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心得体会(通用10篇)

小编: 梦幻泡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从而不断提升自己。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心得体会篇一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法律心得体会篇二

为加强系统专门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系统法制人员的业务水平,xxxx日至xxxx日,市局组织系统相关人员赴xxxxxx开展法制工作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虽短,但给我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五天来,我认真聆听了xxxxxx等人就中国法制社会、职务犯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以及证据的基本理论等知识的讲解,增强了我的法律应用能力,受益匪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制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建设一支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我们现阶段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虽说我们已经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清理行政执法依据,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事实上,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亟待加强等问题。而且,从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角度来说,只有整个行政机关的大多数人员都有了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自觉地行动起来,这些自觉地的行动才会汇聚成一股汹涌的力量,推进依法行政事业向前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二、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地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这次培训,老师除了讲药品监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也讲了一些证据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案件审理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些法律知识由于平时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用得不多,所以也不是很熟悉。但是通过老师的讲解,发现其实这些法律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关联,在处理一些案子的时候,需要对这些法律融会贯通。因此,我觉得平时除了要学xx本部门的法律外,也要掌握其他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案件审查工作。总之,这次培训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创新力;而且也是对自己以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

三、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学以致用,学xx的主要目的是应用,通过学xx结合实际,立足岗位创优,把所学的东西转化为工作开展的思路和方法,促进工作取得实效的本领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这才是培训的根本目的。作为一名法制人员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已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要确保每一件经手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质量上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力求无错案的发生,使每一个执法案件都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说,这次培训使我认清了自己岗位的重要、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拓宽了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自己的职责,严把案件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

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通过培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现代社会是知识竞争的年代,只有不断学xx,不断掌握新的知识,才能到达新的高峰。这次培训就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学xx平台,营造了”我要学“、”认真学“的良好学xx氛围。

法律心得体会篇三

在当代社会,法律在各行各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工程领域来说。工程法律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法律规则及其适用范围,它是以法律为基础来管理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各种关系,保障工程项目的公正、合法和顺利进行。在长期的工作经历过程中,我逐渐领悟了一些关于工程法律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我们需要认识到,工程法律的知识是必须掌握的。从业者需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与适用,尤其是涉及到工程项目进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工程管理法规、国际公约、建筑施工标准、民事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因为工程建设涉及到多个环节,包括了设计管理、土建工程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多个方面,其中必须遵守和执行的法律法规也会相应的很多。

第二段,工程法律实践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从自己的工作实践中吸取教训,找出规律和问题所在,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和思路。例如,我们可以根据之前的工程项目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出在合同签订阶段应该关注哪些法律问题,以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如何提前预防和解决法律问题等等。

第三段,工程法律需要注重团队协作。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团队成员往往来自不同的背景和专业领域,其间存在各种关系和利益。因此,要保障工程项目能够按照法律规定顺利进行,就需要团队成员紧密协作,制定出相应的合法、合理规则和标准,确保团队整体的法律素质和合规能力。例如,我们可以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制定一份项目管理规定,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法律协调机制和信息流程,明确各司其职。

第四段,工程法律在实践中需要着重强调风险控制。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到大量的合同条款、工程进度安排、工气、机电装置施工等多个方面,其中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因此,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我们特别需要在实践中强调风险控制。例如,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我们可以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策略,以确保工程权益得到司法的强力保障。

第五段,工程法律涉及到各种专业领域的交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会发现涉及到的领域往往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建筑工程管理、计算机化帮助设计与管理、工程经济管理等等。因此,要想在工程法律的实践中有所建树,就不仅需要精通法律知识,同时还要了解各种相关领域的知识,以便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各方面的契合点,确保在法律意义上的精确性和系统性。

总之,工程法律是工程项目中必须要重视的一部分,其意义和作用在日益凸显。对于工程建设相关领域的人员来说,掌握合适的工程法律知识,熟悉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各种关系,总结工作经验和深化团队协作,提高法律风险控制能力和多领域交叉知识素养、才能在工程项目实践中完美实现顺利实施与法律合规。

法律心得体会篇四

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意识的普及成为当今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团员,我们应当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法律秩序。通过参与团法律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重要性,也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在此,我将团法律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归纳总结为五个方面,以期能够对更多人起到启发和引导的作用。

第一方面,参与团队法律活动让我意识到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性。在参加法律讲座和模拟法庭等活动中,我深刻感受到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福祉的重要作用。不论我们的身份和地位如何,法律都是保护我们的一道铜墙铁壁。而作为团员,我们更应该充分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积极传播法律知识,促使更多的人加入到法治的行列中来。

第二方面,通过团法律活动,我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细节之处。法律不仅仅是一部条文的简单堆砌,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思想。参与模拟法庭活动时,我深入研究了相关案例,仔细分析了证据和辩论,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细致和全面。正是这种对于法律案件的耐心分析和深入思考,使我更加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在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的必要性。

第三方面,通过团法律活动,我体会到了参与案件解决的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模拟法庭活动中,我们需要充分理解和配合自己的角色,同时密切协作,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只有通过团队合作,我们才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充分展现出案件中各方利益的平衡和法律的公正性。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团队法律活动,培养团队意识和合作能力,使我们在以后的法律实践中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

第四方面,通过团法律活动,我认识到了法律的操作性和适应性。法律是根据社会发展和人民需要而不断完善和修订的。只有我们充分掌握法律规定和规则,才能更好地去实践和应用法律。通过参与团队法律活动,我深入了解了诉讼程序、法庭礼仪等细节,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同时也更好地适应了未来法律实践的需要。

第五方面,参与团队法律活动让我明白了作为法律人的责任和使命。法律人在法治建设中起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我们应该传承和发扬法治精神,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参与团队法律活动,我们不仅仅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更是为了推广法律教育和法制文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总之,通过团队法律活动,我明确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性,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同时,我也体会到了参与案件解决的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了法律的操作性和适应性。最重要的是,作为法律人,我们应当承担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和使命,为社会的法治进程做出自己的贡献。通过团队法律活动,我们将继续增强法律意识,为法治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贡献力量。

法律心得体会篇五

作为一名法律社工,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社工工作的复杂性。此外,法律社工将法律与社工相结合,使得工作更具挑战性。在反思和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时,我从中收获了很多,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法律和社工的结合

法律和社工是两个看似不同的领域,但是将二者结合起来,却可以创造出更多的可能性。在我所在的社工机构里,我们将法律的专业优势和社工的服务心态相结合,通过专业的法律援助和温暖的社工康复,帮助社会上最脆弱的人群。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考虑到法律的正确性,还需要注意心理需求和社会心理学的应用,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同时,我们还需要注重创新,从而获得更好的成果。

第二段:社工的情感处理

与常规的法律援助不同,社工需要更像一个朋友一样与客户相处,与之建立更亲切的关系,建立起信任关系。在这个过程中,社工还需要注重情感处理,处理客户的情绪反应。尤其是在维权和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客户的情感反应可能更加激烈,这就需要社工具备丰富的情感管理技能,让客户平静下来,重新审视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三段:意识形态立场的把握

法律社工的工作也不能脱离社会的最新潮流和政治立场的影响,因此社工在处理问题的时候,需要注重意识形态立场的把握。在工作过程中,不仅需要注重客观公正,还需要关注立场的正义。社工工作一旦涉及到政治敏感话题,就会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意识形态,社工需要坚持中立,达到公正公平的结果。

第四段:创造性解决问题

法律社工工作是在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取得结果,客户提出的问题可能存在多种原因。社工需要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从多方面出发,识别问题,发掘问题的根源和影响因素,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案,尽可能地让客户获得更好的结果,同时也能够让社工机构的工作有所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段:职业素养的提升

最后,法律社工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客户。除了必备的专业技能外,社工还需要注重人际沟通、情感管理和团队协作等方面的提升,这才是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在实践中,社工应该学会聆听、理解和尊重客户,不断提高敏感度、同理心和自我意识,寻找帮助客户的各种途径和方法,打造更有效的帮助方式。

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经验积累与总结,我发现法律社工的确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工作,这需要我们继续学习和探索,不断丰富自己的经验和知识,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够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和支持。

法律心得体会篇六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未来。教育和培养青少年是中华民族永恒活力和活力的基本计划,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社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和教育,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为青少年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氛围,一直是我们学校的重点,也是我们教师德育的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律教育内容,法律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日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学校法律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律教育深入各方面,努力全面无遗漏。

当然,法律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意义,还要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也是捍卫尊严和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律教育应该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我们的学校、家庭、社会有强大的法律保护网络,始终规范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守法律,健康成长,有良性发展。

法律心得体会篇七

作为学生,尤其是中学生,他们心中有许多美好的愿望和梦想。但试问有多少人实现了自己年少时的梦想?很少!那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我们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时,往往流于空泛,简单的让学生想象或讲出自己以后的理想是什么?那么至于怎样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却没有告诉学生。

不是因为孩子们没有梦想,而是他们只拥有梦想而没有目标。有人说:“成功的第一法则就是把梦想变成目标,”

由此可见,梦想与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区别。梦想就像写在沙滩上的字,被海浪一冲就变得无影无踪,而目标如同刻在岩石上的字,即便历经风雨依然清晰可见,因此我们想让学生实现梦想,就要让学生吧梦想变成目标。

怎样把梦想变成目标呢?

第一,目标要量化比如应让学生树立学好英语的目标,那就让他们多记单词,怎么个多法呢?应该达到多少?这就是量化。

第二,目标要有时间的限制 比如在七年级第一学期的词汇量要达到500多,那么再进一步细化,每天记多少个,实现了就达到了目标。其他科目也一样。

第三,我们要对学生制定科学目标就应该考虑一下几点,首先为学生描绘出发展前景,有了榜样就有了希望和动力,学生才肯心甘情愿的学习,因此在制定目标时因给出相应的榜样和发展前景。其次,目标要容易理解和操作。

只有在一个个既明确又易于操作的目标的指引之下,循序渐进,我们的梦想就会在不远的将来变成现实。

中学生学习法律心得(2):

闻名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

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

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人之初,性本善。但由于后天所处的环境不同,性格也会变得迥然不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是学习知识,树立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时候。我们更应该学法,用法。学习法律是为了防止自己由于无知而触犯了法律,用法则是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伤害。 多数中学生都希望获得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问题感爱好,但却对法制教育感到困惑。我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所有学生都希望学法、懂法、用法,但普遍对法制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所以我们应该主动地,自觉地去学习法律。其实学习法律的方式很多:可以看法制节目,可以听法律讲座,也可以阅读相关书籍。

总之,只要我们肯去学,就不会不懂法。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作为祖国的希望,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学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法律心得体会篇八

在当今法治社会中,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作为每个公民都不可忽视的存在,了解和遵守法律成为我们的责任。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伟大和权威,也体会到了法律给予人们的权益保障。本文将从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法律的公平性、法律的约束力、法律的权威性和法律的完整性五个方面,写一篇关于“法律篇心得体会”的文章。

第二段:法律的普遍适用性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则,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特点。法律面对的是广大的群体,以公民法为例,公民法适用于全体公民,不论身份、职业及财产状况,都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保证了法律制度的公正性,避免了任意性和片面性的问题。理解并遵守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可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发展。

第三段:法律的公平性

法律要求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法律应当适用于所有人,对每个人都不分贵贱、尊卑、富贫进行平等对待。法律的公平性体现在保障人们的各项权益和利益平等,使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的待遇。对于弱势群体,法律应当给予更多的保护和特殊对待,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四段:法律的约束力

法律的核心目的是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保障公民的权益。法律对于每个公民都具有约束力。法律的约束力意味着人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不能随意妄为,不得违法乱纪。法律的约束力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则和惩罚机制,对违法者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对于每个公民来说,遵守法律是一种义务,也是对社会的责任。

第五段:法律的权威性和完整性

法律的权威性和完整性是法律体系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法律的权威性是指法律在社会中拥有高度的威信和执行力,人们愿意遵守法律并相信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法律的完整性是指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由一系列法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只有当法律的权威性和完整性得到良好维护时,法律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结语

通过对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公平性、约束力、权威性和完整性的思考和体会,我更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因为有了法律的存在和执行,社会才能保持秩序和稳定,人们的利益和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作为一个公民,我会时刻遵守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同时也将积极参与到法律的实施和推进中。通过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作用,我们可以共同建设一个秩序井然、公正平等的社会。

法律心得体会篇九

法律是一种基于公正和正义的规则体系,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起着关键作用。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法律的重要性和影响力。通过学习法律理论和实践应用,我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本文将分享我对法律的心得体会,并说明法律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法律教会了我如何分析和解决问题。法律是一门注重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的学科。在法律课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将大量的信息整理成有条理的框架,以此来解决实际问题。法律不仅要求我们理性思考,还要求我们善于运用法律条文和案例来支持我们的观点。通过不断练习和实践,我逐渐提高了我的逻辑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其次,法律让我明白了法治的重要性。法治是一种保证社会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法律的权威也得到了充分体现。通过学习法律,我了解到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社会稳定和和谐至关重要。如果没有法律,社会将陷入无序和混乱之中,公民的权益也将无法得到保障。因此,拥有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前提。

此外,法律教会了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法律的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我了解到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事务中,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作出贡献。法律不仅仅是法官和律师的专业领域,它关系到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只有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在法律中的地位和责任,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因此,我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

最后,法律告诉我信任法律体系的重要性。法律是一个广泛而复杂的领域,没有人能够掌握所有的法律知识。但法律体系的存在让人们对公正和正义保持信心。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法律条文,它们都是法律的有力支撑。通过信任法律,我们能够相信自己的权益会得到维护,同时也能够相信社会秩序不会被破坏。因此,我会继续相信法律的力量,遵守法律的规定,并为法律秩序的维护做出努力。

总之,学习法律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法律教会了我如何分析和解决问题,明白了法治的重要性,激发了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以及信任法律体系的重要性。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心得体会篇十

下年五月十六日下午,春晖家园计划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结束了,对于此次的培训学习,我想我只能用受益匪浅这四个字来形容了。_级毕业生现就职于安徽省睿正律师事务所的杨阳的博文广识、生动讲解、精彩案例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我也敬佩于杨阳作为一名律师的职业道德,也感动于他愿意为春晖家园计划做无偿的法律顾问。

本次培训学习,使我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下面就此次精彩培训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杨阳首先介绍了对留守的儿童普法教育有助于儿童法制意识的养成以及社会稳定的维护,他从三方面进行了阐述,一是留守儿童的普法教育,二是志愿者支教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三是其他法律知识交流——以婚姻法为例:从结婚、财产分配以及离婚三方面的注意事项进行阐述。所以我认为,在接下来的支教工作中要充分把法制内容、教育契机在各学科的教学活动中,有意识、有计划地渗透进去,增强学生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教育,激发学生法制情感,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和能力。

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