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置房工程装修合同(优秀6篇)

小编: QJ墨客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置房工程装修合同篇一

发包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承包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元,由发包人支付。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天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

.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六条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当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对于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对于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时,其它不合格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应予以承认。

6、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

8、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阶段或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支付 元

第二次支付 元

第三次支付 元

第四次工程验收后天工程总造价的5%约 元。

.其他支付方式: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种进行结算:

、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 元

、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 元

1.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墙面面积顶面面积+6%

2.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

3.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拼花部分+10%

4.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

5.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6.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

7.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8.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特别费用的约定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的,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应当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的,甲方应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预算文件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责任与罚则

1、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士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因乙方及其代理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3、因甲方及其代理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公司: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证件名称: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安置房工程装修合同篇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建筑面积:

4. 工程质量: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100%,质量达到优良。

二、工程承包方式:

采取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安全的方式承包。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图纸所示的8#楼3—6楼装饰施工工程。具体设计及施工内容如下:三楼主要功能:兼顾会议、书画展示、实物展示,培训、宴会等功能。通话系统、音响、灯光、投影仪、展示柜、展示架、屏风、会议桌椅、餐桌椅等四至六楼主要为高档酒店式住宿功能,大户型套间兼顾办公,棋牌等功能。主要设计施工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顶面、电视、电话、电脑台、电水壶、床、床品、床头柜、梳妆台、沙发座椅、茶几、茶具、陈列柜、储物衣厨、衣架、行李包架、灯具、窗帘、拖鞋、垃圾桶、烟灰缸、脚垫、防滑垫、抽纸盒、穿衣镜、吹风机、软装饰(花器、茶盘、字画等装饰品)、卫生间全套,大户型套间考虑简易厨房,达到拎包入住标准。

四、合同工期:

五、质量标准:

2. 乙方应承担其所施工项目的质量保证工作,质保内容为所有与装饰装修工程有关的施工质量问题。

六、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2. 工程量的确认:

七、付款方式: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2.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3. 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参与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讨论和实施;

5. 甲方及时办理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并及时拨付工程款;

6. 为乙方提供准确施工图一套,并及时提供设计修改等图纸;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委托 同志全面负责本合同的实施;

2.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权威性,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3.乙方有自主组织独立施工的权利,但必须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6.乙方必须保证按图施工,如图纸有矛盾处,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后执行;

7.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合同工期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

九、工程奖惩

十、纠纷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收据,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二、 其它约定:(附件)

十三、1.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2.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应;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置房工程装修合同篇三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在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几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6、工程期限_________日;

(1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取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支付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

4.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凡必须涉及4.6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房屋处管理部门批准。

4.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竺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高,敲、凿、钻等主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程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无阻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家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

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预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9.2、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交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不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上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按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0%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10%

1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完成为办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果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金额1%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合同为准。

13.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有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3.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置房工程装修合同篇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____室_____厅____厨_____卫。

3、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_______天;

工程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六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置房工程装修合同篇五

委托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居装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公司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本工程建筑面积

1.4 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1.5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6 本工程由

1.7 开工日期:

1.8 竣工日期:

第二条: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2.1 工程合同预算价款为元人民币(以工程预算书价格为准);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2支付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按预算金额分四期支付工程款

第一期 60%合同签字时支付,计

第二期 35%水电验收时支付,计尾 款 5%竣工验收后七日内一次付清,计

2.3 设计范围内漏项增加价款在尾款中支付;

2.4 设计范围以外增加项目价款在签字确认后当日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工程监理

3.1 装修工程监理,由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

3.2 委托份。

3.3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义务

4.1 提供确认图纸和原始水电线路图纸。

4.2 腾空或部分腾空需装修的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

中所滞留的家具、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4.3 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的使用和保护。

4.5 垃圾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6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参与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5.1 按照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对甲方做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2 提供所需材料清单(含规格、数量)和材料进场时间表。

5.3 指派期完成施工任务。

5.4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预算。

5.5 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的规定;

5.7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8 办理双方约定的须乙方承担的工程开工前审批手续及费用;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坚持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的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施工约定及变更

7.1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和环境保护规定;

7.2 如因工艺原因需改动设计方案,需经甲方代表签字同意,方可施工;

7.3 如甲方需要更改设计方案,必须向乙方代表提出要求,双方代表协商工程量签字确认,并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凡甲方私自与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7.4 工程中间项目验收需双方代表及工程监理联合验收,并签字确认。

7.5 验收的项目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

7.6 乙方提供材料时,如材料清单和材料进场时间表有变动,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代表。

7.7 项目结束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工程决算书。

7.8 项目结束时监理单位出据竣工验收报告,乙方必须签字认可。

7.9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设备以及工程成品。

7.10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八条:工程约定及延误

8.1 公休日工期照旧,重要的节假日经协商放假时,工期顺延;

8.2 因乙方预算漏报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变;

8.3 因甲方提出未在设计范围内增加的工程项目,双方协商推迟竣工日期;

8.4 如因甲方提供材料延误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产生停工和误工,竣工时间顺延;

8.6 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甲方责任工期顺延,乙方责任工期不变;

8.7 其他原因延误工期按违约处理。

第九条:工程质量与验收的约定

9.1 经甲方、乙方及监理工程师协商,并一致同意,分以下阶段验收:

9.2 工程验收依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签证;

9.3 工程验收依据《成都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验收标准。

9.4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9.5因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设施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9.6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后3日内进行验收,确认签字和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9.7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工程合格。

9.8 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9.9 甲方如需安排其它承包商完成本合同以外项目,应与乙方协商进退场时间,并令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9.10 甲方、乙方及监理公司,可指派一代表参加各项验收并签字确认。

第十条:保修条款

10.1 保修前提条件为竣工验收合格和甲方付清尾款;

10.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0.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0.5 隐蔽工程保修期限为与人工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 因乙方原因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预算价款1%或支付对方;

11.2 因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预算价款1%或支付对方;

11.3 双方由于设计问题意见不同造成停工误工,延误工期不以违约论处;

11.5 其他形式的违约按工程总价款的1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及解决

12.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标更、终止与失效

13.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失效;

13.4 保修期过后,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14.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4.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与附件《工程预算》和三《设计图纸及说明》同时使用;

14.4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安置房工程装修合同篇六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2. 居室规格:房型 ______ 层(式) ______ 室 ______ 厅 ______ 厨 ______ 卫,总计施工面积 _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 工程开工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 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7 、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_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 %支付给乙方。

4. 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 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责任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12 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