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劳动体会心得体会(大全10篇)

小编: 字海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培训劳动体会心得体会篇一

初中阶段是学生进入青春期的重要时期,他们的身体和心智都发生着巨大变化。为了让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安排了劳动培训课程,让学生了解劳动的重要性,并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经过一段时间的劳动培训,我深刻体会到了劳动的价值和意义。

第二段:通过劳动培训锻炼身体和提高技能

劳动培训课程为我们提供了锻炼身体和提高技能的机会。在农村劳动实践中,我们体验了田间劳作,比如种植、收割农作物等。这些劳动不仅锻炼了我们的身体,增强了体能,还提高了我们的劳动技能。我们从老师和农民朋友那里学到了很多实用的知识和技巧,比如如何操作农具、如何识别农作物各个生长阶段的特点等。

第三段:劳动培训促进团队合作和社交能力的发展

劳动培训不仅仅是个人劳动技能的提高,更是培养团队合作和社交能力的机会。在劳动中,我们需要与同学合作,共同完成任务。这要求我们学会相互配合,互相帮助。在团队中,个人的技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我们必须学会与别人合作,团结一致。通过劳动培训,我明白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也提高了自己的社交能力,在与同学和农民的交流中变得更加自信和开朗。

第四段:劳动培训提升责任感和独立意识

通过劳动培训,我体会到了责任感和独立意识的重要性。在田间劳作中,我们需要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工作不负责任,那么整个团队的工作质量都会下降。因此,培养责任感是劳动培训的一个重要目标。与此同时,劳动培训也鼓励我们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劳动实践中,我们遇到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自己动手解决。通过积极参与劳动,我逐渐变得独立,并且愿意主动承担责任。

第五段:劳动培训对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

通过劳动培训,我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劳动不仅锻炼了我的身体,提高了我的技能,还培养了我的团队合作和社交能力,提升了我的责任感和独立意识。这些品质对于一个人的全面发展非常重要。同时,劳动培训也让我更加珍惜劳动的价值,明白了劳动的重要性。通过劳动培训,我明白了劳动的辛苦和付出,对劳动者心怀感激,也更加热爱劳动。

总结:

初中劳动培训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劳动培训,学生可以锻炼身体,提高技能;培养团队合作和社交能力;提升责任感和独立意识;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劳动的辛苦和付出让我们更加珍惜劳动价值,热爱劳动。初中劳动培训是学生综合能力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将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努力运用劳动所学,为自己的成长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培训劳动体会心得体会篇二

第 六十五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培训劳动体会心得体会篇三

劳动合同法》在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是规范劳动关系的基础性法律之一。以下本站小编为你带来劳动法培训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煳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作为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一毕业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就业合同就是大学生要签订的最典型的合同。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毕业大学生的在签订就业合同后,在就业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在和毕业生签订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求职大学生应有的权利。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这些大学生在毕业以后的求职道路上,在碰到一些有关自己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大学生应该学会用法律这把强有力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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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劳动体会心得体会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的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培训劳动体会心得体会篇五

初中劳动培训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活动,通过培训学生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意识,旨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劳动观念。我参加了初中劳动培训,下面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在劳动培训中,我收获了许多技能方面的知识。以前,我不懂得如何修理自行车,但在劳动培训中,我学会了修理自行车的基本方法。通过多次练习,我掌握了拆解、清洗、润滑和组装自行车的技巧。我发现,只要动手去实践,其实很多看起来很难的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复杂。此外,我还学会了一些简单的电器维修技能以及室内装修的基本知识。这些技能不仅帮助我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还增强了自己的自信心。

在劳动培训中,我也懂得了劳动的意义和价值。劳动不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更是一种对社会的贡献。在劳动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付出与收获的关系,我明白了辛勤劳动的重要性和意义。通过培训,我学会了与他人合作共事,体验了团队合作的乐趣。劳动让我明白了团队的力量以及每个人的价值在团队中是不可或缺的。同时,我还发现,劳动可以让我们更加细心、耐心,培养了我的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都是其他学科无法替代的。

劳动培训还对我的人格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劳动不仅是一种技能的学习,更是一种品质的培养。在劳动中,我养成了细心观察、耐心倾听、合作沟通等好习惯。我学会了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浪费资源,养成了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我还发现,在劳动中,体力的消耗和精神的放松形成了良好的生活节奏,让我更好地调整心态,更好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困难。

最后,劳动培训也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与不同的劳动岗位接触时,我不仅了解了各行各业的辛勤付出,还结交了不同背景的人。他们的经验和故事都使我受益匪浅。劳动使我懂得了社会是一个大家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和角色,只有凝聚在一起,才能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总的来说,初中劳动培训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帮助。我不仅学到了实用的技能和知识,更意识到了劳动的意义和价值。劳动培训不仅培养了我的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促使我形成了一系列积极的品质和好习惯。劳动让我认识到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懂得了团结合作和相互尊重的重要性。我相信,通过这次劳动培训,我将更加积极地参与未来的劳动,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培训劳动体会心得体会篇六

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竞争越来越激烈,作为一名员工,劳动技能的提高是至关重要的。而劳动培训正是为了让员工掌握更多实用的技能而引发的,通过学习各种技能和知识,员工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中的挑战和变化。在这里,我将分享一些我在劳动培训中获得的心得与体会。

段落二:积极主动参加培训的重要性

首先,我认为积极主动参加培训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工作中的日常事物可能会导致我们的注意力分散,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学习的状态。通过不断参加培训和学习,我们能够增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并随时准备好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其他挑战,在这种竞争激烈的社会中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

段落三:专注于学习内容

在参加培训的时候,我们需要更加专注于学习内容。不要有任何分心,要全力以赴学习。这样做可以让我们更好的理解学习内容,更丰富我们的知识储备。在学习新技能和新知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加强联系,才能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能力。我们要学会如何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更好地将所学知识转化为真正的能力。

段落四:分享与交流经验

参加同事分享和交流的经验活动也是一种非常有益的学习方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能够了解不同的岗位之间的差异,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加深了解,同时也能加强我们的沟通和合作能力。在职场中,任何一个工作岗位多少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难题。通过相互分享和交流,我们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且减少出现错误的可能性。

段落五:总结与展望

通过这次劳动培训,我不仅学到了新的技能和知识,而且更深刻的理解到了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是多么重要。劳动培训帮助我更好的了解工作环境和公司文化,同时也激励我更加努力学习。未来,我将继续积极参与各类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迎接职场中的更多挑战。

结语

劳动培训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学习机会。如果我们能认真的参加学习活动,并且积极交流和分享经验,我们实际上正处于一个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过程中。希望通过我这次的分享,大家对劳动培训和自己的职业发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培训劳动体会心得体会篇七

劳动培训是为了提高职工的专业能力、内涵素质、创新理念,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而开展的一种培训方式。通过劳动培训,职工们能够系统地学习理论知识,进一步掌握实践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同时也促进员工职业发展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在接受劳动培训的过程中,我收获颇丰,下面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学习是永远不会结束的过程。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我体验了“学以致用”的感觉。当我在课堂上只是听老师讲理论知识时,对知识的理解只是有一些模糊的感觉。但当我踏实地去执行实践任务时,我才发现我的理解有些不够深刻或者还有些欠缺。因此,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成为学习的关键。通过不断的实践,我成功地掌握了许多技能和知识,这也让我更自信地去面对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

三、多一份耐心,多一份成果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有时候会遇到一些很难解决的难题,也会遇到一些乏味、重复的工作。这时候,多一份耐心就会多一份成果。努力去思考并解决这些问题,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些困难,最初我很着急,但当我心态平静下来时,我便开始深入地思考,把问题想透彻了,很快就找到了解决方案。

四、简单的东西也可以做得好

在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中,有时候我们会忽略一些基础、简单的知识或操作,而认为它们并不重要。但我发现,这些基础和简单的东西对于整个工作过程和学习过程是非常重要的,把它们做好了,才能让其他的工作更加顺畅。所以在劳动培训中,即使是一些非常基础的操作,也要全神贯注地去掌握和练习,这样才能做到简单但不失精彩。

五、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团队合作可以更好地发挥每一个人的特长和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取得更好的成果。在培训过程中,同学之间会进行很多的交流和合作,这既有助于大家共同进步,也能密切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为以后的工作中铺平道路。我参与的团队,由于大家掌握专业技能的程度不同,因此,在团队合作中,我主动请教和帮助小组成员,也得到了小组成员的帮助和支持。最终,我们成功地完成了整个项目,也得到了中层管理的认可。

总之,通过劳动培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学习的方法和技巧。它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企业和职业发展的本质,同时也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未来,我们会继续探寻新的技术和知识,不断进步和学习。

培训劳动体会心得体会篇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颁布,2008年1月1日即将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已纳入依法规范、依法调整的法制轨道。2007年9月份,省局组织全省各市级局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劳动合同法》理解与运用培训班,此次系统的学习使我对该法有了全新的认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确定出台的,完全符合中国现状,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保持社会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最终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现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学习收获具体谈谈我的理解和体会:

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其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遵守的规则,也是其为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制定的系统管理规则。规章制度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延伸和补充,也是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包括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生产、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又包括:职工录用、调动、培训、考核、离职规定,职工工资支付、保险福利待遇规定,奖惩规定,还有劳动合同和纠纷处理规定等。科学、合法、合理和可操作性的劳动规章制度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劳动力的提高和维护用人单位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保证。《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当前,大部分企业都有一系列的劳动规章制度,可是在制定和执行上普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一是相关规章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或者已经不适用;二是劳动规章制度内容不明确,缺少量化指标以及可操作性;三是制定的规定没有让职工普遍学习;四是只注重企业的自身利益和自身现状,单方面强制职工遵守执行规章制度,不能很好的保障劳动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使之科学、合法、合理、可操作,以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劳动力的提高和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

现代企业以民主管理为基础,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得到员工的参与和认同才能很好地制定和实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可见,企业制订规章制度履行民主程序首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同时要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就要求企业一要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二要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三是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些原则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同时,《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见,《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要求更高,需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

培训劳动体会心得体会篇九

在现代社会,劳动者面对激烈的竞争,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与技能,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劳动培训成为了现代职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本文将介绍我参加劳动培训的经历与感受,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培训前

当初,我第一次接到公司的劳动培训通知时,我感到非常好奇与期待,以为这应该是一场有趣而充实的经历。然而,当我到达培训现场,意识到整个培训过程将会是一个连续的20天的马拉松赛程,我有些心灰意冷。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认真对待这个机会。

第三段:培训中

随着培训的深入,我逐渐明白了培训的意义与重要性。在培训中,我们接受了一系列学习、实践的课程,包括课堂讲授、模拟练习、沙盘推演等多种学习模式。其中,对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沙盘推演过程,使我深刻地意识到每个员工在公司的地位以及重要性。同时,在实践中,我们学习了许多现代职场中的专业技能,打磨了我们的职业素养,使我们更加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

第四段:培训后

培训结束后,对于自己的提升与收获,我感到非常满意。通过自己的不断探索,我已经掌握了一些新的技能。与此同时,我对公司的发展目标也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培训的过程中还帮助我们建立了新的工作联系,开展了一系列的深入交流,让我与同事之间建立了更深层次的信任与理解,从而更加高效地工作。

第五段:结论

总的来说,参加劳动培训的过程虽然艰辛,但是一定会得到很大的回报。劳动培训能够启发我们的激情,增加我们的勇气与信心,让我们在职场上更加出色。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学到了新知识,更重要的是掌握了成为现代职场成功者所需的基本素养。因此,我希望更多的劳动者能够参加劳动培训,开拓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能力。

培训劳动体会心得体会篇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企业的日益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发展。其中,劳动力培训也是企业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通过对员工进行培训,不仅可以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也可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本文将分享我在企业劳动力培训中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正在进行劳动力培训的企业提供借鉴和启示。

第一段:深入了解员工需求,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

劳动力培训并不是一刀切的,不同员工的需求和背景都不同,需要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在制定培训方案之前,企业需要先进行员工需求分析,了解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自身的业务需求以及市场趋势等因素,制定符合员工需要的培训方案。在劳动力培训过程中,要注意与员工的沟通,及时调整培训方式和课程内容,让员工获得最大的收益,实现员工和企业共赢。

第二段:培训方式灵活多样,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培训方式灵活多样也是企业劳动力培训的重要环节。传统的培训形式显得单调乏味,不容易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企业可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例如工作坊、讲座、视频教程、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让员工有更多的学习选择,并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第三段:量身定制课程内容,实现知识点的深入学习

劳动力培训需要制定详细的课程内容,让员工能够有针对性地掌握知识点,实现知识点的深入学习。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经验水平,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模式,让员工获得实际操作和应用的机会,学以致用,进一步提升员工的能力和技能。

第四段:定期考核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监测

对于企业而言,劳动力培训的效果是需要监测和评估的。定期的考核评估有助于企业了解员工在培训中的掌握情况,发现培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方式和课程内容,保证培训效果最大化。

第五段:持续更新培训课程,适应市场变化

企业在进行劳动力培训时,也需要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持续更新培训课程,将最新的业务理念、技术和操作方法纳入培训,使员工始终保持前沿的业务知识和技术,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之,劳动力培训对于企业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培训过程中,企业需要了解员工需求,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采用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和模式,制定详细的课程内容,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并持续更新培训课程,以期达到最好的培训效果,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