集体经济为出发点与落脚点,以农民群众实实在在获得感为最终目标。

二、农村“三变”改革目标及成效

1、“三变”改革是历次改革的升华,体现农村改革延续性和系统性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三变”改革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贵州六盘水市在推进改革时首先抓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这项基础性工程。“三变”改革首先明晰集体组织的权属,即所有权,包括集体土地、林地、荒山、池塘、房屋、场地、小型水利设施等,颁发所有权证。在此基础上明晰农民的权属,即承包经营权。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切实保障了国家农村政策在六盘水得到不折不扣执行,切实保障了农民最根本、最基本的核心利益。

2、丰富联产承包责任制内涵,探索规模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

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三变”改革以村为单位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业经营主体,一方面,顺应乡村熟人社会自治的现状,便于村民民意表达和协商沟通,另一方面实现了农民自身角色转变、土地流转方式转变、生产经营模式转变,切实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探索了规模经营有效的实现形式;村集体将土地、林地、水域等自然资源要素,通过入股等方式盘活,变“死资源”为“活资产”。因此,可以说,“三变”改革以股份合作为纽带,推动了农村经济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对解决资源、资金、农民分散这一阻碍农村发展的顽症又前进了一大步,创新了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在农村的实现形式,丰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涵。

3、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三变”改革破解集体经济长期虚置化和缺位难题,补齐农村集体产权缺失造成利益流失的短板。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等权能,将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和闲置房屋、设备等,以契约合同形式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承接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或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贷款,实现集体财产变现和增值,是农民的基本意愿也是本次改革的动力之一。

4、开辟财产性收入增长途径,建立农民收入长期增长机制

“三变”改革通过引导和组织农民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所分享的集体资产股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无形资产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按股分红,开辟财产性收入增长途径,建立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长期增长机制。同时,选择“经营主体 + 基地 + 农户”、“经营主体 + 集体 +基地 + 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以合同契约构成“收益保底 + 股权分红 + 工资性收入”的分配结构,建立农民分享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的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分享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建立农民收入长期增长机制。

5、搭建平台,建立财政资金运营管理长效机制

近年来,国家扶持农村发展的项目和资金日益增加,但是资金到村的分配和使用方面存在账目不清、用途不合理、效益低下等问题。“三变”改革整合财政生产发展类资金、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等农业综合开发、加工仓储物流、基建投资等涉农及扶贫项目资金,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通过“资金变股金”激活和放大资金使用效益,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集中投入到相关承接经营主体,同时量化到农户,搭建起财政信贷资金支持农村的操作平台和增值渠道,“三变”激活“三资”,既解决了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的难题,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变“一次性”投入为“持续性”增收。

6、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精准扶贫新机制

7、改善城乡关系,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制度基础

农民为主体的“村社合一”型治理结构,搭建了城乡人才、资金、劳动力双向流动的平台,改变分散小农的弱势地位,既符合乡村熟人社会自治现状,又兼容了新生产要素的输入,为传统乡村社会注入生机活力,改善和调整了农村生产关系,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城乡一体发展打开空间,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制度基础。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1、“农民变股东”过程中缺少承接主体。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发现,能够承接集体资产、经济效益稳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多。而且大多数村级集体经济基础差、底子薄,发展还有一个必须符合市场规律的过程。集体经济公司分红机制还不健全,当前能够获取集体经济组织分红的村还不多,农民的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高。

2、党支部、村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有待理顺。

改革后,村里挂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集体经济有限公司四块牌子。集体经济公司同其他“三块牌子”的关系没有法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没有经过村民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就直接将保底收益、股金分红交给村委会,这种做法无法律依据。

农村改革合同篇九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________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房款。

六、土地税由甲方承担,契税由乙方承担;其他税务由国家指定各自承担。

七、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房屋及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房款。

八、甲方确保房屋建筑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该房屋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甲方承担。

九、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十、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十

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改革合同篇十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民房一幢,为明确双方在承建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建筑项:

私人住宅主体工程。

二、承建方式:

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钢材、水泥、砖、沙、石、石灰等建筑材料。甲方应及时提供以上建筑材料,以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进度。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建房工期:

建房工期为天,自挖地基,标高正负零零线开始施工算起。

四、承建工程价格:

五、施工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工期延误:

乙方不得有无正当理由的延误施工行为。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因停电、下雨等造成停工;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将预付工程款元,以后将按工程进度付款。每层浇注封顶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该楼层的部分预付工程款元。余下的人工钱待整个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全部交给甲方使用后3月内全部付清。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以上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计算人工钱的50%给乙方。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人工钱,则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按照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4、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