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业小区保洁用工合同(优质5篇)

小编: 影墨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物业小区保洁用工合同篇一

根据《xxx民法通则》、《xxx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经协商一致,确立劳务合作关系,自愿就具体劳务内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是建立在地位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就劳务事项达成的劳务协议,双方仅仅是劳务合作关系,非雇佣关系。本劳务合同期限为 壹 年,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合作期限届满,双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关系,但乙方享有优先继续合作的权利。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为:承担甲方生物技术中心实验区及办公区域的保洁服务。

1、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保洁服务过程中,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卫生及身体健康。

2、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保洁标准做好甲方指定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服务。

3、妥善收集、整理、清运垃圾,并存放于甲方指定地点。

4、增强成本意识,爱惜保洁工具及洗涤清洁用品。

5、非劳务服务时间段,乙方自由活动,可以在甲方提供的场所内休息,但不得在甲方办公或实验区内闲逛。

6、其它:

第三条须达到的劳务要求:

1、为便于双方合作完成劳务内容,甲方会将劳务时间安排、劳务附属条件配臵、劳务内容、劳务内容完成时间、需要达到的技术参数或标准等方面告知乙方,双方应该充分理解和配合,以便很好的完成劳务内容。

2、甲方根据劳务内容可以提供必要的条件、设施、场所、用具让乙方完成劳务。

3、乙方在劳务期间及非劳务期间,不得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以至于影响甲方及甲方员工的正常工作。非劳务服务时间段,乙方自由活动,可以在甲方提供的场所内休息,但不得在甲方办公或厂区内闲逛。

4、其它:

第四条乙方提供劳务方式为:以乙方的知识、特有技能、服务提供劳务,因为双方系合作关系,乙方不得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本劳务协议。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未公开的财务数据资料;甲方的所有客户信息;甲方未公开进行中或计划谈判的投资项目信息及资料;甲方相关科研项目信息;甲方技术配方、技术秘密的信息及资料;因乙方劳务范围知悉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信息及资料、甲方所有其他的非为业内同行所知悉的信息及资料等。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除了劳务需要或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利用、让他人利用或对他人泄露商业秘密,如果使用、发表、泄露有关甲方商业秘密将使甲方的业务及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在劳务合作期间,应尽其最大努力避免此种情况发生。此种保密要求不受时间限制;只有法庭判定应当公开的信息或甲方已经通过纸质媒体公开该信息。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按照每月人民币15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或按照 方式进行支付。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受益方为甲方,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劳务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双方就终止本合同协商一致的;或一方提前一周通知对方解除的;

4、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劳务内容的或达不到劳务标准的,甲方可以提前3天通知乙方解除该劳务合同。

第九条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有义务在一周内将有关劳务内容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交接或赔偿完毕后3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的劳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在劳务过程中,应持必要的注意和谨慎义务,保持身体健康,避免劳务过程中遭受身体伤害并为此负责。如因甲方过错导致的伤害,甲方按过错的程度,承担必要的补偿责任。乙方在非提供劳务时间段,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有关任何争议,均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附件如下: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物业小区保洁用工合同篇二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xxx民法通则》、《xxx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本劳务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视业务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现等可提前与乙方解除劳务关系或征得乙方同意与乙方续签劳务合同。

1、乙方承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也愿意承担所约定之劳务。

2、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委托乙方承担办公区域保洁工作。具体工作为:负责打扫、擦拭办公区域的地面、门窗;负责洗手间的清洁和垃圾清理;负责会议室的清洁和桌椅摆放;负责绿植的浇水和修剪等工作。

3、乙方工作时间为_____小时,每周______小时。

4、乙方提供劳务应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的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和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

1、乙方的劳务报酬为______元月,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劳务报酬。

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2、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业绩情况等随时解除本合同。除应当支付的劳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3、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

4、乙方解除合同离开公司前,应办理好工作用品交接。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每拖欠____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小区保洁用工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清洁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_住宅小区的保洁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行使保洁权的期限为_年。从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三条委托费用

标准:

数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方式:

第四条保洁标准

乙方的保洁标准为:

1.按时清洁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频率标准_x;

2.住宅小区内窨井、化粪池的清淘清运,频率标准_x;

3.按时清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并协调与环卫部门的关系,频率标准_x;

4.定期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害虫消杀工作,频率标准_x;

6.对住宅小区高层公寓防火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清理、频率标准_x;

7.对高层公寓内的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损坏打及时报修并跟踪处理结果,巡视频率标准_x。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对乙方的保洁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2.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洁标准的权利;

3.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4.拥有对乙方重大保洁措施的审定权;

(二)义务

1.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的保洁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2.向乙方支付保洁代理费用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2.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保洁业务的权利;

3.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4.乙方丧失保洁公司资格;

5.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物业小区保洁用工合同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万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万平方米;容积率:_________%;绿地占有率:_________%;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小区总户数:_________;受益人口: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付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场所。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月_________元/m2;

2、代收代办费:_________。

3、特约服务费:_________。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首届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止。

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后,本合同自行终止,首届业主大会可按照规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企业,并签订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产权单位)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立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账务预算及决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委托管理费_________元/m2;合计_________元。

12、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由乙方负责催交;

13、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参照《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填写)。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2、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产权人收取;

3、业主或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业主临时公约中的有关约定,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约定支付费用。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第二十六条 房屋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由_________负责筹集;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未设立维修资金的维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维修资金的其他约定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 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物业小区保洁用工合同篇五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联系电话:

说 明

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所赋予的定义是:

1、专有部分-----指在建筑物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

2、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等。

3、共用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下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太阳能供水设备、电梯、共用线路、照明、燃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

4、共用设施-----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共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5、交付使用-----指业主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办理完结开发商指定的相应手续;业主在约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视为房屋已交付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小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总占地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临: :

西至: ;

北至: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方式,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经营利润构成。

第五条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其拥有/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 元/平方米/月;

2、商铺物业服务费: 元/平方米/月;

第六条 其他服务收费标准

1、地面停车费: 元/月;

2、地下停车费: 元/月;

3、生活垃圾处理费: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规定和标准代环卫部门代收代缴,即: 8 元/月/户;(本合同期内如政府进行价格调整将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4、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的自用水费和公用水电费及水电损耗的分摊如下:

(1)自用水费、太阳能水费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实际使用量据实代收;

(2)太阳能水损耗及维护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据实分摊收取;

(4)水、电损耗费按实际发生额据实分摊收取;

(5)水电费公摊由乙方与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同时一起代收;

(6)由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及时交纳水电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1、其他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会随着项目规划变更、政府政策变化及市场价格变化而进行调整。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采取银行托收或业主自行交纳的方式。

第十条 业主自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及提供其他特约服务,服务报酬由乙方与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有偿服务。

第十一条 业主应于本物业交付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纳入物业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100%交纳。

2、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规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3、物业服务费用按季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乙方交纳当期物业服务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3‰作为滞纳金。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乙方对于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可以通过将欠缴费用的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等手段催收、催缴。乙方也可以采用寄送挂号信的方式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催收、催缴,邮寄地址为业主办理入住登记时登记地址为送达地址。未交纳物业服务费超过3个月的,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明示物业服务费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特约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位所有权属,依照法定或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收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约定执行。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五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存在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八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它资料。

第十九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物业交付后,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服务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就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装饰装修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于物业交付使用前30天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不少于法律规定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可以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包含本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承诺在本物业具备入住条件后继承本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

2、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在物业买卖合同中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

第二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

2、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服务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3、建立物业服务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5、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八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九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南宁市政府相关文件由业主在入住前一次性交纳并存入政府指定专用账户。

第三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分摊,按照国家和南宁市当地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三十一条 相关业主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相关业主承担。

第三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业主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不足首次缴集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0%时,依据《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按房屋所有权人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向房屋所有权人续筹。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标准,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市住房局和城区房管所。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交总额的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后,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书面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的,如乙方继续管理,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直至甲方与新的物业服务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为止。

第三十七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附件:

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标准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1.房屋外观定期巡查;

2.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编制年度维护计划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和管理

1、 建立设备房巡查制度和设备管理台帐;

2、 因乙方维护、养护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提前通知;

3、 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4、 化粪池清淘1次/年;电梯检查1次/周,复检1次/三周,保养1次/月。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 服务时间:每天7:30--16:30;

2、 楼内清洁:地面清扫1次/日;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擦抹1次/周;

楼道玻璃:1次/月;

电梯:轿厢每日擦拭、清扫1次、门壁1次/月;

3、 生活垃圾收集:按单元每日定时清理1次;

4、 公共场所、绿地、道路:清扫1次/日;

5、 截水沟、雨水井、标识牌、信报箱:清洁1次/周;

6、 水景:清洁1次/周;路灯:清洁1次/月;

7、 消杀:蚊虫消杀2次/月(夏),1次/月(冬);灭鼠半年1次;

8、 雨雪天气后及时清扫积水、积雪,节日烟花炮屑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 防治病虫害;

2、 修剪:乔木2次/年、草坪5次/年、灌木3次/年;

3、 花卉:2次/年。

车辆停放管理

1、 经营性停车场有合法手续,车辆进出有管理;

2、 经营性停车场有巡视,发现问题按照车主留下的联系方式尽快与车主取得联系。

2、 对火灾等突发事件有相应预案;

3、 定期开展消防和居家安全宣传,消防演习:4次/年。

装饰装修服务

1、 告知业主物业使用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2、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1、 建立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 档案资料有专人管理,借阅有记录。

2、 设立并向业主公布服务诉讼电话,提供全天客户咨询接待服务;

3、 社区文化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